也不知为什么,我一直觉得写作文是一件快乐的事。我记得我们那个时候是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有了作文课,两个星期一次的作文课是我最高兴的时候,因为我觉得在作文里可以说出自己的心里话,可以把最近学到的描写方法、美丽的词句用上了。也是两星期一次的作文评讲课同样是我期盼的,因为几乎每次我的作文都会得到老师的表扬,有的时候老师干脆在教室里挂出来展览,这总是要让我兴奋好几天。老师在讲台上讲评我的作文,开始我还有点脸红,可次数一多,就有点得意啦。我的四哥与我正好相反,他比我高一级(他留了一级——要悄悄地,否则他可要骂我的啊),每次要做作文了,他总是愁眉苦脸,甚至他还因为抄了我的作文,挨了严厉的父亲的“毛栗子”呢!
现在回想起来,我的喜欢作文,一是跟我从小喜欢看书有关系。我父亲和长兄的书橱是我最爱的地方,那“四大名著”在小学四年级时就已看完,虽说有的地方是似懂非懂,可是那些描写景色、人物、心理、情节的方法让我收获不小。二是可能跟我喜欢观察有关系。也许是受勤劳善良的母亲的影响,我从小十分细心,而且特别喜欢大自然的景色,由于观察得仔细,所以当一学到新的词语、新的修辞手法,我很快就能联想起来。第三个原因恐怕要感谢我的那位启蒙老师,是一位很漂亮、很温和的女老师,她是我学写作文的第一位老师,她的热情鼓励和严格要求在我的`写作道路上留下了至今都没有消褪的印象。是她把我的第一篇作文当众大声朗读的,她那好听的带有磁性的声音我现在还记得,也正因为她,让我深深地喜欢上了写作文。
可我也有痛苦的时候,那也是每次的作文课。那个时候的作文,是要用小楷毛笔誊写的,由于我的作文常常是滔滔不绝,三年级时有的时候一篇作文就能写到八九百字,甚至超过一千字,所以在誊写时就苦了,别人下课出去打乒乓球了,可我还在教室里誊作文呢。没有办法,只好偷懒,我发明了一个偷懒的方法,就是用粗铅笔蘸着墨汁写,这样可是快多了,可这样也终于让我的毛笔字一直没有练好。一次给我那位在当地以一手好字著称的严厉的父亲发现了,后果是可想而知的了,我的手因此肿了好几天,害得我那和蔼的母亲跟父亲好好地吵了一架。大家可千万别学我这个歪门邪道啊,我至今还后悔没有学得父亲的一手好字。
喜欢作文,因此也与作文结下了不解之缘。我今天在出版社当总编辑,整天给别人改文章,象我的启蒙老师一样,连他们的错别字我也从不放过。我现在还带着研究生,他们请我看他们的文章,最怕我抓错别字。抓错别字现在成了我的一门绝技,因为我是一个编辑,而且是编辑中的总负责,所以我必须这样。不过,工作之余,我还是喜欢写作,因为写文章可以让我说出心里话,真的是一吐而后快啊。
我喜欢作文,小朋友,你呢?
美好的日子
XX年5月27日是一个令人难忘的日子,是一个美好的日子。那一天我们学校om组的成员,代表中国飞赴美国参加世界第25界头脑奥林匹克的世界决赛。
这是我第一次远离家乡,远离父母,远离同学参加这么大型的世界级比赛,我的心情无比激动,马里兰大学的美,让我感动。最使我激动与感动的是第25界世界头脑奥林匹克的开幕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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