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的相守,一世的相忘。
浮尘中没有谁是谁的永远,更没有谁该去为谁等待,山盟海誓不过是相守时彼此的承诺,转身便烟消云散。
所谓缘,不过是在恰当的地点合适的时间遇见你应该遇见的人。至此,本该是平行线的两个人有了交集。之后,便是背道而驰,再无相见;亦或是纠缠在一起,结一世的冤和怨。
相爱是两个人的事。倘若在这个故事中爱是自己,知道这爱的也只有自己,这便是暗恋。其实也无不好,一个人分享见到那个人的快乐,无须轰轰烈烈。沧海桑田之后,再忆起,个中味只自知,无须他人的.流言蜚语,更无谓天长地久。
“相濡以沫,不若相忘于江湖。”最初,相爱的人在一起,恨时光飞逝,再长也嫌短。经年累月,依旧未分开的,便成怨侣。即便缘定三生,也没有什么可以在岁月的消磨中长久。“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一刻也不分离的恋人却不若那些因为种种缘故不能厮守的痴心之人,因为不能在一起反而更懂得去珍惜稍纵即逝的相守,更不舍去伤害彼此哪怕一分毫。
每个人都有无法忘怀的过往,每个人都有无法忘记的人。只是,这世间事本就无所谓永恒。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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