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良师

2017-06-10 初二作文

我的良师1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都说孩子是祖国的花朵,那老师就是那辛勤的园丁;都说学海无涯,那老师就是那载人的小舟。

进入初二之后,学习任务加重,又增加了一门物理,但不要忘记,你的身边,老师一直陪伴着你。

记得刚进初一时,我第一个见到的就是数学老师,也是我们的班主任,他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幽默。上课时他也经常讲一些内涵段子,只有仔细地听才能听得出含义,然后全班哄堂大笑,听不懂地也被这气氛带着笑了。所以大家都愿意上数学,而且都专心致志。

语文老师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知识渊博,从他说的话就可以看出来,天文地理历史科学,无所不知。

英语老师总是那么善解人意,哪个题不会,她总能从你的一举一动之间看出来,然后给你讲。

虽然老师们有时可能要求严些,而且可能请你喝茶,并且有棍棒伺候,但他们都是为了我们好。我却做了一件错事。

一个星期五的上午,一节语文课,因为我的任性与鲁莽,与老师较劲,耽误了全班同学的学习进程。回忆起来,实在不应该,真恨自己当时的任性,让我至今还惭愧不已。

老师是蜡炬,点亮了自己,照亮了别人。

三尺讲台育栋梁,一支粉笔写春秋。都言春蚕到死丝方尽,其中辛苦几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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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良师2

  当我对着朋友们宣布:我最喜欢的事情是体育运动时,惊呼和嘻笑齐声响起,我习惯性地低下头,脑海中尽力的地想挥去刚刚一扫而过的那一张张难以置信的脸。我已经失去了向他们解释的想法,或者说,我已经不想再说什么了。

  每当父母看见我在电视前因为看球赛而挥拳跺脚时,总会冷不丁地抛出一句话:“又在看球赛,一个女孩子怎么会这么喜欢这些东西呢?”我转过身,拒绝让自己的困惑暴露在空气中,可心里却无法释怀,为什么女孩子喜欢看球赛喜欢体育会被看成异类呢?为什么女孩子不可以喜欢足球呢?

  从初中开始,我就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体育,我把体育当成了朋友以外的第二个伙伴,我着迷于足球赛场上运动员精湛的技术,常常因为观看比赛而废寝忘食,体育的激情与快乐让我忘却了所有的烦恼。我把对体育的这份喜爱悄悄地埋入心底,象守护一只透明的水晶杯那样保存着它。

  水晶是易碎的,就像我一开始就不被支持的执着一样,父母总是反对我坐在电视机前因为紧张而咬牙切齿,反复叨絮我应该喜欢一般的女孩子喜欢的东西,而不是喜欢粗鲁的体育;朋友总会因为我谈及足球比赛时眼中散发出的光芒而难以理解。于是我开始隐忍开始懂得收敛开始懂得什么时候该沉默,什么时候该与其他女孩子讨论最近有那位明星今年流行什么什么服饰,我把对体育的喜爱退隐到心中的某一个角落,只在某一个晴朗的日子独自一人把它暴露在阳光下。

  童话故事中的小王子因为有了一朵玖瑰花的陪伴,所以即使是独自生活在一个星球中仍不觉得孤独。而凡尘中的我因为有了体育的陪伴而在成长的过程中多了一份贴心慰籍,如同夏日里一杯清凉的汽水,直沁透心脾,透彻心扉。

  与体育为友,在尽情的挥洒中感受快意的激情,在大汗淋漓中洗去世俗的烟尘,在张狂中领略力与美的结合。即使是不被理解,即使是孤独,只有独自品味又如何?我依然能够在体育中找到最纯粹的快乐,不能分享,我就自己拥有,蓝天下总有一片天空可以任我翱翔,温暖的阳光知道有一个女孩曾经在这里流下纯真的泪水,与欢笑熔铸成一幅最晴朗的画卷,伴我走过一段又一段青葱岁月。

  而如今,当初那个只懂倔强转身的小女孩已经能微笑面对不解与疑问,已经能以一个崭新的角度看待自己的兴趣,父母对我的伙伴也有了新的认识。我的执着换来了最朴实动人的回报。

  现在的我依旧为紧张的比赛而激动不已,依旧因为体育而废寝忘食,依旧常常因为熬夜看比赛而弄得双眼通红,因为体育是我最忠实真诚的朋友,是当我迷茫沮丧时在我漆黑的夜空中绽放的最灿烂的烟火,照耀着我的整个生命。

我的良师3

  在学校、在班级、在生活中有着许许多多的好朋友和教我们知识的老师们。

  在校园中有这样一些人,身体苗条、搞怪可爱的刘老师,我们都亲切地称她为小刘“teacher”;酷爱耍我们玩的体育老师;总是很严厉的”English”老师;总是面带微笑,满脸笑容的地理老师和9199老师。

  刘老师是我们班的语文老师,要是谁和她比“抢课”,谁都会惨败而归。期中考试前她

  总是给我们班上课,美术、体育、音乐都被她霸占了。不过,我们依然喜欢听她的课,她的课带着许多幽默味,总是让我们忍不住发笑。记得一次,下课时“大扩音器”抢了她的上风,她一个粉笔头扔过去,粉笔头在教室上方划了一个优美的弧线,却没有朝音箱方向飞去,把刚好进门的班主任打了个“满地找牙”。她不禁捂着脸笑起来,我们也哈哈大笑。

  每当体育课时,我们都先绕操场走一圈再跑一圈,体育老师高兴时就让我们自由活动;不高兴时就让我们再跑一圈。在我们玩得正开心时,刚和男孩儿玩完“悠悠球”的他,现在又手拿一个小木棍朝我们走来,离近一看,啊!小木棍上挂着一只死老鼠,我们拼命逃跑,他也一直追我们,那情景就像猫捉老鼠。

  英语老师总爱拿着她的话筒走来走去,上课时也经常听到她在12班的大吼声,那声音让我撕心裂肺。

  但地理老师完全不同,她满脸的微笑让我们感到舒服,但有的同学认为她这样好欺负,就在她课上大声说话,因此地理课总是乱成一锅粥。

  9199当然就是国文学校的袁老师啦!第一次看见他就像认识了很久的长者。不知为什么,我也很爱听他讲课,很爱看他笑。

  淘气的他,喜搞恶作局的他,爱学习的她,和我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她,爱帮助同学的她。他们都是我的好友,他们是那么纯朴、天真。

  这些老师和亲爱的同学们会和我一起度过这四年的快乐时光,我相信我们一定会更加亲密更加团结!

我的良师4

  文学作品是阳光,雨露,哺育我们健康成长;文学作品是灵丹妙药,唤醒人们迷糊的灵魂;文学作品是甘霖,滋润人们的心灵;让我们走上成熟。第一天踏进校门我就与文学作品结下不解之缘,与文学作品结伴同行。

  “狼来了!狼来了。。”傍晚时分常能隐约听见类似这样的朗诵声,住在小巷的人家都知道,这是6号楼的小孩在读书,对!那就是我——六岁的我。

  六岁的我,刚上一年级,对书的向往犹如初生嫩芽对这个美好世界的极度渴望。自我刚识字,爸爸的书桌上就被堆满了各种童话书。每次完成作业后就爱躲进爸爸的书房里,踮起脚丫抽出一本拼音图书,爬上座椅,嘴皮子开始咿咿呀呀地读,口沫儿到处乱飘,还划手划脚地做起动作来,全家人常被我滑稽夸张的表演弄得哭笑不得。

  别看我这么闹腾,就认定我没认真看书,其实每个故事我都能读出人生道理!

  依稀记得,在我看完《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悲惨遭遇时哭的稀里哗啦,在寒冷的冬天里,她被父亲赶出街头,赤着脚丫卖火柴,而我们则躲在父母温暖怀抱里喜乐融融,插图上的小女孩单薄的可怜,冻的红彤彤的脚丫和紧紧攥着篮子的双手无不警示着我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学会知足。

  而《丑小鸭》它由于生的太丑,受到人们与同类的歧视,后来它经过重重困难,竟蜕变成一只纯白而美丽的天鹅,在蓝天中翱翔,让我懂得不要轻言放弃,只要坚持总会胜利,更不要怕自己笨,要勤能补拙。

  渐渐地长大了,也不爱像小时候一样大声朗诵故事书,倒是爱一个人静静在角落里细细品读。常常与文学作品近距离对话:与鲁滨逊商讨求生的妙招,与鲁智深交谈弘扬正气的秘诀,分享鲁肃的童年趣事。

  而最近阅读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主人公保尔柯蔡金更是让我从心底佩服。他虽然双目失明,身体瘫痪,但凭着钢铁般的意志,勇敢与疾病作搏斗。保尔从未屈膝投降过,总是随时准备迎接对自己的最沉重打击。

  “钢是从烈火里燃烧高度冷却后才炼成的”是的,我们只有在遇失败以后不气馁,努力奋斗,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百折不挠,勇于进取,才有可能成为第二个“保尔”,把“保尔精神”延续下去!

  在物欲横流的今天,金钱主宰者许多人的头脑,而文学作品是如今“金钱万能”的清洗剂,能洗涤人们心灵深处的邪念。我将继续与文学作品为伴,让人生更加光明灿烂。

我的良师5

  喜欢读书的人,时把心思投入进去,身临其境。在书中他看到了雄伟壮丽的山川河流,看到了天真活泼的童年时代;在书中他同作者一同体会到成功的喜悦与失败的悲伤,一同欣赏优美的歌曲…… 从小我就出类拔萃,但是数学却总给我拖后腿,我早已发誓要学好数学,可是懒散的我却常常忘了这个“伟大”的誓言。而今我终于明白:学数学很容易,只要你稍稍努力一点点,上课再认真一点点。还要经常买点考题来做一做,上课一定要认真听老师讲课,把重点部分牢牢的记起来,还要经常背背乘法口诀,因为大部份数学题里都要用到它。那一定会成功的!

  其实,我一开始语文成绩也是很差的,但由于种种原因,我成功了:我买了一本《阅读提高》,我决定每天做一篇,过了很长的时间我的阅读能力已经迅速提高了很多了。我还经常看课外书,在遇到一些好词佳句多一点的书时,我总会准备一个小本子,当我一看到有用的成语时,我会立刻抄下来。看到美妙的语句时,我会用笔画起来,并记熟它。 读书不仅可以使我们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培养良好的自学能力和阅读能力,还可以进一步巩固课内学到的各种知识,提高我们的认读水平和作文能力,乃至对于各科学习,都有极大的帮助。

  在我认为,读书是人生中最好的娱乐、消遣的方式,它不但能给予人无穷无尽的知识,而且可以给予人无限的乐趣并且培养人为人处事的的能力。

  我想,书籍是我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读书呢?

我的良师6

  对于书,它既是我一位记忆深刻的良师,也是我一位要好的益友。没有什么东西能替代。

  在我走在一条陌生的路上迷路时,回想读过的书,书就像一位良师,帮我指引前方正确的路;在我失落无助的时候,拿起一本自己喜欢的书,书就像一位益友,陪伴在我身边,给予我安慰;家里有很多柜子,最多的还是书柜,其中有世界十大名着,各种童话,曹文轩等小说系列,各类作文书,文学经典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心理学系列的《神啦!万能的需求心理学》。

  我对于这本书的喜爱,不亚于我对吃的喜爱。记得在上个星期,放假期间,我每天都拿着这本书看,早晨吃早餐的时候拿着,上厕所的时候也拿着,晚上睡觉前也要放在枕头边,到了第四天的上午,我才开始准备下午的生地考试,可是,我还是舍不得那本书。到了下午考试出了考场之后,又是伤心又是高兴,伤心是因为放假为了看书没复习,高兴是因为我有的时间看书了。

  这本书的序言的标题有点吓人---一个脑袋,三个灵魂。这个标题也是让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它(序言标题)有点吓人,也有一种让我想要看下去的兴趣,我想要探个究竟。其中序言的内容很有趣,它引用了孔子对于“渴不饮盗泉水,热不息恶木阴”做法,引用了比尔。盖茨赚了580亿美元,又捐了580亿美元的事情,告诉了我们人类的三个灵魂;感性的快乐;理性的利益;圣性的意义这既是人类的三个灵魂,也是人类的三大需求。

  在这本书中,最值得我去喜欢的,是作者总是喜欢问为什么,然后再去解答,他的解答不是一种根据枯燥无味的科学依据来答,而是通过举例加以引用,有时还会有笑点在其中,让每一位读者读起来都很轻松愉快。

  书,一个无可替代的良师益友,它可以给我带来快乐和知识,也是一种可以让我冷静下来,让我废寝忘食的唯一东西。

我的良师7

  清晨,站在阳台上,伴着清风,迎着朝阳,手里捧着一本我心爱的书,我就可以尽情地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

  书,我们的良师,它一直伴随着我们,我们在学海拾贝,从书中寻宝,精神世界也因此不断丰富,书也给了我们一个金色的童年。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的阶梯。这句话没有错,古人苏轼的诗中也提到腹有诗书气自华,书籍的却是亘古不变的人类涉取精神食粮的主要工具,书籍就是我们的良师,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更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人类永远的精神食粮.书带我们走进了一个崭新的广阔的天地,走进了一个无穷无尽的知识的海洋!书带我们去领略大地的美景,让我们见识到辽阔的家园,还有那美丽的锦绣山川。书教会了我们爱恨情仇,让我们学会黑白分明,也让我们懂得了关爱、宽容、理解、尊敬和感恩。书教会了我们无数知识,让我们学会前人的经验和技术,拥有生存的能力。书给了我们生活的勇气和战胜困难的信心。《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保尔那种不向命运屈服的顽强斗争的精神令我敬佩。书教给我们要勇敢坚强地面对挫折。莎士比亚有一句名言:千万人的失败,都是失败在做事不彻底,往往做到离成功尚差一步就终止不做了。书教会了我要有远大的理想。男儿不展风云志,空负天生八尺躯。

  书是我们永远的良师,它已经陪伴我走过了十三个人生的小站,已经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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