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各级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市委组织部最近印发了《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对考核方法、考核内容、评价评分、考核结果运用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使基层党建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初步形成了责任明确、考核规范、评价科学、奖惩分明的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体系。
改进考核方法,增强考核评价的客观性。《办法》把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纳入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与经济发展和业务工作考核一并进行,每年考核一次,必要时可组织专门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坚持“党绩”与“政绩”考核相结合,“显绩”与“潜绩”考核相结合,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日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为使考核结果更加客观准确,白城市委还规定:一是组建考核组,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和考核细则,做好考核相关准备工作;二是被考核单位先行自查,并形成自查书面报告;三是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走访座谈和进行党员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尤其要注重考核干部群众对基层党建工作的公认度和满意度;四是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评分,形成考核报告,并对党委和班子成员,分别按优秀、较好(称职)、一般(基本称职)、较差(不称职)划出评价档次,经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报市委。
细化考核内容,增强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办法》规定了考核总体内容:一是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党建工作规划、制度和措施,特别要把促进科学发展的实绩,作为考核评价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二是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着力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四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改进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履行义务和权利;五是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解决好活动场所和经费等问题。为使党建考核工作有的放矢,市委组织部近期将下发《县(市、区)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和《市直党(工)委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对党建目标考核实行百分制,根据不同行业性质和特点,按照农村党建、街道社区党建、非公企业党建和市直机关党建等类别,把总体考核内容细化、量化为若干个子项目分类、分项进行考核,每个类别和项目都明确了评分标准,结合阶段性和平时抽查,准确地评价各级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实绩,
兑现考核奖惩,增强考核评价的实用性。《办法》把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抓基层党建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评选先进党组织要从考核优秀的单位产生;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党建考核排在末位的,对“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党建工作存在严重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通过健全党建工作考核奖惩机制,使部分党组织改变以往“重经济”、“轻党建”,“重形式”、“轻内容”,“重布置”、“轻检查”的思路和抓法,营造出“党建、经济一起抓”,“党绩、政绩一起要”的浓厚氛围,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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