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里有个我

2018-03-26 初二作文

书里有个我1

定下心来,在那日的午后,手捧着我的最爱—《约翰克里斯朵夫》。近来有些不顺的我,想在《约翰克里斯朵夫》里找到自己。

看到约翰克利斯朵夫一直坚持着自己的梦想,坚持着热爱音乐,他忍受着精神上的孤独,生活上的寂寞,忍受着世人的嘲笑与讽刺,做到了其他人常人都做不到的事情。克里斯朵夫,不是一直都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吗?好像我自己就有自己的梦想吧!那个坚持的,且有些固执的自己好像就是一个新时代的克里斯朵夫。我寻找到了那个坚持的自己。

眼前浮现出克利斯朵夫与他的挚友们的书信,尽管他是忍受孤独的,但在我看来他又是不孤独的。他的身前袭来了凶猛的暴风雨,但他的身后有几根柱子在支撑着他。他忍受着病痛的折磨,他无力去做一切事,但他却不停止给他朋友写信,他默默地承受了一切。在我认为,他早已该对友谊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不再抱有任何的想像,哪怕一点儿。可他却永远选择相信友谊,是啊!好像我也有朋友吧!那个相信友谊且有些天真的自己好像就是这一个新时代的克里斯朵夫。我寻找到了那一个纯真的自己。

耳边想起了克里斯朵夫弹奏的那些曲子,原先,那些曲子原先是被世人唾骂过的,而后来他的曲子却似乎响遍四方。他用他的生命去演奏每一首曲子,他向倾听者倾诉他灵魂上的痛苦。我的心头隐隐感受到了,他之前所经历的那些苦难,似乎无人想要知道,人们所知道的只是他弹琴很好罢了,可他真的经历了太多太多的苦难,是啊!好像我也经常遭遇挫折呢!那个不畏困难且有些无畏的自己好像就是这一个新时代的克里斯朵夫。我寻找到了那一个勇敢坚强的我。

再一次静下心来,深吸一口凉气,我在书里发现了有个“我”,我又一次找到了自己,书里真的有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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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里有个我2

  在我的成长历程中,最难忘的就是书,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不断伴随我成长.

  小时候,父母给我买了许多儿童书刊.如《青蛙王子》《三毛的故事》等等.而淘气的我却把书中美丽的公主涂成老太婆,给英俊的王子添上两把白胡须——这就成了我当时最大的乐趣.

  一次睡觉时,妈妈给我讲了牛郎织女的故事,我渐渐听入了神,当时就傻乎乎地想:"我长大以后要架一座桥,让牛郎和织女永远在一起,我听故事上了瘾,这可苦了妈妈,她白天上班,晚上还得给我讲故事,当我再次缠着妈妈讲故事时,妈妈说:"孩子你会在书里找到很多故事."妈妈的一句话,我使重新认识了书,渐渐的被书中那些五彩的画面和美妙的故事吸引了.

  在一二年级的时候,我读的都是些带拼音的书.我很早就会背"朝辞白帝彩云间"会摇头晃脑的吟诵"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也曾爬上顶楼奔赴我的小巢,途中狂喊"无言独上西楼"……尽管我那时还无法理解李白遇赦的狂喜,张九龄的思念之情,更弄不明白李后主内心的愁苦思绪,总觉得这些诗人个个都那么多愁善感,当然,我也因此得到老师同学的夸奖无数,那可是我当初自豪的资本啊!

  后来,也许是识字多了,课余时间有的是,我读的书也越来越多了,最早读的是安徒生和格林的童话,曾为卖火柴的小女孩流了好几次眼泪.后来又读了《红楼梦》《茶花女》《红与黑》《牛虻》等等.逐渐长大的我痴迷于读书,时常把剧中的人物与自己联系起来,我意志薄弱,却羡慕鲁滨逊的冒险,保尔·柯察金的坚强,我虽未成年,却也隐隐约约的感觉到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柔情蜜意,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缠绵悱恻.

  上了中学,功课紧了,我开始冷落了那些书,可我又发现其那一本本教科书也充满了神奇,夜夜在台灯下啃书本,也啃出点收获,不是说,数学使人周密,哲学使人深刻,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这一切都让我增长了见识,也感到知识的海洋是我一生奋力邀游的天地.

  一本本书滋润着我饥渴的心灵,让我充实,促我成长.

书里有个我3

  有人说,读书就像照镜子。如果说镜子可以映射出我们的外表,那书便真实地反映了我们的内在,包括我们的思想、精神等等所有的一切。在书的面前,我们似乎变得透明,变得一清二楚。在书中,我们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因此,书里有个“我”,会读书的人就比别人更能认清自己,了解自己。

  大多数人都会说,我们读书是为了增长学问,提高修养,为自己的将来做好准备。但是多少人在读书过程中意识到读书的根本目的是要认识自己,完善自己。我们往往能从书中看得到存在于自己身上的东西,但似乎在平时并没有发现。人总是更擅长对别人评头论足。这时书便充当一面镜子,把你自己和别人都完完全全地反射出来,让你在评价别人的时候也扪心自问一下自己是不是也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书山客观,但也来源于生活,书中的内容再怎么离奇,再怎么变化,它都脱离不了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因此与其说书里有个“他”,倒不如说书里有个“我”;我们在读别人,其实是在读我们自己的影子。

  读书不应该仅仅是为了将来取得什么学位,找份什么好工作而去读,而是要为了自己的人生而读。我想人生不应该只包括学位和工作这两样东西吧!人的一生是一个不断认识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而在我们身边已经有了最好的工具——书。当然,要从书中认识自己并不是那么容易,真正的读书应该是一个思考、探索、得道的过程。光是一目十行地读是一点收获也不会有的`。会读书的人就能与智者为伍,会读书的人便能对自己的人生深层次的认识与诠释,会读书的人一定能把自己完善得更好。只有为一种崇高目标而读书才是最有意义的读书,最有价值的读书,最有效的读书,这样读书的人才可能最大限度地了解自己,挖掘自己,修正自己。

  读书是为了充实人生,丰富人生,使人生变得有意义;有意义的人生是在不断认识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中实现的,因此我们可以说,读书就是为了了解自己,修正自己,读书就是读自己,读出书里有个“我”。

书里有个我4

  书有很多种类型,如休闲,恐怖,教育等。很多人在读书的时候恍惚间就把自己带入了书的世界,将自己想象成故事内的主角,随着故事的发展喜怒哀乐。

  小学有一段时间很爱看《小王子》,喜欢异想天开带着纯真的小王子,却不喜欢里面用第一人称“我”的作者。作者总是管束着小王子,这个不行那个也不行,就连像被蛇咬一口回到原来的星球也不可以。如果我是作者,我一定会放任小王子去做他任何想做的事,我也想去小王子以前的那个星球,如果我也让蛇咬一下,是不是也可以去小王子的星球了呢?

  六年级那时看了《鲁滨逊漂流记》,精彩的故事情节让我深陷其中,一面同情着鲁滨逊悲惨的遭遇一面又感叹着他的机智和应变能力。读者它带有一些刺激的故事时我又忍不住幻想了起来:如果被冲上小岛的是我那怎么办呢?我会找一个离海滩近但隐蔽的地方搭一个帐篷,光线一定要充足,最好周围都是树,半沉的船上我会找到什么呢?衣服食物是肯定的,杀虫剂也一定得找到!虫子什么的太可怕了。。。。。。胡思乱想一通后才发现自己想的一点都不现实。

  上了初中以后我喜欢上了推理小说,最喜欢的一本叫《十三宗命案》,里面是十三宗杀人案件,故事离奇线索混乱但读到最后时又发现发生的事全都符合常理。我习惯会把故事的最后一页空过去不看,尽量根据前文的线索自己推理出嫌疑人。推理对了,自己了一会儿再接着看下一篇;推理不对,默默佩服一下作者的智商然后根据结果再推一遍。过程虽然麻烦,但我乐在其中。用一段古文:虽累,但乐亦无穷也。

  多看书可以长知识,学经验,练思路,跟着书中的主人公一起思考未尝不是件好事。走进书本,你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书里有个我5

  “去,还是不去呢?去了,怕看见那些熟悉的同学,不去呢,又怕……”一大早,我就坐在床上犹豫了起来。昨天下午,我在去操场的路上,被人拽了一下,回头一看,原来是我小学时最好的朋友——晓敏,她神秘地对我说,今天是她生日,晚上有几个朋友在一起聚聚,希望我能去。

  带着惴惴不安的心情来到了学校。上午,第四节是语文阅读课,老师照例把我们带到阅览室看书,今天轮到看《巴黎圣母院》,我不喜欢看外国小说,那句子太长了,读起来很困难,但在老师的监督下只好翻开了课本:迎接我的是爱斯梅拉达和她那只可爱的小羊,引我进入一个欢快的场面,接着,出现在我面前的却是那庄严的巴黎圣母院,还有丑陋的卡西莫多。文中这样描述他:几何形的脸,四面体的鼻子,马蹄形的嘴,参差不齐的牙齿,独眼、驼背……似乎上帝将所有的不幸都降临在了他的身上。这时,我的心不由地被刺痛了,这描述的何尝不是“我”呢?我,皮肤黝黑,身材短小、肥胖,长着一张不太讨人喜爱的脸,因此,我很自卑,就怕听到“丑陋”两个字,于是我把自己严密地“包裹”了起来……

  如此丑陋的他会和我一样吗?我带着“同病相怜”的心情继续往下读了起来:他勇敢,他从封建教会的“虎口”中救出了爱斯梅拉达。他智慧,他用“圣殿避难”的方法保住了姑娘的性命。他纯洁,他以纯真得不掺一丝杂质的爱,如同守护珍宝一样守护着爱斯梅拉达,试图使她远离一切伤害……卡西莫多,你比我强多了,你虽然外表丑陋,但你内心却是勇敢、高尚的。我不由得对卡西莫多有了深深的钦佩。

  下课了,合上书本,卡西莫多这个人物却在我眼前不断闪现。他的爱,他的善良、勇敢让我陷入了深思:是呀,我们每个人都是被上帝咬过的苹果,身上都各有缺陷,如果因此把自己的心囚禁了起来,就会陷入无边的黑暗之中。相反,如果能开阔自己的胸襟,像卡西莫多那样去对待他人和生活,那么心田上一定会氤氲着芬芳的花香。

  晚上,我穿着校服参加了晓敏的生日聚会。

书里有个我6

  黄昏的窗外,细雨叮咚,窗前是幽灯一盏,木桌一张,桌边是我,手中是书。

  这与我手中董桥的《青玉案》中的情景一模一样!

  这便是我爱它的原因,它不漫漫谈国事,也不偷偷发牢骚,它写的是生活。每个人都可以有的生活。

  我觉得我也在那书中,跟着作者在那小巷中徘徊,去蓿园会见友人,或是在寂静无人的夜里,挑灯看那悠悠岁月。

  整本书的基调是怀旧,而我刚好也是个恋旧的人。

  作者爱古玩,几乎每篇文章都要多少提到与友人鉴赏哪些珍品,我也喜爱古旧的事物,可惜我没有古玩,只好留下自己身边的事物,总也舍不得扔掉。

  为什么我们会恋旧?

  这是作者的问题,也是我的问题。

  在我家衣柜的一个小角落里,藏着我小时候的衣服,那些衣服早已不能穿了,可妈妈依然坚持留着。

  妈妈说,每当看到这些衣服时,就会想起我幼时,把我抱在怀里的时光。妈妈说完一脸的幸福,开心地笑着。

  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作者在怀旧,为什么他爱古玩,为什么我总是舍不得扔掉伴我多年的那个布娃娃。

  那是因为,这些事物身上,存留着我们最不想忘却的记忆和美好的向往。

  作者历经苦难,最爱的还是和朋友在一起的纯真时光。同此,我受到生活的洗礼,最爱的还是童年那无忧无虑的岁月。

  这是作者的思考,也是我的思考。

  我在这本书中,看见了作者,也看见了我。

  别人说,书是一个纽带,它贯穿了不同的时间和空间。

  我要说,书是一面镜子,它照出了我的生活,也照出了自己。

  书里有个“我”。

书里有个我7

  万卷书,就有千万种不同的活灵活现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或是多愁善感的黛玉,或是一马当先的“黑旋风”李逵,或是解放了灵魂的涅赫柳多夫,又或是憨厚壮实的样子,无一不带给我们惊讶与感动。而在书丛故事中奔跑追逐的我,却被这引成了一名“入心者”。

  老舍先生的《骆驼祥子》开篇,对马车夫进行了各式各样的归类评价,健壮的马车夫,衰败的马车夫,车夫中的“洋贵族”。跟着老舍的笔缓缓进入那时的北京街头。在我眼中,是这样一幅画面:一个马车位上,衣衫褴褛的头发乱糟糟的蹲在地上的,掉了牙齿的老车夫是一派,他们是衰落的。四肢强健有力,虎背熊腰,一身蛮劲的青年车夫是一队,欣欣向荣的。而那些“贵族”,却往往一脸气派,干净白亮的衣帽撑着他们的“与众不同”,他们是一伙的神气,俏皮的尊重。书中的我,看他们,就像瞧着这社会。

  他们的脸,是五花八门的调色板。这样场面的我,一定是那些衰老的车夫。我一定会恶恶地瞧着那一些年轻的车夫,悄悄回想自己当年的意气风发,偷偷嘲笑他们这时的年轻气盛,再之暗自叹息这是吸干我们血的不归路啊!虽有不甘,却余无奈。

  牵着黛玉的影儿,穿过旧社会走到淡雅的“潇湘院”。和林妹妹坐在窗前,论四书五经,谈琴棋书画。我望她叹息着,是寄人篱下的忧愁。若我是她,照这泼辣的性子,虽意有反抗,可面对掌家半的“凤辣子”——王熙凤,却也是忍着,云淡风轻下,却成了小度量的刻薄姑娘。只落得个“吐血气绝”的样子。

  把自己幻成书里的人儿,这个角色,就重新抹上刻一层新地人格色彩,专属于自己的。书里有个追求主角的,小小的我。“入心者”,带着自己的心入到角色人物的心,心心相映。

书里有个我8

  我从小就爱看书,其中有一本与我结下不解之缘,每日形影相随,情深难离。它就是冰心的《繁星·春水》。

  《繁星·春水》中都是一些短小却蕴含丰富的小诗。每一首都宛如夜幕中的繁星,荷叶上的露珠,晶莹纯净。每当我捧起它时,感觉书中的感情就是我的情感,书中处处有我的影子,让我迷醉其中。

  书中有这样的一段,不仅是我的心声,也是普天下所有儿女的心声:“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诗人冰心用生动形象的比喻,把母爱之情传达出来,是多么情真意切、感人肺腑啊!

  我小时候经常生病,爸爸常年在外地打工,只有母亲一个人照顾我。每当黑夜来临时,总是她在我身边,为我赶走恐惧;每当我头痛发烧时,总是她背着我,送我去医院;每当我受到委屈时,总是她安慰着我,让我破涕为笑……时光暗淡了她的容颜,拘偻了她的腰身,但唯有对我的爱不曾退色。母亲,我就是诗中的那只小鸟,天上的风雨来了,除了你,谁是我在无遮蔽天空下的荫蔽?

  《繁星·春水》不仅有我真实的情感体验,还像一面镜子,烛照、荡涤着我的灵魂。

  当我受到老师表扬沾沾自喜时,当我站在领奖台上忘乎所以时,当同学请教我问题我趾高气扬时,那几行哲理小诗“墙角的花,你孤芳自赏时,天地便小了“让我一下子就脸红了,是的,我就是那朵孤芳自赏的小花,骄傲自大,心胸狭窄。感谢你——《繁星·春水》,是你让我知道:为人处世应当谦虚、坦荡。生命之花,总是在谦逊的心境中绚烂开放。一旦陷入孤芳自赏之中,就会枯萎凋谢。

  捧着它,细细咀嚼,慢慢品尝,就会发现字里行间处处蕴含着我的真情实感,到处可见我的身影。读着它,我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神圣,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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