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是主管民间社会事务的行政部门,一般包括婚姻登记、区划地名、低保、福利、慈善、殡葬、救助等。机构设置:国家级设民政部,省(自治区)级设民政厅,市县级设民政局,乡镇设社会事务办公室。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民政工作现状,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六月中旬,根据州委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结合当前我州民政工作实际,我们深入人口密度较高,区域特点比较明显的临潭、舟曲、迭部、玛曲、合作等县(市),对近年来县市落实民政惠民政策和民生实事情况进行了调研。同时,从全州的角度考虑民政工作及政策落实情况,并对当前民政现状进行客观分析和思考,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一、基本概况
(一)基本州情
甘南藏族自治州位于甘肃省南部,甘、青、川三省交界处,东与陇南市、定西市毗邻,南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交界,西连青海省黄南、果洛两个藏族自治州,北靠临夏回族自治州,东西长360。7公里,南北宽270.9公里,国土面积4.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9.9%。全州平均海拔3000米左右,年均气温1.7℃,无霜期120—180天,年降雨量400—800毫米,区域气候复杂多变。全州辖夏河、临潭、卓尼、舟曲、迭部、玛曲、碌曲及合作市,共有99个乡镇(街道办)、663个行政村,总人口68.03万人,其中藏族人口37.85万人,占总人口的55.6%,农牧业人口54.56万人,占全州总人口的80.2%。2008年,我州完成国民生产总值43.37亿元,大口径财政收入达到4.63亿元,在全省14个市州中排名最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810元,在全省排名13位;农牧民人均纯收入2049元,在全省排名12位,在10个藏族自治州排名倒数第二,在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排名25位。我州是全国10个藏族自治州中最贫困的地区,由于长期受历史,地理、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社会发育程度低,经济发展滞后。
(二)民政现状
我州属灾害频发区域,常有冰雹、干旱、霜冻和春季风雪、暴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发生,基本上是十年九灾。农牧民群众生产条件差,生活水平低,正常年景,全州年均因灾等需救助的农牧民达到20万人(次);全州农牧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4.87万人,约占农牧业人口的27%,年人均补助标准660元,人均月补差47元。全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33802人,人均月补助标准155元,合作市人均月补助标准172元,其它县市152元,人均月补差110元。城乡医疗救助报销比例偏低。全州五保供养对象3930人,年人均供养标准为1400元。优抚保障对象1751人。目前全州99个乡镇(街道)民政事务管理所初步建立,行政区划及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处于起步阶段。州、县福彩公益金返还比例低。
由于受历史、自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我州社会福利、防灾减灾、五保供养、社区服务等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基层民政力量薄弱,城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资金供需矛盾突出,严重影响和制约着民政工作的有效开展和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取得的成效及经验
(一)取得的成效。
改革开放以来,我州民政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全州救灾救济工作扎实推进。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们始终把救灾救济工作作为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特别是近几年来,全州防灾减灾机制进一步得到健全完善,特困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累计发放救灾救济资金18867万元,累计解决了450多万人(次)灾民的生活困难,没有发生过因灾因病冻、饿死人和大批人口外流乞讨现象;灾民建房工程及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农牧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等累计投资20109万元,已累计完成48422间房屋的修建,累计解决了13036户58663人的住房困难。“5.12”地震灾后民房重建总户数为26364户,维修加固户数为42156户,截止目前已累计完成17226户的民房重建,占重建总户数的65%;完成35846户维修加固,占维修总户数的85%。
二是全州城市低保工作得到加强。我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启动于1998年,2003年救助机制逐步得到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低保实现全覆盖,全州现有城市低保对象33802人。近两年来,我们把城市低保工作作为抓好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清理核查,实现了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的目标。全州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6987万元,人均月补差由2003年的37元提高到2008年的110元,合作市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72元,临潭等7县为152元,累计保障数达到161万多人(次)。
三是农牧村低保制度全面实施。我州2007年全面实施农牧村低保制度,健全完善了相关保障机制。全州农牧村低保对象达到14.87万人,约占农牧村人口的27%。全州累计发放农牧村低保资金5154万元,人均月补差达到47元,累计保障人数达到151万人(次)。
四是农牧村五保供养工作稳步推进。2006年9月我州出台了《甘南州农牧村五保供养实施意见》,全州累计支出五保供养资金1026万元,目前保障人数达到3930人,供养标准由过去的年人均200元提高到现在的1400元。积极实施农牧村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通过采取得力措施,有效解决了五保供养人员吃、注穿、医、葬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
五是城乡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得到强化。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已建立,并与城市低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牧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机结合,累计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879.88万元,累计救助城乡困难群众达到12.32万人(次)。临时救助机制进一步强化,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50多万元,救助低保边缘群体和特困群体达7600多人(次)。
六是全州社会福利事业得到快速发展。我州社会福利事业自改革开放以来得到快速发展,全州累计投入社会事务及社会福利建设资金1315万元,积极实施“星光计划”,修建老年人活动中心8处。先后为97名孤残儿童实施“孤残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新修流浪儿童和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3处。积极实施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为鳏、寡、孤、老等困难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生活场所。总投资400多万元的“甘南州民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大楼主体工程已竣工,为我州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搭建了有效平台。
七是优抚及双拥工作扎实开展。全州现有重点优抚对象1678人,累计发放伤残保障金和抚恤金1990多万元,解决了2.3万多人(次)的伤残军人及烈军属的基本生活,多方式多渠道安置退役士兵2000多人。高度重视复退军人稳控、解困工作。加强了全州军民双拥共建工作,以兰郎双拥文明线为载体,以创建“双四好”活动为平台,强化了军政军民团结。
八是全州累计发放各类民政专项资金达66478万多元,民政事业对社会的贡献率约占30%。
九是全州基层民政力量得到加强。我州高度重视加强基层民政力量的工作,于2007年9月下发文件要求各县市尽快成立乡镇(街道)民政事务管理所,2007年底全州99个乡镇(街道办)均成立了相应的基层民政机构,乡镇长或街道办主任兼任管理机构负责人,配备了工作人员3—5名,目前各乡镇(街道办)已全部挂牌正式运行,并制定了相关的工作制度。
其他工作有效开展。基层政治建设方面,完成了第六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强化村级培训,实现了村民自治管理,村务公开率达到100%。全州慈善捐助组织进一步健全。婚姻登记管理规范化建设不断强化。全州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有效开展,通过实施撤并乡镇工作,加快了城镇化建设,目前全州有80个乡、15个镇、4个街道办,乡镇布局更趋合理。积极实施了地名标准化处理和公共服务工程。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累计达到4490.7万元,为我州筹集福彩公益金673.6万元。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边界勘界维稳工作稳步推进。老龄工作得到快速发展。
(二)几点经验。
我州民政工作经过全州上下的共同努力,重点工作得到重大突破,取得了一定成绩,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和明晰的工作思路,是搞好工作的基本前提;第二,积极争取上级民政部门和州委、州政府的关心和支持,是搞好工作的主要动力;
第三,全州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同甘共苦,是做好工作的重要保证;
第四,与财政、发改委、社保、卫生等部门积极构通,相互协作,是搞好民政工作的合力;
第五,全体民政干部牢固树立“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工作职责,是搞好工作的重要基础;
第六,抢抓机遇,加强宣传,凝聚人心,是提高工作质量的有效保障。
三、主要问题及制约因素
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把民政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摆到了十分重要的位置。我州民政工作的重心在农村,工作的主要对象在农村,农村社会救助工作量大面广,任务十分繁重。针对我州现状,我们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攻破难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近几年各项民政工作取得新的突破,为全力推进新时期民政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由于社会历史的原因和区位等因素的制约,甘南经济社会发展严重滞后,与发达地区和周边地区的发展差距仍呈拉大趋势,广大农牧村水平差异大、发展不平衡的现象日益凸现,我们客观分析城乡差别和基本州情,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和制约因素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深入研究。
1、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十分脆弱。由于我州属自然灾害频发区域,再加上保护生态能力较差,低温冷冻、霜冻、雪灾、冰雹、暴洪、泥石流、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和地质性灾害频繁发生,给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很大困难。特别是去年“5·12”汶川大地震,严重波及我州舟曲、迭部、卓尼、临潭、碌曲等县,给灾区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虽然我们进行了有限的救助,但与特困群众的需求仍有很大差距。正常年景全州年均因灾需救助人数高达20万人(次),年需救助资金约为4200万元(每人每天救助1元,救助时间以7个月计),救灾资金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2、我州救灾物资储备能力差,应急能力低。全州至今没有救灾储备中心和储备库。一旦发生大的灾情,只能依靠省上及州外捐助物资,无法在第一时间内使灾民得到及时救助。
3、由于地方财政十分困难,配套列支能力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太低,特别是牧区群众生活成本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现行人均月补差只能维持生计,但无法巩固温饱成果,特困农牧民群众生活质量明显不如内地及其他民族地区。同时,我州农牧村特困群众因病返贫率高,需医疗救助人数增多,实施特困群众医疗救助能力有限,报销比例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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