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读后感800
《第二十二条军规》的作者为美国的约瑟夫•海勒,本文写作特点为:作家采用的逻辑悖论的手法。作者有意在大前提错误的情况下,进行正确的推理,最后得出荒谬可笑的结论。
本书主人公约赛连就生活在这个绕着战争怪物旋转的光怪陆离的世界里。他是这个飞行大队所属的一个中队的上尉轰炸手。他满怀拯救正义的热忱投入战争,立下战功,被提升为上尉。然而慢慢地,他在和周围凶险环境的冲突中,亲眼目睹了那种种虚妄、荒诞、疯狂、残酷的现象后,领悟到自己是受骗了。他变严肃诚挚为玩世不恭,从热爱战争变为厌恶战争。他不想升官发财,也不愿无谓牺牲,他只希望活着回家。看到同伴们一批批死去,内心感到十分恐惧,又害怕周围的人暗算他,置他于死地。他反复诉说“他们每个人都想杀害我”。他渴望保住自己的生命,决心要逃离这个“世界”。
摘录:“我唯一的缺点,”他以他那种长期练就的诙谐口吻说道,同时密切注意着自己这句话的效果。“就是我没有缺点。”
沙伊斯科普夫上校一点没笑,佩克姆将军不禁大吃一惊。深深的疑虑一下子打消了他的热情。他刚一说出这个他最拿手的悖论,就惊恐地注意到对方那张毫无表情的脸上没有流露出任何反应。
作者还充分运用象征手段来传达自己对世界、对人生、对事物的看法,其中寓有深刻的哲理思考,正如有的论者指出的那样,这部作品“看来胡搅蛮缠,其实充满哲理,因为只有高度理性的.人才能充分注意到事物中隐含的非理性成分。”
《上帝的骄子》的作者为朱自清。
本文记叙了作者在假期里到上海,乘坐电车时,被一个西洋人的小孩的眼神所震撼,由此联想到作为一个人,不能因为种族的关系而互相践踏。
本文在以第一人称描述了整件事情的经过,在描写小孩的眼神时运用了许多夸张的手法。
摘抄:我做着黄种的中国人,而现在还是白种人的世界,他们的骄傲与践踏当然会来的;我所以张皇失措而觉着恐怖者,因为那骄傲我的,践踏我的,不是别人,只是一个十来岁的“白种的”孩子,竟是一个十来岁的白种的“孩子”!我向来总觉得孩子应该是世界的,不应该是一种,一国,一乡,一家的。我因此不能容忍中国的孩子叫西洋人为“洋鬼子”。
我真是一个矛盾的人。无论如何,我们最要紧的还是看看自己,看看自己的孩子!谁也是上帝之骄子;这和昔日的王侯将相一样,是没有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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