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狗的作文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狗的作文 篇1
卷毛狗的爸爸是一位发明家。它发明了各种各样的东西,如白纸(但是纸面上毛毛糙糙的)、菜刀……,有些东西还在各种比赛中获得过一等奖呢(这是在动物王国的世界里)!不过最受大家喜爱的是卷毛机,在发明卷毛机时,还闹了不少笑话呢!
这天,卷毛狗的爸爸刚刚发明出卷毛机,想让卷毛狗当一当试验员,便对卷毛狗说:“你只要当一下我这只卷毛机的试验员,我给你两根你最爱的香腊肠。”卷毛狗看着诱人的香腊肠点了点头说:“好,不过你可要小心点。”实验开始了,卷毛狗爸爸一手拿着卷毛机,一手抓着卷毛狗,可是刚一卷,卷毛狗就痛得跳了起来,一看,卷毛机卷过的地方一小搓毛掉了,连皮都烫红了。看来卷毛机还没完全调试好,只好重新摆弄一下。就这样,卷毛狗身上的毛一会儿变直,一会儿烫焦了,卷飞狗爸爸只好加倍给卷毛狗香腊肠。最后终于成功了,不过,这时卷毛狗身上的毛已经乱七八糟,它一边吃着香腊肠,一边看着爸爸兴高采烈的样子,想:爸爸怎么这么开心呀!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个卷毛机在动物世界博览会上还得了一等奖呢!
狗的作文 篇2
在我的床头上有着各种各样的玩具,淘气的小猴子,胖胖的大棕熊,还有精美小巧的许愿瓶,这么多美不胜收、数之不尽的玩具,整齐地摆在我的床头柜上,他们虽然漂亮可爱,可唯独一只小木狗是我的最爱。
它是我四岁的时候和妈妈出去旅游,精挑细选买回来的。它是一只中华田园犬,用桃木雕刻而成,黑红色的木头上抹着一丝神秘的色彩,脖子上戴着一个小巧的项圈,大大的耳朵向下垂着,咧开的大嘴巴里吐着粉红的小舌头格外俏皮,尾巴向上翘,它的小爪子锋利极了,一双眼睛炯炯有神,仿佛在对我说:“主人,有什么命令呀?请吩咐我!”它惟妙惟肖,活灵活现,一副“英俊少年狗”的样子。我对它真是爱不释手,晚上没有它躺我的手心我可睡不着觉。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啊。一天晚上我在写作业,妹妹冲到我的卧室,拿起我心爱的小木狗就跑,想着让她玩一会儿吧!突然我听到客厅里乒乒乓乓的声响,我明白了发生什么事,立即赶到了事发第一现场,可是为时已晚,真是八月十五看龙灯—迟了大半年。她把我的小木狗当球一样又踢又打。看到狼藉一片的场面,我气急败坏,顿时火冒三丈,七窍生烟。小木狗摔得支离破碎,尾巴也断了,指甲被摔的稀巴烂,耳朵还缺了一小块儿。拿起小木狗,我轻轻抚摸它,它该有多疼啊!呜呜!怒火在我胸中翻腾,如同压力过大,马上就要爆炸的锅炉一样。我像一头愤怒的狮子对着妹妹大吼大叫,不由自主对地对着她狠狠地踢一脚,踢得妹妹东倒西歪,哭着叫着找妈妈。现在用十辆消防车也不能消灭我内心的怒火。
我立刻去把摔落的碎片捡起来,用强力胶小心翼翼地粘在一起。妈妈见我如此生气,立刻走来安慰我:“宝贝,咱们再买一个。”我流着眼泪撅着嘴巴:“哼!才不要,它跟了我四年。”我粘好小木狗,看着它的伤疤,摸着它的脑袋,亲了又亲,眼泪啪啪地滴在小木狗身上。
妈妈又开玩笑哄我开心:“小木狗被你的诚心打动了,一会儿你就把它亲活了呢!”我实在是憋住了,“噗哧”一声笑了出来:“巴不得它活过来,那我就有梦寐以求的小狗狗了,哼!”我和妈妈都笑了。
狗的作文 篇3
我家有三只狗,我最心爱的就要数阿拉斯加雪橇犬了,然后就是金毛了,其实还有一只苏格兰牧羊犬但我送给姑姑了。
阿拉斯加雪橇犬,特别友好,属于“朋友狗”,而不是“孤僻狗”。它对主人很忠诚,是一个好伙伴的伙伴。但一般给人的印象是高贵、成熟。但是阿拉虽然温顺,但打起架来还是狼性十足的。他轻易不发火,不惹事。但要是急了也是很厉害的。因为猛犬排行榜它也名列前茅的。我叫他“雪雪”。
别看它小,小爪子和牙都挺锋利了,跑得也不慢。他俩都是我养起来的,上了学我就把它放在他俩的大大的阁楼上,给他俩放上一大盆子食物。他们看见我走的时候就不高兴摇了摇尾巴,我回来的时候就高兴地扑到我的身上来,有的时候我就把我没喝完的饮料灌倒在他俩的盆里。
有一次我去旅游,一个星期都没回来,一天姥姥牵着狗出去散步,狗的视力好竟然从两三十米处看见就我回来了,他俩以最快的速度到了我的面前。
我特别喜欢我养的阿拉斯加雪橇犬。
狗的作文 篇4
我是一条狗。
在我还是小狗的时候,我就被一户人家买去,这家人将我养大,我也成为了他们家的看家狗。
在前不久的一段时间,我尽职尽责,坚守岗位。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在别人都睡得死死的时候,我抱着“众人皆睡,唯我独醒”的精神睁大眼睛看门。在不远处有一个黑影闪动,我立刻警觉起来。因为我隐蔽的很好,所以他没有发现我。我静静地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怎么看都像一个小偷,我忽然听见撬门的声音和门微微的震动,我不顾三七二十一就冲了上去,狂吠起来,紧接着要咬住那人的腿,那人狠狠地给了我一脚,我怎么能屈服呢?那人正准备逃跑,我窜上去精准地咬住了那人的屁股,那人极大声的惨叫起来,随后我又咬住了那人的裤脚。人们收到惨叫声的吸引,街坊四邻都赶来了,成功抓住了小偷——当然,我是最大的功臣!为此,主任还美美地“请”我吃猪排饭。
天不如狗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主人把我的“丰功伟绩”都给淡忘了,渐渐对我冷淡了起来。
一天早晨,来了个陌生人。我以为来者不善,便朝他狂吠起来。主人闻讯而来,一见那人是主人的好友(我后来才知道的)。主人向我示意,命令我闭嘴。我一时没听懂,还是叫,主人怒喝,叫我滚开……
还有一次,有几个小孩在玩游戏,他们似乎玩腻了,想来点新花样。于是便将矛头指向了我。他们起初还比较“客气”但在后来就变本加厉了——有的朝我砸石头,有的拽我心爱的尾巴,更有甚者,竟朝我撒尿……我忍无可忍,便爆发了——我一跃而起,狂吠不止,啮呀咧嘴。他们吓坏了,慌忙逃走,我怒气未消,张开嘴向最近的一个人的屁股咬去。那小子便扯开嗓子嚎啕大哭起来,一瘸一拐地去找他妈。他妈又向我的主人告状——主人赔了钱,气急败坏,出门找到一脸得意的我,还狠狠地告诉我——一天不许吃饭!我傻眼了……我没吃早饭,没吃午饭,没吃晚饭——我饿极了!我于是产生了一个龌龊的想法——去“拿”点东西来吃。唉,被迫去做小偷。没办法,我趁主人外出,偷偷潜入厨房。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呀!我很快发现了一只放在橱柜上的香肠——但我没发现那些碟子。我迫不及待,窜上去叼到了香肠,但是我也碰掉了那些碟子——稀里哗啦的,都碎了。我正想逃离全场,不曾想主人刚好回来,看到叼着香肠的我和那些碟子。一气之下将我感出了家门!
我成了一只野狗。
狗的作文 篇5
一到表妹奶奶家,“汪、汪、汪”三声清脆的犬吠便充满了我的耳廓,奥迪—可爱的泰迪狗作文。呀,是一只可爱的泰迪狗!听表妹说,它的名字叫奥迪,叫奥迪的泰迪狗,真好玩!进了大门,我第一件事就是先问爷爷奶奶好,接着便把奥迪抱进屋。可惜这时吃饭时间到了,我只好先吃饭了。
吃完了饭,我想扔块肉给奥迪,但表妹不让,因为这会让它挑食。呀,还有这种道理呀!我以前还真不知道。吃完饭,我便迫不及待的抱起奥迪,坐上椅子看起了电视。啊,小狗真闹腾呀!在我怀里左翻右转,脑袋扭来扭去,弄得我全身发痒,难受极了。我便乘机好好研究一下它的爪子:它的肉垫像气球一样,好像随时都会破,我用指甲轻轻的戳了戳,压根就戳不动,原来并不象我想像的那么脆弱。
它还有很长的指甲,看起来很锋利,如果被它抓到一定会很痛吧?我很想知道它的爪子可不可以伸缩,因为它平常都被毛盖上了。这时,姨妈和姨父让我们回去了,我心里真是万般不舍呀!要知道,我可是超想要一只狗的呀!还有个秘密要告诉你,等奥迪生宝宝了,我就抱一只回去,只是……只是老妈能不能同意呢?
狗的作文 篇6
我们家楼下有一只狗。它的毛色黑白交错,好似一头缩小版的奶牛。它的头就像被刷过黑墨水似的,乌黑发亮,没有点儿杂色。那一对全黑的大眼睛,不仔细找还真找不到。
这只狗很喜欢吃东西。每一次从楼下经过,只要我们手里有东西,它就会摇着尾巴跑来,想讨得点儿吃的。就算手头没有吃的东西,它也会跟出几十米,汪汪的叫上几声才肯罢休。有时我们给它扔些食物,它便狼吞虎咽的当场干掉,活像位几天几夜没吃饭的乞丐。
这只狗还非常灵活。有一次它竟然一跃跳上了水沟的另一端,要知道这个水沟可不是一般的水沟,普通的水沟两端是一样高的,而这个水沟的`一端比另一端整整高出了一米多。两个月前,它在楼房后满是杂草的树林间玩耍,竟然没撞到一棵大树,没被一根树枝挂着。我记得还有那么一回,我上楼梯时的动作大了些,惊吓到了它,它就开始没命儿似的往上跑,它跑得可真快啊,三下两下就跑到楼梯上去了,我连追都追不上。
这只狗是我生活的调味剂,我很喜欢它。
狗的作文 篇7
大家好!我叫花花,我的名字是小主人给我起的,由于我身上的皮毛花花的,所以叫我花花。
小时候,我因贪玩走丢了,半路上碰到了我现在的小主人,小主人看到我非常可爱,便把我收留了下来。我的眼睛黑黑的,像两颗葡萄珠一样,鼻子小巧玲珑,什么味道都能闻到。我一闻到骨头的味,就知道该吃饭了,我就会迫不及待的跑过去,走到饭桌那一看,果然一大盆香喷喷的骨头在那放着!瞧,我的鼻子灵敏吧!
小主人都带我去跑步,有的时候我还没睡醒,就被小主人拉起来,小主人常常说,每天跑步对身体好,而且还能预防疾病你可不要小瞧我,我的用处可大着呢!我可以帮小主人看家,而且遇到危险的时候,我还可以保护小主人。
生活当中,我不仅可爱,还给小主人做出了很大的帮助,并且走进了千家万户,给他们带来了美好的生活和快乐。
小朋友,你们喜欢我吗?
狗的作文 篇8
我是一条狗,一条在城市奔波的流浪狗。我来自农村,山清水秀的农村。以前的主人很爱我,我也很爱他们,只是他们家很穷,穷无力养我。虽然他们家穷,可是他们还是会省点新鲜的米饭喂我,自己吃剩饭。
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我不能让他们为我肚子呀,虽然我是狗,我也懂点道理。迫于现实生活的无奈,我伤心地离开他们独自流浪。人人都说城市好,带着城市的憧憬,走进了这天花乱坠的世界,我确实眼花缭乱。连黑黑的小河泛着油光,真是城市啊。满大街都可以找到残羹剩饭,全是肉,比农村的新鲜饭还香。无家可归,却也能吃饱,随便到哪都能遮风挡雨的,比那破屋好多了,至少不会漏雨,不会寒冷。这恐怕是人们常说“宁做城市一条狗,不做农村一个人”的原因吧.
后来,一个贵妇人看我可怜,好心把我收留,一开始我很高兴,可是后来我渐渐地就发现自己抑郁了,按理说我该感激她,事实上我恨她,她给了我温饱与意义上的家,却禁锢了我的自由,每天把我关屋里,没有阳光,有时不高兴就踢我,不给我饭吃,我就快要死了。
趁着主人不在家,我又跑回了农村。回到穷人家,我吃得白胖胖的,抑郁病好了,他们不认我。后来我急得直蹦,突然间,就能开口说话了。我说,我是以前他们家那条离家出走的狗。穷妈妈生病快死了,儿子儿媳不管她。我说:“你把我卖了吧,为了你能活命”她笑着说:“以前总说养人不如养条狗,看来真的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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