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自由,你管不着。”妈妈起的要把我撵出门外,我又说:“我未满 岁,你有抚养我的义务。”就这样,常常弄得妈妈哭笑不得。不过,你别以为我只会乱用“法”,我还会正确地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和朋友的权益呢。
有一次,我和几个小伙伴到公园玩。 玩累了我就邀请他们一起到附近的小买部去买了几袋龙条吃。到那一看,“哇塞!”下调大减价,每袋便宜打三毛钱!我用我的零花钱买了五袋。拿到手后,我正要拆,猛然看见升产日期和保质日期。呀,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些虾条的`保质期已经过了四个月了!我指着虾条的包装袋对店老板说:“瞧,都过保质期了。”“我这不是都大削价了吗?”老板回答。我说:“削价出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也是违法行为。”我把前几天看到的《产品质量法》中的类似案例简要讲给他听,连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都讲了出来。小伙伴们瞪大了眼睛听,店老板也傻了眼,只好从里面拿出几袋新鲜的虾条换给我们。
瞧,懂法管用吧,只要你正确运用“法”,就可以维护大家的利益,避免许多纠纷的发生。那么,就让我们一起读学点法律知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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