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非常喜欢米切尔笔下的斯佳丽,起初只是喜欢她可爱的绿眼睛和柔软的鬈发,后来喜欢她的聪明伶俐,却不喜欢她的狂放不羁;喜欢她的坚强倔强,却不喜欢世俗对她的偏见。同样是个美人,她却没有黛玉的孤傲,恰好相反,她就像是五大元素中的火和风一般,雷厉风行。
之所以称她为乱世佳人,是因为她在战乱中却来却艰难地守护着一片红土,这片红土,是她的家园。她作为一个本该柔弱的女人,却杀死了一个北佬,放弃自己南方女人所珍爱的玉手,甘愿为了家庭——那一个个白人黑人饥饿消瘦的脸庞,去种田,去披着母亲书房里的窗帘,戴着一顶旧软帽去找自己曾经羞辱过的白瑞德求情。我想,也只有斯佳丽这样的女人,才能有魄力做出这样的决断,不抱怨、发牢骚,而是一如既往地努力支持整个家庭。(中国作文网 www.sanwen.com)
喜欢斯佳丽,因为她的叛逆。叛逆似乎在世人眼里,本应是个贬义词,叛逆的少年更是让人头疼,世俗的眼中,斯佳丽也是一个叛逆的少女,即使她是一个乱世佳人,世人也不改变对她的看法。我却偏偏喜欢斯佳丽的叛逆。斯佳丽叛逆,甚至违反道德禁忌,我行我素的一种叛逆,并不把自己框在一个“听话”的.淑女框架里,这仅仅是稍为过分的任性,不约束自己,她甚至不受任何禁忌的约束,在破坏一切禁忌。而我,就一直被一个框架框住,总是感到有些压抑,不能真心的做自己。不过,这也可能是源自于我本身遗传妈妈的要强吧。
喜欢斯佳丽,因为她的自立自强、勇敢坚强。十六岁的斯佳丽,已经经历过失恋的痛苦,十七岁就成为育有一子的寡妇,战争开始,她从社会高层的千金公主跌落到战争中的底层穷人,换了谁,谁都受不了的。可斯佳丽这个曾经养尊处优的千金却非常坦然地面对了这一切。亚特兰大沦陷前夕,同时也是媚兰生产前夕,她才知道答应帮忙的普里西根本不会接生,她临危不乱,沉着冷静地完成了“任务”;战争中,祥和的塔拉却仍缺衣少食,斯佳丽亲手跟着仆人、奴隶一起种田,维持这个庄园。而我,老是因为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哭哭啼啼,即使是叠被子等日常小事,都懒得做,相比起斯佳丽,我少了太多自立自强、勇敢坚强,斯佳丽,则显得更加富有魅力。
喜欢斯佳丽,因为她是个永远的乱世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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