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利用院内宣传栏、校园网,定期出刊宣传专栏,营造良好***氛围,从而发挥宣传教育职能。宣传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全国妇联会的发展史,学院妇联会的宗旨和服务规程,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全国各地各条战线妇联会工作所取得的成就等等,引导广大女教工关注组织建设、了解组织、依靠组织。
2.学院在各类活动中推选出来的女教职工先进典型。“三八红旗手”、女“优秀班主任”和女“先进教师”等等,宣传她们自强不息的典型事迹,激励全院女教工立足本职,自觉弘扬“四自”精神,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争先创优,激发集体荣誉感,为学院发展建设多做贡献。
3.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和高职教育理论,提高女教工综合素质。引导大家信奉科学,多注意汲取新知识,用科学的理论知识武装头脑,做新时代的知识型学习型新女性。
二、做好院妇联会自身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组织,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工作能力的自我培养。
三、履行维权职能,切实依法维护女教工合法权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实现男女平等、促进社会***的基本要求。学院妇联会坚持男女平等,反对家庭***,倡导文明家庭***社会新风尚,做好女教工的知心人,切实为女教工排忧解难,为其能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扫清障碍做好后盾。
四、积极配合院工会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工文体活动。通过举办文明健康、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为女教工展示才艺搭建平台,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女教工的身体素质和文明素养,为学院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以及打造学院高品位人文环境奠定良好基矗
五、做好院党委和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大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充分利用“三八”维权周、母亲节、“六一”节等时机,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学法活动,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等法律法规,与有关单位联合举办外来女工法律宣传服务活动,推进法制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不断提高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社会环境。
充分利用区、街、社区妇女儿童维权机构及38613861维权热线,为妇女儿童提供热情细致的咨询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基层社区、家庭中的不***因素。对全区基层妇女维权干部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维权工作等业务知识的培训,使维权干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工作起来得心应手,真正成为维权工作的“内行人”。
二、着力推动巾帼建功活动
以“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为载体,加大对农村妇女现代农业专业技术培训,加大对城镇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广大妇女岗位建功,岗位成才。利用区妇联网站及相关媒体,大力宣传我区先进妇女典型,弘扬她们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的精神,用先进事迹激励和鼓舞广大妇女积极为开发区、萝岗区建设做贡献。
协助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妇女就业工作。积极组织妇女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积极开展妇女就业宣传教育,转变妇女就业观念;积极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各种就业现场招聘会,促进妇女就业,提高市民对女性就业机会公平的满意度及对男女同工同酬的认可度、满意度。
三、深入开展家庭文明创建活动
充分发挥妇联组织联系妇女、联系家庭、联系社会的工作优势,深入开展家庭美德教育,开展“书香家庭”创建及廉政文化进家庭书画比赛等活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文明家庭创建的积极性。以迎亚运为契机,组织妇女儿童参与“全民习礼仪、全民学英语、全民勤健身、全面守秩序、全面齐清洁、全民传爱心”专题行动,不断深化妇女儿童文明行为教育;大力宣传报道“尊老爱幼”等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以道德模范为榜样,引导广大妇女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
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中的基础作用,举办“家长学堂”,提升家长教育孩子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家庭在培养孩子良好习惯、塑造健康人格和提升文明素质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以点带面,充分发挥我区“广州市家长学校示范校”的带动作用,逐步规范家长学校的办学和管理,推进全区家长学校建设,进一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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