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活着》读后感800字】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曾经嫖赌输光了家产,但是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候他明白只要活着贫穷未必不好,只要有爱,有关怀。然而妻子得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故死亡,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一切一切的悲剧接连发生,最后只留下自己活着,然而经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面对自己的过去可以冷静的回忆与论述。
他在剩下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怀念,与对生活的感激,尽管不幸发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庆幸自己曾经有那么好的妻子,懂事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遗憾!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是他选择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亚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当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就会自惭形秽,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可以通过对福贵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活的同样的感慨!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者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篇二:《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读后感800字】
青春终将逝去,而我们终将老去。
人的青春就是那么十几年,而大学时光是青春中最美好的年华。我们可以放肆地玩耍,疯狂地去爱,大学时的我们做什么事都不太去想后果,想着啥就去做啥,青春就是这样,任我们去自由发挥。大学时的郑微就是这么个充满青春活力的人,她敢爱敢追,敢于不顾后果地去抓住自己的幸福。哪怕她知道谁先爱了,谁就输了……
我很佩服郑微的勇气与决心,她可以什么都不管去追求自己喜欢的人,不要面子,不要气质,采用一切可以使用的手段,只为了让他喜欢上天下无敌的“玉面小飞龙”。而这个冷漠孤傲少言寡语毫无家世背景的男人最终还是被这个小精灵给折服了。他,陈孝正,仅仅是一个品学兼优的普通学生,却能让从小到大走哪都被宠着的郑微如此痴迷,也许正是因为他的那份冷漠才更加引起郑微对他的兴趣吧。
在我看来,陈孝正是自卑切不自信的,尤其是在林静的面前,他更是害怕他给不了郑微完全的幸福。因为他的出身,他不能输也输不起,哪怕是失去自己的爱情。这就是现实,有多少人可以有勇气为了自己的爱情而放弃前途,放弃自己光明的未来?爱情诚可贵,现实却很残酷,又有多少对大学情侣最终可以走到最后呢?直到工作后,郑微还是深爱着陈孝正的,然后他却一次次的令她失望,是的,郑微也倦了,他是时候该找个可以一直依靠的港湾了。当然,没有谁比林静更适合这个角色了。我喜欢林静这个角色,内敛,自信,有种特别的气质,并且没有谁比他更了解“小飞龙”的了,郑微可以得到百般呵护,不用再看那个人的脸色,忍受那个人的脾气,既然他叫他不要等,那她就也选择不回头了吧。谁不会拥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也许那终将会随着青春的逝去而成为永久的回忆……
阮阮死的时候我哭了,为什么给予这个即将过的很幸福的女子这样一个结局,朋友说不让人流泪的小说不是好小说,起初真的无法接受,定要用这样的方式去赚取读者的眼泪吗。可是后来读到最后才明白,人生就是这样,不知道下一秒究竟会发生什么,有的人终将会老去,而有些人的青春却永不会腐朽,世事无常,你能做的就只有接受命运的安排。
青春终将会逝去,我们应感谢爱过我们的人和伤害过我们的人,因为这些都是我们青春存在的意义。
【篇三:《城南旧事》读后感】
翻开那一袭墨黑的《城南旧事》,不知为何,我的心情感到沉重起来,一丝淡淡的忧伤笼罩在我的身旁(next88)。
这本书是描写旧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落了,中间英子经历了许多成长的变故。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惠安馆内被称做疯子的姑娘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常住在英子家躲风声的德先叔、被施家赶出来留宿英子家的兰姨娘、英子家的仆人宋妈、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中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
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惠安馆那章。秀贞是英子搬到新家认识的新朋友之一。她天天听着她念叨着小桂子之类的话,使英子很好奇,她觉得假装有一个小桂子很好玩,于是她每天上午偷偷跑去惠安馆和秀贞玩,听她讲小桂子的事。可是似乎胡同里谁都说秀贞是疯子,不许自己家的孩子靠近惠安馆。但是在英子的眼里,秀贞跟其他人家的姑娘没什么两样嘛。直到有一次,她无意中听到了宋妈说的话,才知道秀贞为什么会变疯的。原来,秀贞和一个借宿在惠安馆的学生相爱,有了孩子,但是他必须得回家一趟,可怕是被他妈扣在了那里,一走就是六年。后来秀贞生下来一个女孩,却被她妈丢到了齐化门城根下,她从那时开始就疯了。英子从秀贞口中得知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她还告诉英子小桂子的脖子后面有一块青疤,拜托英子帮忙找到小桂子。秀贞的眼睛下面有两个泪坑,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也有两个泪坑,英子经常把妞儿和小桂子混在一起。直到有一天,妞儿和英子哭着说她不是她爸妈亲生的,说要回齐化门找她的亲生父母时,英子恍恍惚惚地去掀开妞儿的头发,发现妞儿的脖子后面真的有一块青疤。她想让秀贞和妞儿回惠安找她爸去,于是拿上妈妈的金手镯,带着妞儿跑去找秀贞了。秀贞连夜整理好行李,带着妞儿去搭火车。可是英子不舍得妞儿,便使劲跑去追赶妞儿。那天夜里,又下着大雨,英子还发着烧,但她最后还是顶不住了,幸亏刚好遇见了妈妈,她才不至于晕倒在马路上。后来,英子有一次听妈妈说原来那天晚上秀贞和妞儿被压在了火车底下了……英子突然想起了一个人,她那又湿又长的睫毛一闪动,眼泪就淌过泪坑流到嘴边了。
本书中的英子用自己稚嫩的眼光看着这个杂乱的社会,对那些复杂的人和事,她有着自己特殊的理解和看法,但她也有分不清的事,像她分不清海和天、好人和坏人的区别,因为她觉得太阳是从碧蓝的大海上升上来的,但是它也是从淡蓝的天空上升上来的呀。而她更有一种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乐于助人的善心,像那次她为了别人家一家团聚,竟把妈妈的金手镯都拿去给别人做盘缠,这是件几乎连一个成人都做不到的事,这让我想起了一句俗话“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想这本书也是林海音为了怀念她的童年而写的吧。
【篇四:读安徒生童话后感800字】
从我“哇哇”出生那天,我就好像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渐渐的,我长大了,开始呀呀学语,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渐渐的,我又长大了,也和a,b,c,d.e,f,j.成了要好的朋友。到现在,我可以读各种各样的书了,《格林童话》,《水浒传》,《作文大全》,《西游记》。等等,但我最喜爱的还是那《安徒生童话》。
今天,我刚回到家,额上的那豆大的汗珠顺着脸颊一颗接一颗滑落下来,可是当我看到书橱里摆放着全集《安徒生童话》,暑气全消,就仿佛一个贪财的人,看到了一堆金子,我直冲上去,拿起就啃。
我先快速的翻阅了一下,看到一些著名的故事,比如说:《一个豆荚里的五粒豆》,《海的女儿》,《士兵和打火匣》,《卖火柴的小女孩》等等,我看着看着就入迷了,似乎进入了一个童话世界,各种人物出现在了我眼前。
在圣诞节的前夕,一个卖火柴的八九岁的小女孩,穿着一双又破又烂的大皮鞋,身着打了不知道有多少大补丁,小补丁的旧衣服,头发凌乱,有一双令人怜爱的大眼睛,手里揣着一大把火柴,不时吆喝着:“卖火柴,火柴谁要买……谁买火柴?”但是没有人买她的火柴。一个老妇人走过来,小女孩连忙对她说:“老妈妈,您要不要买些火柴?”老妇人摆了摆手说:“噢,我家还很多呢!小女孩只好垂头丧气走回了墙角,小女孩冷极了,这一整天谁也没买她的一根火柴,谁也没有给过她一个铜板。她不敢回家,如果回家了,她的那个酒鬼爸爸知道她没赚到一个铜板,一定又会揍她一顿的,小女孩想着想,伤心地哭了起来。但是她又转念一想,哭是解决不了问题的,风越来越大,雪婆婆把白白的的雪花片撒落在人间,小女孩冻得瑟瑟发抖。她来到街上走着,盼望会有个好心人会把她的火柴全部买光,街上十分寂静,所有的窗户都射出了柔和的光,飘着饭菜的香味。”这香味让我觉得更饿了!“小女孩自言自语地说。她从早上到现在,一点儿东西都没吃,上帝真是狠心,就在这时,一辆疾驰而过的马车从小女孩身边穿过,因此小女孩丢失了死去的妈妈为她做的大皮鞋,没有了皮鞋,小女孩的脚不一会儿就冻得发紫了,没办法,小女孩就在怀里掏出一根火柴划燃了,亮光中,她仿佛看到了一个烧得红红的火炉,她赶紧凑过去想暖和一下,可是火炉一下子就没了,眼前仍然是一堵冰冷的墙,她又划燃了一根火柴,许多美味的东西散发着香味朝她走来,小女孩正准备去抓,火柴燃尽了,美味的烤鹅和那些好吃的东西又都不见了,陪伴她左右的只有寒冷和饥饿。”我真想见到外婆啊!“小女孩便又擦亮了一根火柴,四周都照亮了,她看到了她那和蔼慈祥的外婆在半空中望着她,不一会儿也像烤鹅和火炉一样消失了,她不想让外婆这么快消失,于是把剩下的火柴全划燃了。”外婆来接自己了!“小女孩高兴的说。小女孩在外婆的怀抱里升入了天国。第二天清晨,人们发现了这个可怜的小女孩,她手里握着一把烧尽了的火柴,安详地走了。
听完这篇故事后,我深深地感动了,像这个小女孩这种年龄,应该在学校里快乐学习,快乐生活。可是小女孩却沦落到了这种生活中,小女孩的生活条件与我们比起来真是天壤之别,我们在这么好的生活下,一定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成为祖国的栋梁。
【篇五:读狼图腾有感800字】
读这本书,是源于好友的不断推荐,她说这是本好书,值得一看,于是我就借了一本,花了三个月的时间,终于看完了。虽说读得不是很精细,但是有几个精彩的环节还是留在了我的脑海中,也引起了我对人生的一点点思考。
《狼图腾》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分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狼做的事情之所以会十拿九稳,是因为他们做每件事情前都会先想好策略。这一点是值得我们人类学习的。
狼的智慧也是非常惊人的,几乎可与人媲美。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狼的各种策略就是在这种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人不是狼,但我们却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学习草原狼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己,这就是狼的智慧源泉。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就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这个世界始终是弱肉强食的世界,即便厮杀的工具不再是尖牙利齿,不再是刀剑枪戟,但是本质是不会变的。有能力的人就能用他的能力用他的新的厮杀利器来赢取最大的利益。难道不是么,考试升级如斯杀,商场勾斗如斯杀,官场暗涌也是如斯杀,向往人道主义乐土的人士也不妨扣心自问一下,自己是不是这种厮杀格斗后的胜利者?是不是能给失败者真正的怜悯和体恤呢。自古就有自然的成败法则,狼坚持不懈地贯彻这一法则,我们应当敬佩,甚至以狼为师才能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诠释“适者生存,弱者淘汰”的自然法则。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狼图腾》是对我的一次洗礼,我喜欢狼的坚韧,狼的团结,狼的狡黠,狼的意志力和狼的生命力。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才能在社会上立足,才能适应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
【篇六:丰碑读后感】
这个单元我们学习了4篇赞扬长征精神的文章,其中令我最受感动的是《丰碑》。主要内容是写一位军需处长将御寒衣发给战士们,自己却冻死在漫漫雪原上的故事,体现了他廉洁奉公、舍己救人的精神,令我深深感动。
文章讲述了一支红军队伍中的老军需处长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下,毫不犹豫地将本该属于自己的御寒衣物发给了战士们,自己却穿着单薄的衣服冻死在漫漫雪原上,成了一座晶莹而高大的丰碑的事。他这种大公无私的精神十分值得赞扬。尤其是他身为军需处长,本应该,也可以多拿几件御寒衣物,而这位军需处长非但没有多拿一件衣物,还把自己的衣物也发了下去,甘愿自己冻死,却让战士们穿着棉衣行军。他这种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吗?我想,他-这位真正伟大的军需处长的光荣事迹将被所有参加长征的战士们铭记在心中。
当我读到“雪更大了,风更狂了。大雪很快地覆盖可军需处长的身体,他变成了一座晶莹而高大的丰碑”“一个冻僵的老战士,倚着一棵光秃秃的树干坐着,一动也不动,好像一尊塑像。他浑身落满了雪,右手的手指还夹着半截纸卷的旱烟,神情自若,一时还无法辨认他的面目。”时,我发现,老战士的神态那么镇定,十分安详,由此使我们体会到,他看见战士们没有在雪地里倒下,感到安慰,自己尽到了职责,完成了党交给的任务,死而无怨。军需处长就是发衣物的,而他却因为缺衣而被活活冻死,是因为他把所有饿衣物留给了战士。老军需处长身先士卒,而没有想到他自己,他这种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的精神令人敬佩。我将把这种精神化为力量。这种力量将激励着我去克服生活中的种种困难。我顿时感到心中一阵酸楚。如此值得我们称赞的一位军需处长,却为了战士们的安危,为了二万五千里长征的胜利,与常年积雪的云中山化为了一体。
他化成的丰碑,不仅仅记载着他的光荣事迹,更饱含着他对祖国的无限热爱。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感:我,还有大家,都不能再闲着了,应该好好学习,将来动手建设祖国,让军需处长和为所有长征作过贡献的人都不要带着遗憾可是要想将来建设祖国,首先当然要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做起,如果连一般的事情都做不到,何谈建设祖国。于是,我把自己和这位军需处长相比了一下,我发现自己是那么得渺小。因为,平时在吃饭时,我总是将好菜和好肉往自己碗里夹,从不让别人多吃一丁点儿好吃的。我从不轻易将自己的东西分给别人,却经常接受别人给的东西。如果说我是那位军需处长的话,就我这种心理在关键时刻还能把棉衣发给战士们吗?我想那是不可能的。
今后,我一定学习军需处长那无私奉献和热爱集体的精神,做一名永远为集体着想、为集体奋斗的学生。
【篇七:读骆驼祥子有感800字】
《骆驼祥子》倾诉了当时混乱的社会里,人们过着什么样的生活。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以及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祥子,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旧时代北平城的一位性格鲜明的普通车夫,在他身上具有劳动人民的许多优良品质。他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
祥子要强,当他拉着租来的车时,他下定决心一定要用自己的心血和汗水买一辆属于自己的车。
三年,整整三年,他凑足了钱,买来一辆崭新的车,祥子的生活也越来越起劲。可是,好景不长,城外突然混战,祥子抱着侥幸的心理拉车出了城,没想到,却连人带车一起被兵抓了去。士兵们夺走了祥子刚刚买来的车,后来,士兵们吃了败仗,祥子逃了出来,并带上了几头骆驼,卖了35元。从此,他落下了“骆驼祥子”这个外号。
刘四爷,一个轻蔑他人,自以为是的老人。他的女儿虎妞,一个霸道、丑陋的女人。然而,在她的欺骗下,祥子只好硬着头皮把她娶进家门。这时,老主顾曹先生被告发,赶忙远走避难,他让祥子回去送信,出乎预料的是,在半途中一名侦探敲诈走了他所有的积蓄。不久,虎妞怀孕了,祥子也因过度疲劳而病倒,后来虎妞因为难产而死去,祥子又把前不久刚刚买的车卖了,安葬虎妞。
当他得知小福子被卖进妓院后自尽的消息后,祥子变了,喝酒、抽烟、赌博,丢弃了拉车的工作,活的三分像人,七分像鬼。
祥子能忍受一切委屈,但在他的内心也蕴藏有反抗的要求。他在扬宅的发怒辞职,对车厂主人刘老四的报复心情,都可以说明这一点;而他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高利贷,不想贪图刘老四的六十辆车……体现了祥子善良、正直。但是,当他经历买车又因旧社会生活所迫卖车,被虎妞逼的无法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小福子自尽等等坎坷的遭遇,他彻底绝望了,他憎恨任何人,多年压积在心底的对社会的不满终于爆发出来了!
从此,曾经那个善良、诚实、朴素的祥子便被一层沾满恶习的面纱所遮住了。正如书中所说:“体面地、要强的、好梦想的、利己的、个人的、健壮的,伟大的祥子,不知陪着人送了多少回殡,不知道何时会把他自己埋起来,埋起这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胎里的产儿,个人主义的陌路鬼。
这就是祥子的一生,以悲剧草草收场,正如老舍在书中所说的,没错,祥子,一个个人主义的陌路鬼,一个饱受苛刻的失败者。
【篇八:《青铜葵花》读后感800字】
在一个叫大麦地的地方,有一个男孩叫青铜,是个哑巴,把失去爸爸妈妈的葵花,接到自己的家中,成为了兄妹相称的朋友,开始了他们艰辛而快乐的生活。
青铜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里,一次失火,使他永远的失去了声音,但他没有对自己灰心,每天过着他自己觉得快乐的生活,大麦地的人总觉得他是一个不平凡的哑巴,因为他总是能做出大家意想不到的事情;而葵花出生在城市,妈妈早逝,一直由爸爸带着她,爸爸所在的城市代表作品是青铜葵花,作者就是葵花爸爸。可是自从到大麦地旁边的干校住下没多久,爸爸也丢下了葵花••••••村长只好在大麦地和干校之间询问有没有人愿意领养葵花,青铜一家都十分喜欢葵花,就将葵花接回家,开始了他们的幸福生活。
虽然青铜一家都很喜欢葵花,可毕竟是很大的一笔开销,快开学时两个孩子的学费就成了问题,青铜父母准备给青铜去城里上聋哑学校的钱,到底给谁呢?葵花也到了上学的年纪,后来青铜不忍心妹妹一辈子在田里干活,就说谁摸到红杏谁就上学,不许反悔,葵花摸到了,但是,这里面的秘密只有青铜自己知道。于是,葵花每天上学青铜都上下接送,没有让那些想欺负葵花的人,有机可乘。
葵花上学没多久,就入冬了,家里眼看着过年,却没钱给孩子买新衣服,十分对不起两个孩子,于是老奶奶了个出主意,就是全家人齐心协力,做100双芦花鞋,每天让青铜背去油麻镇地买,青铜每天就不顾雪有多大,都坚持去镇上买芦花鞋,买着买着,芦花鞋越来越少,这天芦花鞋只剩11双了,雪又比往常大,家人劝他别买了,留给自己家穿,他不肯,大家也劝不住他,于是就让他自己穿上1双去买。青铜到达后,没有一人来买,一个人打开窗户,见他站了半天,就让回去,说今天不会有人来卖,可青铜不理会,依旧站在那里,这时几个人谈下风声迎面走来,看他们的穿着,听他们的语言,像是搞艺术的,看到芦花鞋如此精致,就全卖了去。青铜高兴地回家了,这时一个人来找他卖芦花鞋,青铜两手一摊表示没有,那人失望地离开了,青铜觉得很多不住那人,看了看自己的脚上的芦花鞋,就拿去给他了,自己光着脚在雪地里,那人本想多给他些钱,可青铜只收了本来的钱。
幸福的生活没有永远继续下,当市长看到青铜葵花时,想起了作者的女儿葵花,把她接到城里来住,接受最好的教育,而青铜的爸爸妈妈虽然万分不舍,但也要忍痛割爱,葵花走的那天,爸爸妈妈把青铜支开了,青铜回来时,已经晚了。于是青铜每天都盼望着葵花,不吃喝的他,已经渐渐消瘦。在他看着河的一天,一个身影乘着船,很显然,她是葵花,青铜心里有说不出的激动,他喊着:“葵——花”!
多么感人的一本书,青铜终于说出来了,说出:葵花两个字了,虽然不清不楚,但是从青铜嘴里说出的,一个哑巴说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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