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飞快,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一定有许多的艰难困苦,将过去的成绩汇集成一份工作总结吧。大家知道工作总结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律工作者个人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律工作者个人总结 篇1
20XX年度门源县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服务工作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宗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守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履行职责,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现将20XX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在司法局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法律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为主题实践活动,把学习贯彻活动和本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了法律服务队伍人员的执业理念,服务意识,忠于法律,依法执业,服务为民,诚实守信,确保基层法律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积极办理刑事民事案件,解答法律咨询,服务当地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1、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工作,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为信访群众答疑解难,为政府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今年共参与律师信访接待7起。其中,拆迁安置4起,妇女权益保障2起,农民工权益保障1起。
2、 中心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发挥作用正常,体现所所相连作用,方便群众、增强工作透明、此项工作逐步赶上正规。截至20XX年10月:代理社会案件:16件、办理援助案件70件,各所代书74份、其中援助:66份。典型案例3篇(浩门、泉口、西滩)。律师事务所共办理社会案件40件、其中民事案件36件、刑事3件、行政1件、挽回当事人经济损失57万余元、法律顾问4家,(企业一家、事业一家、政府两家、)代书168份。截止9月底律师事务所、上半年已超额完成任务。简报共计13 期,已在报刊发表4篇。典型案例3篇。
3、法律服务走向基层、农村,向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延伸,律师积极参与人民调解结对子,共参与乡村、社区结对子4起;参与矛盾纠纷9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中,上街开展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民法、婚姻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中为群众答疑解惑,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援助进村,进社区等法律服务公益活动,树立了基层法律工作者职业好形象,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截止目前,共进行法制宣传156次。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部机制。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立足为广大农牧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结合相关法律的学习,根据《基层法律服务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纪律规范》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诚信建设,加大监督规范基层法律工作者代理行为的力度,为每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建立了诚信档案,并将诚信档案作为对年终考核的一项标准。
法律工作者个人总结 篇2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导下,20xx年上半年,红岗区法律援助工作稳步有序地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是打造平台,“148”法律服务效果显着。
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区司法局在实行办公室电话咨询的基础上,主动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打造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平台,实现]方案—范’库整理了“148”专线法律咨询平台化,有力推进了我区法律咨询活动的深入开展。上半年,我区通过“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154人次;接待访17人次。其中,请求社会保险待遇5起,请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5起,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3起,请求支付劳动报酬18起,见义勇为1起,请求劳动报酬19起,交通事故3起,医疗事故7起,婚姻家庭77起,其他16起。
二是合理分流,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
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构建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对各法律援助分支机构管理,对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合理分流,使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当事人申请28件,审查批准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援人数27人。其中,刑事案件3起,全为未成年案件;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5件,受援人都是农民工;赡养5件,受援人经济困难年老体弱;其他案件4件,切实解决了辖区弱势群众的难点难题。
三是主动参与,不断宣传法律援助范围。
20xx年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参与法律宣传,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充分利用辖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148”法律服务专线等平台,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坚持以法律服务推进法援宣传,以法律援助促进法律宣传,先后参与了“法律进企业”、法律讲座、“法律大集”等活动6余次,为群众解答法律难题20余个。同时,还结合市局“20xx年法律援助绿色活动”精神,将环境污染案件也纳入法援“绿色通道”,联合区环保局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上半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
一是与法援协调问题难。与基层法院协调不好,存在着不经过区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直接将案件指派到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等问题,给区法律援助中心做好案件分流和统计工作造成困难。
二是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近些年,市法律援助中心从未给我区法律援助中心拨过经费,基层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大大影响了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不足。由于我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数量较少,仅3家,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较少,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也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下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抓好省市法援中心有关件精神落实,并进一步与辖区工会、妇联、残联进行合作,加大乡镇、街道和村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指导力度,尽可能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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