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民众,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民政部门的基本职能和神圣使命。为此,2010年我县民政工作必须抓好如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保障民生
要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加大社会救助力度。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制度,严格评审团票决程序,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城镇低保应保尽保,农村低保适度提标。五保供养确保应保尽保,年供养标准提高到1500元;农村敬老院规范内部建设和管理,完善制度,落实五保对象基本生活待遇。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抓好落实,力争全年实施医疗救助1500人以上。不断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制,落实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措施,及时抓好灾情的核查、上报和灾民的生活安排,确保困难灾民生活有序、住有所居。要通过努力,确保城乡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和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要全面完成省市县各项实事任务。认真抓好农村安居房改造建设,搞好农村贫困无房户、危房户、少房户的调查,新建安居房300栋。抓好柏市镇敬老院改建扩建工作。要引导和建立社会帮扶机制。加大慈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捐赠和慈善救助活动,推动攸县慈善事业蓬勃发展。要通过几年努力,实现湘之县长提出的“三个一”的目标,即年筹资1000万元,救助1000人,人均救助不少于1000元。今年争取募集慈善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同时努力在全县推行结对帮扶救助机制,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业主和党员干部通过“一帮一”、“多帮一”的形式,解决靠政府救助难以解决的特困对象的实际问题。
二、发展民主
要以城乡社会救助评审团票决制度为抓手,促进村级民主决策。全面推行社会救助村级评审团制度,将城乡低保、农村安居房、救灾款分配、解困救济对象和特困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名单确定全部纳入村级评审团评审票决范围,进一步完善评审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以社会救助评审票决为推手,促进基层民主,落实群众对村级事务的参事议事权和民主决策权。要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考核为抓手,促进村级民主管理。要强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乡镇必须由主要领导或主管民政工作的领导负责此项工作,乡镇民政办专抓此项工作。要进一步细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考核细则,把社会救助评审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完善考核办法,采取重点督查、面上普查、电话抽查等各种形式,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深入进行。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凡乡镇领导不重视,主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不抓此项工作,民政办不负责此项工作的,乡镇民政工作不得评先评优;凡村级社会救助未经评审团民主评议票决的,村级政务、事务、财务管理混乱引发群众上访告状的,在考核中列入最末等次,并不得评为县和乡镇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要以农村社区建设先进村为导向,促进村民自治。抓住我县是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的契机,加强对里旺、罗家坪、新联、新塘、下洞等5个全国试点村和高楼市级试点村试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确立把农村社区建设与村级组织建设、新农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一起抓的思路,打造攸县特色的社区建设模式。同时,以农村社区建设先进村为导向,指导各村修改和完善村规民约,不断改善社区基础设施条件,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促进村民自治。
三、服务民众
要不折不扣执行优抚安置各项政策,全力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认真贯彻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进一步做好双拥工作,深入开展关爱优抚对象活动,着重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定补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保证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不低于当地一般群众生活水平。同时,不断研究解决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化解涉军信访矛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认真抓好婚姻和收养登记管理,全力服务社会大众。婚姻登记要切实抓好规范化建设,努力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收养登记要规范程序,依规依法,确保登记合格率100%。要切实抓好社团组织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组织登记管理,全力服务经济建设。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严格依法对各类社团组织进行登记和年检工作,上半年对社团组织进行一次培训,下半年对社团组织的财务情况和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社团组织依法依规运行。与财政、监察、审计、物价等部门一道共同协作,规范整顿社会团体服务和收费行为,促使我县民间组织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认真做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经济协会组织在服务新农村建设,推进村级民主管理中重要而独特的作用。要依法抓好老龄、殡葬等各项工作,全力搞好社会公共服务。抓紧抓好殡仪馆施工建设,争取今年9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殡仪馆主体工程项目,年内启动殡葬改革工作。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依法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切实提高救助能力和救助管理水平;加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争取全年完成发行任务1000万元;健全行政区划界线联合检查制度,积极与周边县市互访交流,调解纠纷,建立边界稳定长效机制,维护边界地区的稳定;设立106国道沿线行政村地名标识;积极开展孝亲敬老年活动,争取年内制定出台新的老年人优惠政策,让老年人充分享受社会优惠服务。同时要抓好城关镇雪花社区养老服务的试点工作,探索机构养老服务的新模式。
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着力解决民政对象反映的合理诉求,完善处理群众性、突发性事件预案,准确掌握研判上访动态,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稳定因素。要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法制监督,确保每项民政政策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每个行政行为都做到合法合理,程序正当,高效便民。
要完成2010年民政工作任务,必须从如下六个方面入手,真抓实干,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一,进一步巩固民政基层工作平台。要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意见》,做到民政工作人手配齐,工作经费配足。各乡镇民政办要争取按10000∶1的.比例配齐配强民政办工作人员,并按照不少于上级民政拨款比例的2%配套安排乡镇本级民政办工作和敬老院工作人员经费,确保民政工作人员经费到位。
第二,进一步坚持社会救助村级评审团票决制度。这项制度是攸县首创的,在全国和全省具有一定影响,并得到群众公认的好制度,必须坚持。今年必须让这一制度在城乡社会救助领域实行全覆盖,尤其是城镇低保、农村低保、农村安居工程、救灾款分配到人、救济款分配到人、特困对象走访慰问名单的确定,必须由评审团票决确定。要坚决纠正少数地方不按评审程序操作或变通处理的现象,确保社会救助的公平公正。
第三,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积极争取乡镇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乡镇主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专管,民政办要专抓。每个乡镇要建好两个以上的示范村,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推动此项工作上水平。要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为抓手,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人民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要把民政社会救助民主评议票决制度纳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以此推动民政各项工作上水平。
第四,进一步加强民政行风建设。民政干部是党和政府的亲民使者,民政干部的形象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民政工作部门必须把行风建设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来抓。要求全体民政干部做到“两个干净”、“三个不准”,即:做干干净净的人,做干干净净的帐。不准接受乡镇民政办到县城设宴请客,不准接受下属单位的礼金礼品,不准优亲厚友违规使用民政资金。要倾注爱心做工作。带头响应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六个一”活动的号召,进村入户,了解民情,倾听民意。民政局机关干部实行联系乡镇民政工作制度,每人每月下乡两次以上,走访农户20户以上;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对所在乡镇民政工作走访每人每年在一次以上,并记录在案。开展“六个一”活动的情况将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要带着责任做工作。在人民群众面临天灾人祸,最需要党和政府关心、关爱的时候,民政干部必须第一时间报告灾情,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在第一时间组织救援。要平等相待民政对象。对弱势群体要平等相待,和气办事。做到“四个一”,一张笑脸相迎,一张椅子请坐,一杯清茶请喝,一片诚心办事。
第五,进一步加强民政资金管理。民政资金是高压线,是救命钱,民政干部要提高认识,管好用好民政资金。一是民政资金专户管理制度要坚持。所有民政资金都要进专户,封闭运行;二是分配制度要规范。乡镇必须坚持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分配审批制度。每笔资金做帐必须附带党政联席会议记录,不能个人说了算。村级必须用民主评议票决的办法落实到户,不能由少数人,个别人说了算。三是资金发放制度要健全。凡是能够社会化发放的要社会化发放,进行打卡、发折子,尽可能减少中间环节;四是内审监督制度要建立。要建立分配、审批、发放、内审等各项制度,民政办、财政所要各司其职、互相监督,杜绝挤占、挪用现象发生,杜绝人情救助、关系救助的发生;五是严格专项资金检查制度。民政局监察内审室将与低保、救灾、优抚等股室一道进行常年性的专项资金跟踪检查;5月份,将与财政局、监察局联合组织对2009年度的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检查。
第六,进一步加强民政业务知识学习。民政相关的法律法规有90多部,县乡各级民政干部必须认真学习。通过学习,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不断提升民政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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