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下赏葵花作文

2018-05-09

  夏日三伏,蓝色的天空没有一片云,没有一丝风,火热的太阳炙烤着大地,让人喘不上气来。

  终于盼来一个凉爽的夜晚,晴朗的天空星星依稀可见,月悬柳梢,如水的清辉静静地倾泻大地,披着浓浓的月色,我回到了这个称之为家的小区。抬眼望去,自家的窗口映出了柔柔的灯光,一种无言的温暖溢满全身。看看表,时间尚早,这习习的晚风令我留恋,不觉走到小区中间舒展身体,轻轻地呼吸着花草的香气,微风拂面,好轻爽,好惬意,好久没有这么放松自己了!

  在小区一侧的花坛内,有几颗向日葵,在一片花花草草中显得很独特,身躯挺的直直,脑袋向着月色微笑,似乎在享受大自然的恩赐。喔,这盛夏的七月,是金色的向日葵花开的时候了。

  记得小时候也是这个季节回外婆家,那满山遍野的向日葵金灿灿的,在阳光下昂首挺立,如同百万大军行注目礼接受统帅的检阅,场面十分壮观。夕阳西下,绚丽的晚霞烧红了天际,村落的上空飘起了白色的炊烟,千万朵向日葵在静静的黄昏中,仍然贪婪地张望着退去耀眼光芒的红日,恋恋不舍。听外婆讲,太阳下山后,向日葵的花盘又慢慢往回摆,大约凌晨3点,朝向东方等待太阳的再次升起。

  当我看到外婆家庭院前的向日葵总是低垂着头,便找来绳子和竹竿,将其中一颗固定起来,让它抬起头直视太阳,以便更好地吸收阳光,期盼收获时的颗粒会更加饱满。

  到了向日葵成熟的季节,我迫不及待地来到那棵被我用绳子和竹竿绑过的高昂着头的向日葵跟前,满以为它是最好的,可没想到那棵向日葵空空如也,里面没有一粒饱满的瓜籽,还散发出一股刺鼻的霉烂味。我不解地问外婆:为什么这颗被绑着抬头向阳的却颗粒无收呢?外婆笑着说:傻孩子,向日葵头朝上,里面多余的雨露排不出去,很容易滋生细菌,所以它会霉烂掉,你是好心帮了倒忙。其实,向日葵略微低头,一则是为了表达对太阳的虔诚与敬意,二则也是为了自己的生存。

  听了外婆的话,我还是似懂非懂。后来,我通过观察发现,不光是向日葵,许多植物与向日葵一样,在它们青涩的时候总是昂首挺胸,一副无所畏惧的姿势。可当它们成熟的时候,却总是谦逊地低垂着头,一副与世无争的样子。因为这样不仅可以有效地避免被折断的危险,而且还让鸟儿找不到觅食的着力点,从而保存了自己历经风吹雨打得来的果实。

  月色朦胧,如烟如雾的美。向日葵在晚风的轻拂下摇摆着它宽厚的叶子,轻轻低诉,悄声细语。在这车水马龙的城市里,在这喧嚣拥挤的环境中,能在这小区的一隅,看到这样几颗向日葵是何等的不易。它们用那清澈的眼眸凝视着月光,读月光的莹洁温润,读大地的宽广深厚,享受大自然予其赖以生存的环境,并以它挺拔的驱干、金黄的花瓣、碧绿的枝叶、坚硬的果实和洁白的内心,展露自己生命的内质。

  月光皎洁柔和,又如一湖明镜之水。月光下的我,望着向日葵金色的花盘独自凝思,那是我喜欢的生命风景。这朵朵金色之花,让人对生活和由它产生的艺术之美充满了无限的憧憬和遐想……

  古人云:至刚易折,上善若水。做人不可无傲骨,但也绝不能总是昂着头,低头也是一种大胸怀、大智慧。君子为人处世,应如流水至柔,善于便利万物,不与人纷争不休。能低能高,能曲能伸,能退能进。荷兰著名画家梵高钟情向日葵,用向日葵金黄色调彩来揭示人的精神,表现人的生命,给人一种生命的震撼,一种向上的力量。不呆板僵硬,不固步自封,生活在低处,灵魂在高处,象征着一种激情,象征着一种生命的永存,这就是向日葵的精神所在。

  拥抱葵花,看每一条叶脉纵横的纹理,把脸贴近花盘,闻到葵花身上阳光的味道,她有着水一样的精灵,她有着山一样的俏丽,细风徐徐中,总是轻轻摇曳苗条婀娜的身姿,温暖、洁净、清新、健康。她似乎告诉人们,生命是美好的,要学会珍惜,学会感恩。

  朝东暮西,寻找光明持之以恒;花开花落,展现美丽花语无期。一朵花瓣一个梦想,一粒种子一个希望。常怀一颗向日之心,坚守一份执著与笃定,灿灿烂烂地开过一场,蓬蓬勃勃地活上一回,如此一生,可谓完美!

  月色正明,葵花正香,月光下的向日葵真美!

  秋思

  独坐秋天。隔着遥遥的夏季。隔着远去的时光。

  秋天是有颜色的。而这种颜色构成秋天的主题。

  秋天,如一位沉稳的少妇,丰满地站在季节的田野,深情得唱着一首关于秋天的歌。

  我站在秋天里,任思绪在秋天里行走。也许年龄的缘故,也许因为多愁善感,也许因为很多,我越发爱着秋天了。

  有时我在想,人生能有几个这样的秋天可以让我尽情地挥霍,不得而知。我惟有珍惜每一个走过我身边的季节,我生命的季节。

  秋天是剔透的。成熟的果子欢呼跳跃。大地一片金黄。秋天满载着丰收与喜悦,在阳光下灿烂地笑。阳光下的树叶玉一样的透明,在风中自由地舞蹈。行人走过的时候,还不时地与行人微笑招手呢。

  初秋的夜里,虫鸣四起,那美妙的音乐,让耳朵,让身心仿佛置身于天籁。这样的夜我是自然不要错过的。

  中秋在呼唤。声声呼唤当不住初秋的脚步。此时的秋年轻的很美。像一惟美的女神,目光清澈且端庄。她的惟美的舞姿陶醉了多少美丽的诗行。舞吧,女神,舞出你的热情,舞出你对人间的爱。

  深秋的时候,夜里一片寂静。静悄悄的夜独自绽放。美是自然不用说了。静得可以听到心跳的声音。此时,白日里的那些暄器与浮躁在这样的夜里,不得不停止她的脚步。在路灯的照射下,清幽的马路上,树影婆娑,好一个起舞弄清影。

  红叶,应该是深秋里最美的新娘。她的容颜,她的个性在秋天里一一张扬。只有在这个季节里,她才将她的热烈与激情奔放,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采摘她姗姗来迟的爱情。在她的掌纹里安身立命,向她的爱人传递着柔情与蜜意。

  秋天是平静的,温和的。独自行走在秋天里,感受内心的平静与淡泊,一些思想在这个季节也变的透明起来。夏日浮躁的尘埃在秋天里落定。

  阳光慢慢走过秋天的肌肤,走过我生命的肌肤。

  我对秋天的阳光是情有独钟的,她温柔的淡定的光芒不仅可以晒衣服,更是适合晒心情的。

  秋天是四季中最后一个温暖的季节。秋天带给人们许多美好,但秋天也容易叫人怀旧,容易使人感伤,忧思与离别。总之,我们应该学会原谅秋天,不是吗?

  秋天的目光是深沉的。犹如一位历经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经过季节和岁月的淘洗,沉默地行着。而沉默也是一种美。

  我想,秋天的色彩一样可以让人沉醉。虽然她没有春意昂然,没有夏花的灿烂,但是她有秋叶般静美。

  秋天正歌唱着,奔跑着她生命的旅程。秋天正燃烧着,直至释放出最后一丝温暖。

  相信秋天。品味秋天的味道,犹如品味生命的味道。

  隔着遥遥的夏季,隔着远去的时光。

  芦花飘飞的季节

  时序进入初冬,许多摄影朋友都叹进入了摄影的空窗期。因为大家一致感觉秋去冬来,色彩斑斓的景色淡出了视野,满目所见尽皆枯枝烂叶,会让人心生凄凉之意的。于是,狂热的抢拍秋景的我也开始安静下来,竟然好久未出外拍摄了。

  一天下午,有朋友邀约去外拍,我当时也闲着,就勉强随其一起去往北山一个山沟里拍照去了。然一路却心里嘀咕:这季节能拍到什么好景色呢?

  那天,我们呼朋引伴的一路向西,来到一个叫白道沟的村庄边,又沿山路上行,来到半山腰的一户人家门前,停车后步行上山去找芦花。

  谁知不几步就来到一片芦花沟。啊!眼前的景色令我一下子热血沸腾了。

  你看,山坡上一大片一大片的芦苇丛遮在路旁,一人高的枯黄的芦苇,顶上芦花开得正盛,灰白色的芦花摩肩接踵比肩而居。微风过处芦花翩翩起舞,犹如一群身着白色的裙裾的仙女在迎风展示曼妙的舞姿。夕阳照在芦花群中,给芦花染上点点的似金色又似银色的光芒,一穗穗花朵通透晶莹,如锡箔的手工艺品,又如寒冬里的冰雕作品,令人不忍伸手去触碰似的。

  朋友们纷纷拿起相机,卡擦咔嚓拍了起来,且不断变换着角度,仿佛都想把这美好的瞬间永留在相机里。眼前的景象,让我对冬日的印象发生了彻底的改变,我似乎看到了这冬日暖阳下最美的一刻啊!此时正当下午五点左右,夕阳正红,芦花正艳,芦花丛中的女子正斜倚芦花,顾盼生辉。此时此景,我恍然明白:芦花飘飞的季节正是一年最壮美的时刻啊!

  芦花啊,你是春与秋的繁盛景象的最后舞者;你是寒冬的静谧安适的使者;你更是积聚一个春夏的力量绽放短短几天的生命的歌者!

  朋友们拍照时,我却恍惚了,因为,我的思绪回到了从前,记忆中那特有的画面在闪现。

  那年冬天,我们十几个村里的穷孩子挤在一座古庙改做的房子里,跟着下放来村里支教的老师读《芦花荡》。

  那天,留着长发帅气的一甩一甩的男老师--我们背地里叫“郭甩头”的,用他纯正的普通话朗读课文,当读到描写芦花的美那几段时,我们都被迷醉了--“夜晚,敌人从炮楼的小窗子里,呆望着这阴森黑暗的大苇塘,天空的星星也像浸在水里,而且要滴落下来的样子……到这样的深夜,苇塘里才有水鸟飞动和唱歌的声音,白天它们是紧紧藏到窝里躲避炮火去了……苇子还是那么狠狠地往上钻,目标好像就是天上……月亮落了,半夜以后的苇塘,有些飒飒的风响……在那里,鲜嫩的芦花,一片展开的紫色的丝绒,正在迎风飘撒。”

  当是时,我突然觉得平时经常看到的满山坡的芦花仿佛都在我眼前飘动起来,那一穗穗的芦花在风中摇曳生姿。老师还在朗读着,我却早已难以自持了,当正要抹去涌上眼角的泪水时,一偏头恰好看见寺庙后半坡上那几束开得白茫茫一片的芦花。

  那时,我们每天在那里玩耍嬉戏,有时摘芦花下了悄悄插在那个同伴的后勃颈上,逗大家哈哈一笑,但似乎极少有孙犁那样的对芦苇丛的深情啊!

  记得那是一个阴沉沉的下午,芦花被阴晦的背景衬托得苍白凄凉,少了晴日间那司空见惯的灵动,但却正合了我的心境。三十多年后,那天读书的情景依然历历在目。

  后来,辗转读书求学,很少回家,那所庙宇也被几排平房取代。我,一个农村的苦孩子,为了这样那样的奋斗目标奔波劳顿,也就似乎再没有了观赏芦花的心情了。

  又是一年的初冬,我被分配到一个小县城工作了。当时内心是很失落的,一心想跻身大城市的我有些不甘心啊,于是经常闷闷不乐。

  单位离县城有好几里地,坐落在一个很大的水库边上,周末无事我与同事们跑遍了周围的村子和水塘。印象最深的是那水库边大片的芦苇荡。

  一个寂静的午后,我独自一人捧着几本书来芦苇塘边散心,满池的芦苇早已枯黄,芦花却没心没肺的开得正艳,有的被风吹得七零八落,垂下了曾今高傲地头颅。此情此景,我似乎感觉到自己现在仿佛就是这不被人看重也无人愿意欣赏的芦花一样,任由严霜摧残,狂风施暴,只能是那么地孤苦无奈,那么地六神无主啊!

  突然,眼前飞来了了几只叫不上名字的水鸟,她们飞进芦花丛中,追逐嬉戏相互依偎,那快乐的场面着实令我心生羡意,恨自己不能身生双翼,与鸟儿们共享如此欢趣啊!

  正冥想间,一个割苇草的老大爷来了,我们攀谈了起来。那天,当得知这片无人供养却每年忠实生长的苇子岁寒即枯春暖复发从不耽误天时,且芦花也是开很短数天就会凋落的事实时,我顿时被这不起眼的芦花感动了。

  是啊,芦苇求于人的很少甚至没有,施于人的却很多啊!芦苇的全身可以被人所用:苇叶包的粽子清香甜润;苇干做的苇箔是上好的建筑材料;苇根可以食用入药;芦花深加工的拖鞋柔软舒适。更有编织的各式工艺品精致古朴。于是,对于芦苇的赏识的同时又徒增许多地感动。

  此刻的我看到了自己人性的渺小与自私,我不宁的心绪一下子归于平静了。平静下来的心也如释重负,融入在这片苍茫的自然美景中,尽情享受这上帝赐予生命的最好礼物。苇塘边的我,心绪如飘飞的芦花跌荡起伏,细心体会着平和静穆的意境。当目光抵达亭亭玉立的芦花时,一下子想起了风姿绰绰的、在水一方的伊人来了。是啊,那古老的诗句让人浮想联翩: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看啊,这首情歌仿佛就在写我此时的心境,想望伊人却可望而不可即,内中饱含多少情与意啊!

  今天,人到中年的我,在这芦花沟里,过去多年的记忆一下子鲜活了起来。这飘飞的芦花啊,让我又一次感动得一塌糊涂。

  的确,芦花并非是什么至尊的名花,它甚至压根就不算是花,它只是用来构成深秋初冬之一种情调罢了。既没有艳丽的花瓣,也不可能与菊花、牡丹相比,而且其淡紫的颜色很不起眼,不可能被浮躁的目光所发现。但我以为,芦花犹如像温婉沉静的仙子,只有你驻足欣赏,才会被她的柔美深深吸引啊!恬淡自然,不矫揉造作,那么地市井,又仿佛那么地超凡脱俗,气质高雅啊!站在芦花丛里,我的心豁然开朗起来,好想这淡淡的芦花永伴我平淡的人生和孤寂的灵魂啊!

  是啊,人生如芦花多好,但人们却难以抛却世俗的浮华与虚荣,随意挥洒着与生俱来的洒脱和自如,因而便有了寻觅、得到、失落的更替,就有了无尽地大喜与大悲,难以像芦花的人生那么简单通透了啊!

  此刻,我明白了这样一个简单而又朴素的道理:人生啊,要有一种坦坦荡荡的境界,存一种行云流水的意念,持一种激情飞扬的情怀,如这平凡的芦花,不计较世俗得失,不争抢人间荣辱,简简单单,朴朴实实,以乐观平和的心态过好在世的每一天,哪管他什么生命短促,什么岁月无情之说啊!相信,这样达观的人生态度一定会让我们过得快乐而又满足,您说呢?

  要离开芦花沟了,我突然想起那首久远的芦花歌来:

  芦花白,芦花美,花絮满天飞。

  千丝万缕意绵绵,路上彩云追。

  追过山,追过水,花飞为了谁?

  大雁成行人双对,相思花为媒。

  ……

  啊,这漫山遍野的芦花,我深深被你迷醉。相信,下一个花季,只要活着就一定还要来再看你飘逸俊朗的美好姿容,一定来与你说说我心中积郁已久的心事!

  苍苍蒹葭啊,料想如此守信的'你,定不会负我这相思之意吧?

  --写于2013年12月5日夜

  流年欢颜,花飞蝶不见

  若为花,便生你家园;若为蝶,便只栖君肩。流年转,转山转水,逝不去双眸青葱,千年时光只为你一季盛开。你可以当我是一只小鸟,在你发间种植思念;也可以把我当成一片流云,在你的溪流里整理流年。时光漫漫,因你才染欢颜,等那花飞蝶不见,我愿作一颗无名的星子,默守你的流年。

  ——题记

  那年三月,我听从春天的安排,在你小小的花园里寻找落脚。那年,三月的天空很蓝很蓝,挂着我澄澈的心思。我信奉所有的真诚,所以当风抖一抖,阳光的味道就会从你身上飘走,温暖一段小时光。

  认识你之前,我是一朵无名的小花,每天,在风中舞动忧伤的步履,在雨中诉说丁香姑娘的惆怅。当纤细的藤蔓爬上你的窗台,嫩绿色的枝摇曳出春天的花朵,你倚着阳光为我命名:欢颜。从此,因为你,我便有了自己的名字。

  阳光爬上窗台的时候,我还在睡梦里回味美丽的梦境,一缕风声惊扰我的思维,让我看到你的眸光,落在很远很远的地方,然后柔柔地垂在我身上。若是没有意外,也没有羞涩,或许我会假装一切都没有看到,让懵懂的心思随春风自由奔跑。可你一声叹息,却牵动我万千缕情思,让一份急切,过早透漏。

  柔美的月光洒下来的时候,你踏着月光的旋律漫步。每一步靠近,都让我的脸颊愈加羞涩;每一步远离,都让焦急在心里快速生长。也许,应该感谢月光的朦胧,掩盖了我的表情,只让一份情,在心里慢慢成长,与我的藤蔓一样,渴望住进他的书房。

  我的前身,曾是你窗台上的一朵小花儿,只为靠近你,我开出最美的花朵,让一份心事垂落在你的书页,把绿色缀满你的眼底。那本关于你的书,任凭时光怎么解读,都读不出你的色彩,我却想让你把脸垂下来,听听花儿绽放的声音,那是因为你,才有的美妙旋律。

  那年五月,清风把我从远方带来,在一片芳郁的世界里安家。时光静静,俯下身就可以听到你的心跳。可我却不愿靠近你,因为我知道一旦恋上你,便难逃忧伤的宿命。

  那年,我是一只紫色蝴蝶。你看到了我,却不知道,那一年的小花儿也是我。为你,我再度用去一世轮回,把那条被称为轮回的道路点亮,以便找到你的方向。

  风里,我看到你收留的目光,泪落的那瞬,记忆与前世重叠。挥动双翼,飞向你给的希望,哪怕此程无路可回,亦无怨无悔。

  追逐嬉戏的日子,时光是带着快乐的色彩的,每一分,每一秒上,都挂着动听的风铃,你一笑,时光就能溢出快乐。前世为你成花,今生为你成蝶,用一世轮回兑换与你的相伴相随。花与蝶,没有一生一世的约定,有的只是一季的倾心。一生太长,那是一朵花儿触不到的距离,也是一只蝴蝶飞不到的沧海。若是花飞蝶不见,谁来守护你的流年?

  世人都不知所谓的缘分,是我用几千年的等待换取而来,那个静立忘川的身影早已被人遗忘。而你也只知道曾有一朵小花儿爬上你的书桌,也有一只紫色蝴蝶不顾危险栖在你的肩上,那段时光,你记得,我是快乐的阳光,引着你,寻找春天。流水一样的日子,心太过空旷,我便把你牢记在我的眼里,每次想起,便在眼里盛开。

  曾痴想,若是不曾有过擦肩,是否还会有如此大的勇气,穿越茫茫人海将你寻找。为花,香君案;为蝶,栖君肩,我用轮回穿越你的人生,却陪伴不了你漫漫的一生。

  没有人知道,三月的花海,我为何拒绝与百花争艳,只在你的窗前暗自开放。也许,只有那一季的风儿才知道我的心事,可是还有什么能阻挡痴定了的心。所以当黄昏用那一片暮霭提醒我,雨神用冰冷的雨点儿想要灌醒我,我依旧执拗如初,直至凋零在你的窗前,花瓣被你夹进书页,成了纪念。

  蝴蝶的宿命,终为你而改写。芬香的花海成了别人的眷恋,你却成了,我唯一的甜。相伴相随蹁跹飞舞的日子,你带我去了我一生不曾到达的地方,在那里,你告诉我,时光的颜色是五彩。快乐若是可以堆积,是否可以成为蜜蜂辛勤劳动下的蜂蜜?甜蜜蜜的味道一直沁到心底,掩盖时光的无奈和悲伤。

  人海茫茫,只是因为多看了你一眼,便不惜用去轮回的时光,一路找寻你曾留下的痕迹。我不是万年青,给不了万万年的情和爱;也不是一片绚丽的彩虹,高傲的美丽听不到你的心跳。我只是一只小花儿,一只紫色蝴蝶,陪你走过那一季的芬芳,若是花飞蝶不见,谁来守护你流年无殇?

  流年如水,曾为君展欢颜,只因一句无由的承诺,我许你流年无恙。若是花飞蝶不见,我愿是繁空一颗星,默默,守你永恒。

  等到风景都看透

  1

  我想,以前是热衷文学的,伴着立秋,心底的那份忠和热慢慢的皈依了平静,这是好事。

  所以我放下了她。我搞清楚了,我不是张爱玲,她也不是苏青。之后,澧水河上,我过我的独木桥,她做她的女董事。只是可惜了“车一进张弓庙大桥,看见清澈的澧水,心就舒服得不了得了……”说起这个,我还是恨她,更多的是鄙视自己——她从没动过我的奶酪,却不晓得到底是谁推倒了自己精神的丰碑。

  这世间,哪有无缘无故的恨。

  2

  老牛说过期的新闻——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

  这个世界因此沸腾起来。不错,我是个性冷淡的女人,对于看热闹,应该还有不由自主的天性啊?为什么没有了呢?他们聊他们的,他们庆贺他们的,他们猥琐他们的,我倒安静了。

  最高级别的文学都是为政治服务的。这个和文学内在价值和文学理想关系不大。

  中国需要莫言式的文学大师来填补诺贝尔文学奖的空白,否则,一代泱泱大国,岂不是要继续承受笑话?可不是?弹丸之地可以冷却在那里,被娱乐化的奖项可不能掉以轻心。

  看来,我真的与文学无缘,确实对诺贝尔文学奖不感兴趣。但是我愿意做只FOX,被猎人疼爱,或者被巧手绣在屏上,修行千年,最终遇见心爱的人。

  3

  一个人也可以恋爱。

  故事里有回不去的从前。各自的凡尘,各自的冷暖,各自的命运,令爱情让路,让路于日子,让路于琐事,让路于现实。当喧嚣归于宁静,蛰伏的情绪如冬眠的小兽次地苏醒,依然可爱有人怜惜,有人想起。

  子夜的思念,依然如年少时般令人心疼。相思遭遇冷冽,心脏痉挛的痛竟然产生了不可言传的快感。多么美妙。

  世界需要热心肠,抱秋的女人需要梦的安慰。

  读花间词,停留于温庭筠的《菩萨蛮》,那些绵软生香的句子惹人心动。懒得拿纸笔,更懒得开电脑,打开手机记事本就开始即兴填词作诗。

  4

  我懂了他的可爱。

  每进来我的园子,势必是他贴出了一副新画。之后几日会勤点来,看看我这边的动静。

  起初看图说话是为画儿来带灵感和写字的冲动。什么时候开始,读图写字有了新的,默契。

  他孩子似的赞许,那字就是写得好,比当年得了棒棒糖还得意。好就是好,果真的好,我信他的赞美,那样的夸奖,其实是他对自己的奖赏。

  他的画册还不曾落到我手。他不会邮寄、包裹之类的俗事。画画很容易,做其他事如蜀道之难。他的日子就是画画,他的生活就是画画。即便他什么都不做,他还是老满,一个可爱的孩子,一个让人欢喜的孩子。在他那里,世界真的很纯粹,人情真的很美好。

  他说,你给我写多少篇文章,我将来就要给你画多少副画。他画画很容易,我写字也很容易。真好。

  他会不会成为徐悲鸿那样的大画家?会的。所以,我将来很富有。问题是,到现在,我还没得到他为我画的私房话。他说,不急,一生有那么长。他要欠我一生。

  我会不会去等?这个问题和“我什么时候去他的桃花门”一样的,暂时没有答案,或许一生都没有答案。

  但我记得,我是住在他隔壁的人。好多人都住在他的隔壁。但我一定是唯一掬着露水为他磨墨的人。

  记忆里的梧桐花开

  七月,安静的季节。

  着一袭宽松的棉质睡衣,慵懒的斜靠在床头,捧一本闲书,悠然的翻着,似有似无的读着。暮然“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如石子落入平静的湖面,泛起一丝涟漪,搅乱心底的一方平静。“梧桐”牵引着思绪,将记忆的时空硬生生的扯开一道口子,那些斑驳的记忆,那些久远的画面,一倾而出,散落在七月清丽的午后。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那个时候的我还很小,小的不会储存记忆。记忆里的小村庄,是褐色的,如单调的水墨画。瘦长的胡同,漆黑的夜,以至于我天黑后不敢出门。干净的院落里,生长着粗壮的梧桐树,厚实的枝叶,遮盖了半个院落,半个胡同的宽度。斑驳的绿荫,如母亲温暖的怀抱,融入孩童的欢声笑语。

  每年的四月中旬,五月初,是梧桐花开的季节。满树淡紫色的花朵,散发着淡淡的清香,覆盖了深灰色的树干。等到花落的时候,满地满地都是淡紫色,捡一捧落花,串成花环,挂在脖子上,笑脸如花。慢慢的,淡淡的紫色在花落的途中,褪去。绿色悄然露出了尖尖的头,有风吹过,有雨来过,满树的绿色悄无声息的绚烂开来,绿荫在阳光的照耀下,越长越大,小小的我总是站在树下仰着头,眯着眼睛,透过树叶,看缝隙里的阳光,不那么刺眼,却很温暖。宽大的叶子,离我好远好远,树下的我,是那样的小。小的我总是嫌自己长的不够快,不够高。

  后来,我真的长大了,大到可以一个人骑车去几里外的学校上学,大到我的世界里不再只有那片绿荫,大到我能读懂那个羞涩的男孩清澈干净的眼睛,那个时候的我正在读初中,什么都不懂,却又感觉什么都看透,懵懂的年龄。

  年少时的记忆,清晰了许多。那个冬日,大病初愈的我拖着虚弱的身子,坐在课桌旁,整理着书。一个礼拜没来学校了,要记得东西太多了。偶然的一个回头,我撞上了那双清澈里透着关切的眼睛,那个身材如豆芽瘦小,羞涩的男孩,正关切的看着我。只是那么一眼,我的心乱了,慌乱的躲开他的眼神,低头继续。从此,我开始躲着那个让迷恋却又忘不掉的眼神,却又总是有意无意撞在一起,彼此又慌乱的躲开。虽然,我们都不曾向对方表白,却都读懂了彼此的内心。那个年纪的懵懂,拘谨,以至于后来,我们彼此不敢说一句话,却又离不开彼此关注的视线。

  那年,五月,麦子拔节,梧桐花开最灿烂的季节。满树的淡紫色,大片大片整齐的矗立在绿油油的麦田埂上,有风吹过,暖暖的。绿意盎然的麦田随风摇曳着,偶尔会有花落在麦尖上,只是一瞬,便在风的拂动下,掉落在地面。五月,忙碌伴着梧桐花的掉落,蔓延开来。那个季节,是我们毕业的前夕,写赠语,互赠相片。在那个贫穷的年代,我们只能送一寸的黑白照,以便留以纪念,只有对特殊的人和最好的朋友才送彩色照片。那日,当我羞涩,忐忑,不安,彷徨各种复杂的情绪掺杂在一起,把彩色照片送给他时,他惊喜,腼腆的接受。脸微微有点红。我瞬间逃离他的视线,整个过程只有一个字“给”。那张照片上有大片大片的梧桐花,绚烂的开着,绿油油的麦田随意的摇着。(多年以后,每次看见那张照片时,我总是想起送他照片时的那一瞬间,还有那时纠结的心情,那个时候的我,好丑好丑)。

  覆手间,眨眼到了离校的日子,看着空荡荡的教室,再次需找那个男孩时,却没了踪迹,他干净的课桌找不到他留下的任何痕迹。遗憾的是,我们彼此没有一句告别的话,他就这么无声息的消失在我的视线,开始了他下一个人生的旅途。

  再次得知他的消息是半年以后,我们同在一个小城读书,只是不在同一个学校。而我们只有一条街的距离,却选择了书信交流。当他飘逸的文字被我捧在手上时,一种久违了的感觉,在心底蔓延。他约我礼拜六见面,就在我们学校门前的街心花园,下午三点。误会就出现在这个“三”上,他把“三”的最后一横于信纸的横格重贴在了一起,而我却错误的把“三点”看成了“二点”。那个礼拜六一整天都在下雨,细细密密,缠绵在深秋,天气有点凉。下午两点,当我来到空荡荡的街心花园,只见被雨水滋润的绿意,不见昔日的他,心里有点恼怒,眼里有点潮湿,脚下的泥泞,伴着伞面滴落的雨水,我空落落的回到了宿舍。站在宿舍的窗前,沉默,眼睛却不曾离开那片绿色。一直到了傍晚他都没出现。后来,我又收到了他的信,寥寥几笔,只说:“你不想见我,也不至于让我在雨里从三点等你到傍晚吧。那天很冷!”我的心猛的颤抖了一下,迅速找出他的信,仔细的看着,他说的确实是下午三点,而我却把下午三点错看成了下午二点。我没有过多的解释,只是简单的说明了原由。因为再次见到他时,我觉得对他更多的是友谊。一种纯净的友谊,再后来,我们很少联系。

  两年后,我们都工作了,依然在同一个小城,不变的是他依然会每年在我生日的时候给我祝福,短短几个字,却温暖着我。那个时候我们相隔一个城市的距离,他在小城的最东边,我在小城的最西边。再后来,他渐渐的消失在我的生活了,或许他找了自己的最爱,有了自己感情的归宿,我慢慢的成了他心底的积蓄。就这样,我们相安过着自己的日子。

  流年在不经意里,总是过的太快。春节,接到他的电话,以是十几年后的今天,熟悉里夹带着陌生,让我一时记不起他是谁,只是感觉那声音带着磁性,有种穿透力。“我是XXX,好多年不见了,过年同学一起聚聚吧”。“好啊,真是好久不联系了,那天一定到。”挂了电话,心砰砰的跳,这么多年不曾相见,“他变了吗”?我开始担心起自己来,看着镜中的脸,岁月会不会改变了自己当初的模样,“我老了吗”?

  那日,当他站在我的面前时,依然是熟悉里掺杂着陌生。他的神态一点没变,只是稍稍有点发胖,岁月在他眼角细细的勾勒出几条浅浅的痕迹,他的脸在见到的我时候依然会稍稍有点红,眼神依旧象当年,不敢正视我的眼睛。而我相比他之下,从容了许多。“你一点都没变,还和以前一样,只是稍稍有点胖了,这些年你一定过的很好吧,看你脸上幸福的样子。”我满脸笑容,淡淡的说着。“你和以前可大不一样了,要是在街上我还真不敢认你”。他也微笑着,甜甜的。“呵呵,那个时候的我短发,有点胖,丑丑的。”我调侃着,我们彼此笑着,气氛是那样的融洽,就像回到了那些年……

  ……

  回忆嘎然而至,酸麻的胳膊让我回到了现实。那本书不知什么时候掉落在床下,我浅浅的笑着捡起掉落的书。这些年,梧桐花一直开在心底最肥沃的那片心悸。以至于每年的四月中旬五月初,我的心总是莫名的起起落落,一生中遗忘多少容颜,唯独不曾忘记那张嫩稚干净的脸。准确的说,我真正忘记不了的是,那些年懵懂的恋情,连同那片淡紫色。

  七月,安静的季节。回忆的遐想,伴着空调的凉意,把七月的闷热隔在了哀蝉的嘶叫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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