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美国作文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美国作文 篇1
美国本土位于北美洲中部,其北与加拿大接壤,南靠墨西哥湾,西临太平洋,东濒大西洋。海岸线22680公理。大部分地区属于温带大陆性气侯。
在美国,人们在唐人街能够品尝地道的中国美食像粤菜,川菜鲁菜,和世界各地的美食。美国的主要食物有火鸡,生菜,汉堡,热狗等。但我最欢的是汉堡 ,因为他简单,快捷,省时,便利而且肉多菜少很合我的味口。
秋天,树木的叶子变黄了。秋风吹着落叶在林间风和舞。这时候,天鹅还在水中慢少,小松鼠和别的动物都在准备过冬的食物。
冬天,雪花在空中飞舞,树上,房子上,车上,人身上都积满了一层白雪。地上的雪厚厚的,又松又软长长没过膝盖。早晨睡醒,天和地都是白芒芒的一片,银妆素裹,分外妖娆。小朋友们最开心了,因为可以打雪仗,堆雪人可好玩了。大人们有的在马路边扫雪。有的在把汽车从雪堆里挖出来,忙的不亦乐乎。
听我小姨说:美国的小朋友能选自己喜欢的课程来学。而且回家以后没有书面作业,只有选自己喜欢的事物进行观察。美国的小朋友上课时也没有固定的座位,只要围着老师就可以,课堂气氛比较轻松。
我想去美国,努力学习先进的科技,回报祖国。
美国作文 篇2
看到一篇中国爸爸目睹儿子在美国小学上学,受到自由自在教育的经历。他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学校啊!学生可以在课堂上放声大笑,每天最少让学生玩两个小时,下午不到3点就放学回家,最让我开眼的是根本没有教科书。尽管如此,他的儿子总是按早美国老师教的学习方法,知识层面越来越适用丰厚。最后感慨道,儿子的变化促使我重新去看美国的小学教育。看完此篇,我掩卷大笑。我想起了我的小学时光。
学而优则仕。在学校里,尤为突出。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往往都会成为老师心尖上的高徒,手心里捧着的宝贝。小学一年级,我考了第一名,刘老师就让我当了班长,管理全班的一切事物,帮老师批改作业、管理班里的卫生和纪律等。当小老师还凑乎,抓班里的卫生还马虎,管理班里的纪律就不好说了,其实,我连我自己都管不住,我也想上课说话,我也想多玩一会儿。刘老师总是想着办法,让我们多吸收知识。每次讲完一节半课,她就会说,哪位同学把这篇课文全部背诵出来,就可以出去玩了;有时候,也会布置一些较难的数学作业题,完全做对了就可以出去玩了。于是,我们就哇啦哇啦地唱读,然后就自己先试着背诵;很快地,我就背会了,走到讲台边,流利地背诵一遍;我又飞快地做完题,刘老师对对对地嘟噜着批改完,就笑着说,你可以出去玩了。两节课的时间,我就完成任务了,这就意味着,一上午四节课,后两节课我就可以自由活动了。我在同学们羡慕的目光中走出了教室。事实上,每次都是我一个人“中奖”。小学校的后面,就是太行山系,山顶巍峨高耸的让人觉得站上去,就能摸得着蓝天,伸手就能摘下天上的云朵。天气晴好的时候,我喜欢在小学校后面的山坡上漫游,寻找可以吃的野生植物根茎,地面上有根根葱、和尚头、野草莓、小瓜瓜;地下面有茅草根、小棒槌。太阳温暖地照在山坡上,我慢悠悠地走着,嘴里嚼着刚刚从松软的土里,刨扒出来的小棒槌或者茅草根,看到一颗根根葱,就停下来,揪下,放在衣服兜里面,等吃完这个再吃那个。远远地就能看到同村的大爷大娘叔叔婶婶们,在山坡上自家的责任田里辛勤劳作。他们也看到了我。我们互相观望着笑笑,就过去了。根根葱吃在嘴里,清甜;红滴滴的和尚头和野草莓,酸酸甜甜;白白的茅草根一节一节的像纳米小甘蔗,甜甜的像供销社里卖的糖块;小棒槌脆脆的甜甜面面,纳米小红薯一般。山里面沟沟洼洼里到处分布着核桃、柿子、梨、桃、李子、杏等果木树。桃李杏树木矮矮的,无需上树,把着枝子就能摘到它们的果子。粗大的核桃树,似乎让人望而生畏,只要乱投一阵石头雨,青皮核桃就会“咚咚”地落在乱草里,捡起来,用石头在石头板上棒极棒极撬开,把核桃仁的涩皮除去,露出白白的核桃肉,就能吃了。柿子树上挂满了红灯笼,攀爬几下子,把着树枝站在树上,摘下红灵灵的软柿子,吃一个吃一个,甜蜜蜜的,饱腹又解渴。饥饿的问题解决后,就开始拨拉拨拉草丛里的蚂蚱,用一根狗尾巴草把它们穿在一起,掀开石头底下的蝎子,看着它张牙舞爪慌慌张张地逃跑。有时候,也会有一只灰褐色的野兔子从茂盛的长茅草里疾速地窜出来,跑到我的前面,扭转身和我对视一会儿,估摸着我没有伤害它的能力,就不紧不慢地蹦跳着觅食去了。我也想带些瓜果给我的老师和同学们吃,可是,山里人有个不成文的规矩,类似现在的自助餐,只准吃不许带。在大自然里吃东西,我可以免费自助。眼看日头渐渐移向天空中间,山下村庄也升起了袅袅炊烟,快要到了放学时间,我就会顺着原路脚下生风,飞跃一丈二丈高的岸头,穿越沟沟洼洼,一溜烟地跑着回到了学校,又见到了老师和同学们。我可怜的同学们一个个撅着屁股弓着腰软绵绵地半趴在课桌上(可能是饿极了),有的有气无力地继续完着任务,完成任务的同学不发一声地等待着放学。事实上,那时候,我们都会随时被饥饿来袭。我有个习惯,不吃饱饭,就不去上学。我的同学们都怕上学迟到了,挨老师的批评,早上不吃饭,急慌慌地往学校跑,一个比一个到的早。我等着家里人做好饭后,喝一碗玉米面糊涂,吃一块馍,才肯拿着书包上学去,到学校自然会迟到一会儿。老师原谅了我,大概看在我争气的成绩面子上。阴雨大雪天气,不适合室外远游活动,得到自由活动的我,就会在小学校东边空旷平整的地方,对着对面的大山喊嗓子,唱豫剧《花木兰》、《穆桂英挂帅》,有板有眼。经常会有人逗我,黄毛,唱一段戏。我转身跑掉,我不叫黄毛,我有名字。我的皮肤白,白得像现在贴在墙面上的白瓷砖,头发和眉毛金黄金黄,乍一看,像个外国小孩,仔细一看,是个中国小妞,眼珠子黑白分明。我很健康活泼,吃饭吃饱,从不挑食,被家人视为好养的苗子。有的时候,也会坐在教室里安安静静地看书,我阅读广泛,见到有文字的书,就看,看了小说《岳家将》、《穆桂英下山》,《西游记》。我还在厕所的墙缝里拾到一本没头没尾的《高玉宝》,如获至宝。家人为我定了一份《少年报》、《作文选》,我还把小叔叔的语文初中课本生吞活剥地读完了。全学区四年级会考,语文卷子上出了一道初中课本上的题,我答对了,刘老师说,我是那次会考唯一答对那道题的小学学生,我的成绩排在前三名。那道小学考卷上出了一道初中考题的意外事件,在全县教育界舆论哗然,答对题的我出名了。学区的老师同学们也都知道了我,认识不认识的,见到我都喊:刘现芳。还说我是神童,传说得神乎其神。
多年后,想起来,我之所以成绩出众,大概与吃有关。你想啊!吃饱饭再去上学的孩子,比不吃饭去上学的孩子,身体营养要充足,肯定能学到心里,成绩自然就上去了。因此得福,又有了自由活动的“特权”,吃到了大自然里的天地精华,补充了身体需要的各种微量元素。为吃到树上的果子,我爬树攀援;为放学前赶回学校,我穿山越沟,由此练就了强健的体魄。孙大圣之所以神通广大,也与他吃了蟠桃仙丹人参果等有关吧!所以,不奇怪,一切都是顺理成章,这为我长大以后,在各方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头发眉毛变黑了,典型的东方女子;在宣传工作方面,很好地发挥了写作唱戏的特色。前一阵子,调离宣传科,丢开了新闻报道稿件类的`写作,工作之余,我自己自由专事好久没空练练的散文写作,那感觉好舒服好舒服啊!没有舒服几天,就被人事科一纸调令,领导喊你回来写稿子,又回到了宣传科。原来,新招聘的几个大学生只善于照相、计算机排版,不爱好写作。
所以,哪里有什么神童,我只是一个吃饱了饭,不哭不闹,能够安安静静沉下心来读书、自由自在顺势而长的一个普通孩子而已。
所以,女儿说,课外和假期里,不喜欢报学习班,我就说,好的,写完作业,痛痛快快开开心心地玩吧!女儿说,我要上电脑玩游戏,我就说,好的,女儿说,我要学漫画,我就说,好的,给你钱,看中哪个漫画班,就去学吧!女儿说,去新华书店买一些课外书,我就说,走,咱提个大兜子,装满它,老妈跟着你买单去。结果,女儿小学六年年年获得优秀学生奖,小红旗班里第一,开家长会,其他家长们指着我说,这就是格格妈妈。女儿上初中一年级,入学考试,成绩排名全校年级第二。对于我自创的放养教育,同事们惊呼,哪有这样的娘啊!
不想输在起跑线上,就给孩子一个丰富多彩、自由学习成长的童年吧!
美国作文 篇3
离开旧金山,我们到了世界上最欢乐的地方——迪斯尼乐园。
这里可谓是热火朝天啊,人十分之多,我们都无法想象。我们最喜欢玩的激流勇进就是一个代表。我们等了整整两个小时啊!我看看四周,好安静啊,美国人都不发出声音,我为之一震,哇,美国人的就是素质好高啊!我不禁觉得,跟他们比,我们的素质太低了!可是,当我看到一个美国人插队时,我对美国人的好感降了几分。可是,又听到他们张口闭口都是“please”,我陷入了沉思。
哦,游戏到我们玩了,我坐上了船,开始漂流。在没有预兆的情况下,滑了个小下坡,我都很害怕,后来,我们不停的上升,我感到,大坡要来了!果然,我们从70度角的地方飞速下滑,我大叫了起来,太可怕了!我被吓懵了。感到十分刺激,好像坠入深谷。下落三秒钟,好像成了一年!后面,我们慢慢的漂着,不一会,我们流进了山洞,里面放着优美的音乐,闪着灯光,一个个可爱、经典的卡通人物,米老鼠、唐老鸭……我好像有穿越回了5、6岁的时候。
我们还玩了很多其他的项目:室内过山车、小过山车,还有同学去了鬼屋,坐了潜水艇。这里是欢乐的世界,果然名不虚传。
我们11天的美国之旅匆匆地结束了。我在这里,看到了美国的建筑,了解了美国的文化,吃到了美国的美食,还感受了那么多的欢乐。非常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还有机会凭着我们自己的实力再去美国,对美国有的了解。这一次旅行,收获满满,快乐多多,幸福无比。
美国作文 篇4
嗨!你们好,我是一枚有头像的外国硬币,名字叫“美元”,我现在迫不及待的想和你们说说我“周游世界”的冒险经历了!
起初,我的主人带着我去了一家酒店,酒店了大部分客人不像是美国人,看起来更像意大利人。主人和朋友吃完饭后开始聊天,可能是因为酒店里叽叽喳喳的太吵了,也可能是因为主人忙着说话,根本没有注意到一只大手伸进了衣服的口袋把我给带走了。
待在偷走我那个家伙的手心里,我的心一直在扑通扑通的跳着,心想:他是谁?要把我带去哪里?之后我发现是我太敏感了,那个家伙原来是想用我来换瓶酒喝,这时我又被贩酒商握在了手里,本以为待在这贩酒商的钱盒中可以消停一会儿,结果是——我想多了,这贩酒商许是个乡巴佬,他盯着我看了一会儿,说:“这钱肯定假的,那小子竟敢用假钱糊弄我!”
啊!天哪!竟然说我是假钱,这也太荒唐了!这个贩酒商就随手把我扔给了一位老婆婆,这一扔不要紧,下一秒却让我惊呆了,老婆婆对着我说:“唉,这扔了怪可惜的,把你身上钻个眼儿吧,当个吊坠戴着吧。”我还是第一次见说话这么算话的人,她竟然真在我身上打了个眼儿,还用细线把我穿了起来,瞬间我就成了吊坠。
之后又几经波折,我最终被一个小女孩看中,并把我买了下来,哇奥,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多巧合呢?原来小女孩竟然是主人的女儿。我最终还是回来了,我的“冒险”是不是有“惊”无“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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