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七岁

2018-03-13 小学生作文

那年,我七岁1

牵着爸妈的手,我跨进了学校的大门,开始进学校读书。那年,我七岁。

那时,我既幼稚,又无知,根本不知道“上学”是什么意思。只是盲目地跟着老师的指令,因为那时我的性格十分老实,常常屈服于其他同学,让别人“称王称霸”,要是换作现在,我绝不会同意。

七岁那一年是我刚开始接受学业教育的重要一年,所以我一直是注重学习,其他的根本就没管太多。以致于之后我一直屁颠屁颠地尾随别人之后,我的性格在那时十分地懦弱,丝毫没有所谓“当老大”的勇敢,没受过别人欺凌,却又像受过似的。

真正使我性格改变的是在上学不久,也是七岁。那时一直自恃“居万人之上”的小Q对我们东差西遣,把我当手下来看,我还是那懦弱的性格,只得对他言听计从,这也使得受牵连的我常陪他到老师办公室“喝茶吃饭”。

“喂!快点去揍他们!”小Q又高傲地指使我去和同学们对峙。那帮同学连忙劝我,不要受他差使。我听着Q的叫骂和同学们的劝告,心中不知怎的涌上一股烈火,这家伙平时老差遣我,是时候反击了!我把小Q自制的“令牌”往他脸上一扔,怒道:“今后不服你管了!”小Q一愣,看到的只是我与同学们的背影。那年,没人再敢看不起我了。

那年,我摆脱了懦弱的性格,那次醒悟之后,我慢慢不再懦弱,我变了,变得勇敢,成就了坚强不屈的脾气,以前我在幼儿园里,可都是对别人毫无还手之力的。那年,我只有七岁……

那年,我七岁2

  前序:

  好久好久没有这般认真的想写下点什么了,突然想到,写下些零碎的记忆,来记录自己的人生吧!尽管自己的人生微不足道,但那也是自己曾经走过的路,在路上遇到的人,遇到的事。曾经灿烂的笑容,肆意的泪流,曾经的任性狂妄……

  那年,我七岁。寄住在外公老家。迟迟没有入学,妈妈想让我回到自己的家上学。便有了奶奶步行了一个小时的路程到外公家接我回家的事件。那时候的我,天真、灿漫。跟着并不算太熟悉的奶奶步行回到了自己的本家。

  那时候的自己,并不知道生活的艰苦,只是知道,很长一段时间,家里只有我和奶奶。爸爸在外打工,妈妈和弟弟妹妹长年寄住在外公家。

  七岁,我才上的学。那一年,认识了很多小同学。至今,我依然记得那么几个同班同学。只是偶尔谈起时,同学的回应是:我完全没印象了,我觉得我是某某年才认识你的。是的,有些人有些事,你记住了,并不代表对方也记住了。你曾经认为那是对你很重要的人,若干年后,只是想起有这么一个人,也许,在某个地方相遇,只是觉得似曾相识。或是经第三者介绍,才猛然想起:我以前有认识他。同样的,我们在某些人的心里也完全是这样,也许一些我们不再记得的人,在他们心里,我们一直有这么一个位置,一个不经意就留下的位置……

  那年,我记得自己丢了两次书。同样的,是一同学贪好玩,拿走了。在我急得快要哭的时候,她又不经意的还了回来。那个时候,老师总说我不小心,丢三落四。其实,那个时候的自己,只知道团结友好,并不知道还存在着恶作剧。时隔多年的现在,我依然记得那同学的名字,期间还听到一些朋友说起她的事情,据说,她现在结了婚,还有了个可爱的孩子

  那年,成绩算还不错的我,总是被老师和另一个男生作比较。因为那男生成绩也很好,但字体永远的比我写得清晰。比我细心,并不像我一般的毛燥。事隔多年,我依然记得这么一个男生,现在,我们是好朋友。可他,并不记得我是他学前班的同学,后来,我们成为好朋友,那是在初中的时候。他总在说:我们是初中的时候才认识的。其实想想,什么时候认识的又如何?要的只是这一刻,我记得你,你也还记得我。

  七岁,是从家里走向学校的一年,也是走向陌生人的一年。

那年,我七岁3

  那天我和爸爸妈妈去巴河那边的王叔叔家玩。

  到了王叔叔家后,已经是中午了,好客的王叔叔对我们一家说:“你们是第一次到我们这里玩,大家的肚子一定都饿了吧,现在我们就到河边的一条小船上去吃鱼吧!”说完,王叔叔便带我们往河边走。

  在路上,我看见了许许多多的饭馆,让我奇怪的是,这些饭馆都是些以鱼为主的饭馆。我就问王叔叔:“叔叔,这儿怎么都是一些和鱼有关的饭馆?”王叔叔说:“因为这儿盛产鱼,所以这儿到处都是和鱼有关的饭馆。”不一会儿,我们站在一个通向河边的梯子上,看见一条很大的渔船停在河边的岩石旁边。我说:“王叔叔,我们是去停在河边的渔船上吃饭吗?”王叔叔说:“是的,他们那儿的鱼是鲜杀,所以特别好吃。”

  来到河边后,我发现河水十分清澈,还能看见河里的鱼。这时,王叔叔看见我在河边玩,说:“杨屹立,不要在河边玩,如果一落进水就没命了!”我半信半疑的说:“真的吗?”王叔叔说:“那当然了,上次一个小孩掉进水后就不知道到哪里去了。这水里可能有水怪!”因为我还小,特怕怪物。吓得我是心惊肉跳,再加上我不会游泳,就两腿发软了。

  吃过饭后,我感到无聊,就来到渔船旁边的岩石上玩耍。突然我发现渔船的一根绳子套在这块石头上的,正好,绳子的对面是另一个门。我觉得好玩就抓着绳子,一下子就跳了下去,刚好落在了船板上。“太好玩了!”我一下子叫了起来。我又开始往上爬,我抓住绳子,脚踩岩石向上爬。可刚出脚,就踩在了青苔上,手也没抓住绳子,就一下子掉进了河里。我在水里包了一口气,手和脚在水里乱划,终于从水里划了出来。出水后,我抓住船旁边的一根铁杆,就喊:“爸妈救我!爸妈救我!”这时,闻声而来的爸爸妈妈和王叔叔赶来,把我拉了上去。从水里起来的我,成了一个落汤鸡,更讽刺的是我本来就属鸡。因为我掉进的是静水区,才没被水冲走,这运气可真好啊!

  这不仅是件难忘的事,还告诉我们一个人不要私自到水边玩耍,不然就见不着爸爸妈妈了!

  那年,我七岁。

那年,我七岁4

  那时候正流行刘德华,小虎队,街上放的'是成林的:酒干倘卖无,小虎队的:青苹果乐园,张雨生的:想起你来看看大海!,记得我闺房的墙上贴的是华仔的大头像,和小虎队的照片,箱子上粘满了《射雕英雄传》里的黄蓉和郭靖。十七岁是个青春萌动的年龄,邻家有个阳光帅气的男孩,家里姊妹多,就他一个男孩儿,就像贾宝玉,可能没有性别观念,很多女生都喜欢他,他也总和女生玩,我也是其中一个,经常有事没事往他家跑,他的屋子很整洁,放着小虎队的歌曲,他也借给我,我常拿回家里听,当时每根神经都是兴奋的,他也经常上我家玩,我暗暗的恋上了他,只是从来不曾挑明。爸爸和他爸爸很对脾气,经常去下棋聊天,爸爸看出我的心事,回来和我说别想了,人家根本不是那意思,在家里叨咕看见个女孩老苗条了,我因此还大哭了一场,可是他还是有事没事往我家跑,我还是很高兴!

  一次我和同学上佳市玩,叫他晚上去车站接我,他答应了。第二天早上,记得全县团员义务奉献,我们两个单位都去,出政府门口,我就溜了,上车站和同学汇和。那时候没有手机,他也不知道我去没去,还骑着自行车到车站送我,我看到他时,已经上车了,他没看到我,认为我们没有去。晚上回来时天很黑了,我和同学深一脚浅一脚的回家,很害怕,很生气,到他家门口,问他爸爸,他去哪里了?他爸说在家玩麻将呢,给我气哭了。心想不理他了,这会都不惦记我,等以后更完了,从此以后,再也不理他了,他也不好意思,也不常去了,渐渐的,一段清纯的友谊就此搁置,没了交往。可是每次下班都不争气的偷偷往他家看,过了好几年,终于有一天听到他结婚的消息,心如刀绞,我没去!也不想看新娘什么样!每每经过他家门前也总是忍不住看时开时不开的两扇铁门!每次家人提起他家的人和事,我总是装作没听见,人却站在窗前望着他家的院落和铁门,也希望看到他的身影!

  N年后,一次酒宴的邂逅,他领着妻子我们坐在一张餐桌上,本来很胜酒力的我,竟醉的一塌糊涂,原来才发现二十多年来,他还是我心里的一个痛!原来根本不曾忘记(虽然以不在爱恋他)!从懵懂我们步入中年,有些人和事,随着时间流逝了,有些你以为忘记了的,却还留在心底!转眼自己的孩子已经十七岁了,回忆起来,人生已经过去一半儿了!就像昨日的梦一样,有哭也有笑,想想正值青春帅气的儿子,一声叹息!青春真好,我也有过!

那年,我七岁5

  十七岁那年,我跟千千万万的城市学生一样,离开了依依不舍的学校和家人,去到广阔天地——农村,成了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

  我家在闭塞的重庆渝北区水土镇。说它闭塞,是因为那儿远离繁华市区,仅有一条坑坑洼洼的简易公路进出,三面环山,眼睛看出去最远不到一千米就被挡住了。相比之下,知青点似乎还好些,起码距主城和区政府较近,而且公路多,交通方便,没有高山,眼睛可以看很远很远。

  我们的知青点在渝北区翠云乡凉井生产队,距家四十多公里。从水土镇出发,乘公交车到两路镇,再转乘两路镇到红旗河沟的公交车,第六个站就到了翠云,几乎不走路,非常方便。

  与我一同去到翠云乡的知青有三十多人,我一人被分到凉井生产队,吃住在生产队的粮仓里。粮仓为条石砌成,椭圆形,有七八米高,底部有四十多平方米,里面囤积着大箩小筐黄橙橙的谷子、玉米,生产队显得很富有。我没有多吃多占集体的粮食,因为我一个女生,吃不了多少,更何况我有三块自留地,再加上房前屋后的空地,种的粮食、蔬菜吃都吃不完,还经常送人。父亲每次来看我,还背一些回去家人享用。与此同时,我还养了五只鸡,其中三只母鸡,二只公鸡。由于有吃有喝,小鸡一天一个样,不到四个月就开始打鸣下蛋了。当我从鸡窝里捡到第一枚白生生、热乎乎的鸡蛋时,心里比吃了冰糕还爽快。

  有人说农村辛苦,缺吃少穿。但我们那儿似乎不一样。凉井生产队地势平坦,土地肥沃,以产水稻、玉米、高粱、红薯为主。由于人少地多,收成颇丰,工分价值较高,每个工分可达七毛多,甚至八毛钱,一天的工分相当于一斤猪肉。我人小,力气不足,每天只能挣四到五分。一年下来,扣去粮食等费用之外,还有几十块钱的节余。仓库里的粮食也在不断增多,有远见的生产队长说,储粮是为了预防天干水旱。

  那时没电视,更没电脑手机K歌厅,看露天电影是农村人唯一的文化生活。当听说哪里要放电影,无论路有多远,天有多黑、多冷,都要早早收工,早早吃晚饭,邀三约四,翻山越岭,一睹为快。每看一次电影,就是一次文化大餐,就要回味很长很长时间,像《地道战》《卖花姑娘》《瓦尔特保卫莎拉热窝》等电影,至今还在回味,似乎一辈子也忘不了。有一次跑十多里田坎路去寸滩江边看了电影,返回时摔进了冬水田,刺骨的寒冷致使我感冒后蒙头睡了三四天,但没一点后悔,愉快总是大于痛苦。

  除了看电影之外,我们还喜欢两件事。

  第一件是天下雨。下雨时,就可以不下地干活了。于是我们平时走得近、关系好的知青就聚到一起玩扑克打甩二,输了就罚淋雨、钻桌子、画胡子,或住脸上贴纸条。那时知青每月有一斤肉票,我们就把肉票集中起来统一使用,下雨天就割肉买酒打牙祭。热闹的气氛常常使我们忘掉一切,包括手心被锄把打的血泡,脸上被蚊子咬的红包。

  第二件是逢场天。农村没有星期天,只有逢场天。逢场天可以旷工,或提前收工去赶场。乡村的逢场天,除了春节之外,是最热闹的时候。场上家禽家畜、种苗种子、瓜果蔬菜、针头线老、锅碗瓢盆、筲箕箩筐、纸笔墨砚、说书杂耍……比比皆是,应有尽有,热闹非凡。除了买卖,还有逛街凑热闹的,喝茶摆龙门阵的,介绍对象会朋友的。我们没有买卖,而是趁此机会与南来北往的、久日不见的知青朋友讲讲心里活,叙叙各自遇到的有趣事,释放释放心情。每赶一次场,心情就会轻松好几天。

  当然,也有不如意的地方。我住那仓库虽然粮食不缺,但没有窗户,像住闷罐车,还经常受到蚊子亲睐,它们一见到我,就像轰炸机发现了轰炸目标,成群结队,倾巢出动,一拥而上,叮咬在身上打都打不跑。还有那可恨的老鼠也为蚊子帮忙,它们一天吃饱了没事干就按着我的蚊帐咬,为蚊子开辟了一条又一条畅通无阻的通道。还有蛇,它们不但经常出没于草丛、庄稼地,冷不丁还蜷卧于你被窝之中。本身就胆小的我,为此而萌生了想家的念头。一说起回家,就兴奋异常,就不顾一切。记得有天晚上,我己经上床睡觉了,几个同学跑来说要回家。我说东西都没收拾啦。他们就七手八脚帮忙收这拿那。然后走田坎、爬山坡、涉河沟,步行五个多钟头,至凌晨二点赶到了依恋温暖的家。

  农村生活很简单。劳动累了,扯长身子就睡觉。第二天又开始劳动、睡觉,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但简单中透着明亮、清晰、恬然、干净,没有任何杂质、邪念、烦恼。这,也是一种生活,一种现代人求之不得的田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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