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学

2017-10-18 初一作文

我的同学1

每个人从一出生就注定各有各的特点,无论是长相还是身高总会有不同的差异,这样也就使得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

他是我的同学,也是我的好友之一。他的特点也算得上是鹤立鸡群。

他理着一头乌黑的短平头,头发如刺猬刺一样坚硬,头部上层的头发还算水平,前头如小山包似的突出了那么一小块。小山包的前头长着一对弯弯的月眉。他的月眉很淡很淡,若非有着一张白析的面孔,一时还真看不出他的面孔。但他的眼缝是显得有些小气了,以至于他的眼睛有些含蓄地躲在眼皮里面。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的眼睛虽小,但自始至终都闪着精明的目光。他的眼睛如白碗水中的黑宝石,那样的深邃,那样的有神。

他有着精致的遥鼻,平滑油光的皮肤上貌似有两个火车洞得鼻孔。遥鼻之下便是他那如女子般湿润的红唇,一张一合仿佛能将冰山融化,配上富有磁性的嗓音,无时不充满魅力。

也许他的牙齿和他的心灵一样洁白无瑕,对于他的牙只能用一个字形容“白”。这种白有江南雪得轻柔,又有着白菊般得吸引力,阳光下,那种白能折射出耀眼的白光,毫无瑕疵。

对于他本人来讲最有特色的莫过于他那一脸白净的肤色。不仅是白,而且微微泛着绯红,如含蓄待苞的荷花一般。毫无夸张,他的福肤色在全班男子中称第三,那么没人敢称第一。

以上尽显阴柔之美,作为一个男孩也不缺阳刚之气。

当他愤怒时,那么柳眉便会排挤在一起,脑门上显现出几条皱纹,小嘴想上一翘,搭配上那根葱郁般的手指,是人见而避之。

这就是他,一个充满阴柔而略带阳刚的男孩,他带给我们欢乐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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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学2

  她叫凝,是我的同班同学。她拥有一头乌黑顺滑的长发,常披于肩头,倾泻而下,似流水般温婉,却又若瀑布般轻快。如玉的脸庞,显得细腻而婉约,上面镶嵌的那一双大眼睛,似乎永远向着太阳,透着一种希望的光。一颗黑痣乖巧地偏居一隅。这一切,构成了一个如此令人迷醉的她。

  “动如脱兔,静若处子。”这句话用来形容她,便再适合不过了。

  她爱动。操场上总是不会少了她花绳翻飞的身影,跑道上更是时常出现她飞驰而过的矫健雄姿。还有足球、篮球、单双杠……这些都是男孩子们最喜欢的运动,可在她那里——呵呵,虽说不得样样精通,也算得上略懂一二。还美名其曰:谁说女子不如男?

  她喜静。放学后,她常常喜欢捧一卷诗书端坐于树荫下。纤细的手指轻触书页的边缘,而后,微微按住,一掀,书页便被掀了过去,一同掀起的,还有那斑驳树影……若无书,学校中心的那片花园便是她的好去处,或坐于石上轻倚树干闭眼小憩,或抬头望天上云卷云舒,或轻嗅阳光细碎芳香,或远眺池中游鱼嬉戏,水波荡漾……那时候,远远望去,她翱翔于那片宁静的世界中,恍若一幅绝尘的画卷。好一片悠闲天地,好一份宁静之心!

  小凝便是这样一个独特的女生,既爱动,却又喜静——动静分明。

  这样一位独特的朋友将伴我度过三年的中学时光,我相信,与她相处的日子定会成为我心中永不磨灭的记忆。

我的同学3

  她,梳着一条马尾辫,眼睛不大却神采奕奕,看上去腼腆又文静。别看她一副文弱的样子像个淑女,可你要是一不小心惹怒了她,你的好日子就到头了。她的“佛山无影脚”可以追上唐僧的白龙马,她的“聚能拳”可以把你打到十万八千里以外,她掐人的功夫更是出神入化。她,就是我的野蛮同学——陈佳喆。

  我也是其中的“受害者”。那天早晨,我愉快地背着书包走进教室,像往常一样交好作业,把书本整理妥当。刚准备去值日,我突然觉得教室的气氛有点异常。我回头一看,差点吓得没叫出声来——陈佳喆正死死地盯着我,她的瞳孔不经意地微微一缩,眸似乎有道凌厉的光芒闪过,看得我心里直发毛。

  还没等我缓过神来,陈佳喆就先发话了:“你为什么把我的铅笔弄到地上?!”我的脑子飞快地回忆着,刚才进教室,我的书包似乎碰到了谁的桌子,急着去值日我也没有在意,原来碰到了这个“女魔头”的桌子呀!我自知理亏,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来。陈佳喆的脸胀得通红,两只小眼睛鼓得像铜铃,眼珠子也似乎要瞪出来了。这下,她是真的生气了,怎么办?好男不跟女斗,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跑!快跑!我二话不说,转身就往教室门口跑。可陈佳喆的反应比我还快,“哧溜”一下就追了上来。我看情势不妙,赶紧一个拐弯往回跑,陈佳喆猝不及防,一下子冲出了好几米。我正暗自庆幸,陈佳喆的回马枪又杀了过来,一场猫捉老鼠持续上演……最终,我还是敌不过陈佳喆风一般的速度,落在了她的手里。看着我气喘吁吁、狼狈不堪的样子,她对着我轻蔑一笑,志得意满地转身离开了。

  看吧,有這么一个野蛮的同学真不是一件好事!可也未必是一件坏事,也许正因为有了她,让我们紧张的学习生活变得轻松了许多。

我的同学4

  开始步入初中的大门,认识了许多的新同学,有一个对我非常重要的新同学——刘XX。

  她长的非常漂亮,头发扎成马尾辫十分长,弯弯的眉毛下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单一双,一个机灵的鼻子,似乎能从千里之外闻到美食的香味,还有一张爱笑的嘴,和一双爱听鬼故事的小耳朵。她有点矮小,身材苗条。我给她取了个绰号叫“玉米”,因为她就像玉米一样娇小可爱。

  玉米是我在这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开学的第一天,我对这里很陌生,一个人呆呆地坐在教室里。她和她的朋友又蹦又跳地走了进来,正好我前面和旁边有位置,她的朋友坐在了我的前面,她无意中成了我的同桌。我有点害怕,她却是很热情,主动跟我说话且提出想和我做好朋友。我们聊得很投机,经过几天的相处,我们成了最好的朋友。我想给她取个绰号,叫起来会更亲切,但我想来想去不知道该叫什么好。一天中午放学回家吃玉米,也听她说过她最喜欢吃玉米了,而且“玉米”跟她名字发音很相似,不如就叫她玉米吧!这个绰号告诉她以后,她也表示很喜欢。

  她很爱猫,她和我说过,她共养过6只猫之多,不过都送别人或者生病了再或者是被她家人扔了。每只猫被抛弃的时候,她都会伤心死了,哭个不停。可以说,她的眼泪都给猫留下了,现在跟她提起从前养的那些猫,她便会感到万分心痛。不过她对我比对她的猫还要好,我们就像亲姐妹一样。我们难过的时候,会向对方诉说;我们开心的时候,也会跟对方分享。我被别人欺负的时候,只要一叫她,她就准会出来保护我。她的阳光让我也变得开朗,是她让我融入了这个班级。“玉米,玉米……”这是经常会听到的,老师同学们总会看见我们两个在一起玩耍,整天形影不离。

  刘XX,我的新同学,我最好的朋友,永远的“玉米”……

我的同学5

  夜,如湖水般宁静,月,似珍珠般皎洁,树叶偶尔在风里发出“沙沙”的响声。独自坐在床边的我正心潮腾涌,心中想起了开学来的事……

  本学期一开学,我们就开始了学英语音标。班上大多数同学都是本校生,在小学时都学过。可是,小李他是新生,所以学起来很吃力。

  那一次上课,老师让他来读音标。他站了起来,咿哩哇啦读完了音标,读得我们云里雾里、面面相觑,接着便哄堂大笑,因为他一个也没读对。曹老师从鼻子里长吁了几口气,郁闷地把他那两撇一字眉在眉心凝成一个尖尖说:“教了你多少遍?你怎么老是忘记呢?而且读得又不准。猪脑子,坐下。”他坦然地坐下了,还朝我微笑了一下。我十分惊讶,这么淡定?要是我早就哭了。

  下课后,我好奇地问:“老师对你那么凶,你为什么还能这么开心?”,他仍然是一副坦荡荡的表情:“老师只是一时激动,只要我乐观的去面对学习,我相信,我一定会进步。”这一番话,不禁让我多看了他几眼,内心不觉有些震撼,我的新同学可真乐观。

  几天之后,我们进行了一场音标听写测试。试卷发下来后,我兴高采烈地举着我的一百分测试卷向小李炫耀,一低头看见了他65分的试卷,我没心没肺地奚落他:“你考这么差,!”他面带微笑,扬起他明亮坦然的脸:“没有啊。我觉得我有进步了,那一列后面四个都没我高。”他把手往窗户那边一指,平静地对我说。“你也就比几个人高而已。”我继续打击他。“正是因为我比那几个人高,才看出来我有进步。今天进步一点,明天进步一点,终有一天我也能拿一百分。”他脸上的神情坦然而坚定。我不得不在心底佩服——我的新同学真乐观!

  我开始仰视他了,面对老师的严厉批评能设身处地、乐观以待,面对同学的故意奚落能淡然微笑、相信未来,笑是你照亮自己、照亮世界的小太阳。让我一次次内心激动,一次次深受鼓舞。

  真幸运,能与你成为同学。

我的同学6

  坐在床头,蜷缩成团。手中翻着小学的同学录。嘴角不禁上扬。。。。。。

  陪我走过6年小学生活的同学,你们在我的记忆里画上了一颗糖, 那糖很甜,因为它会让我想起你们,我的同学,想起我们一起度过的快乐。 那糖很酸,因为它会让我想起你们,我的同学,想起我们即将分别的泪水。

  那糖如此大,大到全世界,把我们都包在里面。告诉我们,大家始终在一起。

  那糖如此小,小到把我们紧紧地挤在一起。

  看着同学录上潦草的字迹,

  看着同学录上大家的照片,

  我不禁感叹:时间飞逝

  进初中已有一年多了,我很少会想起我的小学同学,只是想着小学的班级是多么好啊!

  请原谅,请允许我放下以前的回忆,努力地奋斗。

  有一天,我会想起你们,想起以前这个集体中的每一个人。谢谢你们送我的糖。

  看啊!!!那片美丽的蓝天是我们的世界,看看将来我们谁飞地更高。

  到那时,我会细细品尝你们送给我的糖。

  他叫偶BAO

我的同学7

  她有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特别惹人爱;她有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如果你在很生气的时候,她的那张小嘴,一张一合的逗你开心,你想不笑都难,目前我并不知道谁没有被她逗笑过;她长得还特别卡哇伊(自己认为)。她时而温柔似水,时而暴躁似虎。在她心情好时,你说什么,她都会配合着你;当她烦躁时,谁这时和她说话,就是往火坑里跳。哎,真拿她没办法。她说话气死人不偿命。还记得,那次一个同学问她作业是啥,她说:“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生物,地理。”哈哈,你是不是被她的回答雷到了。

  哎,真那她没办法。她很爱读书。在学校,只要抽住空,她就钻到书海中;周末,吃饭时,妈妈叫她吃饭,她总说:“等会等会。”妈妈听到她的回答,小声嘟囔到:“读书有必要向她这样读吗?”耳朵灵的她,恰巧听到:“非哉非哉”听到她的话,妈妈宠溺的微微一笑。晚上,她总能看到很晚,也正因如此,导致小小年纪,貌美如花的她就戴上了眼镜。可是,她仍我行我素。哎,真拿她没办法。她很自恋。当有人对她说,你的字写的真好看,她不会像一般人一样拒绝赞美,而是说,那是,字如其人。她还常常说:“天生丽质难自弃。”哎,真拿她没办法。她很聪明。古今往来,人们都说,男生很聪明,女生很勤奋。但她与常人不同,她很聪明,例如,她数学总是班级第一。“天生聪明,me有什么办法捏!”哎,真拿她没办法。她会还原魔法哦。你会问他怎么学的,嘿嘿,她老爸教的,她老爸还原很好,不过你听过没“青出于蓝胜于蓝。”她比她老爸还原的更好。

  她每天都会还原一遍,说她她也不停。哎,真拿她没办法。嘿嘿,她是谁,你是不是想知道,并且很想认识她啊。她嘛,就是鄙人——何佳茹。

我的同学8

  我的同学是一个其貌不扬的男孩子。

  他叫何威,与他的'名字一点儿也不像:他的个子矮矮的,有着一个白净的脸,戴着一副眼镜。他平常总是文文静静的,下课时从不打闹,总是安安静静的呆在座位上,有时看看书,有时坐在座位上呆呆的望着远方。与周围打打闹闹的男生们显得格格不入。

  何威是转校生,不知道我的运气是不是“太好了”,班主任,就把这个转校生安排到了我旁边。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很不好,因为一般情况,转校而来的一般都是差生。

  上课时,除了老师点他发言,除此之外,他从来不举手发言。奇怪,上次老师点他回答问题,他回答的有条有理,怎么就不举手啊。

  到了每月一次的检测,这是我最得意的了。可当试卷发下去时,我错了一道算术题,被扣了1分,我在懊恼极了,无意间瞟了一下何威的试卷,不由得大吃一惊:满分!

  我吃惊的望着他,他仍是那种不咸不淡的表情。下课后,我问他:“你怎么这么聪明?”“本来就不难,你不一样考得好吗?”他淡淡道。不一样!天知道我是多么仔细的检查了好几遍,虽然有一点失误。

  放学后,我回到了家里,跟好朋友说起了何威。没想到她竟然吃惊的跳了起来:“他是你同桌?你不知道,他跟我原来是一个学校的,在全校都有名呢,他的爸爸妈妈离婚了,他受到了刺激,就变得沉默寡言,就知道学习,他曾经可是我们的年级第一呢……”

  从那之后,我对何威的印象改观了,我也知道了一个道理:人不可貌相,海不可斗量。

我的同学9

  虽然洁同学名字中有一“洁”字,很容易让人产生她是淑女的错觉。但她绝非是一淑女,她是一非常“神经质”的女生。

  洁同学超爱日本动漫,不仅喜欢看,她还喜欢画。画得也还不错,原来她包书的书皮是买的,后来她改自己做了。用白纸包好书后,再在上面大涂特涂。DIY纯手工制品,既经济,又个性实足!我说你画得真好看,她十分自恋地回了句,那是当然,俺以后可要靠这吃饭呢!

  洁同学特喜欢吃零食,零食吃多了就导至偏食,食堂里的饭菜,她喜欢的也就那几样,没吃饱就吃零食填饱肚子。我手你万一哪天营养不良怎么办?她还笑眯眯地拿出一块巧克力〔注:这里的“巧克力”会跟据不同时间变成“棒棒糖”,“饼干”什么的。〕,要不你也尝尝?

  有时真羡慕洁同学那倍儿棒的身体,十一二月的大冬天,穿两件单衣服,照样过冬。我这一身都快穿成“球”了,还三天两头鼻涕直流呢!如果一个人可以一只眼单眼皮一只眼双眼皮,那可不可以一只眼近视一只眼不近视呢?洁同学左眼严重近视,而右眼视力颇佳。她那副眼镜左边镜片比右边厚很多呢。有段时间她看什么都是一片模糊,原因就是她右眼出问提被纱布给包起来了。

  洁同学经常写一些悲伤的文字拿给我看,从她的字里行间中我感到她好像并不快乐。也许每个人的内心深处总会藏有很多悲伤,只是洁将这悲伤掩藏得很好罢了。

  洁同学,你是一个执着的女生,你有自己美好的梦想,但愿不久的将来,你能成为一出色的动漫家!你要相信,悲伤永远不会很长。悲伤过了,就会拥有彻头彻尾的快乐!

我的同学10

  郑渐渐是我的同学,我们都喜欢叫他老郑,当然,他也喜欢叫我老王,这样一称呼,似乎我们都已是大人了,觉得很了不起。

  他今年八岁,个子比我高多了,皮肤白白的,是个帅小子,我们班的同学都喜欢跟他一起玩。他的爸爸在北京202队伍工作,是个团长。他说今年夏天带我们去看奥运会,但是他只包车费,不包门票,那我们可要花很多很多钱呢。

  郑渐渐上课爱说话。我们老师说他是个调皮捣蛋的孩子,还说他的嘴最甜。有一次,老师说一个学生头脑比较笨,郑渐渐就说: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教不好的老师。他懂得可多了。

  有一阵郑渐渐说他要跟妈妈要回北京了,我们全班同学都舍不得他走,圣诞节时我还送了一张贺卡给他呢,还写了一封信给他,让他回来时再在一起玩。

  这几天,他迷上了打乒乓球。每天放学的时候,他就和他的妈妈留在乒乓球台旁,练习打乒乓球。天都要黑了,还不回家。

  你说郑渐渐是不是个很有趣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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