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

2018-02-11 三年级作文

我喜欢的一本书1

我读过许多书,如《狼王梦》、《昆虫记》、《班级宠物一家亲》……但是要说最好看的书还是《昆虫记》。

《昆虫记》这本书带我走入了有趣的昆虫世界。

我知道了红蚂蚁身上有一根“磁针”,有感应作用,可以顺利找到家,金步甲会残忍地杀害同类,但他们也吃害虫吃食物还很有讲究。蟋蟀总是慎重选址,辛辛苦苦地建造家园;狼蜘蛛的毒性很大,但它是一位慈爱的母亲,细心的照顾孩子;蜘蛛选用蛛丝来联系,也是蜘蛛获取信号的工具……

法布尔进行了长达三十年的时间来观察千奇百怪的昆虫,收获非同小可。虽然我们被称为高级动物,可是我们不知道没有这些可爱的小生命,我们的世界将会变成什么样子?

本书介绍了昆虫的生活习性和捕捉猎物的方法。文中我最喜欢的是蝴蝶类的描写。具体写了大孔雀蝶和小条纹碟。大孔雀蝶的翅膀是红棕色的,上面还有许多褐色和灰色的斑点,翅膀边缘还是灰白色的,闪闪发光还是人喜欢。我看得出作者观察是多么仔细,小条纹蝶的茧是浅黄色的,呈钝圆型,看上去很坚固。它的翅膀是浅红色的,上面有横向的条纹,前面的两片翅膀上还长了两个小白点,像人的眼睛一样一眨一眨的。从描写蝴蝶的部分,我对两种蝴蝶有了详细的了解,更加喜欢蝴蝶,也从中知道了生活中要留意每一个角落,每一种事物,仔细观察,才会有发现。

我要提醒大家,动物也是有生命的,我们如果站在它们的角度上想,它们是非常痛苦的。这本书让我们知道要尊重生命,我们不能破坏它们的家园,我们更应该团结友爱,一起创造美好的家园!

这本书很好看,大家有时间可以看一下这本书。

2下一页

@_@我是分割线@_@

我喜欢的一本书2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是我的座右铭。因为,我是个热爱书,爱读书的小女孩。在我的书橱里,有《作文大全》、有《米老鼠》……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童话世界》了。那是,我9岁生日那天,妈妈带我到书店买书。书店里的书琳琅满目,当我看到《童话世界》这本书时,整个人便被这本书吸引了,妈妈见我看中了这本书,便把它买了下来,送给我,当生日礼物。

  这本书,首先吸引我的是书的封面。封面上,写着四个醒目的大字――童话世界。封面上印有一个头带厨师帽的猪师傅,正躺在巧克力煎饼床上,一只龙徒弟一手拿奶油,一手沾着奶油,舌头伸出来,打算把那口奶油吞了,真是一只“馋猫”。可爱极了!我看了便迫不及待地翻开目录浏览。

  书里的故事更是精彩。有故事城堡、故事大蓬车、春华秋实……其中最有趣的非《猫盯上的老鼠跑不掉》这篇文章不可。猫指的新来的毛老师,老鼠便是我了。上课,我把全部的书拿出来,在书桌前筑起一个高约八寸呈弧形的高台,用它来挡住猫的视线,这样我就可以“高枕无忧”地看课外书了。我每隔几分钟还抬起头来视察“敌情”。可纸包不住火,我这小技俩还逃不过猫的“猫眼”。猫把课外书收了,说来也奇怪,她并没有马上判书“死刑”,而是把它放在讲台桌上,叫我去办公室。到办公室她问了我一个看似简单,实际上很难的问题,“七减一等于多少”?我绊了个“狗啃泥”。从中让我明白了,七门功课中只要哪一门较差,就很难达到录取分数线,其他六科成绩再好,再优秀也没用。

  最令人感到催人泪下的一篇文章中,《“苦难教育”计划》,父母为了望子成龙,百万富翁夫妻精心设计,对儿子实行“苦难教育”,一家人生活在贫困中,儿子也因为家境贫困而自卑。当儿子得知秘密之后,逆反心理使得他怀疑父母亲情,并一心想报复父母,亲情几近崩溃的边缘……百万富翁夫妻不但无法得到预期的成效,反而造成儿子的心理不健康。这篇文章让我深思了很久。

  这本《童话世界》真是一本好书。它的内容不但丰富、有趣,还有许多益智的故事。书中的内容时而让我们捧腹大笑,时而让我们沉思、幻想……看了这本书,让我增长了许多知识,同时也得到了启发,真是受益非浅。

  朋友们,我相信你们看了这本书之后也一定会被它深深吸引的。好书大家一起分享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3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而我呢?当然也不例外,瞧!一进门,拉开窗帘,就有一个书橱,里面全是书,但我最喜欢的书只有一本,是《中外名人故事》。

  这本书的封面十分有趣,一个小偷抱着孩子,孩子手里拿着面包,面包屑撒了满地,一只小狗咬着小偷的袜子,而且后面还有两个厨师,街边只有两个人,一男一女。看到封面我不禁笑了起来,我一下就喜欢上了这本书。

  我心想:“《中外名人故事》就连封面都会都得无我哈哈大笑,那么,里面的内容一定让我很喜欢吧。”想到这儿,我开始踏进了浓浓的书香里。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许多不认识的地名、人,也知道了许多名人的经历。比如:文学才女冰心。冰心奶奶像我们这么大的时候,就开始读了《三国演义》、《水浒传》了,她爱读书简直到了痴迷的程度,一天到晚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头也不梳,脸也不洗。

  《中外名人故事》你是钥匙,能打开智慧之门。你是明灯,能打开黑夜之门。你更是良药,可以医治愚昧之症。你现在知道我我什么喜欢这本书了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4

  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非常喜欢读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故事,大道理》。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教育我们该怎样做人做事;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纯洁的人。总而言之,读了《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我真是受益非浅。

  其中一个小故事讲的是美国前总统罗斯福家失盗,被偷去了许多东西,当朋友安慰他时,他却说:“谢谢你的关心,我很好,感谢上帝:因为第一贼偷去的是我的东西,而没有伤害我的生命;第二,贼只偷去我的部分东西,而不是全部;第三,最值得庆幸的是,做贼的是他,而不是我”。对任何人来说,失窃是件不幸的事,而罗斯福却找出三条感恩的理由。看了这个小故事,我感到非常汗颜。在这之前,我常常为自己过重的学习负担而烦恼,羡慕爸爸妈妈小时侯作业少,学习轻松,没有没完没了的考试,不用 弹琴唱歌。甚至当爸爸妈妈告诉我,他们小时侯放学后要出去割草,洗衣,农忙时要下田帮大人干活时,我都满不在乎地说,我不愿意现在这么辛苦地学习,宁愿和你们小时侯一样干活。可当我看完这个故事,换一种思路再来看待两代人的学习和生活时,我却为自己是生长在这个时代而感到幸福。现在的我虽然学习任务重了一点,可我想吃什么都有,想穿什么都有,出门有汽车,天热有空调,无聊可以看电视,和同学打电话。弹琴唱歌虽然辛苦了,可我学到了很多本领,当同学们羡慕我歌唱得好时,我不都应该感谢父母培养了我,给了我机会吗?从此以后,我也要学罗斯福一样感恩社会,知足自己的现状,笑迎充满希望的明天。

  我能换一种思维来热爱我的学习,我的生活,都是这本书的.功劳。整本书,三百多个小故事,简单地阐明了三百多个浅显的道理,我将不断用这些道理来指导我的学习,鞭策我的人生。

我喜欢的一本书5

  我从小就不喜欢读书,我一打开书就觉得心烦意乱、头晕脑胀,可是自从我无意看了《火鞋与风鞋》后,这种感受就消失了。

  《火鞋与风鞋》主要说了一个关于竖立孩子自信的故事。主人公小迪姆从小就没自信,他认为自己是一个不幸的孩子,全班数他最胖、最矮,这常常会引来同学们的嘲笑和戏弄,他爸爸是个鞋匠,家境贫寒,这让他满七岁时,他得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一双新鞋、一个背包,然后跟着父亲走进大山,他的父亲一路上给他讲了很多的故事,从这些故事中,小迪姆得到了启发,并逐步树立起了自信。

  我之所以这么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小时候和小迪姆差不多,缺少了自信。上课从来不敢举手和同学们一起做游戏也总是躲在后面,总觉得不如别人。自从读了《火鞋与风鞋》以后,我也想找回自信。我发现我的问题是学习差,所以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快速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

  一本书就像我们的老师,可以让我们的作文提高。

我喜欢的一本书6

  在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生命流泪的样子》,盛欣怡的事迹使我深受感动。

  书中,六年级学生盛欣怡的性格十分软弱、心地善良,有着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可幸福没过多久就变成了一场飞来的横祸——妈妈突然得了不治之症,使她的生活和性格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虽然在这期间,有老师的鼓励和安慰,但对亲情和友谊的烦扰仍然让盛欣怡感到困惑。在妈妈生病时对盛欣怡十分严格、残酷无情。可妈妈最终还是离开了可怜的盛欣怡。在妈妈临走的前一天晚上,她无意中在电脑里看见了妈妈的日记,明白了妈妈为什么要这样对她。而12岁的欣怡过早体会到了生命和爱的深刻意义。

  读完这本书,我早已泪流满面,这是一个多么伟大的母亲啊!妈妈对盛欣怡这么狠心,不是妈妈对她的爱消减了,不是身上的痛楚需要发泄,妈妈拼尽生命终点最后的燃烧,是对盛欣怡的的爱!任何人都少不了亲情,我也明白,最重要的是要珍惜生命!

  生命是有限的,而爱是无限的。天下的妈妈哪有不爱自己孩子的哪?盛欣怡的妈妈用这种特殊的方式爱着她,我们 妈妈对我们的爱不一定是轰轰烈烈的,更多的是无微不至,每一次安慰是爱;每一次微笑是爱;每一次鼓励是爱;每一次批评是爱,每一次

我喜欢的一本书7

  这几天我又在读一本书,这本书让我悟出了许多的道理,同时又觉得很意想不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风阡阡,风阡阡当不上班长,又参加不上鼓乐队,所以欣然接受神秘之约进了狐狸小学当插班生。当她进去的时候,发现这的一切课程都十分地有趣,同时,她又有了许多的好朋友,后又成了“水片大王”,这让所有的小狐狸都羡慕,都佩服。不过,风阡阡后又私自地把花阿姨的魔幻强带走,让人类侯得驾趁机溜了进来,把九大恶猎放了出来,瞬间造反,这一次可闯了大祸!她们也知道了,原来这九大恶猎曾经想把狐狸给杀害了,这一次出来了,肯定要逃跑,回来再复仇。不过幸亏有狐人的帮助,九大恶猎也没能逃得出去,风阡阡因为受了伤,躺在了病房里。而侯得驾不听劝,跳进了具有极其强大的激活能力的湖中,在湖中戏耍了一阵,上来时他就像疯了似的乱扭乱动,过一个小时后,他躺了下去,能量耗尽了,再也不能动了。对于这件事的处理,狐长老们听取了风阡阡的意见,放了候得驾,并让他活了过来,让他好好做人。候得驾放出来以后再也不敢乱动了。最后,风阡阡三个月的插班生也该结束啦,风阡阡也失去了所谓的魔法,变回普通的人了,再也没有来自狐界的消息了。

  这一本书不光讲了风阡阡转学后的故事,也让我知道了,人类因为残忍地杀害动物,是动物们都害怕人类,所以,我们也要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去爱护动物,去保护它们。这样,我们就会是美好的一个大家庭,没有杀害,没有坏人。

  狐狸精说,她们不是狐狸,就像人类是由猴子演化而来的,她们是由狐狸演化而来的。她们跟我们一样,拥有一个完整的世界,她们不亚于我们,她们的地位是跟我们同等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8

  书,人类智慧的源泉。我有一本好书:曹文轩的《山羊不吃天堂草》。

  这是一本易读不易懂的、耐人寻味的小说。故事主要讲了明子、黑罐和三和尚受外界压力和生活所迫千里迢迢来到19世纪末的上海打工谋生。三和尚曾为一个假发 抢过商店,明子为了吃饱一顿饭在饭店打工,吃别人吃剩的菜。黑罐为了自己不为他人耻笑,出手将别人打残。他们仅仅想让他人明白,人人都有不同,都有自尊, 同样是人,不应以贫富分贵贱。

  书中最精彩,最令人回味无穷的情节要属三和尚抢地摊一事。那是一个烈日当头的正午,三和尚在繁华的大街上寻找着他梦寐以求的假发。正巧,他发现地摊上有一 个尺寸、大小和颜色正和他心意的假发,可价格却让他大吃一惊三百,太贵了。宝贝,瞧,那儿有个傻和尚。一个中年妇女对他的女儿说。听到这话的三和 尚心中偷这个念头油然而生,他不希望所有人嘲笑他、讽刺他。只见他将手放在假发上,轻轻一抽,还好店主没发现。

  是啊,当今社会中有些人总是认为只有穷人才做出违法之事,可谁来想想穷人的心情呢?人们的嘲笑,也许才是真正的原因。

  书中最有魅力、最有影响力的要属明子这个小不点儿了。他孤僻从小由奶奶抚养,常受到他人的冷漠;他内疚不论春夏秋冬总尿床,他认为是小时候喝粥造 成的;他开朗自从认识了黑罐和三和尚,他得到了一份特殊的关爱,有着一份说不出的快乐;他执著努力反驳三和尚否定它的技术;他机敏为了得到食 物在餐厅打工(曾经有人点的菜一口没动,让明子吃了,可惜拉了几天肚子);他善良曾劝说朋友鸭子把一只喜鹊放生。作品通过对明子性格的刻画,赞美了人 类内心的真善美。

  小说文笔酣畅,描写细腻,人物形象生动,尤其将人生、命运、生命,以及高雅的审美情趣巧妙地糅合为一体。使作品既深重,又富有迷人的艺术魅力。

  书中透过生活的艰辛,事态的炎凉,刻画了主人公心路的坎坷以及他们优劣并存的所作所为。然而,整部作品回荡的却是歌颂道德和正义的昂扬旋律,高奏的是人格力量最终胜利的铿锵乐章!

  说得在理,感得对头!

我喜欢的一本书9

  话说安史之乱后,大唐由盛转衰,国运一天不如一天。

  正当唐玄宗苦恼之际,一位道长求见,表示自己愿为大唐效力。他向唐玄宗透露,如来佛祖手中,有一本《极品经书》,只要得到它,便可国泰民安,保住大唐基业。一听救国有方,唐玄宗龙颜大悦,要设宴答谢道长,并希望道长帮忙。不料,道长只是轻轻一笑,说:“陛下手下人才济济,何须我来凑热闹!”说罢,化作一缕轻烟,飘然而去。

  唐玄宗左思右想,总找不到合适的人选。无奈之下,只好请来修成正果的唐僧师徒。唐僧接到圣旨,心清激动,说:“阿弥陀佛,贫僧为国效力,义不容辞!”

  话说第二天,唐僧跨上白龙马,一行四人又出发了。照样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他们来到了万佛殿。洁身之后,唐僧师徒如愿以偿地见到了如来佛祖,说明了来意。如来佛祖摇着头抱歉地说:“你们不远万里再次来到这里,真是不容易。可不幸的是,这本经书刚刚被大不列颠国使臣取走了。”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一切只能听从上天的安排了!”唐僧师徒只得扫兴而归。归途中,悟空打死了江河中的一条大鱼。在剖鱼过程中,八戒意外地发现鱼腹中有一本青黄色且发出紫光的书——竟然是《极品经书》!原来大不列颠国使臣过河时,一不小心翻人江中,葬身鱼腹了。

  欣喜若狂的唐僧师徒回到长安,把经书交给了唐玄宗。四人加官封侯自不用说,唐玄宗还特意举行了一个盛大的仪式,把经书供于佛堂之上,供万人敬仰。其实《极品经书》上记载的乃是资深的治国之道,遗憾的是,唐玄宗一直没有打开读过一页,只是把它当做摆设装饰着大唐。大唐自然也就没有摆脱历史的命运了。

我喜欢的一本书10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书,他就是摩托手蓝狼,他一共有三十个故事,就是摩托手蓝狼,他的作者是:张秋生,我最喜欢这里面的摩托车蓝狼,写完摩托手狼的故事,我就很高兴我喜欢上自己笔下的蓝狼。他是有点男子汉气质,的狼。尽管他咪也会犯点错误,但他会随时改正,他和她心爱的摩托车一走,为大伙干了不少好事。要是你也有这样一辆神奇的摩托车,你愿意成为一个怎样的摩托车手?我愿意成为一个像蓝狼这样。

  读了这个故事很有意思。我很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相关文章:

1.我喜欢的一本书

2.我喜欢的一本书

3.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

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上一篇:未来的衣服 下一篇:未来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