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09年7月份来现在的单位工作,试用期3个月,合同从2010年10月1日开始算,合同期1年,是否到2010年10月1日合同就到期?我是否可以离开??
最佳答案 你的合同是违反法律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试用期的规定如下:
劳动合同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一年但是不满两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三年,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你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你可以要求补足你后两个试用工资和正式工资之间的差额。
另外,你的合同从2010年10月1日,期限为一年,应当是2011年9月30日。
同时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补偿你好,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出来勤工俭学,我们和学校签的合同时间是2009年7月到12月,现在12月了我们要回去不给回去说要到12.30号这合法么?
问题补充 2009-12-18 19:15
学校代替大学生勤工俭学合法吗?问题补充 2009-12-18 19:30
学校代替大学生签合同(勤工俭学)合法吗?『☆』圐 回答:6 人气:6 解决时间:2009-12-31 17:27
满意答案好评率:0% 合同时间中应约定起止时间,这个时间应详细到日期,只写7月到12月的不对的,所以原合同就违规,可以劳动仲裁。
回答人的补充 2009-12-18 19:53
劳动合同应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本人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代签或胁迫签订属于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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