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狼的作文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狼的作文 篇1
我来自远古的森林,但身上已没有了原始的气息,因为我的头发上撒满了香水。我习惯了城市的喧嚣,也学会了悠然的散步,俨然风度翩翩的都市绅士。
我的主人对我非常好,似乎我就是他的孩子。我以前是一只聪明、勇猛、贪婪、驰骋于森林的狼。后来受伤后被主人收养,主人对我的好,对我的爱,对我的迁就,对我的保护,让我舍不得离开主人。于是我做了一只都市里的狼,和主人生活在一起,并学会了人类的爱,我爱我的主人。
因为我的聪明,我可以对主人准确无误地表达出我想要的东西,而主人实在太好了,对我的要求从来就是有求必应的。
那天我和主人去散步,我看到玩具店里有一只非常可爱的小沙皮狗,我扯住主人的裤脚不给他走。我站在小狗前不肯走去,就像个撒娇的孩子(我在都市里经常看到的情形一样。)。耳边传来流行歌曲:“只有我的最爱给我最致命的伤害……”主人对我这种行为不但没生气,而且觉得我非常聪明,在店主面前口若悬河地夸奖了我一番。就像家长觉得自己孩子在外打架赢了是件非常光荣的事一样,值得大加赞叹而引以为豪。
我叼着我的沙皮狗走心满意足地跑在主人后面,主人对我说:“真是个好孩子!”主人对我的好,让我越来越爱我的主人,越来越舍不得我的主人。
当然最让我舍不得离开的原因,是主人对我细致入微的照顾。主人每天都喂我吃饭,像对待一个体弱病残的人似的。他温柔的目光让我感到世界的一切都是这样的美好,感到温馨似乎无处不在,感到以前的艰难求生是多么的没有必要……主人一有时间就陪着我,从来没让我独自出去过。主人帮我洗澡,梳理我的皮毛,陪我睡觉。
更有趣的是,主人还特意找人帮我定做了几套衣服,他每天都一丝不苟地帮我穿戴。我感到幸福近在咫尺。我陶醉在幸福快乐的生活中。同时我的身体因为主人对我的养尊处优,变得不再强健和矫捷,反应也不再敏锐和快速。
就这样主人把我宠坏了。我经常把房子弄得乱七八糟,鸡飞狗跳似的。但主人也只是佯装生气的样子,然后说:“你这个小淘气!”接着就顺理成章地收拾房子。有时我也想帮帮主人,我想把走廊的空箱子搬到门外垃圾旁,这对我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但主人却常常把我抱起放在沙发上,自己亲力亲为。那我只好自己玩耍,让主人忙个够。慢慢地我也觉得这一切是理所当然的事了。
主人经常护着我,明明看到我欺负了邻居家的狗,却还恶人先告状,对邻居说是他家的狗不对。看着那条狗被它的主人打,我幸灾乐祸。
可悲剧不久就发生了。
那天主人不在家,邻居家的狗从窗户跳了进来。我吓了一跳,因为我已经全然没有了以前那股时常让人退避三舍的杀气。当它向我扑来时,我还误以为它要和我玩耍。我用尽全身的力气想甩开它,却发现自己有心无力,难以办到了。看着它又要扑过来咬我时,我想从窗口一跃而出,却因为自己过于肥胖摔倒在地上,任狗鱼肉。我的四脚在空中无力地挣扎着,等待着死亡的来临。
此时一种多么熟悉的感觉浮现在眼前,那是从前的我驰骋森林的风姿,只有我给予别人的死亡的权利。在那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我曾经是那么的强悍不可欺:我只要站在那里稍微抖动毛发,山鸡野狗早就敬而远之,逃之夭夭了,曾几何时森林王老虎也敬我三分……
而如今,我却死在了一只家狗的嘴下,因为我已经不是一只森林里的狼……
因为我的主人让我变成了一只都市里的狼,所以我恨我的主人……
狼的作文 篇2
孤独的狼
关于狼,从牧场的人那里听的太多了,而我亲眼目睹狼的样子,是在立秋后的一天。那天我骑马给出场到坝后的牛场送一些生活用品,刚翻过牧场后边的山梁,在接近一片草塔拉(蒙语即大草滩的意思)时,我的马突然停下来,前蹄扒着地,不安的打着响鼻。我有些纳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等我仔细往前边一看,不由地脊梁杆发凉,原来,在距我们二三百米的地方一只狗似的山牲口正从草塔拉中穿过。它灰乎乎的皮毛,尾巴垂在腿后,不是狼是什么?我头皮发麻,连忙掉转马头一溜烟似地往回跑去。
回到牧场,场长正在修理羊棚,看我这么快就返回来,非常奇怪地问:怎么回来了?我说:遇到狼了,场长又气又笑:嗨嗨,怕什么?难道它还敢吃人不成?他说的对,现在狼遇到人,躲还来不及,怎么敢和人较劲?但我就是害怕,也许是听老羊倌讲狼的恐怖故事听的,怎么也不敢再去了,场长没办法,只好另派别人上路。
这事,一时成为牧场的笑谈。
老羊倌经常说,凡是家畜,差不多山上都有野生。细想想也是,比如狗和猫,说不定就是祖先们从狼和狸驯化得来的,我只是奇怪狼这个字来历,按字形字义理解,它应该是有毛的善良的动物,而实际上它是极为凶残的典范。在山谷中,几乎所有的哺乳动物都是它猎食的对象。就连牧场的羊群它都不止一次的袭击过。我记得词典里对狼有这样的解释:性残忍而贪婪,能伤害人畜。如此说来,我们的老祖宗苍吉先生在造狼这个字的时候,八成是杜康用的多了点,犯了一个大错误。
说来也奇了怪了,同是食肉动物的虎和狮,它们要比狼凶悍的多却深受人们的喜爱,而狼呢?它不但自己混得人人喊打,就连那些奸佞之人都沾了它的光,被几叫做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等等。我想这原因只有一个都是因为(他)它们的极度贪婪。
说到狼的`贪婪,牧场的人都深有体会。那是牧场刚刚建立时,有天夜里一只狼从破损的羊笆钻入羊圈,他好像不是为了填饱肚子而只为杀戮似的,一连气咬死咬伤五六只羊,幸亏人们发现的早,才制止了这场杀戮。
狼的贪婪,不仅仅体现在它的贪婪,它吃东西时,表现的更为饕餮,它会把自己的肚子吃得装不下后,再找一个它认为比较隐秘的地方扒一个坑,把肚子里多余的肉吐到坑里埋上,留到以后再吃。真是贪婪到了极点。
对于狼的种种恶劣行为,其实也无可厚非,它们这种生存方式,是严酷的生存竞争的结果,也极符合达尔文老先生的进化论。在它们兴盛的时代,靠集体的力量,日子还能过得去,但是由于它们臭名昭著多少年来一直被人们有针对性的猎杀,数量急剧下降,这样一来,别说成群的狼,就是它的单只个体也很少见了。除非在这人烟罕至的大山深处还能见到它们的影子,但也是一个个的缺衣少食,疲于奔命。
救救狼吧!
狼的作文 篇3
之于狼,我没有世人那种望之巍然闻之丧胆的恐惧,却有一种深深的敬意与向往之情在胸中。
我喜欢狼,因为在所有哺乳动物中,最有感情者,莫过于狼;最具韧性者,莫过于狼;最有成就者,还是莫过于狼。千百年来,人们始终对狼存在一种误解,将其视为邪恶的象征。实际上,狼并非真的如我们所说的那样“狼心狗肺”,而是“受人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它们知道,要想很好地生存下去,有情有义,勇于承担责任是必须遵循的生存之道。
曾经,在一个漫天飞雪的季节,森林深处传来一声枪响,随之而来的是一匹狼无比哀痛的嘶鸣,猎人望着那只因中枪而受伤的狼,面露收获的喜悦,看得出它已有身孕,真是一箭双雕的好事啊,事实上那匹狼只是受伤而无性命之忧。
正当猎人走向他的猎物时,一个小男孩虔诚的望着他说:“爸,它已经受伤了,您就放过它吧,相信它不会在偷抓羊了。”猎人默默地看着孩子,亲情的力量让他决定放过这匹狼……
寒冷的冬季加上身受重伤,这匹狼举步维艰的寻找着栖身之所,它始终记得是那个小男孩救了它及它的孩子……
漫长的寒冬最终画上了句号,随着大地生机的出现雪也在一步步融化,世界又恢复了往日的盎然生机。但是漫长的冬日却给这匹狼不小的伤痛,两个月的幼狼由于营养不良而倍显消瘦,终于等到冬去春来,它们出来寻找食物。
遥远的望见森林深处有一群羊,幼狼激动万分,冲向羊群,羊群私下逃散的过程中,母狼认出了那个牧羊人——曾经救它的那个小男孩,母狼急切的告诉幼狼不能伤害他及他的羊群,因为他是我们的救命恩人。幼狼默默的回头望了望母亲,饥饿面前放着美食却不能享用,它不理解这一切是为什么,但是望着母亲深情的双眸它退了回去,但它毕竟还小,在饥饿面前它选择了美食,退了几步的它又一次冲向羊群,接着,它奔向那个小男孩……就在幼狼冲向小男孩的那一刻,远处传来的不是小男孩的惨叫声,而是幼狼的哀鸣,夹杂着深深的不解与绝望,瘫倒在地,母狼深深的咬住了它的喉咙,最终,它衔着有狼的遗体离开了,缓慢的向森林深处走去,消失于夕阳映射之下……
此后每逢深夜便会从森林深处传来母狼凄凉的哀鸣声,包含了无尽的伤心与遗憾……
狼是生物界中最具胆识和智慧的强者,狼族世界简直是一片活生生的生存之道的天地,狼族的组织结构及生存状态就是现代人生存的一套完美模本。注重情义,知恩图报,乐于助人,能以一颗诚心与人交往,必然会赢得良好的社会关系,这样做起事来才能左右逢源,得心应手。
狼的作文 篇4
一生中我心里最佩服的动物,它的名字叫——狼。大家一听到狼,就觉得它很残酷,是个冷血杀手。谁这样想,谁就是错的。狼是不会主动攻击的,你不惹它,它不会来烦你,顶多饿得没有食物吃的时候,才去吃家禽。
我佩服狼的原因是:狼有自己的家族和领袖,有狼的尊严、狼的企业、狼的纪律等。冬天,它们都是结伴,捉不到食物,绝对不会放手,一旦放手就会饿肚子。狼的速度非常快,每小时可达50千米。狼也有浪漫的季节,每到春天的几个星期后,公狼就开始寻找自己的母狼。怀孕的母狼不经过公狼的同意,离开自己的丈夫1个星期,到别处自己挖个窝生出幼崽。到幼崽能走路,妻子再带上孩子找到丈夫,等到幼狼成年后,公狼和母狼就分开了,孩子们也让它们出去独立生活。
狼在捉猎物时:会蹲或趴着一动不动。等到猎物靠近时,猛地扑出来,咬住猎物的致命点,直到猎物身体凉了才松口。在吃食物时,不准有别的狼来吃它的食物。
狼的作文 篇5
内蒙古大草原一望无际,在我的脑海中会浮现出“风吹草低见牛羊”的画面,看完了《狼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后,我突然明白,蒙古草原迷人的是那里的狼,有腾格里派下来保护草原的草原狼!
翻开这本书,全书有几十个神秘的“狼故事”,我被书中的蒙古小狼带进了辽阔的草原,跟着精灵般小狼的成长经历,我也开始了一个神秘又奇妙的旅程……
在书中最让我感兴趣的是,小狼在没有任何“狼教”的情况下竟然为自己挖了一个藏身的避暑洞。它的小爪子一个前一个后,真可以称为“一级挖洞师”和“洞穴设计师”。其实我知道这就是它与生俱来的本领。虽然它离开了亲人失去了自由,但它的野性、狼性和对生命、自由的渴望是永远不会丢失、放弃的!
我看过很多寓言故事,里面的狼都是十分凶残。这本书里的狼却十分圣神,它不屈不折,它无以伦比,它重情重义,它机智聪明。它那不服输的心理,尤其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它让我看到一个真实的,带给我心灵强烈震撼和感动的狼。
读完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为小狼的悲惨命运鸣不平,也许正是人们愚昧无知,才使现在的草原找不到草原狼。小狼虽死,草原狼虽消失,但是它们永远留在我的心里。
狼的作文 篇6
夜色如纱,给大地蒙上一层神秘的色彩,记录惨淡的月光透了过来,在睡梦中的我,猛然惊醒。耳畔,弥漫着悠久的嗥叫,狼,这种不为人所知的生物,在夜幕的笼罩下。
狼,在人们的口碑中是众人皆知的坏名声,是人们心中的凶残动物,一系列的成语∶“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把它打得措手不及,在无知的人们的谣言中,曾经辉煌过的狼衰落了,在谣言中,狼败了,一个国家是否也会重蹈覆辙。五千多年前,炎黄子孙们在狼的鼓舞下,创立了华夏文明,在周朝,狼成为国家的象征,成为人们的精神,由此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国家,而往后来,春秋战国时期,便是狼最强大的时期,但终究,强大的动物也有衰退的时候,再往后来,龙取代了狼的位置,列为九五之尊,曾经狼的精神—勇猛顽强,坚韧不拔被彻底的遗忘了!好在元朝,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将狼的力量发挥到淋漓尽致,是国家充满了狼性,最终,亚欧大陆一半的沃土成为他口中之食。
但如果狼性变成了羊性,就会像清朝一样,是中国倒退几百年,五千年的沧桑哟,在人们的无知与谣言中,龙永远与狼相争,但中国需要实际,而不是理想中的龙,狼,神秘莫测的狼,它是国家的精神支柱啊!
我渴望中的狼!睡梦中的我似乎又听到了粗犷的声音,在朦胧中,一匹苍狼在天际引颈高嗥,一个全新的世界,似乎被甘霖冲刷了千年的尘埃,一股强烈的气息几乎使我窒息。啊!这就是狼的力量吧!
狼的作文 篇7
黑夜里的山脉是很冷的,也是凄寒的。
整个静谧谧的一片,没有什么声响。月光下澈,更增加了一种来自骨子里的寒冷。
亮白色的身影闪过,月光照耀下,只留下了一道影子。看不清虚实,也不知道那是个什么,只是知道那股速度不是人类能够抵达的。
猩红的眸子,嘴中呼哧呼哧地喘着气,化作一团雾气,最后消散于空中。长长的尾巴垂在身后,毫无规律节奏地摆着。
目光中望着面前的那只麋鹿,黑夜一直都是狼群的狂欢时刻。
这只麋鹿它已经盯了好久了,它有伤在身,行动不便,是一只理想的猎物。狼群不仅要躲避猎人的围杀,还要远离那可怕的人群。以前所待的那片地方已经被他们给毁了。所以,它们从草原一路跋涉,来到深山里的林子里。
这是狼群这么多天以来的第一只猎物,它是狼王,理因做前锋,狼群则在后面跟着。跋涉的途中,狼群每天都在找寻着理想的猎物。所以,今晚它一定要把这只麋鹿赶进狼群的包围圈里,然后一举进行猎杀。
低着头,像是发现了什么,摆动着巨大的鹿角,抬眼扫视了周围。白狼见状,则尽量地压低身姿,慢慢地放缓呼吸,使自己冷静下来,以免暴露自身的行踪。如果这只麋鹿跑了,狼群就很难再找到猎物,说不定又要饿上好几天,它受得了,可狼群里还有狼崽子,还有那些受到枪伤的狼,需要更好的食物。所以它别无选择。
麋鹿见周边没有什么可疑的动静,又伸着鼻子闻了闻,也没有古怪的气味,看了一会,便又低下头,啃食着地上的嫩草。
白狼见状,见它放下了疑心,瞬间,猛地暴起,锋利的爪尖在麋鹿的身上拉出五道血痕。整个趴在了它宽阔的背上,死死地拽着。“咔吧”一声,白狼咬断了麋鹿的后腿骨。
随后,便从麋鹿的身上退去,隐入一旁的林子,它只需要做这么多。那只麋鹿受到了惊吓,瘸着腿,往前跑去。
白狼嘶着牙,坐在一旁的岩石上。麋鹿已经进入了包围圈,它也不必担心了,狼群合作猎杀很少有失误。
灰蒙蒙的狼群从一旁的林子里钻出,全都扑了上去。顷刻间,麋鹿被撕成了碎片,血糊糊的一团,很是恶心。
白狼只是卧成一团,任由那月光照在它的身上,闭着眼。狼群之中有规定,狼王先行进食,再按照地位依次进行。可它不一样,它有着它的
随后便是受伤的狼,跋涉这么多天以来,它们当中有伤是最累的。不照顾好,只有死路一条。
“砰”的一声巨响,树上的鸟儿纷飞,惊起了狼群,也惊起了白狼。它所在的岩石上随即刮出一串串的火花,紧接着是第二声,第三声……
白狼在第一声过后,早已跑开,幸运的是,那子弹并没有对它造成创伤,但弹道所夹杂的灼烧感,使白狼的毛发都开始变得有些扭曲。斜着眸子,嘶着牙,怒视着那黑洞洞的枪口。这么多天以来,它带领着狼群躲避着,躲的就是这个。
可他们还是来了。
狼的作文 篇8
很久以前,有一个小男孩在山坡上放羊,忽然觉得很无聊,他就对着山下喊:“狼来了!狼来了!”山下的农民伯伯们拿着棍子和锄头来打狼,冲上山坡看不到狼,就问:“狼在哪儿啦?”小男孩哈哈大笑,说:“你们上当了!”农民伯伯很生气的走了。过了几天,小男孩又觉的和很无聊,他又喊:“狼来了!狼来了!”山下的农民伯伯又冲上来打狼,一看又没有狼,小男孩坐在那里哈哈大笑:“你们又上当了!”农民伯伯又生气的走了,他们心里想,我再也不听这个会说谎的孩子的话了。又过了几天,狼真的来了,他又对山下喊:“狼来了!狼来了!”山下的农民伯伯们都当没听见,大灰狼把小羊全部吃光了。小男孩非常后悔,发誓再也不说谎了。
狼的作文 篇9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动物,有人喜欢小狗,因为它可爱迷人,对主人不离不弃,他不嫌主人在苦在穷,只嫌主人不能陪它,而且它还能看家;还有人喜欢可爱而且随时都可能给你一抓子的小猫,它有一副迷人的外表和一身柔软光滑细腻的茸毛,别看它这样它属于披着羊皮的狼,开心的时候,它会滚毛线后或你玩,不开心的时候你摸它一下它会还你一抓子,或许会摆出要和你打架的姿势,但是猫这样还是有许多人喜欢也去养它;还有人喜欢鹦鹉,因为它有一个本领就是学舌,而且它有一个尖尖的嘴和一身彩色光滑的毛,这就是有人喜欢鹦鹉的原因;更有人会喜欢一些不能养的动物如:老虎,狮子,大象,老鹰等一些保护动物,因为它们凶恶,强大。而我就不喜欢那些动物。
我喜欢的动物非常特殊它是狼,狼的最大特点是:狼绝对不会花费任何多余的时间和体力在无意义的事情上,因为狼的眼睛永远只盯着猎物。还有狼很自由因为:在马戏团里我看见过,老虎,狮子,大象,但是我没看见过狼的原因。这就是我喜欢狼的原因,你们喜欢什么动物?虽然它没有小狗那样可爱迷人,也没有小猫那美丽的茸毛,也没有鹦鹉那样的本领(学人说话)更没有老虎,狮子,大象,那么强壮但是比它们都凶猛,残忍,别看狼这么弱小,实际上它是非常凶猛只它是很低调的,但是把它惹怒了后果不堪设想,狼就这样。实际上它也是披着羊皮的,为啥这样说它呢!因为它外表看上去不开一击的实际上它比任何动物都凶猛。这就是狼。
听我这么一讲你们还不喜欢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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