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我们班的老外是一个名叫Peter的美国青年,他才17岁,早语言村里最年轻的一个,高高的个子,黄黄的头发,蓝蓝的眼睛,是绝对纯正的美国血统。
Peter有个特殊的爱好,就是爱穿拖鞋。上课穿,下课穿,甚至去余姚河姆渡和镇海招宝山游玩也穿。更好笑的是那天举行足球赛,他竟穿着拖鞋上阵了。后来他大概觉得拖鞋碍事,就干脆把拖鞋甩在一边,光着两只大脚板,满场子乱跑,惹得我们这些小球迷一个个笑得东倒西歪。(小学生作文网)
Peter特尔别爱打篮球。别看他是个大男孩,打球却非常勇猛。常常左冲右突,前躲后闪,不一会儿,便能冲出重围,稳稳地站在篮球架下。只需轻轻一掷,球便人网了。
狂欢会上,Peter特别受欢迎。在罗马大厅的露天舞池里,高大的Peter身后跟了一大圈小不点儿。他们一个个用手搭住前面同学的'肩,一边唱一边跳。长长的队伍在偌大一个舞池里绕来绕去,非常壮观。Www.t262.com
时间过得真快,为期半个月的英语语言村就要结束了,我们也要跟这位美国大朋友说“bye-bye”了。临走时,Peter最后一个上车,当他隔着车窗与我们挥手作别时,我发现他的眼圈红了。“啊,Peter,亲爱的朋友,别难过,我们还会再见的。”我在心里默默地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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