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推行“双语”教学的发展历程
新疆解放前,绝大多数青少年得不到入学的机会,学龄儿童入学率只有19.8%,少数民族全部在校生仅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5%,少数民族教育处于十分薄弱落后的状况。解放后,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加紧对少数民族教育教学进行改革,逐步在少数民族学校推行“双语”教学,“双语”教学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1)“双语”教学体系建立的初级阶段(1950~1976)。自治区尝试在民族中小学校加授汉语,举办“双语”授课实验班,在各高等院校和中等学校举办预科教育,自治区的“双语”教学体系初步形成。(2)“双语”教学稳步发展阶段(1977—2003)。自治区党委1984年印发巴岱同志《对加强民族学校汉语教学的建议》,就少数民族学校加强“双语”教学、实现“民汉兼通”培养目标提出要求,提出少数民族中小学的汉语教学从小学三年级一直坚持到高中毕业。1992年自治区开始在较广的范围内进行 “双语”教学实验,其中少数民族中学以理科为主的部分课程使用汉语授课的实验规模最大。同时,为促进少数民族教师队伍建设,自治区在加大“双语”师资培训工作力度的(华考范文网 )同时,改革师范教育教学,提高师范毕业生的汉语水平;制定“汉语教师师资班”招生计划,定向培养各地所需的'中小学汉语教师;全面推行中国汉语水平考试。在各项措施的引领下,“双语”教学稳步发展。(3)“双语”教学快速推进阶段(2004年—至今)。2004年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2005年自治区印发《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的意见》。2005年底自治区召开中小学“双语”教学工作会议。“双语”教学“从小抓起、从教师抓起”的指导思想得到确立,“双语”教学工作进入快速推进阶段。
应该多开办有关双语教学的理论研讨会,并注意扩大它的范围,这对提高我们的理论水平,交流经验、总结教训,使我们的双语教学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地发展大有好处。我们所从事的双语教学工作不单单是汉语教学工作,我们要培养的人才也不是只懂汉语的人才。我们要培养出既懂本族语、又懂汉语的民汉兼通的双语人才。所以,在进行这项工作时,千万不能偏废任何一方。当然,我们把主要的精力放在提高汉语水平上是对的,但绝不能因此而忽略民族语的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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