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八年级,学习任务一天比一天繁重,作业也是越来越多,如潮水般涌来。面对如此多的作业,写字速度就要快,而写字速度一快,字就容易潦草,满篇龙飞凤舞,神采飞扬,看上去似乎字字留有张旭、怀素的“遗韵”,像一部有字天书。
想当年我也写得一手好字,虽算不上已练就什么书体,但也字字端正,有筋有骨,内方外圆,规规矩矩,就如颜鲁公的楷书一般,四平八稳。
我现在的作业本是人人都能认出来的。谁要是翻开封面,看到了那放荡不羁且十分飘逸的字体,就能认出这是我的'作业,真可谓是“特点鲜明”。但小学时,我的字体是鹤立鸡群的。
小学时,我们班有很多同学的字写得不好,卷面潦草,涂涂改改成了家常便饭。反观我那时的作业本,那可是极其清爽的。虽说不上没有一丝涂改的痕迹,但我写的字是整整齐齐的,像列队的标兵,一丝不苟。那时我的字是备受表扬列为榜样的。
小学时,老师经常夸奖我的字,说我做作业做得十分清爽,字写得很好,每次期末评定中书写这一方面我都是拿特优的。小学艺术节时没有什么项目,我就去报个硬笔书法凑合。虽然我从来没有在学习班学过什么硬笔书法,但我就凭着平时写的那一手字,也能在学校里随随便便拿个二等奖,这就很显我的“天赋”。这样有一点“无为而治”的感觉,而我还丝毫不弱于别人。
这一手好字伴随我度过了小学生涯,但步入初中之后,这手好字在作业的压力下不攻自破。书写端庄肃穆的楷书花去了太多的时间,速度太慢。写字一笔一画,甚至还有加上回锋收笔,十分繁琐,洋洋洒洒一篇文章这样写下来,手非得写抽筋不可。况且我的时间有限,我没必要浪费那么多的时间在这里“吹毛求疵”,把一个个字都写得完美,得不偿失。于是,我的书写慢慢开始简化,原本站立着的笔画开始行走,甚至放开步子奔跑起来。
到现在,我的一手好字已经“失传”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手“连笔字”,我美其名曰为“行草”。这样写字虽然适合做作业的速度,但字迹却极显潦草,以前那一手好字是已经回不到作业本上了。
但这只是我的无奈之举,实在是迫于现状的压力才被迫将字写潦草。若以后我有空余时间,有闲情逸致,说不定我曾经的那一手好字能够重现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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