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文件,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决定》全面、深刻地阐明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定位,强调我们构建的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它继承、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境界。建设和谐社会,需要全党、全国上下整体联动,需要全国各族人民在建设和谐大家庭中人人献计、献策、献力,以全面建设“细胞和谐”来推进整体社会和谐,只有这样,建设和谐社会才不是一句空话。地税部门是建设和谐社会中重要的一员,如何履行好职责,发挥应用的作用,我个人认为,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履行地税职能,发挥“四员”作用,积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支持经济发展,履行聚财职能,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当好“义务员”
建设和谐社会,需要充足的财力作支撑,没有财力作支撑的社会是空中楼阁的和谐社会,而政府的主要财力来源于税收,税收主要组织者是税务部门,所以,我们地税部门在和谐社会建设中要充分履行好聚财职能,当好组织财力的“义务员”,积级地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源源不断财力保障。
其一,要竭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树立从经济到税收的“经济税收观”,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已任,充分发挥地税部门政策优势和信息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调研,积极探索经济增效、税收增收的新思路、新途经和新办法,主动为党委、政府发展地方经济献良策、当高参、不断培植新的经济和税收增长点,实现经济和税收可持续增长。结合竹山县经济实际,我们要围绕“工业兴县、项目强县、开放活县、生态立县”的战略,紧抓“把竹山建成基础牢固、特色鲜明、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电矿支撑的生态水电大县”目标,不断创新税收服务手段和服务方式,快审快批审批项目,减少审批环节,提高税务行政效率。用足、用活、用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优化资源配置,支持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发展,主动地为企业排忧解难,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提升企业的市场竟争能力和规避风险能力,做强做大地税税源“蛋糕”,为完成市县分配的收入任务提供税源保障。
其二,要全力完成收入任务。完成收入任务是我们最大的政治,是地税部门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各级党委、政府考核我们地税部门工作业绩的“度量衡”,所以我们抓任何工作都不能离开这个主线。在组织收入中要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和寅吃卯粮,禁止越权减免税,确保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要正确处理税源与计划的关系、征管与服务的关系。要明确收入责任,细化收入目标,管好重点税源、抓住固定税源、管住流动税源,实现税费收入稳步增长。
二、坚持依法治税,履行监督职能,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当好“公证员”
和谐社会总体要求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从这里看出,要想构建和谐地税,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应有的税收监督职能,当好“公证员”,首当其冲地要坚持依法治税,规范执法、文明执法、高效执法、阳光执法,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税收环境。
一是要严格税政管理。进一步完善税政工作流程,狠抓税政检查,加大政策管理和落实的考核力度,克服管理上的随意性。坚持减免税集体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减免税调查程序,实行“案头”管理,按照“谁报批谁负责、谁调查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减免税台帐,加强各类减免税审批程序的监控与跟踪管理,使减免税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狠抓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管理工作,建立分税种管理的评估体系,发挥导向指导作用,要根据不同税种的.不同特点,制定出符合具体实际的管理措施,使税种管理工作更具针对性,堵塞税政管理上漏洞。要建立税政、征管工作例会制度,按季召开税政、征管工作例会,探讨和收集征收管理、税收政策执行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寻求对策加以解决,以提高征管质量和政策执行效率。对政府出台的有关涉及地税税收政策的相关办法、会议纪要、招商引资政策等,我们根据税收政策提出修改意见,对违背政策的,我们及时建议政府进行修正。要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和调研力度,实施“阳光税政”工程。
二是要强化执法监督。结合贯彻总局“二个办法、一个范本”及《若干意见》的要求,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权限,确定执法责任,严格过错追究,完善岗责体系,规范工作流程,使执法“两制”向纵深推进。加强对税收执法的有效监督,实现对税收执法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查备案制度,适时启动网上考核,建立以执法质量为核心的执法考核体系和外部评议机制。加强对重大案件的集中审理工作,对税务案件实现督导制,点户审理制和回访制,对稽查局已结案件10%的比例进行复查、分析和评估,以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
三是要强化税务稽查职能。进一步发挥税务稽查职能拳头作用,震慑不法分子,理顺纳税秩序,按照“三年查一次、一次查三年”的标准,减少纳税人的检查次数;推行“查前告知、查中监督、查后反辣制度,不断地规范自身执法行为;要以房地产、建筑安装、饮食娱乐、建筑建材、水电开发、矿产开发等行业为重点,继续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活动,改善税收环境,努力实现由普遍检查向行业检查、重点检查的转变和由收入型检查向执法型检查的转变,加大检查深度和广度,大力开展延伸检查,提高检查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是开展税法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税收法律法规,重点加强税收在和谐社会建设中职能作用的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曝光不法纳税分子,通过公开曝光,教育广大纳税人,震慑纳税人,营造诚信纳税光荣、违纪违法受惩的良好氛围;及时公示最新的税收政策,让纳税人第一时间了解政策、知晓政策,以提高纳税遵从度。
三、坚持以人为本,履行服务职能,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当好“协调员”
建设和谐社会需要地税和谐,打造和谐地税需要构建征纳和谐,征纳关系和谐是和谐税收的关健,当前影响征纳和谐重要因素很多,主要表现在向纳税人公示、送达、辅导税法的制度不健全,尤其是税法在执行中一些补充、优惠、变更规定,不少纳税人不了解,导致多纳少纳税款的情况时有发生,办税环节过多、程序复杂,纳税辅导、税收咨询不主动、不及时,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渠道不畅等等。税收服务不到位,影响了与纳税人的沟通,造成征税人与纳税人信息和地位不对称。所以,地税部门要当好“协调员”,主动协调各方面关系,经常与纳税人保持沟通,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在前头;要重新审视和调整自身角色与职能定位,顺应公共行政的发展趋势和时代要求,牢固树立税收服务是税务部门法定义务和基本职责的意识,形成“感恩纳税人、尊重纳税人、关爱纳税人、善待纳税人”的风尚。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税收服务。
其一,要建立健全尊重纳税人的制度。“赋税是政府的奶娘”,纳税人是政府公务人员的衣食父母,应该象尊重科学家、尊重英雄模范人物、尊重自已的父母那样尊重纳税人。尊重不仅要用道德方面来约束,更重要的是用制度来规范,否则,尊重纳税人将成为一句空话,健全制度要结合实际,要根据纳税人需求而建。
其二,要更新服务理念。要树立现代税收服务观,体现征纳双方法律地位的平等,尽力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服务与职责相一致,以新的服务理念来引导税收工作由满足征管需求为主向管理与服务并重的转变,全面推行税收服务向深层次发展。提高工作透明度,坚持办税八公开制度,实现“阳光操作”。
其三、要改进服务手段。要进一步推行多元化纳税申报,通过“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务等形式,降低办税成本,要从深化管理和满足纳税人需求角度出发,减少管理层次,简化办税程序,缩短办税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建设,逐步实现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政策咨询等的网络化,建立起多层次、多渠道、方便快捷的纳税服务平台。经常举办各类培训班,对难点问题耐心细致地向纳税人讲解,以便纳税人正确贯彻执行。
四、扎实练好内功,提高构建和谐税收能力,在社会和谐建设中当好“服务员”
一个单位执行力高低,从某个方面来说取决于干部整体素质,一个人办事能力和服务水平如何同样也取决于干部个人素质高低。当前要构建和谐地税,提高-干部服务和谐社会建设能力,必须从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入手。
一是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税务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不断加强业务培训,使其优化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技能,准确把握税收工作规律,提高税收工作水平。
二是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积级推行能级管理和竞争上岗,激发干部的学习热情,促进人力资源的开发和优化配置,搭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华的平台,大力营造愿意干事、能干成事的良好环境。要通过开展争当“优秀公务员”、“优秀税务工作者”、“工作标兵”等争先创优活动,激励广大税务干部学先进、比先进、超先进,形成团结奋进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税务文化建设。大力创建学习型税务机关,着力营造关心人、尊重人、发展人的文化氛围,培育税务人员共同价值观,铸造广受认同和自觉践行的治税思想、团队精神、执法理念、职业道德规范等,实现思想理念与实践活动的有机统一,增强全体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集体归属感,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实现税务机关内部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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