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0年民政工作,部署2011年工作。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2010年民政工作情况
2010年是“十一五”的收官之年。“十一五”时期是我省民政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这五年是我省民政事业投入最多、发展最快、困难群众得实惠最多的五年。五年来,各级民政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发展步伐,深入扎实开展拥军优抚安置工作,不断推进城乡基层***政治和社区建设,积极改革和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稳妥开展行政区划和地名工作,狠抓婚姻登记、流浪乞讨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殡葬管理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绩,民政工作服务民生和社会建设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为加快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为“十二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矗
201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民政部的直接指导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我省各级民政部门围绕工作大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实施《规划纲要》,履行《部省协议》,珠三角先行,辐射带动其他地区,民政的保障能力,改革创新,服务社会水平和能力建设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保障和改善民生成效明显
——救灾减灾高效有力。2010年我省灾害频发,重灾多发,其中“凡亚比”台风灾害重创我省,损失严重。全年受灾人口1093万人,紧急转移安置71.43万人,国家对我省启动救灾应急响应5次,省启动救灾应急响应9次,市、县启动救灾应急响应77次。针对“凡亚比”台风等重特大自然灾害,我们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出台救助政策,提高自然灾害救助补助标准;省级下拨救灾资金3.26亿元,全省投入救灾资金5.91亿元,发放帐篷、衣被、粮油等救灾物资一大批,救助受灾群众270万人次;18914户全倒户重建家园工作进展顺利,至去年底,竣工率达92.3%,春节前基本完成重建家园任务。省政府出台《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市、县(区)修订本级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了救灾应急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出台了《广东省救灾物资管理暂行办法》,将救灾物资储备和管理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规范救灾储备工作。建成4个区域性省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为县以上民政部门配置救灾专用车辆。防灾减灾活动广泛开展,群众防灾意识进一步增强;129个社区被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全国防灾减灾知识大赛广东代表队夺得冠军。
——社会救助水平稳步提高。各地基本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低保,58个县(市、区)提高了城镇低保标准,60个县(市、区)提高了农村低保标准。全省低保对象91.4万户、224.65万人,支出低保资金24.05亿元。《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颁布实施,“农村五保社会参与机制及未成年五保对象免费享受高中教育”两项工作荣获“全国五保供养工作创新奖”。全省五保供养对象25.6万人。48个县(市、区)五保供养标准达到当地上年度人均纯收入的60%,广州、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惠州、东莞、中山等8市五保供养标准全部达标,韶关市政府发文统一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出台《广东省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办法》,各地陆续制定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全年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14亿元,救助困难群众135.52万人次。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加快发展。省政府首次召开全省社会养老服务工作会议,确定了“十二五”期间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9073”目标。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分别视察我省社会养老服务工作,促进了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居家养老服务示范活动开展。规划建设广东省养老服务杨村示范基地、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等重点项目。积极促进粤港澳社会福利界合作。目前全省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2562家,养老床位11万多张,收养老人7.4万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254家,服务老人292万人次;社区“星光老年之家”5700多个,总建筑面积达200多万平方米。推进孤儿保障工作,实施“救助孤儿”行动,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全省涉外收养儿童数量首次居全国首位。21个地级以上市已建立10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佛山、惠州、江门等市已建立9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等市已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全省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省慈善总会共接收社会捐款7.9亿元。全省各界为西南旱灾、青海玉树地震灾区、甘肃舟曲泥石流灾区踊跃捐款捐物。“爱心助行惠万家”、“明天计划”、“重生行动”、“大爱救心”、“微笑列车”等慈善项目持续开展。
(二)双拥优抚安置改革稳妥推进
——双拥创建亮点纷呈。全省各地掀起了新一轮争创全国、省级双拥模范城(县)热潮,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拥军优属规定》,积极为部队做好事办实事。去年全省各级政府支持部队建设资金达18亿元。由省双拥办、八一电影制片厂、中央电视台等单位联合摄制的全国首部双拥题材20集电视连续剧《国事家事》完成摄制工作;与省委宣传部、省军区政治部联合举办了“共谱新篇”——广东军民庆祝建军83周年双拥文艺晚会;紧扣广州亚运会广泛开展“共树文明新风、共保亚运平安”为主题的军民共建活动;我省评选双拥模范城(县)试点经验在全国介绍推广;拥军慰问活动受到了汪洋书记的高度赞扬。社会化拥军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双拥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优抚保障力度加大。不断完善抚恤优待增长机制,进一步提高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佛山建立了抚恤补助标准与物价指数挂钩的联动机制,分档次提高优抚对象抚恤标准,河源、梅州、东莞等地对优抚对象发放临时物价补助。全省全面建立优抚对象全员参保、政府适当补助、医疗机构优惠减免的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及时总结推广海丰、博罗等地经验,全面推行优抚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进一步规范了伤残等级评定办理程序,加强了烈士褒扬工作。深入组织实施“十百千万关爱功臣”行动,开展走访慰问抗日老战士活动;为1200名在乡复员军人、港澳烈属和老战士提供康复疗养服务,为3.2万名重点优抚对象免费开展“关爱功臣送医送药”活动;各级投入1.08亿元,对优抚医院、光荣院、烈士纪念建筑物进行升级改造。坚持一手抓疏导转化,一手抓帮扶解困,确保了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我省复退军人的基本稳定。
——安置改革扎实有效。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和江门6市积极推进退役士兵城乡安置一体化进程。接收安置2009年冬季退役士兵2.6万人,圆满完成伤病残退役军人的接收安置任务。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共有1.2万人报名参加培训,参训率创近三年来的新高。在全国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会上,专门推广了我省经验。顺利完成接收安置军休干部任务,加快推进军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积极探索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军休服务管理新模式,启动了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社会化改革。军供站正规化建设不断加强,汕头、东莞、海丰新站建设全面竣工,军供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军供保障任务全面完成,全省有3个军供站和6位同志受到民政部和总后勤部的'联合表彰。
(三)创新社会管理与服务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体制改革全面铺开。重点指导珠海市开展了以厘清政府与社区责权为突破口,构建以“两个平台(街道社区政务服务中心、社区公共服务站)、三大组织(社区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六项机制(社区党建工作、居民自治、行政事务准入、便民利民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资源共建共享)”为主要内容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深化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推广珠海经验,部署全省铺开试点工作。社区建设成效明显。盛市以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的形式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协调机制。新创建1116个拾六好”平安***社区,全省66%的城市社区达到了“六好”标准。启动“强居促***、强村促稳定”计划。农村社区建设步伐加快,全省覆盖面达到10%,其中中山市、佛山市南海区被命名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修订了《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发展。村务公开和***管理不断深入。建立了村务公开***管理示范单位分级表彰制度,省级命名表彰了31个“村务公开***管理示范县(市、区)”,市、县分别命名表彰一批示范乡镇、示范村。全面完成333个“难点村”治理任务,开展村委会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难点村”治理长效机制。全省19506个村全部建成农村党风廉政暨村务公开信息平台,推行网上村务公开。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启动。修订实施《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下发5个指导性文件,建立“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举办换届选举培训班,完善选举观察制度,完成换届选举试点工作。
——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迈出新步伐。行业协会改革进一步深化。90.7%的行业协会会长由企业家担任,70%以上的秘书长由专职人员担任,逐步迈向民间化、自治化、市场化。民政部在广东召开全国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经验交流会,推广广东经验。异地商会蓬勃发展。出台《关于异地商会登记管理的指导意见》,全省共登记成立异地商会53个,其中在省民政厅登记的30个,在各市民政局登记的23个。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加快。出台《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社会团体登记的指导意见》,社会各界自发成立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热情高涨,全省已有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2037个,仅基金会年公益支出4.3亿元。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逐步铺开,已完成185家社会组织评估。出台《广东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共处理非法和违法违规社会组织108个。开展清理社会团体小金库工作。圆满完成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立了省社会组织妇工委和纪工委。广州等14个市和博罗县等28个县(市、区)成立了社会组织党工委。
——区划地名管理工作服务社会功能逐渐增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稳妥开展。做好广州、肇庆、茂名撤县(市)设区审批跟踪工作;完成了珠海、阳江、肇庆、云浮市撤并乡镇(街道)等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审核和报批工作。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满足城市建设、便民利民的地名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我省地名公共服务工程顺利通过民政部验收。台山市地名普查试点工作任务基本完成。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广泛开展。17个市及部分县(市、区)制定了边界纠纷事件应急预案,界线管理长效机制更加完善。粤桂线及省内地、县、镇三级界线年度联检任务全面完成。
——婚姻、殡葬和救助管理与服务继续加强。婚姻登记进一步规范。全省被命名“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的婚姻登记机关133个,占全省市、县级婚姻登记机关的87.8%。推动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实现联网办理登记,完善婚姻登记历史数据信息库。殡葬改革进一步深化。全省地市级、县级完成“馆所分设”的分别占81%和79%。“祥安”计划取得新进展,盛市、县共投入资金2.4亿元,殡葬公共设施不断改善。广州、珠海、汕头、潮州、深圳宝安区、佛山南海区等地落实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政府埋单;东莞、揭阳等地出台惠民殡葬政策,减免困难群体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流浪乞讨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进一步加强。认真做好第16届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流浪乞讨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广州、佛山、东莞、汕尾等亚运赛区加强力量、加大救助力度,确保两个亚运会举办顺利、圆满;救助、管理、服务基本实现制度化、常态化、人性化。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和生活无着人员10.53万人次。
——社会工作发展形势喜人。制度建设有新进展。广州、珠海市出台社会工作政策文件,深圳、东莞等地社会工作制度不断完善。6个市成立社会工作行政管理机构。省成立了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开展省人大社工立法议案的考察调研。试点继续深化。珠三角地区和周边部分市县继续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全省已有6400多人通过社工职业水平评价考试。民办社工机构发展迅速。全省民办社工机构已发展到百余家,从业社工2300多人。深圳400多名社工参加“***员工关爱行动”,省社工师联合会组织54名社工深入“凡亚比”台风灾区开展“情暖灾区服务行动”,社工的影响进一步扩大。
(四)民政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提高
——民政法制和规划建设进一步增强。“五五”普法工作基本完成。省和各地陆续出台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的政策法规,民政法制建设明显增强。各级认真编制“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谋划“十二五”民政工作的发展思路。
——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积极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取得丰硕成果。撰写研究论文108篇,获得民政部评奖的,二等奖3篇、三等奖7篇、优秀奖4篇。
——福彩发行再传捷报。以规范保安全,以创新求发展,全年销售达113.55亿元,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35.02亿元,福彩发行在全国率先突破百亿大关。民政部分别给予省福彩中心、省福彩中心主任黄严冰同志记集体、个人一等功。
——创新扶贫济困模式。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广东扶贫济困日。由各级民政部门牵头组织,成功启动首个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筹集捐款达30亿元,为社会各界承担社会责任搭建了良好平台,为扶贫济困建立了长效机制。
——民政工作信息化进一步发展。建设启用广东民政福彩协同政务平台。韶关市民政业务软件应用试点取得成功并向全省推广,大力推进民政工作信息化。开发了广东省高龄老人津贴系统、广东扶贫济困日和收养登记网站。积极开展网络问政和政务公开工作。
——民政系统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逐步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救灾、低保专项资金执法监察进一步加强,“民声热线”上线直播活动顺利举办,民政系统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年以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顺应形势,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但深入分析现状,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和积极应对民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我省部分民政政策与群众公共服务需求相比有差距,与广东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比有差距,与一些兄弟省市民政服务保障水平相比有差距;民政服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有些问题长期存在,反复发生,社会广泛关注;制度创新及长效机制的建立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探索和开拓。
二、2011年民政工作安排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对民政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对民政工作的改革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新希望;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对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2011年全省民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幸福广东目标,以九项民生工程为抓手,切实提高救灾救助和优抚安置工作水平,加快推进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坚定推动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发展,逐步推进民政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为“十二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推进民政对象生活保障均等化
汪洋书记在省委十届八次全会指出: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建设“幸福广东”的重头戏;并明确提出:今后每年省里都要做几件改善民生的实事,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各市和各省直部门也要根据实际,切实抓几件改善民生的实事,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民政对象生活保障是民政工作的头等大事。各级民政部门要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民政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高民政对象生活保障标准,逐步缩小区域差距、城乡差距。
一是做好救灾减灾工作。妥善做好去年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确保在春节前完成重建家园任务,让受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贯彻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推进省救灾物资中心仓库立项工作,完成35个县级救灾仓库建设。贯彻执行《广东省救灾物资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市、县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及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广东省应急避灾场所建设指导意见》。培育和发展救灾应急志愿者队伍,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社会动员机制。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组织300个社区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开展镇、村应急避灾场所建设。深化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切实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和综合减灾工作,全面提高我省救灾工作水平。
二是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完成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农村困难家庭纳入低保范围任务。争取提高财政对社会救助资金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推动建立低保标准与物价波动联动机制、低保标准科学调整机制。依法落实五保供养标准,力争大部分县(市、区)按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确定供养标准。推进农村敬老院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总结推广深圳宝安区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经验做法,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建立各种专项救助有效衔接机制,形成合力,提高社会救助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是加快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贯彻落实全省社会养老服务工作会议精神,出台《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广东省2011—2015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继续推动居家养老示范活动。出台高龄老人津贴规范性文件,推动全省逐步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积极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五个一”工程建设,争取早日消灭县(市、区)公办社会福利机构空白点。制定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加强养老机构规范等级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孤儿基本信息数据库,落实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继续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进一步规范孤儿收养工作。加强宣传贯彻《彩票管理条例》,继续推进福彩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加强研发,推动福彩文化建设,争取福利彩票发展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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