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京区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中国农业科学院直属机关党委党建工作信息报送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二日
中国农业科学院直属机关党委党建工作信息报送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党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和工作经验,推动院属单位党的建设,实现党建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报送党建信息是各单位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各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建信息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建信息报送工作责任制,不断完善党建信息报送机制,保证党建信息渠道畅通、运转高效。
第三条 党建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各单位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农业部、院党组以及院直属机关党委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的情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的重要情况和动态;创新党建工作方式、制定党建工作规章制度、开展理论学习研讨、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事迹的情况;加强***、工青妇等群团工作,积极探索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创新文化建设的情况等。
第四条 各单位党组织报送信息要真实准确,全面客观;主题鲜明,图文并茂;注重时效,快捷畅通;文字精炼,文法规范。
第五条 各单位党办主任或具体负责党务工作的同志负责本单位信息的报送和联系工作。
第六条 凡报送信息须经各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审核后,信息员将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同时报院直属机关党委组织宣传处。
第七条 院直属机关党委对各单位党组织报送的信息将有选择地在院直属机关党委网站上发布,或在《思想政治工作和人才建设》杂志和院宣传栏上登发。
第八条 院直属机关党委每年将对各单位党组织报送信息的数量及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对信息报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和奖励,并做为党建工作评估和文明单位评选的重要指标。
第九条 党建信息报送要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机关党建工作信息】相关文章:
1.党建汇报材料
6.信息技术
7.信息的来源
9.走进信息世界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