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热爱生命》有感1200字(通用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1
生命究竟是什么?人,可能无法说清。生命的力量究竟有多大?人,可能也无法说清。
生命有时是极其脆弱的。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无比强大,让你不能不为之惊叹。当比尔无视同伴对自己的呼喊,作为一个尚有能力的人,向生命的希望奔去时,生命却抛弃了他。比“他”走得快的比尔,却先倒下去了。这正是人——背弃良知的懦弱人性的——悲剧。
《热爱生命》中的“他”,与其说同饥饿和死亡抗争,不如说是与恐惧抗争;杰克·伦敦作为文学大师,用精湛的文学手法,出色地描绘了这种抗争。让我们从字里行间看到了生命本身那巨大的潜在能量,这种能量是无法诋毁的,它会让你活下去。不管你面对的是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是吃掉你的野兽,还是饥饿、疲惫,生命都会帮助你战胜它。
这是一篇逼真的小说,紧张的故事情节中没有一点作者人为的痕迹,没有多余的议论,它只是清晰地展示了一个人在荒原中历尽艰难的求生过程,不动声色地描绘出了生命的伟岸和强大。它告诉我们这样一个近乎真理的事实——敬畏我们的生命,相信我们的生命,和我们的生命紧紧相依,和我们的生命结成最紧密的“联盟”,我们就会尽享生命的美丽与神奇、生命的剽悍与强大。
突然悟道无限渺小的“我”竟然那么强大。天地仿佛为“我”而生!是啊,那一片片荒草马上就会在春天的风中变成一片片新绿,这是不争的事实,这是生命的象征。
我是谁并不重要,就象小说中的他是谁并不重要。但是,一定要知道,“我”——就是这苍穹中的生命。生命赋予了“我”精神、意志、理想、智慧!
让我们永远拥抱伟大的生命。生命,与人类同在。不管我们遇到什么,它都会与我们同在!
精彩片断选读
他一动不动地仰面躺着,现在,他能够听到病狼一呼一吸地喘着气,慢慢地向他逼近。它愈来愈近,总是在向他逼近,好象经过了无穷的时间,但是他始终不动。它已经到了他耳边。那条粗糙的干舌头正象砂纸一样地磨擦着他的两腮。他那两只手一下子伸了出来——或者,至少也是他凭着毅力要它们伸出来的。他的指头弯得象鹰爪一样,可是抓了个空。敏捷和准确是需要力气的,他没有这种力气。
那只狼的耐心真是可怕。这个人的耐心也一样可怕。
这一天,有一半时间他一直躺着不动,尽力和昏迷斗争,等着那个要把他吃掉、而他也希望能吃掉的东西。有时候,疲倦的浪潮涌上来,淹没了他,他会做起很长的梦;然而在整个过程中,不论醒着或是做梦,他都在等着那种喘息和那条粗糙的舌头来舐他。
他并没有听到这种喘息,他只是从梦里慢慢苏醒过来,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舐去。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把牙齿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给咬破了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摸过来,一下把狼抓祝五分钟之后,这个人已经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虽然还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馒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象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硬灌下去的。后来,这个人翻了一个身,仰面睡着了。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2
脍炙人口的小说《热爱生命》以往轰动欧美,并得到了列宁的称赞。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这篇小说中,杰克·伦敦以巨大的艺术力量平静地叙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生命与死亡抗争的故事,表现了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经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最终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闪光点,生动逼真地描述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顽强的生命赞歌,可谓撼人心魄。
生命本身蕴涵着巨大的潜在能量。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异常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应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供给能量的无疑就是坚定的信念。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还在,只要不轻易放弃自我的生命,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另一方面来说,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当人们没有了信仰,没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躯壳,与一具行尸走肉何已?!
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于是在这种没有信仰的人生观唆使下,我们看到的是太多的生活的空虚和无聊,太多的游戏人生,太多的颓废和消沉以及百无聊赖……前些天看到一则报道,说我国目前每年自杀的案例中大多数在农村,而农药又是罪魁祸首;这也多少从侧面反映了我国目前农村人口总体素质相对城市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遇到生活中或工作上的些许困难、小事,不是想方设法去克服解决,而是“气不打一处来”,小事闹大,大事则要闹得寻死觅活。这同小说中的主人公克服险阻、艰难求生的勇气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可能有不少人以往看过残疾人演出或残疾人运动会,那些身残志坚的勇士们克服着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甚至折磨,做出了连健全人都难以完成的任务。他们是热爱生命、勇于同困难作斗争的典范。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为了到达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应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仅有奋起抗争,因为除了胜利,我们别无选择!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可是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所以,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学会抗争,仅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本身。
人,在自然中是渺小的,渺小得如同满地的荒草。但渺小的“人”因为拥有顽强的生命和坚定的信念而从远古走来、创造了异彩纷呈的礼貌和财富。
让我们永远拥抱伟大的、顽强的生命;让生命之树常青!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3
开学伊始,学校购买了一批书籍,供大家阅读,《热爱生命》读后感。也许是受最近本学科正在开展的一个热爱生命相关的项目活动的驱使,《热爱生命》这本书就显得特别惹眼,我像找到宝一样地选择了这本书,打算好好看看,从而能更多地去理解生命的意义。也为接下来的项目活动的开展提供一定的素材,带着这种心态,我认真地阅读了这本书。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它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生命是什么?生命为什么会如此坚强?我不禁陷入了深深地沉思,读后感《《热爱生命》读后感》。
自然界的花草树木,不管身居何地,不管生长环境的优劣,都尽情地向上生长着,追求着太阳的光芒,舒展着生命的绿色;各种动物也都按照自己特有的方式,生长着、繁衍着,和植物一起共同构成了自然界的生生不息、欣欣向荣。但据说它们没有思想,它们对待生命是以一种自然的方式,生命在它们那里是一种自然的程式的演进。
生命在人类那里又是什么样子呢?为什么有的人的生命会如夏花之绚烂,而有的人的生命却卑琐而空虚、消沉而黯淡?不是吗?我们经常会听到有人感叹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还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还有人说人生就是……同样是鲜活的生命,为什么在某些人那里生命黯淡的就像不发光的月亮,脆弱的有如秋风中的游丝,消沉的就像一声幽微的叹息?而在另外一些人那里却坚强得令人感动、令人震撼,坚韧得令人不可想象,璀璨的有如正午的太阳?!这是为什么? 生命的意义就在于此呀!
活着,就要经历痛苦,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艰难、失意和挫折;活着,也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因为人生的道路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洒满阳光、铺满鲜花的道路永远只是人生的一种美好祈愿。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学会抗争,更要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4
“既然选取了前方,便只顾风雨兼程。”这是一句经常用在高考作文里的话,提起它,很多人都会想起汪国真,这天我想和大家分享最近看的一本书——汪国真的《热爱生命》。
其实除了这一句经典,他的诗里还有太多完美的东西值得歌颂。
这本汪国真的诗集代表作真的是名不虚传,一打开就深深爱上了它。诗集中更多地描述了感情、青春、期望和理想等一些美妙的词汇,再加上作者优美而精简的表达,恐怕只能用妙不可言来形容了。
他的诗里处处充满着一种善良和温和,蕴含着更多的朝气和期望。他总是有这样一种魅力,既不是某些作者肆意渲染,故意堆砌华丽辞藻,矫揉造作,让人看得目眩神迷而不得其宗旨,也没有很多老作家太过直白甚至口语的表达那样繁重。就像一杯清茶,少了水的无味,也一点不输浓茶的芳香。也许这就是作者本人,才华横溢却又谦虚恭谨,低调内敛,平常之中与常人无异,但自身散发月亮般的光泽,熠熠闪烁之处尽是风采。
他很喜欢写感情。是啊,感情是很多人年轻时的重要主题之一,即使没有谈过恋爱,心中也藏有很多对感情的憧憬和向往。
他的笔下,感情能够是一个人一无所有时甘愿倾心付出,他在《星星是我送给你的钻石》中这样写:“我想送给你的很多,但我拥有的太少。星星是我能送给你的钻石,原野是我能送给你的花园,还有一颗心,剔透晶莹。”他也会把感情里分手后的复杂心绪一一勾勒,他在《分手之后》里这样写道:“相识,总是那么美丽;分别,总是优雅不起。你的身影,是一只赶不走的黄雀。最想忘却的是最深的记忆。”还有很多很多,我总是很好奇他是不是谈过很多场恋爱,如果没有,但却能把感情描述的那样准确,也许只能归于优秀诗人的才华了。青春的恋爱总是那样,让人心向往之,爱得那样纯洁,没有杂质,也同样伴有很多的遗憾和可惜。也许,青春里的恋爱本来就不该太去计较结果,只要彼此经历过,有所收获,就已经足够了,已经是彼此的最好记忆了。
一向很喜欢张晓风描述的那个美丽的日本故事。说的是每年冬天,当初雪落下时,人们便坐在庭院里,穆然无言地凝望着那一片片轻柔的白色。这本诗集里也有一首描述雪花的诗,写得很美,他是这样写的——《心中的诗和童话》:“雪轻轻地落下,那是多少人心中的,诗和童话。这是开得最短暂,也是开得最多的花啊,凉凉的,却不知温暖了,多少心灵的家。”这首诗很短,但很精妙,雪一向被认为是纯洁的向往,人们喜欢雪,也许就是因为人喜欢纯洁和完美的世界吧。
也许很多人会说他写了很多鸡汤,然后每当听到这句话,我都会无言地笑。在这个年代,鸡汤竟然能够把对美的向往给顶替了,真是好荒谬。在我看来,鸡汤但是是一堆看似励志和无逻辑的自我安慰,在生活中面临复杂的选取时并不会对你做出更好选取有益处,而对于美的向往则不同,他的诗是一种认真思考后的选取,是能够让人产生感同身受,这样的作品始终是沉甸甸的。
没有钱,我们可能饥肠辘辘,面露苦色;没有诗和憧憬,我们可能失去的是对生活的高雅追求。我们身上有就业的压力,有学业的负担,我们或许不能做一个纯粹的理想主义者,但我们也需要一个精神家园,让自己的期望和信念都住在那里。最后期望你的生活里也有更多的诗和期望。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5
多数人对生命有着深沉的热爱,因为它如此脆弱;
许多人对美酒有着偏执的迷恋,因为它如此醇香。
世事不如意者十之八九,请用“坚强”温一温生命之酒。
——这是我读完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小说集的感受。
在生存面前,人性有时显得微不足道。一如书中的比尔,面对主人公的求助,并没有回头,始终没有回头。
但面对生命,人们有时却坚强得超出想象。一如绝境中的主人公,摒除怯意,拖着伤腿,艰难地向依稀的“出路”走去,哪怕严重缺乏食物,哪怕环境恶劣得难以承受,哪怕遇到随时伺机吃掉自己的老狼……是活下去的信念,是对生命的热爱,是对“小树枝国度”和迪斯河畔地窖的眷恋,让主人公裹了又裹伤腿,找寻一切可以裹腹的东西,与那条病狼斗智斗勇并吸取了它的血液,最后甚至像一条巨型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终于获得救助新生。
其中有几句话令人印象深刻:生命就是这样吗?白白流失,然后转瞬即逝。生,才会觉得苦。死,却没有任何痛。死亡就是睡眠,它意味着结束和安息。既然如此,他为什么不甘心死去呢?作为一个人,他其实已经放弃了,不愿再挣扎拼搏了,唯独身体里的生命不愿死去,一直鞭策着他向前。
“我绝不会为了苟活而虚度光阴。”是杰克伦敦的座右铭。
这部小说集中的《一块牛排》让我发出了“岁月凌迟着你我”的感慨。岁月,虽然积淀了经验和智慧,但也带走了力量和激情。乱拳打死老师傅,汤姆-金纵然拥有千百种不犯错的套路,但终究不敌年轻拳击手瞬间满血复活的“乱拳”。一块牛排只是心底的渴望和精神上的幻慰,因为每个人都无可避免地经受着岁月那把杀猪刀的凌迟。
书中小说《白人的方法》文中有句话深戳痛点:年老是人生永恒的悲剧,一个人一旦步入老境,虽然还未死去,但生活对他来说已无乐趣可言。希望对于他们而言,早已死去。
长江后浪推前浪。在岁月面前,所有人不得不低头。我们唯一应该而且只能做的就是,当还是后浪时,请不断积蓄能量,不断强大自己,以免在追逐前浪中迷失自己;当成为后浪时,请大度地携带追逐者,让他们顺利地把自己推向岸边,敞开前进的道路。
另外一篇小说《叛逆者》让我感触很深。文中的小约翰尼六岁开始照顾弟弟妹妹,七岁进纺织厂做工,八岁在另一家厂找了个活干,九岁在玻璃厂做计件工并成为出色的工人,十四岁进了上浆车间,十六岁进了织布车间……这是多么辛酸的经历!但为了这个家,小约翰尼就像一头干活的牲口,不敢有任何的幻想和精神生活,以致他的双手和整个人仿佛就是机械的一部分。
“我来说给你听,”十七岁的小约翰尼终于发出内心的呼唤,“我累极了。”这是他歇斯底里的低诉。他一年要完成一千两百万个同样的动作,他从没快乐过,从没有一点空闲时间。那一刻,他选择了叛逆,选择了漫无目的的出走。至于未来在何方,他自己也不知道。
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长子如父”。小约翰尼的经历于我而言有较深的体会。在我的童年记忆里,或许哥哥也是如此辛酸吧?读完这篇小说,我眼角含泪。
当然,这部小说集里还有很多值得品读的文章,有兴趣者只有一读方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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