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马的作文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马的作文 篇1
天下着蒙蒙细雨,我来到了成都郊区的农科村。这里环境优美,植物茂盛,鸟语花香,人来人往。清澈的小河环绕其间,时刻都能听见潺潺的流水声。
农科村是中国农家乐的发源地,这里的徐家大院有农家乐的博物馆,胡同志还来过这里吃过饭呢。
我在这里骑马了。我选择了一匹棕色的骏马,它叫导弹,它每分钟跑起来的速度最高有600码。马的毛皮柔韧光滑,摸起来很舒服。我骑的的时候叔叔还让我自由自在的骑。我双手提起缰绳轻快迅速的一甩,马立刻加速跑了起来。那匹马跑起来的时候飞快,像快马加鞭一样,迎面的风扑面而来,几乎眯了我的双眼。然后越来越快,最后我有点紧张,心跳的七上八下的。我灵机一动,大喊一声:“吁——”。好聪明的马训练有素,立刻停了下来。后来它又在慢条斯理的走路,我听见它的脚打地打的嗒嗒直响。我好喜欢骑马啊,爸爸说:“等你寒假来了再骑”。我期望暑假也能来骑。
马的作文 篇2
从前,有一个车夫养了三匹马,名字分别叫遗憾、忧虑、信念。每天,他都带着这三匹马去拉货。后来,他发现这三匹马都越来越不中用了,不但拉的货越来越少,而且越走越慢。车夫想不通这究竟是为什么,于是便去请教已经退休的师傅。
师傅问:“最近是不是有新的车夫加入了你们的拉货队?”车夫惊讶的说:“是的,那个人还是我介绍来的呢!您是怎么知道的?”师傅没理会车夫的惊讶,又问:“那个新来的车夫肯定是个拉货的高手,对不对?”车夫十分佩服的说:“您说的一点儿都没错。我要是早知道他是个拉货高手,就不介绍他来这里了。”
师傅点了点头说:“我知道答案了,现在,我劝你赶紧将那两匹分别叫遗憾和忧虑的马杀掉!只留下那匹叫信念的马就行了!”
尽管车夫不解,但还是照着师傅的话去做了。车夫惊讶的发现,原来三匹马的效率竟然没有一匹马的效率高。当他兴冲冲地再次来到师傅面前时,师傅笑着说:“你是不是来向我报喜的?我说的话没错吧?”车夫只是一个劲儿的点头,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师傅接着说:“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藏有三匹马,那就是遗憾、忧虑和信念。那天,我一眼就看出你给遗憾和忧虑的草料比给信念的草料还要多,因为遗憾和忧虑长得膘胖体壮,而信念却瘦弱不堪。所以我让你赶紧把遗憾和忧虑这两匹马杀掉,然后将所有的草料都拿来喂信念。因为遗憾习惯往后看,忧虑习惯左顾右盼,只有信念喜欢朝前看。要知道,真正能让你成功的不是遗憾,也不是忧虑,而只会是信念啊!”
马的作文 篇3
草原上,马,是很常见的,棕色的马、枣红色的马、还有浑身雪白如玉的马。
它们是草原上的精灵,奔驰在辽阔的草原,那矫健身姿,让人羡慕,让人留念,它们是那么让人喜爱!
它们是草原上必备的工具,它们是游牧人的宠儿,游牧的人,喜欢骑在马背上放牧,手中扬着马鞭,一路吆喝,一路驱赶羊群、马群。
它们很温顺,很听话,我曾经见过一匹枣红色的马,它从山上急冲而下,把我吓了一跳,那是一条山路,羊肠小道,它见到我们一行人,竟然后退了几步,让出一条道来,我当时傻了,一动不动,表姐反应最快,快步走了过去,我还没反应过来,那匹马见我太慢,嘶鸣了一声,向山下疾驰而去,留下一片灰尘,那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马,还会给人让路!
它们也会撒野,在无人约束的情况下,它们会奔驰田野,冲进山岭,或在没人的草丛里打滚,人在外面,只能听到一声又一声地,欢快地马的嘶鸣。
它们是草原的精灵,草原人的重要工具,最聪明的马儿,甚至不用人管,吃完了草,便会自己回家,甚至不用马鞭,它也会按照主人的意愿来奔驰,它们是游牧人必不可少的朋友!
马儿,是草原的精灵,在草原的怀抱中,尽情陈驰……
马的作文 篇4
所谓快马加鞭,即,让跑得快的马挨鞭子,使其跑得更快。可是,难道所有的快马都会因为“加鞭”而跑得更快吗?
恰恰相反,快马应该因自己的速度受到奖励,反之,应“加鞭”的马,应该是那些慢慢吞吞的马。
越是优秀的人,越要受到他人的赞扬,才能激发斗志;越是快速的车,越要被装饰、美化,才能更加迅速;越是锋利的刀,越要好好爱惜,才能避免使之磨损。
“越王勾践剑”经历千年的岁月考验仍那样锋利,是因为它背后精湛的锻造技术。既然它已经受到了这么多磨炼,何必再给它“加鞭”呢?这样做反而会适得其反。
有人说,人才是磨炼出来的。这我并不反对,但是,若你已经成才,己经成为快马,成为栋梁,又何必去寻找挫折呢?你只会被困难压得筋疲力尽,由高树变为朽木。
人为什么要给马“加鞭”,是因为求速。可是,若你一心只想着求速,而对为你辛苦工作的马漠不关心,请注意,世间万物皆有情,马也会讨厌你,由好变坏,“泯然众马也”!反之,那些慢马因为你的“溺爱”会更加慢,因为它们也有一颗懒惰的心!
马同人一样,会因时间而变化,如果你“快马加鞭”,那么,这匹快马就会与慢马混为一谈。“自古不谋万事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城。”倘若你想让慢马升级为快马,让快马升级为千里足,请记住:快马加鞭,其迅速一时;慢马加鞭,其迅速一世!
马的作文 篇5
今天,活差不多干完了,就等着起风扬场了。因为我没有什么事做,所以我和弟弟负责后勤工作。见到姥爷家的两匹马已经饿了一上午,我们便决定喂马,以解决它们的温饱问题。
我们两个淘气鬼先偷偷的到别人家的地里摸来几个黄澄澄的大玉米当电话玩,开心极了。等玩够了,就拿着玉米喂马。我负责喂白马,弟弟负责喂黑马。它们吃的迅速又贪婪,不一会就看不到玉米的身影了。
喂完了玉米,我想它们也许会渴的。便抱了地里的一捆玉米秆再喂它们。它们和我们好象熟悉了似的——摇头晃脑起来。
过了一会我们实在是累了,就坐在马车上拽马尾巴。这下子可把马激怒了,使劲的向后撂蹶子。幸亏我们早有防备,跑的快,才逃过了这一劫。回家后,姥姥还不住的.埋怨:“以后可要注意安全了,再有不要拿别人的粮食,要懂得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听到姥姥的话,我的内心感到无限的愧疚。
马的作文 篇6
驴和马杂交产生的后代骡,因为马和驴不是一个种,所以骡不能通过有性生殖产生后代。
这寥寥一行字早就冷冰冰地印在了生物书上。
每看到这一行字,就由衷而叹。这意味着骡子永远不能拥有做父母的权利,它们只可以选择母爱,却不可以付出母爱。
上个星期总会见中医院一带,有个上了年纪的伯伯牵着一匹马在道路上拖着一车钢管走,马后面始终跟着一匹小马,微棕带灰的发色显得与母亲有些不同,大马拖着钢管,却也能疾步行走,小马呢,也会常常跟不上大马的步伐,被落在后面五米来远,望着大马的背影,它又匆匆地向前奔,一直随大马向前走。
回家,与奶奶时而闲聊,无意间提起了在街道看见的那两匹马儿,才知道,那匹“小马”其实是匹小骡,一直跟随母亲,穿风踏雪,不离不弃。
小骡。
这两个字一直在我脑海震荡回放,又想起了课本上的那段话,微微皱眉。
不料今天又看到了那对母子。仍然是一前一后,一车钢管一位大伯。
有些小孩子,有些同学,也会像我一样把目光停在马儿身上,久久不肯离去。或许是因为好奇,有些小孩子会用天真的口吻道:“哈,马呢。”马。可惜,只有一匹。有些中学生还特地把自行车骑近点,与大马只相隔数十厘米,嘻哈地笑,而这时却让我看到了最为感动的一幕。
小骡对着自行车“吼”叫,略带嘶哑的声音中夹杂着一份怒气,而它又不敢歇斯底里,却能感到这份压抑,我也能感觉到它的鼻间正喘着气,带有警惕与愤怒。自行车上的人却未感到半点,依然停留不走,僵持了半分,骡竟蹬起了后蹄,向自行车蹬去,幸好,自行车走了……要是踢中,小骡也会被转动的车轮轴导致受伤吧。
结束了,谢幕了。认识车水马龙的街道,认识那一前一后,一车一人。小骡仍紧随母亲的身后,唯留给我们一道淡然的背影,也许时光会将它抹去,而感动不会。
马儿会回首望望自己的孩子,骡儿也踏着随母亲的步伐一步也不落下,人儿也会挂上疲惫而又满足的笑,钢管会随着车子的颠簸嘎嘎作响,我知道,那一定是幸福的乐章,它们继续向前,不知道它们会去哪里,但我知道,那一定是幸福的方向……
“小马”它虽然不能付出母爱,它却可以得到母爱,更可以回报母爱。
两匹马儿,拜,你们朝着去幸福的方向吧。
马的作文 篇7
美国田纳西州的雌性夏尔马“蒂娜”堪称世界上最高大的马,从马蹄至马肩隆(马肩骨间隆起部位)的高度是205.7厘米,体重726公斤,甚至比身高201.9厘米的20xx年吉尼斯纪录保持者“雷达”还要高大。
从一出生,“蒂娜”就跟树苗一样不断长高,很快就超越牧场里所有的动物。有趣的是,它虽然长得牛高马大,脾气却温顺乖巧得像个“小女生”。它的女主人威廉姆斯太太称:“它可招人喜欢了,性格也温和。当它站立的时候,我可以爬到它的身下干活,一点也不会感到害怕。我可以骑到它的背上,不过必须先踩到一个篱笆上才可以够着它。”
据男主人吉姆?威廉姆斯介绍,“蒂娜”现在年仅3岁,这个年纪在马里面属于青少年时期。吉姆说:“它的背部正在开始生长肌肉,未来至少两年时间内,它还将继续长高,有望一直长到213厘米。”
“蒂娜”不仅身材高大,食量也相当惊人。据悉,它一天可以吃掉18公斤的干草,10公斤的谷物以及113公升的水。不过,在所有食物当中它最喜欢的还是胡萝卜。“蒂娜”726公斤的巨无霸体重也让驯养师杰米?巴尼特吃足苦头。主人原本希望能吃又能喝的“蒂娜”可以帮忙拉马车,没想到这个如意算盘却被它“高人一等”的身高打乱了。杰米说,“我不认为有人会去做一个特大号的马车,让这么大个子的马去拉。”
威廉姆斯夫妇同时在自家牧场开设了一个“春溪旅舍”。夫妇俩将在自家旅舍专门为“蒂娜”举行一个隆重的“量身高”仪式。届时夫妇俩将邀请4名公证人和一名兽医到场,并将测量报告连同当天的报纸报道呈送给位于伦敦的吉尼斯总部,正式申报新的世界纪录。威廉姆斯夫妇希望,随着“蒂娜”申报吉尼斯纪录成功,“春溪旅舍”也将从此誉满全球。
马的作文 篇8
我叫骐骥,一匹3岁的公马。我是在一个雷电交加的午夜冒失地来到这个世界的。“是个怪物吧,你看它歪耳朵,短尾巴,背上还有块斑!”族人围着我指指点点,劝父母把我扔掉,否则不祥。幸亏慈爱的父母不忍心,仍细心照料我。
日升日落,我顽强地活了下来,但我受尽了白眼和委屈!族人都讨厌我,同龄伙伴见了我都躲得远远的,不愿和我玩。我只好在草原上踽踽独行,草尖上沾着我多少孤苦无助的泪水。寂寞让我无心去欣赏旭日东升,夕阳西下;自卑如同巨大的石磨压在我心上,并且无情地碾压着我稚嫩的心灵。
终于有一天,爸爸把我带到一块岩石边,问道:“骐骥,看那是什么?”
我看见石缝中一棵翠嫩的小草颤微微地探出了头。它是凭着什么力量受了多少磨难才能展示自己的存在?我明白了爸爸的用意,他希望我像这棵小草一样战胜自我,展示自己的风采。
从此,草原上那个曾经陷于迷茫与愁苦的身影消失了,出现的是我苦练本领的雄姿。每天天约微明我就开始出发了,先跑上坡,再向东方直跑,累了啃几口青草,渴了饮几口水。我经常浑身酸痛,甚至连站起来都很困难。有一次狠狠地摔了一跤,我硬是跛着腿朝前走,好几次我眼前黑影闪过差点晕倒,恍惚间死神伸着魔爪向我袭来……
终于,在那年赛马会上,我圆了梦。当我远远地把其它马甩在后面,率先冲过终点时,欢呼声四起,鲜花不断向我抛来。我成功了!
刹那间我终于明白:是自卑给了我不竭的动力。其实它并不可怕虽然你心里期望着美好世界,上天却偏要给你另外一个世界,那么你只有咬着牙去拼,最终将得到超乎两个世界之上的更新更美的世界。
马的作文 篇9
我爱马,虽然见到马的机会并不多,可自从见到马的第一刻起,我就深深地被它吸引住了:马是世界上最美的动物。我所见到的是一匹棕色的雄马,它栗色玻璃球似的眼珠闪烁着迷人的光彩,鼻孔不断地喷着气,长长的鬃毛一直垂到颈根,只半遮半掩地露出两只尖尖的小耳朵,长长的尾巴不知疲倦地甩动着驱赶蚊蝇,长而壮的四条腿稳稳地立在地上。从那时起,我就常常沉浸于美丽的梦幻之中:我骑着一匹棕色骏马在黄昏的大草原上尽情驰骋,西边的天空被夕阳烧成一片火红,望不着边际的大草原也被镀上了一层金。马蹄声有节奏地“哒哒”响着,马背上的我摸摸粗硬的马鬃,看看头顶上掠过的归鸟,放声高歌。歌声虽单调,可有了马蹄声的伴奏就显得格外嘹亮而悦耳。在这个极美的梦里,我的心纯得像透明的水晶,梦中的我没有任何烦恼和忧愁,也没有任何纷繁的人事闯入我的心扉,我拥有的是我心爱的马,我最亲爱的朋友,我的满足,我的幸福,我的一切……
曾几何时,我被这缥缈的梦境搅得心神不定,常常陶醉在这如海市蜃楼般的幸福之中,而梦醒之后,我的身边不再是美丽的大草原,也不见我钟爱的马儿,有的只是窗外微微泛青的黎明,以及我将要去面对的一切一切……我无奈地用勉强的微笑来迎接新的一天,机械地做着千篇一律却又非做不可的事情,惟一的愿望就是盼着黑夜早点降临,好让睡眠老人把我抱去,抱到那迷人的大草原,和我的爱马同温令人心怡的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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