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马的作文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马的作文 篇1
马是一种草食性动物,性情温顺,现代马匹主要用于马术运动和生产乳肉。
马的头平直而偏长,耳朵短小,四肢很长,蹄子很坚硬,能在地面上尽情飞奔。架上马鞍,挥舞马鞭,享受飞奔的感觉,真是爽极了!
马的重型品种达1200千克,体高200厘米。小型品种体重不到200千克,体高仅95厘米。还有一种袖珍矮马仅高60厘米。
马的种类也有很多:有大宛马、哈萨克马、普氏野马、蒙古马等等。蒙古马是中国乃至世界较古老的马种之一,主要产于蒙古草原,它耐劳、不畏严寒,生命力极强。经过训练的蒙古马能上战场,在古代是一种良好的战马。马术比赛上通常用的是法兰西马,苏联布琼尼马和西班牙安达卢西亚马。
马的平均寿命约为30年。而寿命最长的马是克利夫血统和东方血统马的杂交种,是英格兰的“比利”,它有62岁高龄。
马的作文 篇2
这个暑假我学骑马。
那天妈妈找出一只马。对我说“自己学着骑吧。”我握着龙头,脚向前轻轻一蹬马像一颗子弹似的冲向前方。因为是下坡路,前方有一棵小树,可是现在看来它是多么的高大,多么粗壮!快要要撞上去了“妈呀”正当我绝望时,我看到是前面银色的东西。让我感到还有一丝希望,我用自己最大的力气按下去。闭上双眼。我感到马停了。我惊讶的叫起来。这是妈妈飞奔过来:“你是怎么骑马的,吓死我了。”
我惊魂未定指着按着的地方对妈妈说。
妈妈点点头说:“你去后面院子里练习吧。”“好。”我应声扦马。
走进院子坐上去,这是有一只狗正朝我追过来,我手慢脚乱和刚才方法一样,不过这次是用两只脚一起用自己最大的力气往前蹬,“咚”然后我的下巴撞到一个大石头上,下巴给撞开了,这是我看到那只狗飞奔而来,我顾不得疼痛,马上站起来坐上马用力蹬,发现前面是向右转的路我的脚不停地蹬,把龙头小心地向右转,那狗也真是笨刚向我扑来我转了一个弯,它一下子撞到了墙上我在一边哈哈大笑,这是这只狗像一头发怒的豹子,我看情景不对赶快骑自行车冲回家,关上门那叫一个字“快。”
我就是这样骑会马的。虽然学习方法不同,但我还是学会了。
马的作文 篇3
一次我在舅舅家看到一匹瓷马,非常精致,于是我问舅舅可以给我吗,舅舅答应了。
我非常高兴,连忙跑回家,观察起来,瓷马的头大致是三角形的,顶端处叉开,下面是它的嘴。瓷马张着嘴,使我仿佛听到它在高声嘶叫,头上那明亮的眼睛,是多么惹人喜爱,瓷马的耳朵竖在脑袋上,和马鬃紧紧相连。又粗又长的脖子下面是它那俊美的身躯,显得肌肉丰满,体格健壮。在瓷马的屁股上,有一条美丽乌黑的大尾巴。最美的是形态各异的四肢,一条似弯弓,一条似飞龙,一条似神松,一条似要展开的翅膀,好一匹瓷马。
它昂首挺胸,四蹄奔腾,引吭高歌,斗志昂扬,让我看了信心百倍。
我喜欢我的瓷马。
马的作文 篇4
说到“威马逊”大家以为是某个讨厌、烦人的家伙,但是看到下面,就会有一种说不出的恐惧感,因为“威马逊”是一个超强台风的代名词,“威马逊”在20xx年7月24日起相继侵袭我们国家的沿海地区的三个省,它们分别是海南省、广东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
我们先随着“威马逊”一路强势到了海南,台风前海南一片生机,绿树成荫,鲜花遍地,人们安居乐业。而眼前的景象让人唏嘘:许多原本茂密的树木连腰被折断,倒了下来,巨大的广告牌敌不过强势的台风,被打倒在地,一地碎片,导致交通不顺畅,所有的灯都灭了,只有偶尔几丝从蜡烛发出的微弱光芒,在漆黑的夜晚尤为无力,手机的信号很弱,几乎收不到。这一次,有11人死亡,2人失踪,400多人受到台风的威胁,真是惨不忍睹啊!
我们再把镜头朝向广东省,在某乡镇,房屋基本全塌了,大多数人只能睡在抗灾棚里,靠政府的救济渡日,如果家园重建,还不知如何时能好呢!欣欣向荣的广东省此刻也“唉声叹气”。
最后我们把镜头朝向广西,那儿也搭建了抗灾棚,许多人都来支援,他们把干粮、矿泉水送到受灾人民的手里。情况和海南、广东也是差不多。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我们祖国人们从来都不怕任何困难,在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重建家园,只是时间上的问题。我相信“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台风无情,人有情。我们会更热情地投入建设祖国的任务去的。
马的作文 篇5
奶奶有一件黑色的马夹。马夹已经褪色,不再像以前那么黑,那么亮。细细看,会发现袖口处有一小朵墨梅,针线很细密,让深黑的缎面多了一丝妩媚,其实这是奶奶用一双巧手绘就的小补丁。每当回老家看到这件马夹,时光仿佛倒流,回到那久远的童年岁月。
记忆中,奶奶很喜欢穿这件马夹,秋冬两季常穿着它,它成了奶奶农田里的“战友”。
那天下午,雨过天晴,天气清爽,奶奶带着我到田地里去挖土豆。湿润的土地里,奶奶照常穿着那件马夹。她蹲下身子,用铲子挖着大大小小的土豆。我紧跟在奶奶的身边,大概是奶奶踩到了光滑的泥巴,她摔倒了,我赶紧过去把她扶了起来。还好没什么大碍,只是她的“好战友”却已经沾满了黄黄的泥巴。
“奶奶给孙子挖好吃的土豆啰!”奶奶心疼地瞅了瞅马夹,又埋头忙乎了。
“奶奶,回家我帮你洗吧!”我说。
奶奶笑了:“我的好孙子,真懂事!”她的笑容在细密的皱纹里散开了。
一天的辛苦换来了美味的腊肉炖土豆,淳香不腻兼有土豆的和软细腻,我吃得香极了。
我执意要帮奶奶洗马夹。马夹摸上去真粗糙呀,放进水池里浸泡了一会儿,泥土很快就软化了,一盆清澈的水便变成了一盆泥水。我学着奶奶的样子,细心地刷洗着。刷干净的马夹,又恢复了它原本的黑色,很干净、很精神。奶奶亲亲我的脸蛋,笑了,她慈祥的笑容静静地消融在渐渐弥漫的暮色中,是那么温馨。
记忆中,奶奶总习惯穿着马夹出门、干活,马夹像奶奶一刻不离的护身符。奶奶也精心地呵护着马夹,精致地经营着生活。那些有关马夹的记忆,至今那样清晰。
爸爸曾经要给奶奶买一件新马夹,奶奶没答应。奶奶说,这件马夹还可以穿,跟它有感情了,新旧并不重要,重要是穿着它干活,心里踏实。
如今,奶奶已经不用下田地干活了,马夹也老了,褪色的缎面失去了光泽,就像奶奶那夹着银丝的斑白头发,满是岁月沧桑的痕迹。奶奶还是舍不得扔,还是每天穿着它出去买菜,穿着它走街窜巷,穿着它风里来雨里去……
这件褪色的马夹,蕴含了太多生活的艰辛,令人肃然起敬。
马的作文 篇6
远方,一声嘶吼,那是野性的呼唤;零乱的马蹄声迸发着狂热,尾巴挥动着激情,剽悍的身躯彰显着力量;它在蓝天下孕育,在大地上成长,体味着奔跑时心的律动,跃动着无尽的青春与活力;马,一个古老而坚毅、一个神秘而勇猛、一个强壮而狂野的种群。它那奔放的热情,令人为之惊讶,为之叹服!
如果生命有第二次的奇迹,我愿化作一匹马,一匹拥有无限力量马,用我的生命追寻心灵的圣火。
奔跑,是我一生所追求的主题,只有奔跑,才能感到心在跳动,体味存在的意义,领悟灵魂的真谛。我可以失去草场,但不能停止奔跑。选择了,就不回头,即使倒在途中,我心甘情愿,因为我始终拥有最博大的理想,也曾为此付出过艰辛,为了理想献身,我无怨无悔。
离开,我要离开这狰狞的城市,寻找我那古老的家乡。厌恶了这里的浮华烟云,尝够了无穷的空洞与虚幻。这不是逃避,只是奔向我所追寻的另一方天地,因为在一个封闭而又高压的环境下,我无能为力!
可是,那本不属于我的马鞍、缰绳,却硬生生地将我束缚。我的英姿淹没在刑具的空壳下。这只会使我过早地品尝生命的衰弱,甚至一点点地消失。
我是一匹拥有理想的马,但是,天尽头,何处是芳草。
马的作文 篇7
马不会像袋鼠那样跳远;不会象鸟一样滑翔;不会象熊一样爬树;不会象蛇一缠蜒。它没有尖牙、没有利爪、没有清晰的视力、没有矫健的翅膀、更没有坚硬的鳞片。
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完美的动物,也就是自己心中最喜爱的动物,而在我眼里的马,不是完美而是美好。
我个人认为,世界上没有最完美的事物,包括人类。任何东西都是有缺陷的,俗话说:“人有喜怒哀乐,月有阴晴圆缺。”这句话句足以证明世间万物都不是完美的`,包括那些曾被我认为是完美的动物——马。
马不会像袋鼠那样跳远;不会象鸟一样滑翔;不会象熊一样爬树;不会象蛇一缠蜒。它没有尖牙、没有利爪、没有清晰的视力、没有矫健的翅膀、更没有坚硬的鳞片。但没有这些条件,却依然让野马成了草原上的国王。因为马不会为一食物而互相撕打,它们团结友善,从不发生内战。它们美好是因为它们品德高尚,它们善良是因为它们愿意帮助别人。《白马飞飞》看过吧,飞飞忠心耿耿,爱憎分明,毫不屈服于敌手。野马在我国境内仅剩50匹,望大家可以多关照,不要去伤害它们,因为它们从来没有想过要伤害其他动物,除非它先被惹怒了—不过顶多也就是将入侵者赶出去或踏伤,很少有被马群踏死的动物。马还会舍己为群,这正是它的高尚品德之一,当马群被肉食者追赶得有些疲惫时,马群中会有一匹老马停下来,成为捕食者的食物,牺牲自己,为马群的逃跑延长了时间。在马群中,不同级别的马会受到不同的关怀,小马被保护得最严密,经常在马群中央,随后是母马。年轻力壮的雄马和雌马会担任保护小马的工作。而最倒霉、最容易受到的关怀最少的老马站在最外层,担任随时牺牲自己,保护其他马的工作;而雄性首领则会在顶前头领队,雌性首领则断后察看敌情,若有强敌,嘶鸣一声后加快速度奔跑,同时一匹老马也会留下来当诱饵困住捕食者。为马群争取时间逃跑。
马的意志坚定,不会因为一个小意外而放弃自己的目标,《小马王》肯定很少有人看,虽然只是一部动画片,但描述的却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小马王被人类抓走后,一直坚持自己可以回家。到最终,小马王果真回到了大草原的怀抱、回到了家乡,还带回了一匹美丽、温柔的小母马。虽然在这期间小马王历经千辛万苦有一次甚至面对死亡都毫不畏缩,并解救了数百匹马。但意志太过坚定反而对马的自身有害,有的马要那儿吃草;有的马要去小溪喝水。这样一来,一个原本团结强大的马群一下子变成了一盘散沙,难攻难守。只要猎食者一到,再精明强干的马也无法挽回死亡的悲剧。马通人性,在主人伤心时用脸去抚摸一下主人的脸;在主人开心时,与主人一起分享欢乐、一起上战场、一起游览山河。战马听惯了沙场撕吼、兵器击撞的声音,战死沙场,它觉得光荣;牺牲自己被猎食者吃掉,它觉得英雄。马有自己的想法,正因为这样,它有时在主人面前耍大牌、赖皮、倔、不听命令,大多数的雌马都是这样的。正因为这样,马在马群里才能“各抒己见”,“发挥特长”。雄马最容易被雌马弄得神魂颠倒,所以,首领要经常换,不然,“庸王”统治国度,谁都不会答应。在像沙漠那样极度缺水的环境下,首领会将一部分到了一定年龄的小马赶出马群,任它自身自灭,但这也是迫不得已,马多了,水不够喝,大家都会渴死,而被赶出去的小马会与从其它群体赶出的小马汇合,重新组织成一个新的群体。
马不是最完美的动物,但世界上也没有比它更完美的动物(我个人认为),马的精神一直影响着人类直至今日。团结友善、关心爱护、意志坚定、铁面无私、忠心耿耿、爱憎分明、纤细善良等等。良好的精神让人类的文明更上一层楼。它难道不是美好的动物吗?
马的作文 篇8
我有一个好朋友,他是谁呢?就是马啸。
马啸有一张方方的脸蛋,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小小的鼻子,爱喝牛奶的嘴巴。他矮矮的个子,虽然不高,但是马啸的学习都比我们好,每次考试分数都比我们高。马啸喜欢穿橘黄色的衬衫、黑色的裤子和一双破旧的球鞋。
马啸很爱看书,有时候高年级同学或大人看的书,马啸也看,假如心情好,马啸能看十几页
书,而且全部都可以记的。有一次,我看见马啸在看《三国演义》,我很奇怪,马啸怎么会看历史书呢?竟然还会背,比如《官渡之战》、《汉水大战》……他都样样精通。他还告诉我,他还看过《史记》、《杨家将传》等等。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马啸,一个爱看书的人。
马的作文 篇9
二表姐的爷爷奶奶住在一座大山脚下,因为山陡路峭,交通不便,所以他们家便养了一匹马来作主要的运输工具。它的主要任务就是把山外的东西驮进来或是把山里的东西运出去,又或是把山下的种子、肥料运到山上去,再把山上收获的粮食运回家。
二表姐爷爷家的马是一匹强壮的雄马,一身枣红色的棕毛,两只像树叶一样的耳朵,又黑又有神的大眼睛。奇怪的是它的眼睛和鼻子离得很远,而鼻子和嘴巴却又挨得很近。两眼也相隔较远,而且中间居然还有一条白线把它们分隔开来。它的头部有一掇红棕色的毛,摸起来很舒服。尾巴也长满了毛,看起来高大而帅气!别看它的蹄子细,可是很有力的哟,若是人不小心被它踢着的话,那可是伤不起的呢!
另外,这匹马的食量也是很大的哦!我记得有一次,二表姐喂了它半背篓的草,可是它吃完后还是饿得直叫,二表姐只好把所有铡好的将近一背篓的草全都给它吃了,它才安安静静的不吵不闹啦!
我非常喜欢这匹枣红马,给它取名Handsome(高大而帅气),每次去二表姐爷爷家我都会亲自去喂喂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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