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作文

2021-03-08 高三作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三作文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高三作文 篇1

  “为你,千千万万遍”,千千万万的呼唤编织成了这《追风筝的人》。

  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的处女作《追风筝的人》如一匹脱缰的野马,在20xx年直奔亚马逊排行榜榜单,并蝉联近131周之久,震撼整个世界跳动的心灵。

  《追风筝的人》以细腻感人的笔法绘声绘色地描画无尽的罪孽和沉重的救赎,直抵泛黄的人性。阿米尔是阿富汗有钱人家少爷,他有一个仆人叫哈桑,风筝赛则是全书的线索,又是全书的一个关键舞台。赛前,一起成长的阿米尔和哈桑二人不是亲人却似亲人。赛后,二人赢得比赛的喜悦却被他人的侮辱打破。阿米尔,在危难处,那远远望着的少爷终究没有出手解救倍受侮辱的哈桑。他的内疚未能随时光流逝而淡去,相反那种痛苦与日俱增,那样黑暗的痛苦使他终于无法面对哈桑。最终,他赶走了曾与他情同手足的哈桑。然而,儿时梦魇般的记忆在青年阿米尔心上愈刻愈深,他无法前进,唯有回头赎罪。只是,多年后的阿富汗又在酝酿怎样的阴谋?悲剧是否无法避免,再度上演?《追风筝的人》试图带着最初的恶行,终生的救赎,刻进了亿万读者心灵最深处。

  “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爬上来。”长年的痛苦,灵魂深处的拷问,深刻得如同就在昨日,那血淋淋的真相在心灵深处时时浮现:巷子另一头袖手旁观的阿米尔是哈桑一生的真相,然而“为你,千千万万遍”,是他永世的低唤。刻在岁月里无法抹去的真相同样平铺在我们脚下,它在蔓延,终有一天会爬上来,鲜活地站在你面前,因此这片土地上的我们也需要有终生的救赎。

  “被真相伤害总比被谎言欺骗来得好,得到了再失去,总是比从来就没有得到更伤人。”这便是人性,追求一切真实,如同阿米尔渴求的救赎。现实生活中,我们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寻找无数理由掩饰自身的懦弱,自欺欺人地去相信美丽的谎言,远离恐惧,逃避罪行,而总有一天我们不得不面对内心的阴暗面。如阿米尔,“我很高兴终于有人识破我的真面目,我装得太累了。”是否每个人都在找寻一个打破虚伪的契机?

  《追风筝的人》它在那漫长漫长的分秒内一遍一遍地告知我:遍体鳞伤或义无反顾,或许就是人生,并没有什么值得或不值得做的事。因而我无法忘记“生命如同火车,请上车!”那般惊天动地的话语是怎样在心底重复,因而我们无法逃避,难有救赎!

高三作文 篇2

  曾经一个人要穿过沼泽地,由于没有路,便试探着走路,虽很艰险,左跨右跳,竟也能找出一段路来,可好景不长,未走多远,不小心一脚踏进烂泥里,沉了下去。

  又有一个人要穿过沼泽地,看到前面的脚印,便想:这一定是有人走过,沿着他人的脚印走一定不会有错。用脚试着踏去,果然实实在在,于是便放心走下去。最后也一脚踏空沉入了烂泥。

  又有一个人要穿过沼泽地,看着两人的脚印,想都未想便沿着走了下去,他的命运也是可想而知的。

  又有一个人要穿过沼泽地,看着前面众人的脚印,心想:这必定是一条通往沼泽地对岸的大道,看,已经有这么多人走了过去,沿此走下去我也一定能走到沼泽的对岸。于是大踏步地走去,最后他也沉入了烂泥。

  第一次看到这个故事,我觉得很可笑,也很可悲,总是在想:他们为什么不选择走另一条路?然而。我又觉得这种现象不足以为奇。人就是有从众心理,盲目地追随大众,总是认为大家觉得好的就是好的,这似乎已成为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好象大家都这么认为:如果你不敢搞“特殊化”,大家便会排斥你,由于道不同不相为谋。

  有的人总是追求潮流,对于社会上流行的东西总是深入研究并刻意模仿,结果忽略了自己的个性。模仿只是你模仿得好,并不是你自己做得好,我觉得拥有自己的个性才识美的。如果看到他人的衣着搭配得好,自己也跟着去穿,即使这样根本不适合自己,然而他人穿得好,那是他人的事,并不代表自己也会穿得好看,或许相反地会引发“东施效颦”的笑话。

  听过一句话吗?你就是你命运的设计师,除了你,谁也主宰不了你的命运,当我们对某事难以下决定的时候,我们总会听取他人的意见。也许他人是好意的,然而听不听就由你自己决定,由于决定权还是在自己手中。如果你是确定目标的,那就不要动摇,要坚决地走下去,即使他人再三劝告你,但这样做的条件是必需是正确的事。

  走自己的路吧!世上的路不是走的人越多就越平坦越顺利,沿着他人的脚印走,不仅走不出新意,有时还可能会跌进陷阱,不如走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高三作文 篇3

  无数的深夜,我在想着为你谱一曲我的赞歌。那是交响的幻想,那是幻想的交响。

  ——题记

  我在白纸上祭了我的笔,想用它为我的乡土谱首曲子。也许韵味远不及斯美塔那的《沃尔塔瓦河》所表达的乡土的韵,但我想我的乡土是能够听出其中的味的。我曾设想走出我那贫瘠的故乡,去天山南北的牧场倾听那木卡姆的低吟,走科尔沁感受那长调的悠扬,去南国体味那壮剧花鼓戏的绵长。少年的狂野化为一种孤注一掷,我走上了寻求艺术的道路。我也曾拍着自己的胸脯高傲地向我走过的路坦言——我是不会回头的。

  我第一次走出这片深厚的黄土地,去寻找那幕雨后的彩虹。我第一次和巴赫、亨德尔、德沃夏克、西贝柳斯等人相约在他们绘制的五线谱和“蝌蚪文”的韵味里。我第一次用摇滚和着板胡梆子去唱我心中的大秦之腔。

  那还是缘于通渭小曲对我的震撼。那晚我在师大音乐学院观看了通渭小曲的专场演出。那是几个很不打眼的通渭马营的农民,他们操着很不纯的普通话来到台前报幕。那晚音乐学院的表演厅内稀稀落落坐着几个观众,大多是来自通渭、会宁、定西的学艺术的学生,还有就是那些热爱民族文化的大学生们。我和一个通渭老乡坐在前排,目的是看得更清楚一些。他们的道具很简单,二胡、扬琴,外加一对梆子。开场的第一曲是《将军令》,演唱者是个体态稍胖,年有五旬的农民。他的嗓子有些嘶哑,酷似那马头琴的悲吟。他把战后将军的那种悲苦颓唐表现得淋漓尽致,烽烟滚滚,战士们倒在那血色的沙场上。我被他的演唱带到了那个战火连连的现实之中。

  一个长长的落子,他却一字不差地唱了下来。我很是震撼,我问通渭老乡:“通渭小曲在通渭的地位怎样?”他笑着答道:“男女老少都能哼上几句。”我开始沉思,或许他们才是我心目中那真正的歌者吧!无论是阳春白雪,还是下里巴人,这是在他们认为,我从未这么想。也许缪斯之神错误地将艺术之冠赐给那些本不该有些殊荣的人吧!

  那晚我满脑子的通渭小曲和那韵味十足的演出。他们的唱功可能远不及那些红得发紫的被人捧成星星月亮的让时下的红男绿女发疯的音乐人吧!为何他们能撩起我那乡土的韵,使我久久不能入眠。也许就是他们的土,他们的普通,他们内心的那种生活的韵吧!这时,我才明白了威尔弟的《茶花女》为何能把人们久积心中的悲苦拿来徜徉,海顿的《惊愕》为何能让打盹的滥竽充数者被惊醒,西贝柳斯的《芬兰顿》为何能勾起每个芬兰人内心深处的那种爱国情。那是一种不可名状的来自他们自身的乡土的韵。

  我想到了我的故乡,一个贫穷造就伟大的地方。他们被生活的苦涩磨起老茧的双手,依然能弹奏出对生活的向往之曲。那是来自他们自身和这片土地赐给他们的智慧。也许没了乡土的惩罚,他们的脊背可能会直一点。但如果没了乡土的韵,那将等于是剥夺了他们的精神主宰。

  我坐在桌前,用自责洗涤着自己的脑子。我决定为我的乡土谱首曲子。

高三作文 篇4

  说到饥饿感,笔者想起来鲁迅前辈多篇著作中阐述了“饥饿意识”,当然他老人家说的“饥饿意识”包括着“精神饥饿”,忘记了他在那一篇文章中说人在饥饿的时候,鼻子特别的灵敏。 饥饿意识大概是人类生理本能最原始的一种基本求生欲望,就像植物的生命离不开适宜的温度、阳光和水。

  人为什么会懒惰呢?定然是他缺少“饥饿感”,衣食无忧之人容易“肚腹饱胀、消化不良”,他何苦去自寻“饥饿感”呢?蚂蚁为什么能搬动重自己身体几十倍的食物呢?它的壮举就是在饥饿感的驱使下完成的,看来饥饿感就像生活中的危机感,是人生迫于生存而去奋斗的一种动力。

  笔者还是喜欢高尔基前辈的名言:“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行笔至此,想到《名贤集》有几句话说的好:“寒门生贵子 ,白屋出公卿,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读着至理名言眼前浮现出了宋代豪放词祖范仲淹前辈,这位宋代的文学家、教育家、政治家和军事家,他从小家境就特别的艰难,两岁失父,家贫无依,母亲改嫁了长山朱氏。他懂事后知道了自己的家世,挥泪辞别母亲去南都学舍求学,进入学堂不分昼夜发愤读书,五年没有脱衣睡过懒觉。因为家贫带到学堂的米根本不够他吃饱饭,只能天天煮一碗稠一点的粥,凉了以后划成四块,早上吃两块,剩下的两块饿到太阳落山了还舍不得吃,因为他晚上熬夜读书还要以它充饥,饥饿常使他发昏疲惫,但他用冷水洗脸后继续苦读。一同窗学友,家境殷实,一日,家里捎话让他回去,在临行前他把带到学堂吃的肉菜都送给了范前辈。过了几天同窗学友探亲回来,看到他送的肉菜范前辈根本动也没动,早发霉变质了,就问到:“家父知道你过的清贫,让我把肉菜送给你,你为什么不吃呢?”范前辈回答道:“不是我不怀感激之情,是我吃粥久了感觉心安口顺,如果享受了如此丰盛的饭菜,以后的日子怎能静心吃下这些粥呢?”笔者感悟范前辈拒受馈赠的原因,是他深知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害怕自己染上了奢侈的不良习惯。所以他一生都具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饥饿感”。

  时下,年轻家长们一提到教育孩子就大倒苦水,诉说着现代孩子教育的困难。其实家长就是立在孩子面前的一面镜子,孩子厌学、贪玩、虚荣等不良习惯,还是习染了家长的不良嗜好。在一个家庭中必须存在着一种“饥饿感” ,衣食无忧的家长就难以培养出勤奋学习的子女。“饥饿感”在家庭中并不是吃不饱肚子,而是家庭中每一个成员,具有一种积极向上进取的好家风。家庭中的“饥饿感”还能滋生出勤俭持家来,勤,是具有勤学、勤劳、勤奋的辛勤观;俭,是具有生活勤俭节约的朴素观;持,是家庭成员具有温和、善良、恭敬的美德观;家,是要具有欢笑声、读书声、琴声和淡泊的幸福观。世上没有天生好逸恶劳之人,但是和家教中的娇生惯养是息息相关的。

  因为伟大的饥饿感周恩来前辈在12岁时就立下了“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远大志向;因为伟大的饥饿感李白前辈才会有“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豪情壮志;因为伟大的饥饿感王之涣前辈才具有“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的进取心;因为伟大的饥饿感文天祥前辈才具有了“是气所磅礴,凛烈万古存”的浩然正气;因为伟大的饥饿感岳飞前辈才具有“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精忠报国。

  黄河母亲就是为了具有饥饿感的炎黄子孙们,才在中华大地上大大地走了一个几字。遥望大中华古道上的圣贤之人,哪一个不是在饥饿感的引领下激情地进发。饥饿感定然是点燃梦想的火种,饥饿感会喷发出奋发图强卧薪尝胆的战斗力。看来饥饿感是一个人才华横溢的源泉,也是一个人实现梦想的起跑线。

高三作文 篇5

  看指针旋转它在倒计时,在一起的时间慢慢流失,记录了你的一举一动和声音,永远都不会删除忘记的离别那一瞬间,止不住的眼泪,这一刻还是来了,心脏那么那么的痛…如今的你过得还好吗?三年的时间一晃而过,我再也未曾捕捉到你的身影,曾经的我们形影不离,现在却是天隔两地。那一次的错误选择,终没能逃脱时间落印的痕迹。还记得我们刚进初中那会吗?你我进入同一教室,像是命运之绳牵扯着一般我们成为了同桌,一坐便是两年,这期间我们如同亲姐妹一样互相关心,互相照顾。矛盾、争吵、翻脸从未在我们之间出现过,然而笑声却从没停止过,你幽默逗趣的风格也把当时有些孤僻的我带入笑的世界。我喜欢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永远都那么快乐。

  在学习上你一直都是班上的no1,而我的成绩却只能堪堪入目,到你从来未嫌弃我,尽你最大努力帮助我、鼓励我,只要我每次考试分数提升一点,你就非常欣喜,然后暗地里更加努力的教导我。那时的你多么傻,倾囊相授不求回报,这样的你不知不觉中便住进了我的心中。然而或许上天也嫉妒我们之间的美好,变故发生了。初三上学期刚刚开学一个月,学校突然决定拆掉两个班,再从其他各个班选出几个好生重新组成两个重点班,而拆掉的两个班除了被选中去重点班的几个好生外,其他人都要被安排到各个班去,我们班因为排名倒数,所以很荣幸的成为被拆班之一。

  那一天。我们坐在宽敞又温馨的多媒体教室,气氛有点紧张又有些赴死般的悲壮,与周围的环境竟如此不搭,台上领导慷慨激昂说了很多安慰我们的话,到底说了些什么呢?我不知道也不关心,我只知道你我紧紧相依,我的心中始终存有一丝侥幸,希望能够和你分到同一个班。领导的话也说完了,接下来便到了等待老师领人的环节,而我们在座的同学像极了即将被认领的孤儿。看着一个个学生被陌生老师点名带走,我充满了恐惧!终于我的名字被一个高大威武的胖大叔念出,我期待着接下来也有你的名字,可是知道胖大叔念完他手中所有的名字,我仍旧没有听到你的名字传出!那一刻,我心中一切的侥幸心理都被击溃;那一刻,我恨透了学校领导,恨透了胖大叔。我呆呆的坐在那只剩下失去了灵魂的躯壳。当胖大叔带着其他几位学生出去后才意识到他的队伍里少了一个人。

  于是他又进来呼喊着我的名字,我的脚像注了铅一样沉重,试着深呼一口气,我迈开了第一步,你想留下我,伸出的手悬在半空,每走一步我的心都在颤抖,当踏出多媒体室的那一刻,盈满眼眶的泪水终于落下…后来,听说你被分到了重点班里,这本是情理之中,我为你感到骄傲!你们班是学校重点培养的对象,为了见你,每次放学我都要等到很晚,然后与你相伴有一段短短的路。快要中考时,你我本约定一起考上饶中学,可是紧要关头,我却因家中突生变故,最后不得不放弃去上饶的念想,留你孤单的背影离我而去,是我对不起你!昔日的海誓山盟,我未曾忘记,却不再说起,心里默默念及旧日,多少浓情话语,竟无语凝噎,泪迷糊了我的双眼,只有你分外清晰,真想时光倒流,你还在我的身旁!

高三作文 篇6

  转眼三年,竞赛已经结束。竞赛一事,留下的不是一等奖的名号,更多的是一种在生活中不断追逐着梦想的放肆和快乐。

  在高一时,为着自己对化学的一腔热情,我扑入了化学竞赛的怀抱。在这个过程中,快乐和痛苦都是美丽的。在刚刚进入竞赛班级时,由于先教的是当时与面上教学内容几乎完全无关的有机化学部分,经常看题都看不懂,常常会为了自己十几分甚至几分的考试成绩黯然。与此同时,每周三晚自习的.上课也让我常常会发现自己平常作业也来不及,对自己的学习能力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我不断质疑,此刻的我到底应该相信谁的话呢?是自己的畏惧?是父母的鼓励?是老师的帮助?还是同学们那不断前行的奋斗?幸好,我没有选择放弃。渐渐地,我开始融入这个过程,开始学会在为竞赛努力的同时不放过任何一丝空闲以保证自己的学习时间。也许,不断地奋斗的过程是人生中一种不可磨灭的快乐的记忆。在高一的这一段时间里,我学会了不注重分数的变化,因为考卷难易程度可以轻易改变它,唯有题目背后的那些知识才是我奋斗收获的结果。

  进入假期,更加艰苦的奋斗开始了。每天上午8点到校导致我必须在6点半起床。这对于我这一个依赖假期补觉的人来说无疑是一种痛苦的折磨。每天上午讲课,下午练习卷的生活枯燥而又充实,疲惫而快乐。每每在一天下午考完一张专题卷之后,回家满脑子就是明天怎样才能有更好的成绩。同时由于上午的课较为基础,基本上听的懂,对化学竞赛的信心逐渐提高,这一段时间的机械化生活也为后来的停课复习打下了一个比较良好的心理基础。

  永远无法忘记,王凯老师在知道最终成绩后的那一张脸。考完几周后,他突然到了我们班级门口,把我们班两个参加化学竞赛的人叫了出去。他两眼通红,眼里闪着泪光。他说,我们这一届没有一个保送,同时也向我们说了声抱歉。但是,我并不遗憾,我经历过了,我努力过了,我不后悔。我并不是为保送而来,我是为挑战自我而来。

  人生中,我们都会经历高山和流水,但这些都不能阻拦住我们的脚步,唯有记住不为山高,不为水低,以一种平常心对待,不去为自己的路途担忧,坚持自己的梦想,一切才能实现。

高三作文 篇7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在求知的道路上,不知不觉间,十三年过去了,也就是在这转瞬之间,我已来到了足以改变我一生的峰前。这条路或许崎岖,或许充满荆棘,或许,要放下许多不舍,,,但我能做的,也只能做的,惟有勇往直前,朝着峰顶的那面旗勇往直前,毫无畏缩。

  那面旗在那不知已经矗立了多久,经历过风吹雨淋,它依然颜色依旧,屹立不倒。在梦中,它对我的一次次的呼唤,对我的一次次叮咛,对我的一次次鼓舞,让我每次醒来后不敢也不愿停下迈向它的脚步。我知道,要得到它不容易,那条路太累,太险,但,我愿意。我愿意为它付出汗水与泪水,毕竟,已经跋涉了十年,放弃,不忍。我能做的,惟有坚持,即便,现在的处境让我痛苦,我也只能坚持。

  高一高二的成绩起起伏伏,有时,仿佛那面旗已经来到我的眼前,向我微笑,但,转瞬之间,它又与我遥遥相望。巨大的心理落差让我几欲想要放弃,但,一想到那面旗对我的叮咛,对我的呼唤,对我的鼓舞,咬咬牙,收回泪水,继续奋斗。或许是看到了我的努力,在高二时,我收获了一个巨大的喜悦---冲进年级五十。或许,是贪恋了这成绩,或许,是内心有了懈怠,在这个小峰上过去,我便走进了一个巨大的低谷;四周一片漆黑,没有声响。我哭,发现泪也落不下来,也许,这泪的重量我承受不了,或者说,我不配。

  猛然间,我想到了学姐沈东辉,她也曾进入过与我类似的低谷,但她并没有因此而消沉,而是更加刻苦,更加忘我的学习。我想,那是为了她心中的那面旗吧!终于,她成功了,考上了清华,成就了自己的辉煌。初阳下,峰顶,她抚着那面旗微笑。

  好美的笑啊!那是谁?站在我的旗子旁,高声大笑却又满脸泪水?哦,那是我,我终于拿到了旗子,泪水与汗水没有白费,我做到了,我真的做到了。带着旗子,漫步在峰后的林涧。这好美!溪水潺潺,鸟鸣声声,惬意的风拂面而过,暖暖的阳光柔柔的洒在身上。恬淡的生活原来是这样的惬意。

  “呀!”原来是笔尖刺痛了手指。回到现实,想想那面旗子,想想刚才的幻境,记得是谁说过,幻想可以有,但要幻想得有价值。我想,再苦、再累,这一切都是值得的。是的,再苦再累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峰顶的那面旗,我的梦想,等我!

高三作文 篇8

  微风轻拂,月浅似钩,我闲坐桌旁,步入书海,感受那淡淡的墨香。

  自幼我就崇拜“腹有诗书气自华”这句名言。畅游书海,陶冶情操,品味那淡淡的墨香,可让我们文质彬彬,清秀俊雅,让万千少女难守芳心。

  崇拜墨香,淡淡不散;崇拜古典,细细品味。从小时候的《东周列国志》到后来的历史百科,都有书的气息,墨的淡香轻饶着我,日益不散。

  闲暇之余,我则喜欢钻入小公园,或趴在长凳上,或依偎在秋千上。生性不爱喧嚣嗜独处,在小公园内寻找属于我的百草园。随着年龄的增长,读品也随之宽广起来,从寓言故事,逐步伸入地理人文,历史科学。遨游于形形色色的大千世界,穿行在历史人文中是多么的快意。

  回首往时暑假,从叔父那借来泛着黄晕的《红楼梦》,又喜又悲。因篇目过长,文章佶屈聱牙而悲,又因故事奇趣又喜。整个暑假,闭门不出,与金陵十二钗共经四大家族的兴衰。

  “腹有诗书”是完全不够的,真正的墨香,无非是用“管城子”挥写出:学无止境,传承文明。不经意间,性情兴起,挥毫写下《文心雕龙》中的名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月光浅浅,滤过窗,洒在宣纸上,那“为往圣继绝学”的字样似乎泛着光。崇拜古往今来的文人墨客,更崇拜那散发淡淡墨香的书籍。可如今科学飞速进步,各种电子书层出不穷。电子书虽然方便人们的阅读,但那也只是数码地堆砌,无法令人“咀嚼”期中的“墨香”。

  由于经常的搬家,不少书籍都四处散落了。《小王子》、《简爱》被一时犯傻的我以五毛一毛的价格贱卖了,现在想起心痛不已。

  书的墨香氤氲书房,盖过铜臭,平静我浮躁的心。对墨香的崇拜,并非它内含“颜如玉”,也不是“黄金屋”而是个人的嗜好,是对读书习惯的弘扬,更是对传统文化的传承。

  月浅似钩,钩起淡淡墨香;倚窗远望“望尽天涯路”!因有对书的崇拜,才有性情的陶冶,因有对墨香的崇拜,才会传承了古典。

  微风轻柔,拂过淡淡墨香,使我对其的崇拜有增无减,“日益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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