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伙伴1
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小伙伴,他的名字叫做梁佳琦,他长得非常漂亮,水汪汪的大眼睛,十分美丽,梳着马尾辫,整天嘻嘻哈哈的,非常可爱。
在一年级的时候我们就是同班同学,那时我们还不是小伙伴,有一次她把我叫到他面前对我说要和我做朋友,我非常高兴,因为我也很想和她做朋友,所以我很快就答应他了,在那以后,我们就一起玩。
二年级的时候,我们约好都送给对方一个礼物,我很喜欢这个好朋友,她也很喜欢我这个好朋友,每次我们没有理解的题都会互相教导,这才使我们的友谊这么的好。
三年级的时候,我们的友谊更深长。直到上五年级还是没有变化。
我非常喜欢这个好朋友,她是我这辈子接触过最好的朋友。
我的小伙伴2
我有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叫李昂诺。他只比我小三天,并且我俩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就是喜欢看奥特曼的故事。特别是李昂诺,他简直是个奥特曼迷。
记得有一回,他和他的妈妈来到我家做客,一进门,他就对我说:“江振宇,我要看奥特曼。”我马上打开VCD给他放碟子。他看得津津有味,高兴时手舞足蹈。当他看到杰克?奥特曼发了一个十字型光线,怪兽就变成了一堆废骨头,他惊得跳了起来,眼睛瞪得圆圆的,嘴里发出叫声:“打得好!”这可把他妈妈吓了一跳,只见他妈妈皱着眉头,对我们说:“你们两个到外边去玩,在这里吵得人烦。”我只好对他妈妈说:“田阿姨,我们把声音调小一点,不影响你们谈话,行不行?”只见我们俩的妈妈都点了点头,田阿姨说:“你们两个要安安静静地看,不要吵我们。”我们俩异口同声地说:“绝对服从!”我赶快调低了音量,两个人老老实实地看起来。
这次国庆节期间,李昂诺一家人又来我家玩。可惜,我和妈妈走人家去了,只有我爸爸一个人在家。大人们聚在一起打麻将,他就自己在客厅里找出奥特曼的碟子看。据说,他看得很着迷,看了一下午还舍不得回家。直到天黑,他妈妈拉他回家睡觉,他还要看。他长得又高又胖,力气很大,他妈妈拉不动他,只好向他爸爸求助。他爸爸见了,对他吹胡子,瞪眼睛,发火了要揍他人,他才依依不舍跟他妈妈回家。嘴里还发出“恨恨”声。过了一会儿,门又“咚咚”地响起来,开门一看,原来是李昂诺。他气喘吁吁地对他爸爸说:“爸爸,求求您了,让我看一会儿吧!”可是他爸爸没答应,把他赶回了家。
我的小伙伴李昂诺就是这样一个奥特曼迷。
我的小伙伴3
玩耍是每个孩子的天性,这样也就会少不了有一些小伙伴了。我的童年好伙伴很多,但是我的脑海的记忆当中给我印象最深一个的至今还是我的挚友。
他是一位地道的农村孩子。中等个子,眼睛不太大但却有一种霸气。两道浓黑的剑眉,给人一种畏惧而羡慕的感觉。
我们两家里的很近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吧。我们之间有种默契。他与我同龄,按月份他比我大,但论辈分他还的喊我‘叔’。当时我们就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无论干什么都在一起,有时候也断不了闹个矛盾。必定是小孩子什么都不太懂。但我们不久就又会和好。
随着时光的消逝年龄的增长,我们被送入了当时幼稚,贪玩思想中的监狱——学校。既然在不乐意也无能为力呀。毕竟是一道必要经过的人生程序。
上小学的时候我们的友情不但没有淡化反而更加亲密。冬天无论多冷他都去喊我,因为我爱睡懒觉。以后的日子依旧这样。
我们最喜欢夏天。每当那时候我们放学后就可以到我们村庄的西边河里去游泳,每逢星期天我还与他1起去放羊说是放羊不如说是放纵我们自己。我们到了草地之后把羊1撒,我们就去地里挖红薯,还有玉米。弄到以后他还会烧红薯,我们当时谁比谁弄的脏。
有时想吃的急切把嘴都给烫起泡了,然后就抓蚂蚱,蟋蟀来玩,当近黄昏时分我们就该回家了。不管羊吃饱了没有,反正我们已经差不多饱了。当时还喜欢下雨的天气,现在让我说出口还有点害羞。
但毕竟是童年的幼稚,就是去地里偷东西,每到雨下到极大时我们几个就光着脚挽起裤腿就出发了,偷甜瓜,去林场偷水果之类的,我最难忘的是被捉之后,主人非让我们把偷的未成熟的果实吃掉。真的难以下咽呀。
思想的成熟,年龄的增长。我们步入中学,但是不久他就辍学了,以后就我一个人了。每天我都走在那熟悉的乡道上,日复一日我们成了两条路上的人了。但是唯一没有改变的是我们的友情。
我深信培养出有感情基础的两个人是永远可以走到一块儿的,而如今我已经进入了更高1等学校,但我们俩在1起的时候仍然有共同语言,仍然亲密无间。
现在虽然我们各在异乡,但是我们的心灵却是永远在一起的。我坚信无论何时何地我们的感情依旧。
我的小伙伴4
一到院里,一只棕色的狗狗便会摇头摆尾地跟在我的身后,他就是我们邻居家的狗狗--小棕。
小棕非常喜欢撒娇,当我放学回家的时候,它便快步跑上前来,用身体踹我的裤脚。这时,我变抚摸着它那光滑的皮毛,它就静静地蹲了下来,偶尔”呜呜“地叫上两声,如果摸它的胸前,它便会转一个身,四脚朝天躺下来,真是可笑!
不久前,它生孩子了,他的孩子刚生下来,眼睛都还没有睁开,身上也没有几根毛。过了一段时间,狗狗长大了,长得毛茸茸的,身体也很健壮,真是“女大十八变,越长越像他妈妈了!”它们母女寸步不离,小棕走到哪儿,它的孩子就跟到哪儿。
从一件事中,我更加喜欢小棕了。
有一次,我吃完了鸡腿以后,把骨头扔给了小棕,小棕舔了舔骨头,便放了下来,“汪汪”的叫了两声,只见狗狗马上过来,看见骨头后,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啊!母爱是多么伟大!
狗狗啊狗狗,你给了我友谊,你给了我启示,一个母亲必定成为一个英雄。我喜欢你,狗狗!
我的.小伙伴5
我有一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叫小丹。他个子有点矮,剪着碎发,一张笑眯眯的脸,笑时总是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像水晶球一样,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你可别小看他个子矮,他可是个能文能武的人哟。
记得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正在家里做数学题,如果做完了就可以出去轮滑。当我做到最后一道数学题时可犯傻了,这道题就像一座大山一样,挡住了我的去路。我左思右想,绞尽脑汁都想不出来,正在五心烦躁的时候,于楚雄来了说:“怎么啦?”“你知道这道题怎么做吗?”他接过我手中的练习本,仔细地看了一阵子,然后耐心地讲给我听。我这才恍然大悟,不一会儿就做出来了。你说,这难道不是能“文”吗?
小丹不但数学好,轮滑也是个能手。
我刚开始学的时候,他就是我的老师,他先让我练习两脚交叉呈丁字型走路。我呢两脚不听使唤,像喝醉酒似的,一冲一冲的,轮滑鞋呢就像是个不听话使性子的小孩子,左滑滑,右滑滑,害地我老是摔了个四脚朝天。他见状就指点我,叫我继续练习,还不断做示范动作,让我跟着他练习,可我跟着他练习的时候还是常摔跤,我就想放弃了。这时他就不断的鼓励我,还说他以前练习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只要反复练习,不断掌握动作要领,说我会成功的。还手把手地牵着我的手不断地练习着,渐渐地,我能平衡站立,还学会了刹车。在他的指导下我,我又学会了走路和转弯,当时我是多么地高兴。他看到我能滑了,也为我感到高兴。这难道不是能“武”吗?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一个学习好,又乐于助人的人。我觉得跟他在一起能学到很多东西,过得也非常地快乐。
我的小伙伴6
我有一个小伙伴叫樊伟,和我在同一所学校同级不同班。他个子不很高,脑袋可不小,可能这就是他聪明的原因吧!
他在学校里学习认真、专心听讲、成绩优秀,标准的好学生。在家可不同了,他总喜欢说反话。比如,明明他吃饭津津有味,嘴里却说:“不好吃!”我和姐姐捉迷藏时,他总是告诉对方:“她在这儿呢。”睡觉的时候,总是趁我睡着时,轻轻地挠我的手。还好奇地问阿姨:“妈妈,人在睡觉的时候挠她,她知道不知道?”瞧,他多喜欢思考啊!
我的小伙伴7
我的不伙伴是芳芳,每当我看到漂亮的画时就会想到那个下午,发生的在我和芳芳之间的事。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和芳芳复习完功课之后,我们就把各自在美术课上做的手工拿了出来,芳芳和我的画都很漂亮不过我的比她的细致一些,芳芳就拿着我的画东看看,西看看把我的画在手中翻来覆去的。
在一段时间里她说要帮我加一点东西,我同意了我的画被她的笔加了几笔,本来是不太好我也忍住了,可是当我的画被风一吹又多了几条我一生气把她一推。
,正好一脚路在了我的画上,又多了一个脚印,我生气的拿起她的画用手撕破了,我气冲冲的走了,以后我们谁也没有理谁,在一次放学途中芳芳向我跑了过来,拿出一幅精美又细致的画来对我说:“对不起,上次是我不好这幅画是我送给你的,明天我要搬走了,再见!”
我呆了,第二天上学时没有再见到她了,我很伤心,这是她送给我唯一的东西,直到现在那幅画还保存着。我好想对她说那次的事我也有错。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芳芳。
我的小伙伴8
在我的身边,有许许多多的小伙伴,但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小伙伴她就是——曾雨舒。她很喜欢撒娇,也很可爱,很天真,很活泼。
雨舒胖胖的,有着一个圆圆的大脸蛋,长着一头乌黑的长头发,梳成一个辫子。雨舒那浓浓的眉毛下,有着一双水灵灵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眼睛下面有一个小鼻子。最可爱的就是她的那张嘴巴和那对小酒窝,她的那张嘴虽然不小,但是一些笑话和幽默的语句,就会从她的嘴里快乐地蹦出来。当她笑的时候,小酒窝就会呈现在你眼前,看,她笑得多灿烂呀!
雨舒的优点可多了,但她最好的优点就是爱看书,因此,她的知识非常丰富。记得有一次,她读三年纪的时候,刚上完课,同学们就一窝蜂似的跑出了教室,出去玩。同学们你追我赶的。我收拾好书,拿出下一堂课的书后,就出去玩了。
玩了一会儿,我心里想:雨舒呢?搞了半天,也没见她一个人影。我又跑道教室里,只见雨舒刚拿出些课外书来看,便奇怪地想:这个雨舒也真是的,好好的下课不玩,却在这里看书。我想着,我便走到雨舒身边看了她一会儿,像只小鸟似的叽叽喳喳地说:“雨舒,你也真是的,下课了不去玩,还在这儿读书。出来玩吧!”
我说完,拉起雨舒的左手,正要走的时候,怎么拉也拉不走,那时,我就胡里糊涂地想:糟了,雨舒该不会是被谁给定住了吧!我回头一看,雨舒就用两眼直瞪着我,生气地对我说:“我就是要读,这样才有知识。”听了雨舒的话,我羞得低下了头。
雨舒的优点不止一个,她心胸宽阔、乐于助人、样样都很棒,我很佩服她。怎么样,雨舒是个不错的女孩子吧!想和她交朋友吗?
我的小伙伴9
我有两个小伙伴,大家的伙伴一定是身边的朋友吧!但我的伙伴很特别,你们猜猜了是什么?对!它们就是我的小仓鼠!
它们有着小小的耳朵、短短的尾巴、瘦瘦的爪子、胖胖的身体……别看他们胖,身体可是很灵巧哟,会飞檐走壁呢!它们一个爱吃,放一盒鼠粮在它面前,一天就吃光了!另一个爱玩,有一次居然从笼子的栏杆中挤出来,害得我找了半天。所以我给它们各取了一个名字,一个叫吃货,一个叫玩货。
告诉你们一个小秘密哦!它们俩在一个笼子时经常会打架,虽然吃货吃得多,但是每次都输给玩货。奇怪吧?每天早晨我去喂食的时候,它们就用爪子抓住笼子上面的栏杆,肚皮向上看着我,可爱极了!
怎么样?你喜欢我的小伙伴吗?觉得它们可爱吗?想不想跟它们玩?那就来吧!
优爸点评:本文不长,但特别可爱,小作者以可爱的文笔去写可爱的仓鼠,全文就透露着“可爱”两个字!小作者的文笔不仅可爱,还很细腻,灵活运用叠词来形容小仓鼠的外貌,加深了可爱的因素,又细致地写它们日常生活中调皮捣蛋的场景,这边挤出笼子,那边拼命吃,时不时还打一架!“用爪子抓住笼子上面的栏杆,肚皮向上看着我”一句把它们经典的标志性动作写出,让这种可爱达到了高潮!现在流行一个词,叫“萌化了”,说的就是这样的样子吧!优爸期待看到更多“吃货”和“玩货”的日常,小作者继续加油,多多投稿吧!
我的小伙伴10
今天我来介绍一个我的小伙伴。我们可以说不叫“朋友”了,而是“基友”。我们一有空就在一起打羽毛球,一起说话。他的名字叫张涵。但是我叫“小胖”或“胖涵”。因为他太胖了。他与我做了一件搞笑的事。
有一天我们在所称“大天楼”上面玩,那个高度大约有20多高,我们拿了一盘棋,一个铁丝一张小桌子……我说﹕“胖涵来下下棋喝喝酒”小酒是可乐。他说好。我们下了两三个小时酒喝完了。正当我们收好棋时唯一的出口锁了起来。我叫“我们出不去了。”我记得有个铁丝,我们一起转了转。十几分钟后,门突然打开了。我们都怕狗,灵感发现可能有狗,于是我们找了个地方,果然门后有狗。我说别出声ˉˉ阿啾!打了一口啖。狗与人风一般的跑来。我们吓呆了,拿着所有东西(除了棋)向他们扔去,他们一溜烟就跑了。惊吓,让我们一下子就跑下去了。
这是我的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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