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有自己感兴趣的事物,而在我十二个春秋的生活中,最感兴趣的莫过于书了。
记不得从什么时候开始,爸爸喜欢带着我逛书店,在无形中,我渐渐迷上了趣味横生的故事书。从那时候起,书便成为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我的兴趣在于藏书,这些书有些是父母送给我的,有些是朋友送的,更多的.是我自己买的。得到一本好书,我总有欣喜若狂的感觉。即使是看过一遍的书,我也会不惜花钱去买,对于我喜欢的书,总觉得有收藏价值。有一股想把它们永远留在身边的冲动。记得一个秋雨绵绵的日子,我听说新奥书店新进了杨红樱阿姨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听了之后,我内心的书瘾开始蠢蠢欲动。恨不得立刻就变成“飞毛腿”去把书买来。我爱书,尤其喜爱杨红樱的书,我读过她的很多书,但还有很多想买却买不到的,现在新进了她的书,我能不急吗?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推开门就跑向新奥书店,姐姐在身后叫我拿雨衣我都没听见。结果刚出门就后悔了,大雨无情地下着,丝毫不留余地。为了尽快赶到书店,我也不顾不得回去拿雨衣,步行去了书店。回家时,我已被浇成了落汤鸡,姐姐哭笑不得,我却十分开心,因为我抢到了最后一本。
我的兴趣更在于读书。培根说:“读书给人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每当放假回家时,我就捧起心爱的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我在书中认识了老舍,冰心、鲁迅、巴金、琦君、史铁生、蒙田,杨红樱、郑渊洁……在为作者高超的写技所折服时,又为心灵拓展了一片天地。书能增长人的见闻,改变人的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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