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社会实践评价

2018-02-20 范文大全

暑期社会实践评价

各单位:

为做好2011年暑期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工作,促使大学生把创新思维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运用所学知识服务当地“三个文明”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社会做贡献,真正起到使广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作用。经研究,制定《2011年江苏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评价、奖励方案》。

第一部分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评价方案

学校对各单位的暑期社会实践评价通过计算各单位评价总分的方式进行。评价总分为该单位所有实践团队得分之和。

一、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各团队评价总分的计算方法

江苏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各团队评价总分采用积分制,每支团队评价总分是学生实践动员得分、团队实践方案得分、团队组织得分、调研报告得分、证明材料得分、社会实践基地得分、宣传报道得分和支持团省委相关工作等8项评价得分的总和。

二、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评价指标以及得分

(一)实践动员引导方案

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的特色和优势,积极营造暑期社会实践前期氛围,并通过各种方式充分激发广大同学参与暑期社会实践的积极性。鼓励广大同学通过多种方式联系实践单位,并坚持在实践单位进行一个月的实践,实现在社会实践中成长成才的目的。

1.前期社会实践动员引导策划方案,通过团委书记答辩给分(10分)。

2.后期实践动员引导总结材料,必须包括各单位实践动员交流会、班级实践动员交流会、实践动员成效总结、本单位学生参与实践情况汇总以及本单位成效显著的特色做法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数据。(10分)

(二)团队实践方案

1.各单位按照《江苏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方案申报表》申报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方案3-8件。跨单位组队的活动方案,由牵头单位负责申报,不占用其他单位名额。

2.方案具体要求:社会实践方案能紧密结合时代主题,围绕我校年度暑期社会实践工作中心,充分发挥专业特色,服务实践地经济发展,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践方案主题立意积极,内容新颖,特色鲜明。实践计划具体化、专业化,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3.评选办法: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申报的团队方案从“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立意新颖、可行性强”等方面评选,并评选出优秀与良好两类等级方案若干,其中获得“优秀方案”的团队加4分,获得“良好方案”的团队加2分。菁英学校团队和马克思主义研习会团队可参与社会实践优秀和良好的评眩

4.各单位申报的团队方案如获得社会实践“优秀方案”或“良好方案”,则各单位要将团队确定为暑期社会实践重点团队,必须进行实践,如未实践,不仅要取消本项加分,同时倒扣2分。

(三)团队组织

1.所有实践团队组织分为基础团队和加分团队两大类,菁英学校团队与马克思主义研习会团队为加分团队。

2.各单位可结合“形势与政策课”的相关主题组织实践团队。

3.每个社会实践团队不得少于8人。团队人数达不到8人,则在单位该项总分中扣分,每支团队扣1分。

4.基础团队

基础团队是按照各单位学生数必须设立的团队,基本要求为:1000人以上单位最少组织4支社会实践小分队,800-1000人以下单位最少组织3支社会实践小分队,800人以下单位最少组织2支社会实践小分队,三个研究院最少组织1支社会实践小分队。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的单位,必须有1支研究生小分队(研究生人数不得低于团队人数的50%)。如不能满足基础团队组队的基本要求,则在该单位“团队组织”这项总分中扣分,每少1支团队扣2分。

5.加分团队

(1)组织菁英学校团队加2分。

(2)组织马克思主义研习会团队加2分。

(3)其他团队中每多1支研究生团队加2分,每多1支本科生团队加1分。

(4)各单位中超过20支以上的`社会实践小分队,每多1支团队加0.25分。

6.跨单位团队

(1)牵头单位加该团队的总分。

(2)参与单位按参与人数占团队人数比例加分。

7.菁英学校团队

各单位菁英学校学员要求全部参加,组成一支“红色”实践团队参加暑期实践活动,本单位菁英学校学员不满8人者,动员本单位优秀学生加入菁英学校团队,形成一支8人以上的“红色”实践团队。如有部分菁英学校成员无故未参与实践的,人数达各单位菁英学校成员50%以下的扣1分,超过50%以上的扣2分。

(四)调研报告

各单位的实践团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团队社会实践调研报告,各单位学生个人在老师的指导下完成个人调研报告。其中上交学校的团队或个人调研报告,请参照《201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调研报告专题指南》撰写,学校将评选校级优秀调研报告若干。调研报告最高得分10分。

(五)证明材料

为了证明大学生社会实践对当地党、团组织的贡献,如该单位获得有相关部门的感谢信、表扬信、锦旗等各种证明材料,有证明材料(数量不限)则该单位加5分。

(六)社会实践基地

1.充分发挥好2010年已经建立的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作用,2011年暑期社会实践中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使用率必须达到60%,各单位须提交学生参与见习的现场图片等相关资料。已建的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使用率未达60%,各单位每少一个基地倒扣1分。

2.2011年新建的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在2011年暑期社会实践中必须组织学生到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实践,须提供协议书原件、基地挂牌、学生参与实践的总结以及学生参与实践的现场图片等相关资料,每个基地加2分。

(七)宣传报道

要求各单位及时向团省委、省学联发社会实践简讯,每录用1篇稿件,加1分。及时向学校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简报发稿,每录用1篇稿件,加0.5分。

媒体报道一般是指公开发行的报纸、电视台报道等,同一团队实践在不同媒体报道的,按最高级别加一次分,其中国家级媒体报道的,评优中加6分;有省级媒体报道的,评优中加4分;有市级报道的加2分,本项不累加。

(八)根据2011年团省委社会实践的工作部署,需要各单位支持的相关工作另行加分。

三、关于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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