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为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明确财会人员的职责,正确行使财会职权,提高财务会计工作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岗位责任制。
(二)各分行要根据本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各行具体情况,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制,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职,办事有要求,考核有标准,工作有检查,保证财务会计工作有秩序地进行。
(三)建设银行财会工作岗位,一般可设财务会计主管、接柜审核、结算业务、明细帐核算、同业往来核算、联行往来核算、现金出纳、总分类核算、资金调拨、报表、复核、财务管理、综合分析、检查辅导和财会资料保管等,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
(四)各岗位的财务会计人员,要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和要求,同时要从全局出发,互相协作配合,共同做好财务会计工作。
二、财务会计工作岗位职责和要求
(一)财务会计主管岗位
1.负责本行财务会计工作。要经常研究布置、检查、总结本行及所属行处的财会工作,保证完成各项任务。
2.正确贯彻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办法、规定,结合本行情况,组织制订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督促贯彻执行和了解执行情况,不断改进财会工作,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的要及时制止和纠正,重大问题应向行领导和上级行反映。
3.组织编制财务计划,并组织实现。财务计划要按照上级规定方法和要求编制,并根据批准的财务计划制订落实措施,定期检查和分析计划完成情况,找出管理中的问题,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和措施。按规定应交的各项收入或利润、折旧基金等资金,要按照规定审查,督促及时足额上交。
4.有计划地组织财务会计检查和会计业务技术竞赛评比,总结交流财会工作经验。
5.组织编制和审查各种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工作报告。保证指标完整,数字准确,情况真实可靠。
6.负责财会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组织财会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技术,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扬先进,帮助落后,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财会人员进行考核、评比。
7.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以身作则,遵守财会制度,维护财经纪律。
(二)柜台审查岗位
1.根据帐户管理办法规定,受理单位的开户和销户事项。
2.受理各种结算凭证,按规定进行审查。不符规定要求的不予办理。
3.办理出售凭证和结算业务收费手续。对出售的凭证,要建立领退、出售登记管理制度,做到帐款、帐实相符。
4.加强同业务部门联系,密切配合互通情况,共同做好付款监督工作。
(三)结算业务岗位
1.按规定程序,正确及时办理结算划款手续,不错划、不重划、不漏划。要妥善处理各种结算凭证,做到不遗失、不积压、不漏发、不错发。
2.按规定正确办理延付、拒付手续。要认真审查拒付理由,坚持结算办法规定,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制止无理拒付。
3.经常检查发出的托收款项划回情况,逾期未划回的要及时催收及查询。
(四)明细帐核算岗位
1.按规定进行明细帐核算,坚持按程序处理会计业务。
2.记载明细帐户,要根据审核后的收、付款凭证,及时登记入帐,不得积压,每日营业终了应按规定结帐。
3.防止超拨款限额、贷款指标、存款余额付款,或印鉴不符付款。
4.应按规定时间和方法,与开户单位对帐,并签发和收回对帐回单,不符帐项要及时查明处理。
5.已记满的帐页要按帐户集中保管。年终后按规定装订成册,交保管人员管理。
(五)票据交换岗位
1.按照规定,准确、及时、安全办理票据交换和清算工作。
2.提出交换凭证,做到凭证汇总表及计算表三相符。
3.提回交换凭证,要准确及时转交有关记帐人员。
(六)同业往来核算岗位
1.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人民银行或其他专业银行往来帐户核算。
2.按规定办理提存或调整财政和企业性存款的手续。
3.认真与往来行核对帐目,不符帐项要及时查对清楚。
(七)联行往来核算岗位
1.按规定要求签发联行往来划款凭证,记载联行往来明细帐。
2.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与往来联行对帐及查询查复。
3.按规定要求,保管、使用联行印章和密押。
(八)现金出纳岗位
1.正确办理现金收付。受理现金支票必须实行发、收对号牌制度,认真审查:支票有效期限;收款人和背书是否一致;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是否有记帐和复核员名章。
2.每天收付的现金,必须逐笔记载现金收、付日记簿;实有现金必须与库存现金明细帐的余额相符。
3.负责管理现金,确保库款安全,执行“双人管理”、“双人盘库”和“双人押运”制度。认真执行收、付款清点和复核程序,交接工作必须当面点交,做到收付准确,手续清楚,责任分明。
(九)资金调拨岗位
1.按时编报调拨资金计划,拍发请领业务资金电报。管辖行要及时审查核定和汇拨资金。
2.注意用款动态分析,遇有特大用款,要采取措施补领资金,保证建设资金的供应。
3.积累拨款、贷款和存款的资料,分析资金升降规律,考核调拨计划准确情况,不断提高预测工作。
(十)总分类核算岗位
1.按制度规定总分类核算,负责平衡当天各科目收、付方发生额,登记总帐、结计余额,并与各科目明细帐核对一致,收、付方科目余额总数相等。
2.整理装订会计凭证。
(十一)报表岗位
1.根据有关帐簿、资料,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编报旬、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做到及时、完整、正确,并负责报表的整理装订。
2.管辖行要认真审查,核实所属行处的会计报表,做到表内各项目、表与表以及同上期报表有关项目和数字之间核对相符,并在规定时间内汇总上报。
3.建立健全会计报表质量考核评比制度,不断提高报表质量。
(十二)复核岗位
1.会计事项是否符合政策、制度等有关规定。
2.会计凭证种类、内容,是否符合制度办法等有关规定。
3.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数字是否完整正确,处理手续、资金渠道和会计分录等是否正确无误。
(十三)财务管理岗位
1.负责编制财务计划。根据信贷计划和管理费等有关计划资料,测算和编制财务计划,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
2.根据批准的财务计划,审查核实各项财务收支。对计划外或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应提出意见,并向行领导反映,采取措施,正确处理。
3.按照有关规定,正确提取和管好用好各项基金。
4.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正确计提和核算折旧。
5.根据财务管理办法规定,正确核算损益和利润分配。
(十四)综合分析岗位
1.根据帐簿、报表、凭证等有关数字积累财务会计的基本资料。
2.根据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定期分析各项业务资金增减变化,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意见,提供有关业务部门研究。
3.分析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影响财务状况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找出原因,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十五)检查辅导岗位
1.负责检查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做到财会检查工作制度化。
2.负责对辖内行处的财会业务技术辅导工作,做到辅导工作经常化。
(十六)财会资料保管岗位
1.负责财会资料移交档案部门前的保管。其他部门借阅资料必须办理借阅手续。
2.经常检查存放财会资料库柜的安全情况,消除隐患,防止霉烂、丢失。
3.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的规定,办理财会档案的移交工作。不须移交档案部门的其他资料须要销毁时,应先登记,并经领导审批后办理。
附件: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会计业务量及差错统计考核暂行办法
为了准确反映我行会计工作业务量和核算质量,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各级行应按照本办法要求,做好日常的统计和考核工作。年终后编制“会计核算业务量和差错统计考核表”(见附表),逐级汇总上报。
一、会计核算业务量的统计
(一)会计核算业务量,根据业务性质不同,分别按笔数和张数统计,具体规定为:
1.各项拨款、存款、贷款业务按记帐凭证张数统计,单式凭证一份计算一笔,复式凭证一份计算二笔,汇总记帐凭证(科目日结单除外)按记帐凭证附件份(笔)数统计。
2.联行往来填制划款凭证的,按划款凭证份数统计。
3.同业往来及同城交换业务,按提出和提回的票据(即收付凭证)以及提出票据清单和差额单等的份数统计。
4.利息计算,按利息清单的份数统计。收取和支付利息的帐务处理,另按“1”项的规定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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