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2020-11-01 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荒野的呼唤》有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1

  《荒野的呼唤》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本自由悠闲地生活在主人法官米勒的房子里,结果被一位叫曼纽尔的人偷走卖了。几经周折,巴克在极其险恶的北方环境中变成了一只拉雪橇的苦役犬。在这过程中,巴克学会了捕食、斗争和与同伴交往。最后,巴克又来到一名叫桑顿的旅行者手中。巴克和桑顿有很深厚的感情,他们难舍难分。但在一个旅途中,桑顿不幸被印第安人惨杀而死。巴克忽然感觉有一种气息在呼唤它。它便走向荒野,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我觉得巴克很可怜也很坚强。但它的经历告诉我们:遇到困难要沉着冷静,惊慌失措会使你更加恐惧、糊涂;人生不会一帆风顺,我们的一生注定有很多困难,但我们必须勇敢面对;在面对安逸生活中的突变,我们要努力适应,学会在逆境中成长,在失败中振作起来;有时候,你在某一方面很有才能,只是你还没有挖掘、发现它!在你失意的时候,别人对你的冷嘲热讽你不必在意,努力做最好的自己;友谊是珍贵的,我们要好好珍惜,不要失去了才觉得后悔、遗憾;勇气是我们拥有坚强意志的关键,我们要敢于知难而进,不怕艰苦,才能更加强大,向困难进攻,挑战!

  这也让我想到了几件事:

  有一次,我在练小提琴,《洪湖水浪打浪》这篇谱子很长,又把所有的指法、音法结为一体,难度有些大,需要很认真、熟练才能完成。我非常仔细地练习,但总是有地方拉错,我有些灰心丧气。一个小时过去了,我手指发麻,胳膊发酸,很想放弃。虽然心里是这么想的,但并没有停下来。终于,我把这首曲子流畅轻快地拉下来了。

  这个寒假,妈妈给我报了“学而思”数学培优班。这里的题目比学校里的更加深奥、有难度。由于我是新生,一开始对这里的环境有些不适应,上课的内容也有些听不懂。所以我写回家作业的速度比较慢。通过妈妈的教导,我开始适应这里的环境,努力分析,独立思考,做回家作业的速度也快多了。我开始对数学更感兴趣了。我相信,思考越多,思维能力就越强,脑细胞就越多地被开发,人也会变得更聪明。

  没错,正如作家丁玲所说的:“人,只要有一种信念,有所追求,什么艰苦都能忍受,什么环境都能适应!”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2

  《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一本动物小说,使许多人陷入思索。

  文章的主人公是一条叫巴克的狗,生活在人类的文明教育中。在和主人相处的过程中,他理解了爱与忠诚,当主人与别人打赌让巴克拉动半吨煤炭时,他知道此刻主人对他的能力及其信任;当主人被印第安人杀害时,巴克为主人报仇,表达了他对主人难舍的爱。但是巴克真正的冒险才刚刚开始,巴克被拐卖,跟随了第二个主人,也就踏上了过最原始,最暴力的生活。巴克从一条宠物狗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狗,在棍棒的打压下懂得了服从顺应,开始变得狡诈,野性也开始复苏了。在生存环境严酷的情况下,他牢牢记住了一个道理:弱肉强食,胜者为王!在困难的工作中,巴克凭着自己的努力,当成了领头羊。

  而他的野性也因为生活中的磨炼渐渐被唤醒。就是因为人的冷漠,残忍才人巴克放下了爱,抛弃了忠诚,变得野性。是人!把它从一个“孩子”变成了“仆人”。动物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我们一定要好好呵护它,给它温暖,给它爱。

  就在阿拉斯加巴克成了雪橇犬。巴克这种随机应变的的态度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它克服种种苦难,最后成为王,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我们更应该向巴克学习。

  单单一条狗,就有这么多的优点,我们为什么还要残忍对待他们。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3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里面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出生在富裕的美国南部,是温室的宠物狗。后来被贩卖到天寒地冻的北方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布克身上的原始本能被激发复苏了,它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懂得了棒子和牙齿法则,最终变成强者回归荒野成了狼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在险恶的自然环境中,只有保持清晰的头脑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

  今年暑假爸爸让我和他练习永春拳,练习的屋子里只有风扇,没有空调,爸爸说这种屋子练习永春拳效果比较好。先蹲二字牵羊马练习开张式50遍,不一会我全身燥热,大汗淋漓,我的小腿忍不住的颤抖,胳膊也举不起来了,此刻我只想有一张舒服的椅子和凉爽的空调。一起练习的老爸用严肃坚定的目光注视着我,仿佛现在我要是敢停下练习,怒气的爸爸很有可能会劈我一招咏春拳,没办法我只好咬紧牙关坚持练习第31遍,32遍……49遍,50遍.终于练习完了。后来每天练习,慢慢地每次练习后一身臭汗的我感觉精神抖擞,浑身充满力量。

  我想这不是和布克的处境相似吗?在恶劣的环境中只有坚持才能克服困难,只有坚持才能变得强大获得成功。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4

  上星期,我的好朋友张远骏给我介绍了一本书,他说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历险故事,听他讲的津津有味,我迫不及待的从他那里借了过来,这本书叫《荒野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诞生于荒野的混血狼狗,它叫白牙,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人类驯养了,但它的第一任主人和第二任主人都不懂得仁慈和友爱,没能培养出白牙仁慈和友爱的品质,反而让它变得暴躁、孤独、残忍和凶猛,成为同类的仇敌,后来白牙在第三任主人那里获得了仁慈和友爱,而变得善良忠诚,还为了拯救主人的父亲而身负重伤,最终赢得了主人一家的喜爱。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被白牙野性的力量所感动,也从他身上体会到了,面对困难绝不低头,一定要和困难抗争到底。我建议,大家如果有空的话,请看看这本书,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5

  《荒野的呼唤》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故事的主角是圣贝尔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他的名字叫巴克。原本是在米勒法官的庄园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单纯,活泼,习惯了舒适的生活,但人类的贪婪和堕落使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他几经周折,被差到了一个送信的生活中,他饱尝鞭抽棍打,弱肉强食,同类相残以及生存之艰难,但他从中知道了友谊,同情及自豪等各种情感。他爱憎分明,聪明勇敢,忠于职守,善待主人,但是荒野的狼嚎声唤起了他的回忆。自从自己深爱的主人惨死之后,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与狼群为伴,享受着残杀动物的快乐。从这篇故事让我想到了众多有名的科学家,如瓦特,家里穷得连家具都买不起,为了补贴家用,他和爸爸商量准备拜师学艺,而且非常刻苦。老师教得,他就在晚上干,一直干到深夜,第二天连公鸡都在睡梦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干活了。本来下凹的眼窝更向下凹了,他还省吃俭用,勤奋学习,原本要在三年时间才能学会的手艺活他在一年的时间内就全部学会了。长大以后,他从小时候在奶奶家看见的蒸汽把盖子顶起来的这个现象中得到了启示,就想改进蒸汽机,在几次实验过后,不但没成功,还欠下了一大堆的债务,但他毫不气馁,更加加倍的和助手投入到工作中去,终于在1765年成功造了一台耗煤量比原来的蒸汽机少四分之一的蒸汽机,又经过努力,在1782年又造了一台更好得蒸汽机,大大地减少了蒸汽机的耗煤量,而且效率比原来更高了。

  我觉得我们也应该像巴克一样,要去磨练自己,热爱自己的学习,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6

  虽说我读的是《野性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7

  《荒野的呼唤》是我在寒假中最喜欢的一本书,今天让我来说说我的读后感吧。

  这本书中写了,一只杂交狗巴克被一个人从自己的主人那偷走卖到了北方。巴克在这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了下来,被人发现成为了一只拉雪橇的狗。一路上巴克换了许多的主人,最后巴克和一位叫桑顿的人种下了深厚的友谊,后来巴克的主人被印第安人人杀死了。后来巴克伤心欲绝决定去到了荒野,到了荒野巴克经过了重重困难,最后终于成为了一只狼王。

  在这一本书中我感受到了巴克的一种品质,我想一定要向它学习那一种品质就是坚持不懈,在那么坚苦的环境中生存下来,又在荒野坚持不懈最后终于成了狼王。我想我要向它学习,生活中也一样。比如我学习自行车。一天,爸爸来教我骑自行车,一开始我自信满满自己上了自行车双脚踏着脚蹬,可是没骑多远就一下子摔了下来。就这么一次就丧了气心想不再学了。可是在爸爸的鼓励下我又重新有了自信重新开始学习自行车,经过一次次的失败,最后我终于学会了自行车。

  读了《荒野的呼唤》我知道了只要坚持不懈就能成功,不论在什么恶劣的环境中只要有生存下来的自信就有可能在这么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来,在寒假中你一定也有自己喜欢的课外书吧快来写写你的读后感吧!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8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题记

  “昔日流一浪一的渴望的沸腾,

  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

  野一性一在严寒的冬日里苏醒,

  再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

  翻开书页,便立即被这首诗震撼。我怀藏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被主人公那种坚强、勇敢的一精一神所打动。

  巴克是一条杂一交一狗,他本来在主人家中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它开始踏上淘金之旅,变成了拉雪橇的苦役犬。

  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一奸一诈。经过残酷的斗争,巴克最终成为王者。

  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但与它最后一位主人桑顿之间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这部小说通过巴可曲折的故事揭示了:在险恶的环境,在面对困难和挫折时,只有强者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最终走向成功;而若弱者能被欺压,最终沦为悲剧。

  我们的生活中也会困难重重,也同样会在人生的低谷徘徊,我们只有学会勇敢面对,只有像巴克那样顽强地与命运抗争,才能战胜困难,同时在困难中让自己变的更强大。知难而进,才能让自己的一生更加传奇!

  细细回味这本书,并不是为了写巴克,更不是为了写狗与狗之间的斗争,而是反映了人类生活:无论是个人还 是民族,如果不选择做命运的强者,就不可能生存下去。

  面对生活的突变,我们要学会在逆境中成长,在失败中坚强。

  记住赫·乔·威尔斯的一句话“适者生,不适者灭,这是自然界一如既往、永不变更的规律。”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9

  你可曾真正试着去了解一种动物?倾听它的声音,感受它的情感?

  在《荒野的呼唤》一文中作者给我们塑造了一个有思想,有感情的狗——巴克。

  巴克最初和今日的宠物狗一样,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若不是园丁因生活所困,把巴克卖掉,也许,巴克的一生就会一直这样平平淡淡的过下去,但是,它的命运在那一刻起被改变了。巴克从“国王”沦落为拉雪橇的日苦狗,在那里,它牢记了一个道理“强者为王!”,巴克不断的被卖出,它的野性在慢慢复苏。巴克有了桑顿这个朋友——永不离弃的朋友。有一天,巴克发现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了,它杀死了印第安人,走进了狼群。

  人们之间的勾心斗角让人们感到厌烦,当这种情况发生在狗之间的时候,让我们明白一个法则:适者生存,弱肉强食!

  让我们牢记一句话:只有强者才能生存,弱者只有一个:要么伤,要么死!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10

  “在那冰天雪地的荒野中,他在艰难地前行,一步,又一步……狂风无情的向他席卷而来,冰雪划伤他的皮毛,一瞬间,雪被染得像红宝石般绚丽……”自从开始读《荒野的呼唤》后,这幅景象就经常在我脑海中闪现,究竟使他义无返顾去追求的是什么,我好奇的想知道答案。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早期的代表作之一。作品的场景是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时间是十九世纪末,而他的主角,是一条狗。

  布克,是他的名字。也许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会对他有这样的印象——他高大、勇敢、机智,而且充满激情与斗志,也很能适应环境,生存能力特强。同时,在他的身上原就流着狼的血液。

  他原是法官米勒的犬,过着悠闲自得的生活。却不料被贫困的园丁卖给了狗贩。从此,他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新主人对他的侮辱和对待,致使他一次又一次愤怒的反抗,而最后遭到的却总是一顿毒打。于是,在驯狗师的棒打下他开始渐渐懂得了“棍的法则”。领悟了生存所必须接受的一些屈辱。

  经过几次展转,他被带到寒冷的北极为那些挖寻金矿的人拉雪橇,不同与其他的狗,他很快学会了他的新工作,也适应了北极冰天雪地的生活。就这样,他开始在拉雪橇中感受活着的滋味。长此以往,他的肌肉锻炼得像铁。对一切痛苦处之泰然。他学会了在雪地睡觉,学会了乘主人不注意时偷吃同伙的鱼食。

  然而,他的威猛健壮,敏捷机智,注定了他与领导狗间的决斗已是在所难免。在那场惨烈的搏斗中,布克咬死了敌手,最终成了“成功的战士”。从此他就取得了带头狗的位置,负起了领导者的责任。他马上以牙齿和利爪树立了自己的威信,让手下乖乖地驯服,他是个出色的领袖。

  他们在零下五十度的'严寒里几乎没有休息地往返奔驰着,终于精疲力尽,同伴相继死了好几位,而布克仍顽强地活着,布克和他的另一些同伴作为不中用的狗被低价转卖给了三个年轻的主人。这是三个被黄金潮卷入北极圈的新手。他们对黄金的梦想是炽热的,完全缺乏经验,自以为是,不能适应新的环境,踏上了注定是悲剧的一次远行。

  布克是这当中唯一的幸存者。同时他认识了他生命中唯一会牵挂的人类——那个名字叫约翰?宋顿的美国人。宋顿带着布克站在高坡上,一起看到那三个人和那一群狗的灭亡。从此,布克对宋顿怀着敬。这是如此强烈,仿佛是可以为他而死,与宋顿的交往,是布克生命的重大转折。他在湍急的河流中冒着生命的危险救了落水的宋顿。又用不可思议的力量为宋顿赢得了一次巨额打赌的胜利。

  然而来自森林那端的呼唤越来越吸引布克,这声音仿佛在召唤他的灵魂,使他不由自主地想前往,布克的野性也逐渐滋长。在这样的荒野中,他的狼的本性被一点一点地唤醒了。他经常听到狼的嗥叫--自由的呼唤,那对于他是一种几乎不可抗拒的吸引,但因为对宋顿的,使他暂时抵挡住了这种呼唤声的诱惑。

  在一次离开宋顿的远行后,布克发现自己已永远地失去了这位朋友——宋顿他们被当地土人所害。布克发疯般地扑向土人,一个一个地撕咬他们……

  “约翰?宋顿死了。最后的牵挂断了。人类和人类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住他了。”他终于走进了狼群,和那些野兄弟并肩在雪原上自由地奔驰,唱着一只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那就是狼群的歌……

  读着这本书,可以深切的感受到作者对狗的生活、习性是那样熟悉,把他们的性格、内心活动刻画得那样真实可信,栩栩如生,达到了真实得令人惊异的程度。一如描写人--作者正是以“他”而不是以“它”来称谓这些狗的。

  他们的生活和也侧面反映了人的生活。作者通过对布克的遭遇和命运的描写,显示了生存的艰难和生活的严酷,迫使人们进行无休止的斗争,在经历了各种磨难和挫折后,弱者只能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只有强者才是生命的主宰者。

  杰克?伦敦出生在一个破产的农民家庭里。他从幼年起就不得不出卖体力养活自己。做过童工、报童、水手,曾经还坐过监狱。他看到过最底层人们的悲惨的生涯。这使他强烈感受到社会的黑暗和残酷。他从这个人的世界里看到了兽的世界。而在《荒野的呼唤》中,他描写了兽的世界,事实上却是针对人的世界。通过了布克的遭遇和斗争历程,他歌颂了原始的强力、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歌颂了奔向自由的渴望,歌颂了强者和英雄主义。

  在《荒野的呼唤》中,布克是一个胜利者,在广漠的雪原中自由地奔驰。而我们又何尝不能呢?有奋斗,有坚持,才能生存,才能换得永恒的自由。也许这正是杰克?伦敦所预示的答案--生存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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