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的一本书1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我在学习上取得了成功,妈妈送给我的礼物。这本书给予妈妈对我的希望,希望我更上一层楼,我对这本书可是爱不释手!这本书是由美国19世纪著名作家海伦·凯勒写的,是她的自传。主要叙述了她小时候因生了一场重病,便失去了听觉,视觉以及说话的能力,在老师安妮·莎莉文的教育与帮助下,健康快乐的成长,度过了令她难忘的童年,而且步入了知识的殿堂,完成了在哈佛大学的四年学业。不仅如此,海伦还为了改善美国的残疾人的工作和生活水平,而四处奔波!她这一善举,让我对她肃然起敬!
在这本书中有一个内容让我记忆犹新。这内容的名字叫做《哑巴、哑巴开口说话》,主要讲了,海伦凭着惊人的毅力,克服身体上的困难,开口学习讲话,重新获取讲话的权利。当她开口学说“我”这个字时,我心里就像装了一只小兔子,心脏不停跳动,头上渗出豆大的汗珠。当我看到这集时,我目瞪口呆,舌头麻木。我觉得我看到了那勇气的火焰正在熊熊燃烧!我真为之前自己遇到困难就哭哭啼啼的举止而感到羞愧!我应当学会坚强!哑巴都能开口说话,这些如蚕蚁般的困难就能难倒我吗!当读完这些充满人生哲理的内容后,我有一种急切想要表达的欲望!我明白了:困难是人生最好的“财富”!
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我可是感同身受!在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时候,我摘录了许多好词佳句,当老师叫我们写作文《我喜欢》时,我可不像同学们那样千遍一律的写:我喜欢冬天,因为冬天有雪花,当我提笔要写时,我那些平时“储存”在那儿的精辟的诗、词、句,犹如放电影一般,浮现在我眼前。因此我以文质优美的特点胜出一筹,被选贴在本班作品展示栏上了!这本书带给了我成功的喜悦和作文水平的提高!
我爱《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在我读这本书时,我的心灵深深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震撼!这本书让我学到了知识!我爱这本百看不厌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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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一本书2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特别有意义的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他的作者是美国著名的聋哑作家海伦。凯勒。
书里讲述了小女孩凯勒在1岁的时候由于生病持续的高烧,夺走了她的视力、听力、和说话的能力,不幸变成了又聋又哑的人,可是她经过努力考上了哈佛大学,成为了优秀都作家。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小凯勒失去了一生的眼睛,却乐观的只想得到三天的光明,哪怕只有三天,她认为自己也是最幸福的人了!我们都应该珍惜自己拥有的东西,像凯勒一样乐观坚强的学习。
这个故事让我感动。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3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青桐葵花》,因为这本书非常感人。
故事的主人公是青桐和葵花。这是一个男孩和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桐,女孩叫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桐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十二岁那年, 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桐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我读完这本书后,感动地掉下了眼泪。他们的房子被大风卷走了;三月的时候,蝗虫把粮食都吃光了,他们没有饭吃,一日三餐只能喝能照出人影的稀饭汤;晚上,没有灯,葵花就借着月光写作业。在这种艰苦的条件下,葵花每次考试都能拿满分。然而,再看看我们,住着高楼,每日都有丰盛可口的饭菜,晚上有明亮的电灯,我们的条件是多么的优越!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长大后回报社会,回报祖国。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4
我向大家介绍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书名叫《苹果树上的外婆》。书里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安迪,他有爸爸、妈妈、姐姐、弟弟,还有一只小狗,却没有奶奶和外婆。几乎每个孩子都有奶奶和外婆,可是安迪没有,这让他很难过。然而有一天,安迪爬上了一颗苹果树,在那里他突然看见自己的外婆。外婆的打扮很奇特,还有很多新鲜大胆的主意。接下来的日子,安迪爬上苹果树,外婆陪着他玩游乐园,去草原上套野马,到海上去探险…….。在一次海上探险过程中,安迪在恶劣的天气下丢下了外婆,可是外婆并没有生安迪的气。当安迪看见蓝色的远方,海岸隐约可见,他们的船就要到达印度时,安迪却被邻居新搬来的老奶奶从苹果树上叫了下来。就这样安迪认识了新来的老奶奶。老奶奶家的鹦鹉、金鱼、金仓鼠都那么有趣,老奶奶的故事也那么奇特。
从此以后,安迪再也没有爬到树上,也再没有看到外婆。安迪和老奶奶成了好朋友,老奶奶帮安迪补袜子,还给安迪做蛋糕。安迪帮老奶奶买东西,还把自家的花移栽到老奶奶的花园。更重要的是,安迪不想向任何人透露的有关外婆的故事,现在都愿意讲给老奶奶听了。安迪觉得自己很幸运!起初一个奶奶都没有,现在有两个了,一个外婆,一个奶奶,而且可以给一个讲另一个的故事。这本书语言活泼、优美,情节生动、有趣、引人入胜。3月26日星期天的上午,我开始读这本书时一下子被它吸引住了。平常星期天,妈妈都会让我看一些卡通片放松一下。那天我一直在看这本书,都忘记要看卡通片了。妈妈担心我一直看书会损伤视力,就说要带我去超市逛逛并给我买最喜欢吃的巧克力。想到诱人的巧克力,我情不自禁地咽了下口水。可是我实在是太喜欢这本书了,就想一口气读完。最终我还是抵抗住了巧克力的诱惑,继续专心看书,直到把书读完为止。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5
我曾经读过许多本书,有童话,有小说,有传记,但留给我最深印象的是《鲁滨逊飘流记》,那曲折动人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下面我就简单地把它介绍给大家,让我们一起来欣赏这部名著。
鲁滨逊出生于一个体面的商人家庭,从小渴望航海,一心想外出见识一番。他瞒着父亲出海,第一次航行就遇到大风浪,他好不容易才逃出性命。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经商,赚了一大笔钱。第三次又惨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虏,当了几年的奴隶,后来他逃了出来,到巴西后,在那里做了庄园主。他不安于现状,又再次出海,船在中途失事,所有的人都遇难了,只有鲁滨逊幸免于难,只身飘流到一个杳无人烟的孤岛上,在岛上开始生活。他打猎、种植粮食、制造陶器,开始了自给自足的生活,但他一直没有放弃寻找离开孤岛的办法。鲁滨逊在岛上独自生活的第二十四年,一群野人来到岛上,准备杀死吃掉俘虏,鲁滨逊救下了几个土人。不久,有条英国船在岛附近停泊,船上水手闹事,把船长等人抛弃在岛上,鲁滨逊率领众人制服那帮水手,夺回了船只,把水手们留在岛上,自己带着船长及土人们离开荒岛回到了英国。此时鲁滨逊已离家三十五年,他在英国娶妻生子,妻子死后,他又一次出海经商,路过他住过的荒岛,这时留在岛上的人们都已安家并繁衍生息。鲁滨逊又送去新的移民,满意地离开了小岛。
这部小说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鲁滨逊做任何一件事都不气馁,总是失败了再干,他利用他的聪明和毅力顽强地生活了下来。古往今来,有多少有成就的人,他们就是这样用自己的智慧登上了成功的彼岸。比如松下电器公司的总裁,他小的时候,个子非常的矮小,经常受到别人的欺侮,但他不与他们计较,老师问他为什么会有那么宽广的胸怀,他说:“其实,当时我恨透了他们,就做了个纸人,写上他们的名字,用木棍把纸人痛打一顿,然后我的气也消了。”老师夸奖他说:“你真是个聪明的孩子,一个人遇到挫折和坎坷,最重要的是要战胜自我,重新振奋精神。”松下后来成了日本著名的企业家。
听了别人那么多故事,也该把视线移到我的身上了。我是一个独生女,从小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一天,身体有那么一丁点儿不舒服,我就躺在沙发椅上不想动弹,歪着头看电视。现在想想多惭愧呀!如果我遇到象鲁滨逊的那种困难,我该怎么生存下去呢?妈妈常告诉我,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最幸福的孩子,但同时也生活在竞争最激烈的时代。她还常告诫我:“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虽然我还不太懂得这句话的含义,但从妈妈的眼里,我读出了她对我的期望。从那时起,我就不断地以鲁滨逊自强不息的精神鼓励自己,在这个暑假,我学习芭蕾舞,脚趾磨出了血,我疼得眼泪直往下掉,但是我让爸爸帮我抹上药水,第二天,又咬着牙坚持去跳。爸爸带我去游泳,其实我已交了好几期的学费去培训,却总是因为害怕而学不会,这次呢,在表姐的指导下,我勇敢地下水练习,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在一次又一次的训练中,摸索了经验,终于可以一口气游上好几百米,爸爸妈妈都为我感到骄傲,我也在运动中磨练了自己的意志。
现在开学了,我要把更多的时间用在学习上,我一定要把锻炼身体的那种意志投入到学习中,从今以后,改掉娇气的坏毛病,象鲁滨逊那样,用无限的勇气和坚忍不拔的毅力,努力去克服学习生活中的困难,长大做一个对社会有用人的。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6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最近,我一直有一个心结打不开,就是我一直睡不好觉,这件事源于我从小的一个梦。小时候,我每天晚上会做一系列噩梦,可是不知为什么有一天起就再也不做噩梦了,或许因为我借了这么一本侦探类的书,而不再惧怕这一些噩梦了吧!
在4月8日那一天,我跟妈妈一起去了新华书店,借了三本书小升初必看读物,其中就有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我看了五天总算看完了。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一连破了三个案子,使其他三个侦探不得不佩服。而每一个细节都十分惊心动魄,比如:其中一个案件,福尔摩斯根据凶手在墙壁上写的字的高度,推断出了凶手是一个庞大的人;接着又在地上乱爬一阵,让读者百读不得其解,福尔摩斯在地上爬来爬去干了些什么?其实他在看凶手留下的脚印,判断出凶手鞋子的大小;然后又在地上发现了一些烟灰,没看过这本书的人就要问了:“福尔摩斯能从烟灰中看出些啥?”他看出了凶手以前喜欢抽雪茄牌香烟……这些生动的描写,为下文其它的侦探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的理由埋下伏笔,使读者眼前一亮,十分精彩。
过了许多天,我再次捧起了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内容是一模一样的,但是,给我的感受还是有些不太一样。上一次看之前我还是一个每天都做噩梦的胆小鬼,但第二次却不同,我不再胆小了。
这本侦探类的书,使我不再害怕,不再十分胆小,不再胆怯,而是胆子变得比以前更大了。从那以后,我也不会再做噩梦了。
这一本书不仅是我的'最爱,更是教会了我如何去破一个看起来很难破的案件,甚至还有许多……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7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它能使我感受到莫大的快乐,获得有益的知识。
我最喜欢的书是《小男子汉成长的秘密》,它写了调皮的马小跳,也写了乐于助人的梅小雅。这一段时间,我看到许多同学都买了那本书,而且看地津津有味,我便苦苦哀求妈妈也帮我买一本。一段时间后,妈妈终于把书买过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欢”的宝座上。
我喜欢书中的麦冬娜姐姐,她是个“冷美人”,但是最后还是被马小跳的善良给变温柔了。与此同时,她也是个狗狗服装设计师,她给她的狗设计了一套衣服,而且还给够套上了一副墨镜,帅呆了。
书中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芭蕾公主的梦想是跳芭蕾,可是有一天地震了,把她的左腿给压断了,她差点放弃梦想,但是在马小跳的帮助下,终于她可以表演了,马小跳请来了芭蕾王子,芭蕾王子陪她一起跳,她的梦想变成了现实。我也懂了,做任何事都不能半途而废。
有一天晚上,妈妈还没回来,于是我拿出我喜爱的书《小男子汉成长的秘密》看了起来,一转眼,已经八点半了,我早已沉浸在故事之中,仿佛我就是书中的人物。妈妈回来了,我都没听到。妈妈催我:“乖乖,快点睡。”我只好恋恋不舍地放下书。
一本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知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加美丽!作文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8
《红楼梦》,一部“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的大书,一部被作者赋予了全部心血灵魂的而编织成的梦的真实,让我在读的过程中产生了深深的心灵震荡,在读后更是百味交加于胸,似乎古今天下事都尽现眼前,这个梦怎会如此真实,这又确是一个真实的梦。
有人说,心静不下来的人读不完《红楼梦》这部长书。看来,我是静下心来才读完它的。书中的描写对世事的洞若观火以及语言的炉火纯青在给我美的享受的同时,也让我看到了一部人间的大戏,生旦净末丑纷纷上场亮相,那语出惊人的“女人是水做的骨肉”的贾宝玉,那尖酸刻薄体弱多病的林妹妹,那老道世故聪慧的薛宝钗,那嘴上甜言蜜语脚下使绊子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王熙凤……每个人物都会让我沉思良久。我似乎就在他们眼前看到了他们的一举手一投足,一颦一笑,甚至他们思索时的心理活动。书中的人物历经几百年却依然鲜活如初,依然鲜活在我们当今的社会,至少书中的人物性格都能在现实社会中找到他们的影子。
书中描写的世态炎凉更给了我深深的感触。那么多人围绕着权钱色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到头来却都是一场空,落了一片白茫茫大雪真干净。返回来看现在的那些污吏,哪一个到头来不是身败名裂,不是一场空欢喜。哪一个最后想到的不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红楼梦》还让我感受到了惊心动魄。虽然没有直接的真刀实枪的杀戮,但那道残忍的精神的利刃却让我看到了寒光闪闪,让我脑门发瘆,心底发瘆。晴雯、金钏死于王夫人那把狠毒的精神利刃,贾天祥死于王熙凤那柄阴毒的心灵之剑……
读完了第一遍《红楼梦》,我只觉得它太真实,不是一个梦;看了第二遍《红楼梦》,让我对作者的“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有了更深的感触,觉得这确实是一个悲天悯人的真实的梦。
天地有大美而不言,那是无法用语言表达。而《红楼梦》却处处是大美之言,这种大美之言需要用一生去品位、去解读、去学习……
读《红楼梦》不是在读书,而是在读生活本身。《红楼梦》让我走向深刻,走向丰盈。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9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人,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叫做《学生也作文辅导丛书──小学生好作文500字》,名字可够长的了,可书中的内容就更精彩了,下面让我来介绍一下吧!
书里面分有写人篇、写事篇、写景篇、状物篇、说明篇、议论篇、抒情篇、想象篇、读后感篇、日记篇和应用文篇,内容精彩得令你看了还想看。
作文书里有很多句子都很美,如写人篇中一文《老师笑了》讲述一位老师带病上课,最后病倒在医院的一个故事。看了以后简直想哭,一位多么伟大的老师啊,而且我们身边也有这样的老师,他们为了我们能更好的学习,不都是常常放弃自己的休息时间吗?写景篇中的《月夜江边》的一句话令我仿佛置身其中:朦胧的月光下,江水熠熠生辉,微波粼粼,映入水中的月儿、路灯、闪闪烁烁,在向我做鬼脸。多美丽的景色啊!我真想和作者一起漫步江边去欣赏这美丽的景色。作者能把我们的生活写得这么美,是因为他能多观察,多动脑想,这难道这不值得我学习吗?
这本书不仅好看,而且它的外形小小的,方便携带,让我无论走到那里都很容易拿来看。我真的喜欢这本书,而且看多了,用词也比以前要准确,文章的语句也通顺了很多,优美了很多,作文水平也提高了。我真的非常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10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书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一本好书就好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件。就像莎士比亚所说:生活没有书籍就好比鸟儿没有翅膀。有许许多多的人喜欢读书,喜欢在阅读中享受书的“美”。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就是《万花筒》了。
这本书主要写:主人公安绍尼住在一个美丽的山区里,他爸爸称那地方为地球的眼睛。安绍尼最最喜爱的地方就是磨坊池塘,有一天他得了一个万花筒,他觉得磨坊池塘也是一个万花筒。安绍尼是一个敏感、感情丰富并有很多幻想的小孩,他跟家乡的许多人打交道,都能在他们身上发现一些神奇的地方,于是就在他的脑子里出现了一个个美丽动人的故事。等到他年纪大了,这才发现生活就是一个万花筒,它是那样的美,人们所追求的东西就在这个万花筒中……
这本书的作者是外国作家艾斯苔尔。书里还有很多好词佳句,令我爱不释手。
《万花筒》把我深深的吸引住了,那种梦幻的感觉,一下子就可以把茅屋变成天堂,而残酷或者不那么美好的人生,也因了这些想象力而变得可爱起来。从此,我感悟到了:就算有什么遭到了破坏,那也没有什么关系。不管那是一个玩具,一个咒语,还是他自己的心,这些东西永远是他的了,而且它们的美已经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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