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人作文

2021-02-06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当一个人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当一个人作文1

  让我敬佩的人有许多,但是最让我敬佩的还是那位顶着草帽,戴着口罩的清洁工。

  记得那是一个星期三的晚上,我吃过晚饭,便跑到马路旁焦急地等待着从县城赶回家的妈妈。这时,一阵滚滚的灰尘向我扑来,我赶紧用手捂住鼻子。我知道是清洁工人在打扫卫生,于是我故意大声喊道:“哎呀,打扫卫生也不必扫得那么卖力吧!看,灰尘满天飞的,也不知道洒点水!”我赶紧从肮脏的马路旁跑到了一家商店门口。我知道我说的话有点过分,可话已经说出去了,我真有点后悔。

  只见那漫天的灰尘中有一个模糊的影子在移动着,隐隐约约可以看到她低着头,蓬乱的头发上顶着一个草帽,戴着洁白的口罩,一双枯瘦的手紧握着扫把,默默地扫着。还不时传来一阵阵咳嗽声。她听了我的话之后,突然停住不扫了,那张沾满灰尘的脸朝着我这边望,她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紧紧地盯着我。我却不敢对着她的眼睛看,因为我知道,刚才我说的话她都听见了。她没有埋怨我,只是埋头轻轻地扫,最后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我惭愧地低下了头,那双捂着嘴巴的手也不知不觉地放了下来。尽管她没有责骂我,尽管她没有怨恨我,可我还是觉得脸上火辣辣的。满天弥漫的灰尘渐渐散开了,我偷偷地看了那位女清洁工那即将消失在夜色中的高大的身影,细细地体会着她那至高无上的品格。是呀,她整天就是在马路上这样默默地工作着。她从早扫到晚,从街头扫到街尾。马路上洒落了她多少汗水。却从不叫苦叫累,而是不知疲倦地默默地工作着。为的就是让行人能够呼吸到新鲜的空气,让人们怀着愉快的心情走在这干净的马路上。自己却得不到人们的赞扬,受不到人们的尊敬。

  想到这里,我真想向那位女清洁工说声对不起,可我却没有。我想:何不把她那种高尚的精神移植到自己的身上来呢?

  园丁、老师、父母固然值得敬佩,但是那位默默奉献、心胸宽广的清洁工不是更值得我们敬佩吗?

  要说谁是我最敬佩的人,那就数是我爸爸了!

  爸爸是一个很外向的人,胖胖的身材,乌黑的眼睛和短短的头发,模样很普通,但在我的眼里,他是一个工作勤奋,关心家庭的好爸爸,他能够轻松地完成我想都不敢想的许多事情,他真是一个令人佩服的爸爸。

  爸爸白天工作很辛苦,晚上回来,总是站在我的身后,等我写完作业后,就要交给他检查,有时候他回来得很晚,但也不忘问我:“作业做完了吗,怎么不给我检查?”二年级的时候,因为我的拼音很差,所以爸爸每天都教我读拼音,虽然他自己也很长时间没有练习拼音,但是他的发音还是那么准,他很耐心地教我,一直到我弄懂为止,现在我的拼音水平得到很大的提高,可以和爸爸一比高下了!在班上也是名列前茅的。

  我从小就有粗心大意的坏习惯,这让我付出了很大的代价,记得三年级的期末考试,因为一个小小的粗心,本该的一百分,却只得了九十九分,这件事对我的打击很大,我想起来就想哭。爸爸针对我的这个缺点,用很多微小的事情来考验我,用细腻的方法讲给我听,从各个方面来训练我,现在我这方面的毛病改了很多。

  爸爸是最关心我的那个人,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我在床上睡得迷迷糊糊时,朦胧地看见一个人影,是爸爸。爸爸为什么要来呢?那是因为我睡觉喜欢踢被子,爸爸是过来帮我盖被子的,为了我能舒舒服服的睡觉,爸爸一听到我房间里有什么动静,就赶快过来看看。

  爸爸,我爱你!你的关心让我感谢你!你的能干让我佩服你!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与优点,也有自己的缺点与不足。因为想法不同,因此每个人的品质、精神、长处或是短处也会有所不同。因为自己没有,所以想要,所以才会敬佩,而我,令我最敬佩的一个人,是我身边的人,她,就是我的舅妈。

  我的舅妈,也许是因为小时候家里穷,兄弟姐妹又多,所以导致现在营养不良,但文化程度比较深,个子不高,体重也很轻。现在的她,体型中等,拥有着一头又厚又长的黑色直发。长发下的有一张不算标致的瓜子脸,脸上没有长痘痘,只有些许的几颗小黑痣驻扎在上面,皮肤还算光滑,既不丑,也说不上是很漂亮,但她是让我最敬佩的一个人。

  为什么我会敬佩她呢?是因为一件事情,让她在我心目中很伟大。

  有一天,舅妈遇到了一个朋友,便和那个朋友聊了起来,聊着聊着,舅妈意外的发现这位老朋友收藏了一本已经绝版的书。舅妈就向这位老朋友借,双方谈定借期为一个月后的早上九点。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只差一天就该还书了,舅妈这时可抓紧看书了,就连饭也忘了吃。期限到了,说巧也不巧的是,刚好在八点时就下起了倾盆大雨,八点四十五分,雨自然“哗哗哗”的下着。舅妈要去还书,我们都劝阻舅妈等雨过后再还书给那位老朋友,可是舅妈却说:“诚信下为人是为人之本,我应该做到这一点,如果我没能守时将这本书还给他,那他下次就绝对不敢再一次借书给我了。”舅妈说完后,小心翼翼地将这本书包了起来,搂在怀里,撑起雨伞,向雨中走去……

  我的舅妈就是这么的有诚信,冒着大雨赶去还书,在舅妈眼里诚信这两个字是多么重要,甚至比他的性命还要重要。

  也许我的舅妈有很多缺点,但这就是我敬佩的一个人。我认为,她是真的值得我的敬佩。

当一个人作文2

  爸爸被查出身患肺癌那天,妈妈并没有表现得过度伤心,她只是怔了好久,然后悄悄抹掉了眼角的泪花。

  爸爸也很冷静。在详细咨询了医生、得知化疗的过程和结果后,他独自在房间里待了一天,出来吃晚饭的时候宣布,他拒绝治疗。在我和妻子小季的劝说和反对声中,妈妈始终沉默着,一声不响地往爸爸碗里夹了几筷子菜。

  爸爸有医保,治疗费用家里能承担,但爸爸坚持不治疗。他说接受治疗不过是延长数月至大半年的寿命,他不愿意把自己最后的人生放在医院,在那里接受一次又一次痛苦的化疗。在所剩不多的时日里,他希望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妈妈沉默了许久,最后说了句:“让我们回老家吧,你爸一直想家。”我和小季结婚后,把从学校退休后住到农村的爸妈接到了身边。但爸妈时常怀念农村出门就可见到的田园河流,喜欢邻里间淳朴的家常往来,不习惯大城市里的坏空气。

  第三天,我和小季就将他们送回了农村老家。回去以后,他们的日子竟然也过得从从容容。

  荒芜已久的院子被打理得生机勃勃,爸爸隔三岔五去花市,买来许多花、树,雇三轮车拉回家种下。我和小季每周回去看他们,小院里的花一次比一次开得繁盛。

  爸爸瘦弱的身体穿梭在灌木丛里扶锄松土,妈妈在院子一角拎桶接水浇灌。我劝妈妈:“爸爸身体不好,你劝劝他,别操心这些事了。”妈妈回答:“劝不动,他做得高兴,就随他去吧。”

  妈妈退休前是教植物课的,一辈子最喜欢的就是花。爸爸悄悄告诉我:“这些都是你妈喜欢的品种,你妈一直想要这样一个院子。我年轻的时候总觉得自己忙,没空打理,又觉得日子还长,拖来拖去,居然拖了几十年。再不着手,就真来不及了。”妈妈的心愿,爸爸原来一直是记在心里的。

  饭桌上,我看见爸爸并没有因病忌口,肉和辣椒什么的,只要他想吃的,妈妈都给他做。

  临走前,我问爸妈要不要再跟我回去,爸妈拒绝了。爸爸说:“广儿,爸陪你半辈子,知足了。你妈跟着我半世辛劳,爸剩下的日子不多了,想跟你妈两个人过点儿清净日子。这里挺好。”

  生命最后的日子,爸爸选择和妈妈一起度过。

  我和小季每周末都回家看他们。一个周末,妈妈提前打电话过来通知我们不要回去,说有亲戚结婚,他们要去参加婚礼,不在家。事后从姑姑口中得知,爸妈是出去旅游了,在云南待了八天。怕我和小季不同意,两人才商量好瞒着我们。

  我生气地责怪爸爸对自己的身体不负责任,责怪妈妈太纵容他了。妈妈后来对我说:“你爸时日不多了,我们就尊重他,让他把想做的事都做了吧。人活一辈子,终归是要走的,如果能做到不留缺憾,那就很完美了。”我无言以对。

  从云南回来后的第二周,爸爸的病情加重了。这一次,我们尊重了爸爸的选择,没有去医院。爸爸在自己家中,在我们的陪伴和注视中,平静地离开了人世。临走前,爸爸轻轻叫了一声妈妈的名字,妈妈把手递给他,两双干瘦的手握到了一起,十几分钟后,爸爸走了。

  爸爸的葬礼上,妈妈井井有条地打理着事务。虽然悲伤,但情绪没有失控,她还用瘦弱的手臂环住了我因压抑哭泣而抖动的肩说:“广儿,不要哭,你爸走了,在那边再也没有病痛了。”

  只是几个小时以后,送葬的队伍散去,妈妈还不愿意离开。她让我和小季先回去:“你们走吧,我想在这儿安静地陪陪你爸。地底下黑,他一个人太孤独。”

  爸爸离世后,妈妈开始旅行。短短半年时间里,她去了三亚、南京和杭州等地。

  回家看妈妈时,她翻开自己的旅游相册。我看见在云南时,虽有病态却一脸满足的爸爸握着妈妈的手站在洱海前;我看见他们在大理的小巷中悠然并肩前行;我还看见,在妈妈后来独自去的许多景点照片里,妈妈手上都拿着一张他们的合影。妈妈说:“这都是你爸生前想去的地方。他来不及去,我把他带过去。”

  这时,我才第一次读懂了爸妈之间的深情。

  “每次在医院里看见那些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病人,我就庆幸当初没让你爸遭罪。我了解你爸,一辈子最要尊严,他不怕死,就怕走得不体面。你爸走,我是最伤心的那一个,但是我宁可看着他高高兴兴地走,也不愿看着他活受罪。我相信换了我,你爸也会这样做。”妈妈说,“每个人最后都是要走的,就像每一条河、每一条溪,最后都要流向大海一样。我愿意他从从容容地淌过去,在那儿等着我。”

当一个人作文3

  他的离开已经七个小时,心里总是空荡荡的,而他的离去,让我感到好空虚,整天魂不守舍,总感觉欠缺点什么似的,想问他是不是已经到家,他的回答很牵强,告诉我他已经习惯一个人,难道分开了,就不在有曾经那种冲动了吗?难道离开了,就不会有我的存在了吗?我真的不在乎吗?其实我心里不是滋味,我很在乎他的离开,是否会想我,而每条信息,都没有看到他说想我的话,但是我真的不后悔,因为有开始就会有结束,在我眼中,男人不都是一样吗?认为他又能带给我什么不一样的感觉,原来是我自己错了,太天真,太傻,在感情路上,吃过一次又一次亏,难道还是学不会吗?

  没分开之前,我们相距不远,偶尔可以看到对方,那时的他会每天说着想我,想我,分开之后,为什么再也听不到这样的话,知道我发一条信息多么不容易吗?难道想听一句想念我的话就这么难吗?或许是我把曾经你说过的话都当真了,原来我才是那个真正的傻瓜,像我这样的女人,有何颜面跟你谈感情,我配吗?原来一切都只是痴人说梦,太儿戏,太牵强, 既然你已经习惯一个人,有一天,你也会慢慢习惯把我忘记,曾经的承诺,你也会习惯忘记,那句习惯不习惯的习惯,总有一天,你会什么都习惯,当初是我把感情看得太简单,太认真,这都是我一个人的错,错不在你,所有的承诺和约定不管真假,我都保存着曾经那份爱。

  抬头仰望天空,原来天已经黑了,看不到蓝天白云,没有满天繁星,留下的只是冰冷的夜,七个小时,这短短的时间里,一直想着他是不是已经到家,而这短暂时间里,像过了很久很久,一个信息,让我心神不宁,一个信息影响我的情绪,他没有错,是我自己错了,我们曾经说过,当他回家之后,就是我们各自生活之时,既然回到了原点,又有什么可以留念,我们剩下的只有那张熟悉的脸,那些短短的回忆。烟花不可能永远挂在天际,只要曾经灿烂过,又何必执着于没有烟花的日子?

  瘦了一树菩提,湮灭一地尘埃

  喜欢听歌,喜欢听一些怀旧的歌。习惯了在音乐里寻找安慰,那些音符,把我从陌生的路上唤回来。灵魂似乎被抽去了丝,轻得如一缕香,承不得一件薄纱。

  季节的午后,煮一壶清茗,不加欣喜,不添忧伤,慢慢地品尝苦涩过后的香醇,人生亦是如此。很多时候,美好的东西总是在指尖的缝隙中不经意的流失,岁月让很多期待就这样远了,淡了,薄了。

  自古以来,人间万事,经历多少风云变幻。桑田沧海,许多曾经纯美的事物,都落满了尘埃。任凭我们如何擦拭,也不可能回到最初的色彩。纵然是万里青山、百代长河,也会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有所转变。唯有那剪清月,圆了又缺,缺了又圆,一如既往,从不为谁而更改半点容颜。

  记忆的梗上,谁不有两三朵娉婷,披着情绪的花,无名的展开。我不知道,一种缘能走多远。但我知道,细数时光,过往的日子,浮现在耳畔眉间,那一帘心事,犹如绵绵细雨,滴落心间,如此薄凉。

  在白雪皑皑的季节里,相遇和别离。犹如花开与花落,无需刻意,不必执着。经年之后再回首,或喜或悲,亦不过如此。回眸逝去的年华,时光的隧道里又暗淡了多少记忆与怜惜,一路走来,有过美好,有过忧伤。欣赏过花开的娉婷,静观过落叶的凄美。渐渐的懂得长久的奔波,总会有一席之地来安放疲惫的心。

  红尘路上,有些人,携手一程就分道扬镳。有些人,转过万水千山终不离不弃。日暮黄昏,行走在落英缤纷的小径,想着那些曾经许下的诺言,是否喝一壶肝肠寸断的酒,看一场意兴阑珊的雨,唱一首撕心裂肺的歌,就可以回到初见,回到最美的时节?

  看一场姹紫嫣红的春光,喝一杯赏心悦目的清茶,不论暖和凉。爱一个平静的人,不问对与错,携手乱世的红尘。淡然心弦,修因种果。岁月静好,安之若素,经年以后,多少的繁华,多少的情爱,回首之间,已成惘然。难了的情缘,皆因念由心生,一念起,春暖花开,风生水起。一念灭,若可不为谁容,轻染桃花的嫣红,独自芬芳,娴静若水,宛如清扬。

  多年前的一次相遇。注定了一生的思念和眷恋。有些事,谁也说不清。爱只一个字,在时光里沉浮,属于天意。云在天上,风在身边,我用一颗心将灵魂安顿在如经卷的时光里,静静的……

  一卷书,一盏茶,一段悠闲的时光。在时光的经卷上,无论我们如何念诵,到最后能否破茧成蝶实属缘分。所以从不翘首以盼。只愿静默相向。一些日子,一些旧人,一些往事,顷刻鲜活于指尖。任千般思绪在茗袅中若虚若幻,此时,惟愿与一屏素淡如水的文字坐老时光。那些静如春水的文字,纤尘不染,安之若素。点点滴滴,丝丝缕缕,无关风月,只遣心情。

  你是我种下的前因,我又是谁的果报。菩提本无树。然,瘦了一树菩提,湮灭一地尘埃……

当一个人作文4

  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独自坐在房间里。这时,忽然响起了敲门声…… “哐!----哐!----” 什么?是敲门声?这个孤独的人以为自己听错了,还沉浸在对人类以往生活的回忆:那时天蓝蓝的,水绿绿的,山青青的,花红红的,风和日丽,鸟语花香,善良的人们过着幸福美好的生活……“哐哐!哐哐哐!” 难道真的有人敲门?他快步走到门口,伸手打开了门。啊!真是“不打不知道,一看吓一跳”:门前站着的居然是《西游记》里的孙悟空。“孙----孙悟----空”,他因惊讶而语无伦次,甚至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于是又狠狠地往自己的脸上掐了一把。“怎么了,小子?你没有看错,你面前站的正是俺老孙,那个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 那个人有些不解:“你——孙悟空——不是神话小说里的人物吗?怎么会来到这里?” “没错,俺的确是小说里的人物;但俺生性乐善好施、闲不住,故来人间走一趟。小子,怎么样?现在过得可好?”“唉!还‘好’呢!哪有好哇!你不都已看到,地球上仅剩下我一个人,其他生物也都灭绝了;一个人形单影只、孤独寂寞地在这个世上,怎么会好呢?”“那能怪谁?这都是你们人类自作自受的结果,你们滥砍盗伐、大肆破坏,杀生成性、为所欲为,好端端的一个地球让你们折腾得百孔千疮、乌烟瘴气:天变成了灰色,水变成了黑色,大地变成了荒漠,连老孙的花果山,不仅看不到花果,就是树也找不到一棵了。真是造孽呀!造孽!”“唉!是‘造孽’!可是‘孽’已经‘造下’了,再后悔又有什么用啊!” “有用!俺老孙虽然对你们的所作所为大为不满,但俺这个人物是人类创造出来的,俺老孙乐佛行善,更懂得知恩图报,俺绝不能看着人类就这样毁灭而不管。所以俺特向如来佛祖请求来到地球,希望能帮助你一道拯救地球。” “是吗,这可太好了!不知大圣怎么拯救法?我能做什么,请尽管吩咐!” “好!现在老孙送给你五件宝贝:一把扇,一只瓶,一只袋,一粒种,一对轮子。此扇乃芭蕉神扇,它可将天地间的乌烟瘴气几扇扇净;此瓶乃观音菩萨之圣水净瓶,它可将五湖四海之污水盛装于内,一个时辰后便可净化为好水;此袋乃静风神袋,它可将肆虐于地球上的狂风囊而括之,尽皆消止;此种子乃金莲之籽,名为‘万物神种’,只要将其埋入土壤,不出两日连沙漠也尽变为绿洲;此轮乃风火轮,因上述凡事都需你在3日内做完,路途遥远而你又肉体凡胎,所以向哪吒借来供你一用。”“多谢大圣拯救我地球!可是,地球上的人类、动物还能复活吗?”“这就看人类的造化了,都因老孙性急没有细想,只带了个空瓶来。救生灵需要观音菩萨净瓶中的圣水,俺这就去找观音菩萨讨要。小子,现在咱们分头行动,人类存亡,在此一举,快快动身吧!切记,无论遇到什么艰难险阻,都必须坚持再坚持,要确信:最困难的时候,就是离成功不远的时候。”“请大圣放心,我一定努力去做,决不辜负了你这片善意佛心!”

  两天过去了,那个地球上唯一的生命,一直在努力着。他成功的净化了空气,狂风,和雨水。眼下就只剩下净化绿洲了,他拖着疲倦的身体,回到房间,准备好好休息一下,好为明天做准备。在第三天的早晨,他带着孙大圣赐给的万物神种,风火轮和地球上唯一的铲子,水壶和一些纯净的水来到沙漠,准备开始净化,但是让他出呼意料的事情来了,他小心翼翼地拿出万物神种,埋入土中,可没有任何的反映,他等啊等啊,过了一个小时,种子还是没有反映,那个人非常疑惑,甚至有些怀疑孙大圣的种子,忽然,他眼前一亮,似乎明白了什么:“会不会是因为土地太干了?幸亏我带来了铲子和水。”于是,他开始用铲子一点一点地把土地弄的蓬松蓬松的。他一刻也没有停歇,一直在努力着,努力的弥补着人类以前的过错,直到这天下午,他才以最快的速度把大地的土变的蓬松极了,接下来,他又给大地洗了个澡,他踩着风火轮飞上天空,把水洒向地面,这样会更有助于种子的吸收。果然,当那个人把万物神种埋进大地的一瞬间,大地变成了绿色,成千上万朵小花都自由的开放着,成千上万棵草草木木又重新呈现在他的眼前,他激动不已,开心极了。

  3天过去了。天变得蔚蓝了,水变得清澈了,风和日丽中,大地上的花草鲜美,绿树成荫。突然,晴朗的天空上洒落细雨-----原来孙大圣已向观音菩萨讨得圣水。随后,那些死去的人类、灭绝的物种又都复活了,地球上再次重现了生机。人们唱歌跳舞,尽情地享受美好的生活!然而,他们的心中,并没有忘记曾经的教训……

当一个人作文5

  清晨,当学校的大铁门随着同学们铜铃般的笑声按时打开时,从那时开始,一天故事就开始了……

  门开着,就总会有人进来的。第一只踏入这门的脚,是这个学校老师中最小的脚。不用说他一定是一个穿黑色或褐色西服的瘦个子。他是学校最瘦的老师,瘦的让最玲珑的女老师都羡慕,他也是学校最矮男老师。他的骨架匀称而瘦削,属于中国古典文人的清瘦型,虽包在宽大的西装中,却还能恰似诗人裹着长袍一般,给人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他的矮与瘦,从来没有被别人议论或笑话过。人们总是“亲切”称他为“老曹”,这个称呼虽听起来亲切,但也只是人们在背后谈论他或骂他时才用,当着他的面却还得毕恭毕敬地称他一声“曹主任”--教导主任。

  在校园中,总是看见老曹一个人吃饭,一个人行走,他的办公室也是一个单人间的小阁楼--高高地置于历届毕业班楼上的巴掌大的地方,老曹他总是那么孤独,他的办公室里有两样东西,最多也只有这两样--作业与烟头。远远从门缝里望去,老曹总是置身于纸堆成的山中,云雾缭绕,像仙人一般让人可望而不可即。

  老曹他总是听不惯年轻老师听的歌曲--总是要扣这个老师几分,老曹他也见不得年级中某个班级的均分比校均分低了0.1分—总是要扣这个班级几分,老曹更不能容忍学生吃饭时或上厕所时谈笑风生--总是要扣这个学生几分,老曹不允许别人见到他和他打招呼时脸上有丝毫笑容--他总是先记在心里,早晚都会扣上几分的!他甚至不希望放假,学生一放假,他就发火:“放什么假,放了假,没有学生给我整治,我难过!”

  老曹虽体型瘦弱,但目光犀利。学校中没有人能正视他的那双被厚厚的镜片所罩住的小眼睛。学生见了他,总是想方设法地开溜;若是交作业,恨不得放下作业就能迅速撤离现场。年轻教师见了他,打招呼也不知怎么打,只得低下头去默默地打招呼。就连李副校长都能发出一句很实在的感慨:“在这个学校,我最怕老曹!”老教师见了老曹,虽偶尔有热情的只言片语,但也总是面无表情地与面无表情的老曹碰个面。

  “老曹有儿子了!”这一消息在忽然间被爆炸地漫天飘散,八卦的与不八卦的领导、老师、学生将它传遍了学校的每一个角落。所有人在传播这则消息的时候,总是还要不忘记加上一个关于老曹十多年来没有孩子的故事及原因。

  从此,学校里的头条新闻就成了老曹与他儿子(小曹)。亲情是可以战胜时间的,老曹再也不受时间约束了,他的足印再也不是全校第一足了。买早饭的老师经常看到笑的阳光灿烂的瘦老曹拎着好几大包的早饭,豆浆、馒头、烧饼、油条幸福地迈着大步子。天气热的早晨,除了早饭,他一个人会拎着两个大西瓜。周末,人们居然在超市经常遇见他,他买很多卫生纸,买很多奶粉,买很多玩具,买很多童话故事书,花花绿绿的,装满满的一车。

  操场,这个老曹经常像警察一样巡视的地方,如今已成了曹家的游乐场。老曹轻手轻脚地将儿子放在小车中推着,看着儿子傻傻地笑,仿佛他自己也是个孩子。他推着这个车子绕着操场走一圈,再走一圈,又走一圈,还走一圈……学生都觉得老曹是越来越可爱了。

  最爱奉承的老师总是最大胆,小心翼翼地询问着老曹能否抱一抱这个孩子。老曹马上欣然同意,但眼睛却仔细的审察着这个老师抱孩子的动作。老曹听着别人夸奖他儿子,他的眼角、嘴角都成了三条和谐的小细月亮。后来,只要他儿子不挑人,连学生都可以抱抱他的宝贝儿子。

  老曹好像广告策划商一样,将自己儿子的照片覆盖了那个小小的办公室,连老曹自己把的电脑桌面都天天更换儿子的照片,老曹为了省空间,把自己心爱的烟灰缸都扔进了垃圾箱。一向提倡原生态教学,反对用幻灯片的老曹,如今天天乐此不疲地捧着几斤重的电脑去班级上课。学生每次见到电脑桌上那个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大眼睛小曹,都忍俊不禁--老曹的眼睛这么袖珍,他儿子小曹的眼睛这么巨大,但小曹天生的面无表情确实是遗传老曹的,决不用怀疑。现在老曹上课前总是先对学生笑笑,再对着屏幕上的儿子笑笑。

  “老曹心态好多了,这当了父亲就是不一样了。”“老曹是越来越年轻了。”“前天中考成绩出来了,考得很好,老曹见到谁都笑着握手哩!”“老曹前天还穿了件大红的T恤呢!脚上居然穿凉鞋!”人们议论这些的时候总是眉开眼笑,舒心畅快,就像是在谈论自己的某个亲戚。他们的这些议论、描写、抒情的句子多得都可以编写一本《开心辞典》了。

  另有一则笑话可以编入《笑话大王》:“年轻教师讨论:‘为何老曹这么古板的一个人,有了儿子就突然变的和蔼可亲了?’老教师答:‘老曹可以不要朋友,但小曹不能没有小朋友和他玩啊!’”这个笑话,老曹也知晓,因为开玩笑时,他也在场。他笑了笑,又笑了笑,很坦然,也很满足。

  老曹这个人变了,对老曹的评价也就变了。只要人们议论老曹,都是提老曹的优点与为难之处:“老曹很有才,对网络很精通,经常在个人网站上搞创作,文章写得才有文采呢!”“老曹是个强人,万事不求人,他想把学校里所有的教师全都培养成像他那样的能人。可我们本来就不及他,所以他原先很严厉。”最近,学校的新闻焦点是“老曹”病了,不知要不要紧?”

  也许世界上有这样一则规律:当一个严肃的领导变成了一个慈爱的父亲,原因就是他有了爱,爱会使他会变得更年轻,活的更美;使他周围的人们也会因为他的这种改变而变得更懂得怎样去爱、去发现。

当一个人作文6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名女生,故事从女生高二升高三那年开始的。那时候由于高三补课来晚了一天,女生的位置被一个复读的女生坐了,无奈她只好搬去和班里唯一没有同桌的一个胖子同桌。刚开始,两人同桌得挺平安的。可是后来她渐渐暴露出她的霸道。她无法忍受自己的同桌竟老是倒数第一,更重要的是没有一点上进心。于是她整天对她同桌恶言相向。

  直到一天,那天记得是上体育课,一直以来对女生挺陌生的男生走过来对她说:/'/'你不要这样对你同桌好不好"。她愣了一下,感觉又是气愤又是委屈的,心想"我管我同桌关你屁事"。可是渐渐地,从那天以后,她开始注意他的看法,对她的看法,虽然从那天后他又和从前那样冷漠。说不清的感觉。有一天清晨,她的舍友告诉她"你知道你今一大早就把我吓醒了不,说什么陆萧墨不是这样的”。一听她脸就立刻红了,接下来几天,她一直在想为什么呢?我为什么会梦见他?最后她得出了一个结论她喜欢上他了。于是她开始单方面采取措施,自己一个人搬到一个可以整天看到他的位置去,就算是背影也好。可是,一直到她搬到那个位置之后,她才深深地体会得到那竟是个多么难熬的日子啊,你整天看着你喜欢的人在你眼前走来走去,但他却从来都不和你一句话。还有他身边老是有一群似乎很要好的女性朋友,他是富家公子,而她家里不富裕也就算了,她还有个姑姑在那个学校里搞后勤,而且是她们的那栋教学楼,虽然姑父是高中数学科组长。但她还是觉得自己很卑微,卑微的连一株草都不如,自尊心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他的世界,或许,她永远都进不去。于是,为追上他的步伐,在学习上,她暗自下定决心,要更加努力,动力的源泉在于他。他在高三的时候数学并不好,所以几乎每天晚自修他都去外面补课,所以女孩就借口到他的位置上去学习,看看他今天在桌子上写了什么,看看他的练习做到哪了,看看他的字。有那么一次,女孩走在男孩前面,很近,两人都是摆手走的,摆着摆着,男孩的左手扣住了女孩的右手,虽然男孩很快的放开了,虽然就那么几秒钟,虽然那时不小心,可是女生觉得好开心。还有一次放学时,同路,女生低着头走在男生后面,女生的好友后来跟她说:你们好像一对。日子啊,高三的日子啊,就这样在一道一道试题中过了。

  整个高三男生都比女生优秀,特别是在英语方面,竟是那么的优秀。女生以为高考后男生会出国,然后两人在无交集,于是在最后一次为老师感谢会后,女生对男生说出了自己的心声,结果得到的回复只有:谢谢。有点伤心说实在,不过,那个笨女孩转而又想,我喜欢他不关他的事,再说了,快高考了,或许他是不想让彼此分散注意力呢。就这样,高考结束了,整整在接近三个月的假期中,女孩都没有男孩的消息,班群上也没有。然而,就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发生了一个小插曲,有个男生向女生表白了,据说那个男生整个高三都在关注她,只是她不知道,为了排解无聊的时间,她竟然答应了那男生,结局可想而知,两个月之后,她向那个男生提出了分手,给出的理由是男生不能陪在她身边,可是那不是真正的原因,真正原因在于她每当看到男生照片时,仍然有心动的感觉。于是在大学第一次军训的时候,在得知他由于高考失利,竟考的比她还差时,她头脑再次发热地向他表白,结果依然。这时,几乎所有她的好朋友都知道了这件事,大家都劝她,他不适合你。可是她依然固执的认为他们是有缘又有份的。在第二次告白失败后,她心情很不好,以为会得到好朋友的安慰,没想到却遭到了更为严厉的批评。大家都说她不是认真的,因为她在表白时是那么高调,好像要向全世界宣布“我要追他”的样子,丝毫没有考虑到他的感受,对他的喜欢只是一时的,丝毫没有考虑到两人在一起之后会是什么样子,他们都说肯定不会在一起,就算在一起之后也会很快的分了的。怎么办?怎么办?她的心开始慌了,真的是这样的吗?我真的在无形中造成了这样的后果吗?我真的只是开玩笑吗?可是当再次在微薄上看到他的照片时,那感觉依旧如前。

  女孩决定了坚持自己,更加努力充实自己,等待第三次机会,天道酬勤嘛,女孩这样想。大学四年,女孩身边不缺少优秀的男孩,可是她就是没有感觉。自从第二次表白失败后,女孩主动和男孩联系起来,成为了朋友,一种无关痛痒的朋友对男孩来说。就这样大学四年又过了,女孩更加优秀了更加漂亮了,还成功地进入了一家国企,当女孩想再次向男孩表白时,却意外地收到了男孩送来的喜帖,新娘不是女孩,突然感觉很是悲凉,女孩想:自己怎么可以这样悲惨,当我已经准备好了的时候,一切都不再属于我,命运怎么可以跟我开这种玩笑。不过,悲伤归悲伤,女孩还是决定去参加男生的婚礼,新娘比不上女生那么漂亮,那天的女生竟比新娘更夺眼球,可是新郎看新娘的目光是那么的深情,女孩在他们交换戒指那一刻,从不流泪的她流泪了,她懂了,单恋只是单恋,那是你自己的事,爱情不是你勉强就能勉强得来的,只不过遇见他,爱上他,竟然花光了我一生的勇气。

当一个人作文7

  我身边的一个人是妈妈,妈妈给予我无限的爱。

  可能吧!爸爸不在身边,会想爸爸,可是天下父母心,谁都好,但我认为一定是妈妈!!

  妈妈,对不起。

  你是我身边唯一对疼爱我的人,谢谢你!我最敬佩的人是我妈妈。她对我们的关心是那么周到,对我们的爱是那么的专注、深情。

  我妈妈差不多34岁了。虽然妈妈的不是很白,但是长得很漂亮,鼻子比较尖,长着一双水一般的眼睛,弯弯的眉毛,小小的嘴巴,头发褐黑色。她的身高在一米六左右,稍微有些胖,她喜欢穿大方、得体一些的衣服,温柔、体贴。

  妈妈有一双勤劳的手。她的手不怎么大,长期的劳动使茧皮爬上了手指,使手背上长了一层浅黑色的皮。当鸡叫三遍的时候,妈妈的手已经开始工作了:忙着做早点。临近中午,她的手又工作了:忙着做午饭。下午,她的手又开始工作了:忙着做晚饭。夜晚,当明月高悬的时候,妈妈的手又工作了:忙着洗衣服。总之,妈妈的手时时刻刻工作着。

  记得有一个隆冬的早晨,天气很冷。为了御寒,我和伙伴们到小河边滑冰。我一不小心,双脚跌进了石灰坑。我好不容易把脚提出来,可皮靴里已塞满了石灰。“不能穿了”,我果断地把皮靴脱掉,准备要妈妈给我洗,又一想:妈妈会批评我的。最后,我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把皮靴藏到门缝里,等天气暖和一点再洗。第二天,天气稍微暖和一点,我就去洗皮靴。但门缝里皮靴的影子都没有。我着急得差点哭起来,过了一会儿,镇静下来,就到别处去找。刚找到后门,就听见熟悉的“唰、唰、唰”声。这不是妈妈的手工作时的声音吗?我随着声音走去,在天井里,我发现了妈妈,她正在为我洗皮靴。她的手冻得红红的,裂开了几条缝。虽然天冷,但是从妈妈的两颊中仍然掉下几颗晶莹的汗珠,我走到她的身边,夺下刷皮靴的刷子,一边说:“妈妈,我来洗。”妈妈关心地说:“振振,我来洗。”我怎么也不答应,可是,她已经把皮靴和刷子夺去了。最终,还是妈妈洗了。她洗完后,又一丝不苟地烤皮靴,当我重新穿上皮靴时,眼睛已被泪水模糊了。

  她——每天为这个家庭而劳累,为这个家庭而奔波。她——不顾劳累,每天细心指导她的子女做人的方向,引导她的子女完成家庭作业。她——就是我的妈妈。赞同13|评论你好,我想说:写作文,尤其是这种作文,没有真实的情感是不会让人有感触的,要让人身临其境,要让人有感而发,要让人读后欲罢不能,最最重要的,恰恰是你最最需要的情感!作文不是一个任务,是一个朋友。当你用真实的情感,优美的文字,生动的趣事吧自己的内心成功的展现出来,不是一件很值得自豪的事吗?

  不好意思,以上只是个人观点。谢谢!他是一个非常神秘的人,如果你不去接近他,那么你就永远别想了解他。

  它的个子不算高,也不矮,长得很标准,析白的皮肤,南瓜形状的脸上镶着一双不明亮而忧郁的眼睛,似乎在想着什么。

  他的学习比较好,因为他是我们班前任的学习委员,每每的看见他,他总会写着作业,或者是发呆,任何人都不知道他在想着什么。

  他那么不被别人注意,他性格内向,不爱说话,也不会交往,之所以这样他只有我一个朋友,他不爱献慧自己,更不会自喻勉强,它属于那种不说会干的人,每次考试,他总能取得好成绩,而别人向他祝贺时,他就会向他人咧嘴勉强得一笑,接着就消失在人群中了。

  他酷爱看武侠小说,每天他都会给我说一些脱离现实的故事,并且还要用树立的武功招试和我“过招”虽然他那些三角猫的功夫只不过是半斤八两,但是你瞧他那认真的`劲,和出拳的动作,还真象一个少年游侠。

  他也是个争强好胜的人,我们每次过招时,总是不分上下,他好胜心强,打架的时候,他总是用他那坚硬的指甲来攻击别人,他自称“龙抓虎抓”而尝试过他那招的人,保证乖乖的认输。

  每次上体育课的时候,他总是一个人孤独的在教学楼中转悠,谁也不知道他在干什么,甚至有的时候,我——这个他最要好的朋友,也不知道他在干什么。

  他总是别人靠玩笑的对象,就是因为它的皮肤白,而且说话声音像女生,之所以这样,别人都叫他“娘娘婆”。

  可不知道为什么,他变了,学习每况愈下了,它的学习委员的乌纱帽也被摘了,我们的友谊也开始变质了,以前我们总是开个玩笑,对方都不计仇,可他现在,变得小肚鸡肠了,心胸狭窄了,哎……为什么会这样。

当一个人作文8

  ● 徒劳等待的人,坐在这城市的边缘,守望春天一如我守望你

  ● 在这秋日的黄昏,我无法去做一些事情,想你的那份孤独落叶纷纷

  ● 想念一个人,是回忆,也是忘却

  ● 寂寞时我写着感伤的文字,象秋风吹过树林,你是否读懂我的心情

  ● 你不会来矜持若有若无的,微笑是梦中的睡莲,美得神秘

  ● 襄王有梦,不知神女有无心

  ● 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想念的句子)

  ● 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 相思树底说相思,思郎恨郎郎不知。

  ● 自君之出矣,明镜暗不治。思君如流水,何有穷已时。

  ● 相见争如不见,有情何似无情。

  ● 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

  ●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 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 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

  ● 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 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 梧桐树,三更雨,不道离情正苦。一叶叶,一声声,空阶滴到明。

  ● 每天上班之前,下班之后,就想见到那个一直想着的人,一天念着的人,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感觉吧,都会急切的寻找彼此的影子,我想那种感觉是做不出的,那样迫切那样动心。这是真的爱。终于又见到那个人了,心里就松了一口气,平时没注意这样的感觉,现在想来,那应该也是一种幸福的感觉。

  ● 那些刻骨铭心的情节,都是在结束以后,才匆匆拉开序幕的,所以很多时候,结束并不是结果,总是藕断丝连的缠绵着,却没有任何许诺,只因为彼此都还在迷茫着,可是一旦离开,还是不是可以如此想念。

  ● 古人曾用书信见证他们坚贞的爱情,即使是活在几千年后的我们,依然能够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体会到他们的爱情。可是生活在现实社会的我们,又拿什么来见证我们的爱情呢?

  ● 当我远离了,当我的身边已不再有你的身影时,你还会深爱着我吗?会!我也相信你,一天,两天,甚至一个星期,两个星期.可是一年,两年呢?我们生活在彼此熟悉的城市,但不在一起了,我会一直保守着和你这段幸福珍贵的爱情?孤独的,寂寞的,迷茫的,模糊的走过今生,生活在这个无限宽广的地球上面。迷幻容易滋生爱情。寂寞的你遇上孤单的我,我不甘寂寞,若干年后我们如何来形容这份感情?是给那些寂寞的日子找的慰籍?我知道我们在一起,可是别忘了我们不是因为感情而分手的,这个无情的结局,这个无出路的结局。

  ● 虽然在数码相机里我还能看见你,可是伸出手却只能摸到冷冷的屏幕,虽然电话里我能听到你的声音,可是却不能替代不能拥抱你的遗憾。思念蔓延的时候,也只能望着屏幕上你的照片,在白纸上一遍遍的写下你的名字,直到写满整页,直到头脑冷却。

  ● 我们相爱在一起,可是,因为矛盾我们断开了,真的不可以了吗?一天,两天,一个星期,也许都可以,可是我会一个月,一年的等你,可以吗?于是,便想在我们还没有全部断开之前留下点什么,比如回忆,比如激情,比如的容颜,比如你的记事本里的文字,可惜这些都不能真实,那些通过笔痕写下的文字,都是出自于你亲笔书写的,有时间甚至于渴望你真是的再那些笔记里写字,多少年的玫瑰恋情。因为那些无论多少年,都可以还在,那是爱人的笔迹,可以保留,保存的笔迹,那是可以看到的相爱过的痕迹,而现在,我们呢,我们相爱过,一点机会都不给彼此吗,我们曾经深深的爱过。

  ● 人或许可以爱很多次,然而只有一个人能让你笑得很美丽,哭得最痛心。

  ● 不要怪我没有告诉你,因为,我知道,这只是我一个人的秘密,从不会向任何人提起不要怪我没有告诉你,因为,我了解,那样我会迷失了自己,没有了自己隐藏的小秘密不要怪我没有告诉你,因为,我感觉,那样就不是心有灵犀,没有了一丝期待和神秘我很想你,悄悄的想你,可我不告诉你,爱其实很容易,就是把你轻轻放在心里,很隐蔽,很隐蔽,独自消失在我一个人的温柔里我很想你,悄悄的想你,可我不告诉你,爱其实不容易,就是把眼泪藏在心底,很伤感,很伤感,独自流落在我的一片笑声里

  ● 我很想你,悄悄的想你,可我不告诉你因为,我不要这遥远距离的忧伤美丽!

  ● 想一个人,有时真得很痛,总是渴望什么时候有个结果,可是很多时候我们忽视了这是生活,尽管我们很深的相爱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你已经悄悄的停留在我的心里,一点甜蜜,一点惊喜,我努力装作不在乎你,只把你偷偷的埋藏在我的心底,因为,我不想告诉你,我很想你,这距离,是忧伤?是神秘?是美丽?就像鱼与飞鸟的秘密,你牵挂着我,我思念着你,但一个翱翔海底,一个却誓与天齐,纵然你心中有我,我心中有你,却又感叹这无奈遥远的距离。这距离,算不算最遥远的距离?算不算忧伤的美丽?就像两颗星的轨迹,虽然你在努力,我在努力,终有一天交汇在一起,但一个向东,一个向西,却在转瞬间即已离去,不可能在一起了

  ● 当我对着屏幕打出我爱你的时候,我的脸在发热,我的心跳在加速,我知道你也许会一样,因为我们为了这份感情付出了,尽管我们现在不在面对,尽管我们曾手拉过手的那种状态,爱恋是杯美酒,爱恋也是瓶毒药。

当一个人作文9

  昨天晚上,和几个朋友,参加余建明老师组织的公益性读书会,主题是:随缘和进取。重新认识生活中“随缘”的真正含义。我不信佛,却被兴然接受了一堂佛学课,由此浮浅地认识到,佛教所说的“随缘”,通常被人们误解。误解随缘,似乎等同于不做任何努力,是被动、消极的表现。把随缘和进取对立起来,以为随缘就不思进取,进取就不能随缘。其实不然。佛教讲的随缘,其实是智慧的,对世界的认识,立足于“因缘因果”。任何一件事的成败,都离不开这四个字。其中,有客观条件,也有主观因素。当我们面对一件事的时候,如何随缘?要考虑各种因素,审时度势,然后做出智慧选择,而不是一厢情愿。因为多数人主观意识强,带着经验和观念的模式看世界,带着执著和强烈的需求在选择,这样难免会产生片面认识。所以,佛教告诉人们要随缘,但不能失去进取心。

  听着大家的讨论,对于人生各类问题的思考与见解,我十分享受个中的读书氛围。懂得随缘的人,才能更好地进取,不至于一意孤行。在综合评估各种因素的前提下,采用最合理的方法,才有助于目标的实现。因为初次真正意义上,去比较认真思考这个问题,所以想到一件事,一个人,曾经真实地发生在我的生活中,在内心泛起一阵小浪花。记忆犹新。

  她不是普通人,她是一位僧人。

  妙清,妙清,如果现在我闭上眼,默默地在心里多念几遍,仿佛有一阵金铃声响传来。远处,飘来一位曼妙的年轻女子,她身穿轻薄的棉麻紫云衣裳,肩挎青灰帆布包,踩着轻盈的步子,带着含羞草样的笑靥。

  我是在公交车上偶遇妙清的。

  青灰色的长衫,脚踏粗布鞋;长衫上面,满脸的寂静,还有安祥、从容、淡定。当然,头还戴一顶布帽。

  其实,妙清是一位老妪,是从青原山净居士走出来的一位女僧人。

  我怎么会认识她?现在想来,仅存着与妙清之间的一点信息,就是当时在纸上记了手机号码。“妙清”二字写得端正很大气,出乎我平时的笔墨拙迹。我想以后只要拔通号码,便能听到妙清的声音。

  记得那天,我坐在车上向着窗外。窗外,初春的雨沫夹着一股寒意,直逼进来。正在发芽的树木一排排地往后挪移。什么时候车靠站台,上来妙清。看得出,她的年龄在六十左右。我赶紧起来让座,她笑说,不了,不了。见我执意让她,她便顺从地坐在我身边的位子上。

  坐在一个僧人旁边,距离那么近,还是第一回。

  我的直白打破了彼此的沉默。问她是不是从青原山来。她缅腆地回应着,接下去,话语像放开水坝闸门倾泻而来,引来其它乘客好奇的眼光。妙清不顾这些,她只管讲她的故事。她说,她叫妙清,她出家几十年,住在青原值夏的一个寺庙。这次出山,受师傅委托寻找一个常年到寺庙烧香的信徒,说几十年如一日,那人跑遍了附近的大小寺庙,请求抚州的金山寺收留她。妙清说,那女子满脸阴云,说话思维很乱,她非去金山寺不可。师傅告诉她,金山寺大多是年轻的大学生,年老的人拒收。

  于是,她怏怏不快地离开,也许带着复杂的心。她还会不会来,妙清不知道。妙清的师傅念她可怜说,找到她,让她在青原山净居寺先住下。

  于是,妙清根椐一些线索,跑遍吉安所有大小寺庙,妙清决心帮助她解除心中疑虑,让心安稳,不再忧烦与恐惧。

  与妙清分手,记得她说,要救救她。

  后来,我把偶遇事件告诉十岁的外甥女。外甥女说,妙清人真好,她害怕那个走掉的人,找不到回家的路吧?

  后来,我不知道妙清找到没有,那个电话号码也弄丢了。

  回到前面余老师抛出的问题,关于“放下执着”的概念,有些糊涂,迷失。妙清的行为对于“放下执着”这个观点又怎么看?我想起一回在永新禾山甘露寺,门楹两边写着:进去放下,出来放下。我把这个拿出来与大家分享。马上,一位朋友悟性很高,她说她的理解是,比方讲,今晚我们在这里相聚,来了就放下其它一切事物,安心读书,当聚会散去,我们就放下聚会事宜,踏实做好每日该做的事情。

  想想,的确如此。放下就是活在当下。要不然,在如今浮躁和物质第一的世界里,我们普通人,又能怎样?

  关于“随缘和进取”的其它关联和区别,需要更进一步学习。比如有一个问题,随缘,似乎顺其自然,当遇到困难,是不是不去争取寻找办法而采取行动解决呢?我似乎已经明白,懂得随缘的人,才能更好地进取,才有助于目标的实现。随缘与进取,其实并不自相矛盾。

  因为天太黑,到了晚上九点多,外面下起大雨后转小雨,白天的闷热,终于消散不少。带着问题和思考,告别朋友们,我提前离开了读书会现场。

当一个人作文10

  我知道我关上电视从屋里来到院里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而现在该是夜深了。推开屋门见到这一地月光的时候觉得有点儿突然,像站在喧哗的街上无意中一转身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位久未谋面的朋友。那久违了的熟悉,你的目光不得不在他的身上多停留一会儿。我还不想回到屋里去,想再呆会儿,守着这月光。

  白天开着的好看的姿态各异的花朵在墙壁边缘的阴影里隐藏着。这时她们的美丽想必收敛了许多,花儿也是需要休息的。倒是窗前早已不在盛开的蔷薇花像被这皎洁的月光施了一层淡淡的粉,模样倒是好看了不少。

  月光是有声音的,是可以用来听的,就像流淌在血液里的一首暖暖的歌曲。也是用来看的,仿佛捧在手里恨不得放进眼中的一幅水彩画。这样的歌这样的画是安静的。我这么想着。

  我喜欢这样的安静,犹如俄罗斯小姑娘羽翅般扇动的臂膊和轻轻盈盈的足尖下欢欢喜喜跳跃着的小天鹅。

  按节令现在已过处暑,月光只是清爽,一点也不凉。置身其中,像在刚刚过去的炎热的夏日里被一场雨淋过,包裹在身上的燥热一下子褪去了。接下来的舒适和惬意会慢慢地从肌肤渗到心里。我还想到了我的脸颊被婴儿肉乎乎的小手抚摸的感觉,那时的我也许会赶紧闭上眼睛。我还觉得那高高的远远的挂在天空的月亮又像一个硕大的淋浴喷头。它用力地喷洒着洁净的清水,用力地洗涤着白昼里大自然身上落满的尘埃和污垢。第二天当人们醒来后来到院中,抑或走在路上,看见树更绿了,花朵更加鲜艳。到时候必定会有一个轻轻松松的的心情。

  我家的小院真的名副其实,要我打比方,恐怕不如奥运赛场上的一个游泳池大。而我真的有一种置身泳池的感觉。我愿意成为这池里的鱼,或游弋、或停下来,或打打闹闹。还有,刚刚在这里停顿着,尾巴摆动一下,倏地一下子又远去了。可我不想动,就愿意这么坐着,什么也不想看,什么也不想想。朱自清老先生说:“这是独处的妙处。”也有人管这叫“享受孤独”。我想这应该是一个意思吧。我呢?只能傻笑了。

  蛐蛐在月光下隐藏着自己用力地唱着自己喜欢的歌。一个停下了,另一个又开始。像部队集会时战士们此起彼伏争先恐后的歌声,也像海里涌动的浪花,一个接着一个,连连绵绵。可我觉得这并未打扰这夜的静谧,却反倒给这夜添了许多祥和和温馨。就像柴可夫斯基的小夜曲响起在国家大剧院里,在那样的旋律奏着的时间里听者真的是在享受一++份宁静。心像被拿在一个巧妇手里的熨斗熨过。这宁静也像母亲放在熟睡的孩子的额头的手,以及她落在孩子脸颊爱怜的目光。

  安静是会让人感动的。譬如李健,听他的歌分明是一个晚上自己窝在沙发里在听自己对自己的诉说和想一些过往的时光。这样的安静会让你心潮起伏,涌出许多温暖的情绪来。这样温暖的情绪会暖心,会浸润眼睛。我认识一个孩子,说实在的我的记忆里安静的孩子是不多的。有几年了,我见过她说话时的乖巧和柔声细语。走路的样子是可以用轻轻这两个字来说的。我用这样一个词汇来形容她:天使。我私底下总以为安静是一个人许多优秀品质的根源,如果有了安静恐怕人类的好多好东西便离她近了或者说她便拥有了。譬如单纯、善良、矜持、感恩、贤淑、圣洁。我应该祈祷,愿安静和她幼小的心灵一块儿成长,也愿她的家人在她的安静慢慢长大的时间里小心翼翼地呵护和关怀。这样的呵护不仅仅需要我们的眼睛和双手,爱是需要用心的,心才是爱的魂。只有心到了,别的才会有。换个说法也可以,只有心到了,你的目光里才会有别的。不要因了不在意或疏忽或懈怠或者不知伤了她这一份安静。儿时的安静是脆弱的,像刚刚拱出地皮的嫩芽,还未经风经雨。

  在人世间活了这么些年,和别人一样也经了些事识了些人知了些好与不好的东西,总以为情感已变得固执变安稳。在这样一个晚上,我觉得这满院的月光挺好。

  安静是上帝的恩赐,是人生的一件宝贝。

  我总以为,安静的人生是美好的,安静的人是应该幸福的。

  忽然从远处传来一声拉着长音的犬吠,在这深的夜里这声音让人感到恐惧。连不知歇的蛐蛐也停止了叫声。我站起身转过头看看屋里,我知道妻正熟睡,我担心这声音会扰了她。好在这一声长长的鸣叫之后,没有再听见这样的声音。不一会儿,蛐蛐又开始战战兢兢地唱起了它们自己作词作曲的歌,之后便愈加响亮了。

  被打扰的安静不好,就像这安静的夜。

  安静像一块大大的操场,形态各异的石块在这无风且碧绿的原野上好不遮掩地裸露着,当然还有花朵在绿草中伫立。这一句是在说我自己。

  “哎呀,睡觉去吧,明儿还得早起,还得去忙。”

  “慢点。”

  后记:总有这样一种感觉,生活中的我们多了一分聪明,少了一分踏实;多了一分浮躁,少了一分安静。

当一个人作文11

  等一个人好累,爱一个人好苦,想一个人好痛,恨一个人好难。

  ——题记

  “曾经说过的话风吹云散,站在天平的两端一样的为难,唯一的答案,爱一个人好难……”一首非常好听的歌,曾经不知道让多少人沉醉其中。爱一个人好难,相反,恨一个人一样好难!

  恨,是爱的孪生兄弟,经常与爱联结在一起,纠缠不清。爱与恨,是茶杯里的两滴水,混在一起分不出彼此,有谁能分清爱与恨之间的距离呢?爱恨就像一种意识流,传递着人们的情绪。读过《金粉世家》、《啼笑因缘》这两本书,因而喜欢上了小说的作者“通俗文学大师”第一人、著名章回小说家张恨水。恨水,大师名字中的这两个字取南唐李煜词《乌夜啼》“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之意。一个“恨”字,也包含了他对自己才子佳人式的三次婚姻和坎坷命运的感叹。在作者感叹“恨——水”的时候,我在想:爱与恨的边缘是什么,也许也什么不是,只是人对情绪的一种外观表达方式。

  爱是种子,恨是沃土。爱的越深,恨的越切。恨中有爱,爱中有恨,爱与恨之间只是一线差别,真可谓爱兮恨之所依,恨兮爱之所伏。恨是爱的延续,爱的越深恨的越深。有多少因爱生恨的悲情故事在身边发生着并拷贝着。爱恨纠葛,绽放了悲情人的片段甚至全部。“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事的我,红尘中的情缘,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分易分聚难聚,爱与恨的千古愁。”这首三毛的歌多少年来一直萦绕在我的耳畔,我明白这首歌似乎在轻轻诉说:那些千古传唱的故事,正演绎于这红尘阡陌和岁月逡巡之中。美丽与哀愁同在,甜蜜与疼痛共生,爱与恨同存!

  谷鸟散啼如有恨,庭花含笑似无情。又是一年秋,注目窗外,有多少思绪挥洒心头。挥去了离别之痛,却有了一份永远深藏于心底的挥不去的思念。爱恨就在一瞬间,当你离开的那一刻,我在痛苦之余恨你。恨你为什么连再见都没说一声便撒手人寰?爱恨两茫茫,有人曾说:“爱、恨、情、愁,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什么滋味?只有自己知道。爱也好,恨也罢,往事随风而去,回忆也渐渐模糊,一点一滴的情怀随心痛隐藏在尘封的寂心里。当一切成为过往的时候,行走在世间的人,记忆成了唯一的行李。一旦尘封无从开启,也许只能“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泪下”了。

  不是每个擦肩而过的人都会相识,也不是每个相识的人都会让人牵挂。人世的爱、恨、情、愁,都是大自然中的风雨阴睛,也是人们情感之间的甜酸苦辣。悲欢离合的感慨抑或是阴晴圆缺的无奈,为何此事古难全?眼见人们一个个离去,只留下残席和曾经欢乐的痕迹。只有亘古绵延的时间和逝者如斯的江水载着落花,奔流而去。所有的曾经都已烟消云散,所有的美好记忆都已逐渐远去,所有的激情都已归于平淡。一个淡字,让我在这儿尽情的挥霍文字,想为那些曾经的痛苦与无奈重新把头绪做一次淡淡的梳理。

  你是牵绊我一生的爱,付出越多心里越徘徊。我恨梦不再,真情却收不回来。我知道等一个人好累,爱一个人好苦,想一个人好痛,恨一个人好难。恨因爱生,爱因情成,无论情感世界中的哪一种爱恨,都是让人纠缠不清的。杜甫的“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是离恨;白居易的“长恨春归无觅处,不知转入此中来”;是怨恨,李璟的“小楼吹彻玉笙寒。多少泪珠何限恨,倚栏干”,是怨恨;李商隐的“荷叶生时春恨生,荷叶枯时秋恨成”,是遗憾的恨;白居易“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的《长恨歌》,更是恨中的经典;只有“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也许才是人灵魂的独白……

  爱,让痴情人情意绵绵;恨,让钟情人惆怅无限。爱与恨是人最常有的情绪,人们常说爱恨情愁,一切都是由情引起的。这种情,未必不是爱情。也许这种情就是介于爱情和友情之间的一种情感。有一句话比喻是最贴切的,那就是:站在不远不近的地方去欣赏对方。给人的感觉是:纯净中有甜美,平淡中有绵长。爱与恨的千古愁,自古以来永远是一个解不开的情结。因此才有了在风流倜傥中度过爱与恨的发泄的《雨霖铃》,才有了让爱升华成恨的极品的《长恨歌》。

  人是世界上最复杂的动物,只要有人在,爱与恨的故事就会不断上演。恨也罢、爱也罢,都是人生,正如歌中所唱“爱过方知情重,醉过才知酒浓,花开花谢终是空。”走过才会明白,爱是弓,恨是箭,箭射出去,弓不可能不变形,爱恨的尺度难以把握,慎之又慎,适可而止。爱恨皆是愁,这愁,将贯穿千古,永远演绎着等一个人好累,爱一个人好苦,想一个人好痛,恨一个人好难的情感故事……

当一个人作文12

  记得这几年的那些事,已成了岁月的流沙,在黄河里流淌与沉淀!

  20xx年,那已是三年前的电影,貌似我走远了久了,我试着回忆那依稀的画面,也不知道沙漏是否能倒流,重演?

  我即将要说的,写的,莫不过如此的苍茫,与零碎,也只能将就的,以说故事的方式,用潦草的字,写下缺失的冰山一角。我不会写故事,却终究下了笔,就这样断断续续的~~~~

  想起那一年,高考一结束就把所有的书,丢给了楼下收废旧阿姨。我把所有的坚决丢在被人冷虐的回收站里,我知道,无论结果如何,我都没有回头的机会了,也不再回头了。

  或许偶然,或许命该如此,流浪他乡的旅途,终归有我的足迹遍行。

  可是,这是第一次的远行,第一次一个人踏出那个陌生的土地。心中没有那种期待,而是一种满满的恐惧所代替。我总跟自己说:没关系,这条路是自己选择的,你不能回头,只能一个人面对。这样的自我安慰,也不过在老黄的一句:你自己一个人去学校,自己去闯闯,我心中的委屈与懦弱瞬间爆炸开来,就在那一夜,我哭了,我怕了,我后悔了,可是我却不敢说出来。

  那时的我,就像迷路的小孩那样无措。我觉得,我的人生真的很糟糕,至少在独立这一面,我还做不到那样泰然自若。现在想想,觉得当时的自己,可笑又可悲,当然,最后也不是独自踏上了他乡之路,而是有了表哥这个领路人。

  我很感谢他一路的陪伴,至少在陌生的旅途,我很安心。

  踏上了贵州这一片土地,第一印象就是冷,10月的天气就那样冷,我有点讶异。其实,我忍不住在心里把这座城市与家乡作比较。也忍不住伤感起来~我已来到了另一座城市。

  想想,自己的5年(预科一年)求学生涯,将在这片土地上落定尘埃,就觉得如此之漫长。

  于是,我的流浪之途就此开始了。

  来到陌生的地方,遇见陌生的人,到处是陌生的颜色,让人恐慌。但是,我们却别无选择,回头是末路,前方才是光明。既然来到这里,就该渐渐熟悉这座城,熟识这里的人,习惯这里的生活,然而这是一个艰难的追求,一个陌生到熟悉的必然经历,一种生活的考验是一个未知的世界。而我就要在这未知的城市成长,也在似水流年间,沉淀与安宁。

  世界那么大,我们都该到处走走,何况远方,既来之,则安之,不是吗?我们都有一颗疯狂的心,需要爬山涉水,漂流到海。

  在这里,有一群疯狂的人们(朋友),他们来自贵州的各个地区,说着自己民族的方言。我们都有一个共性,就是懒。记得那些定外卖过生活的日子,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明明宿舍的窗台就看见了快餐店,粉店,还是厚脸皮的叫了外卖,我以为,我们玩惨了自己的人生,累死了别人的生活。

  我此时所待的城,与我成长的地方,是不一样的。不管从风俗,饮食,建筑,风景,等方面,都带有别致的韵味!我喜欢这里的建筑,是带有古代韵味的木质房屋,而这些古朴的建筑,一般都是在乡镇所能见到的。在吃的方面,这里的人们就以辣的为主,每道菜都会放辣椒,否则就是沾辣的沾水。而我的家乡却偏爱清淡的口味。说到这里,会不会有人生出疑问,我是否习惯呢?实话说,我是味觉上的享受者,连我自己都很佩服自己。在这里几年了,我的生活方式很简单,却也充实。我喜欢到处走走,这里有美丽的山水景色,爱吃本色的我尝到了各种美味,体验到了纯朴农村的田园生活,感应到了强烈的民族气息。慢慢的,我们总会习惯这样的生活方式;渐渐的,我总会喜欢这里的一切,而这样的结果,就是让我我曾经感受到的陌生,被惊喜所隐埋,然后热爱这片土地,真挚的、强烈的。

  对于这里的一切,从陌生到了解,甚至熟悉。虽说短短几年,也许爱的的不够深沉,但也足够郁郁葱葱。我在这一站,也只剩两个年头了。我知道我不会一直在这里,也不会不回来看看。毕竟这里,也是我的第二个故乡。

  很多人,都建议我留在这里,我也曾想过,却也只是想想。那里,终究是我的归所,总该要回去。在我人生的规划里,我会回到我生长的城市,在那里燃烧我今后的青春年华,在那里陪伴我爱的人与爱我的人,在那里守着我的乡土~~

  写到这里,我就要停笔了。其实,还有好多好多快乐或悲伤的插曲,来不及在这里一一的续写,因为流浪是没有句点的远行。

  一个人流浪,没有什么不好的,因为你从来都不是甘心的人。

当一个人作文13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题记

  在你心中是不是有这样的一个人?当我们还不会走路时,她总是一直扶着我们走好每一步,直到我们完全可以自己走路;长大后即使我们的路走得再坎坷,她坚定的目光都会伴我们前行,看着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条路;她的有些话语,说了千遍万遍仍然在说,虽然我们已经听得不厌其烦或者觉得非常唠叨,可每当在夜深人静想起她说的这些话时,却是那么的温暖和幸福,不管以后我们走得有多远,可最终还是会回到那里。如果有一天全世界的人都抛弃了我们,但是她永远不会,她依旧会把我们当成是她掌心里的宝,那个人就是——母亲。-

  母亲在我心中永远是一棵最美的常青树,是她用所有的养分滋养了我们,不仅给了我们美好的生命,光临于这个世界,还教会了我们许许多多让我们一生受用不尽的东西,不管我们以后如何发展,我们还是会回到母亲那最温暖的怀抱,这是没有人可以替代的。-

  母亲十月怀胎后将我们带到了这个世界,让我们有机会去聆听大自然中天籁之音,去倾听花开花落的声音,去天欣赏天外的云卷云舒,去体会大海的潮涨潮落……所以没有哪个母亲不爱自己的孩子的,在我的脑海里,母亲就是一个典型的家庭妇女,虽然相貌平平,也没有什么过人之处,然而,我在她的身上,却学到了许多东西,如若说女人天生的职责就是相父教子的话,我一直坚信母亲做得很好,对我们除了疼爱还是疼爱,虽然我们调皮的时候会“打”我们,但却是“打在我身,痛在娘心”。不知道你们注意到没有:当你犯了错母亲打你的那瞬间,其实不仅仅是你在哭,她侧着脸,在你没有注意的时候早已经将眼角的泪给揩干了。

  母亲从来就是一个节俭的人,也许母亲出生在吃不饱饭年代的原因吧,她清楚每一分钱的来之不易。即使现在生活条件好了,母亲依旧没变,母亲对于吃穿仍旧没有太大的讲究。母亲的眼光温柔而坚定,一直伴我们同行。-我们心里都明白,其实她是很累的,只是她不曾告诉过我们,母亲总是这样无私的奉献着,她把她所有的青春都给了我们,而自己却在岁月的逝去里逐渐老去。-

  虽然小学、初中、高中和现在-,我和母亲相处的时间很少很少,即使是回家一趟,在家也只是呆几天,但是有距离并不代表没有感情。很多时候我只能掏出手机拨出一串熟悉的阿拉伯数字,在电话的那边听到妈妈熟悉而温柔的声音,虽然隔得很远,但似乎还能够感受到你的呼吸。其实很多时候,你所说的话也只有那些每次电话中的常用话语:最近学习怎么样?除了学习之外,最多的就是身体,每当天冷的时候,你总是叫我多穿点衣服,不要感冒了。还有你进常会提醒我,不要忘了给家人打电话……很多时候在通话的后,“嘟-嘟……”从手机中传出来后,我久久才从通话中缓过神来,才意识到电话已近结束了。其实,有些时候,很想再和你继续聊天,但是似乎找不到更多的话题来说;有些时候,其实很想跟你说说心里话,但是又害怕你担心,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相似的情形,也许很多人都和我一样吧?

  去年寒假,我出去和他们一起过年了。当母亲出现在我面前,看到她那张脸,而今已不再年轻。我想她是真的累了,为我们而累,瞬间眼泪止不住的流下来,在行走的世界里,母亲为了我们将自己的青春交给岁月,岁月带走了本属于她的青春;母亲为了我们将自己的青春交给生活,生活带走了本来属于她的年轻。黑色的的、发丛中多了一些白丝,深深浅浅皱纹悄悄地爬上了她的额头,笔直的身躯渐渐弯曲,背影已是沧桑,双手长满了茧,粗糙……看到此此时的母亲,我已没有资格和勇气再说岁月无痕的话,类似的话语在此时已经显得那么苍白与无力。我们永远无法理解母亲曾生活的轨迹与艰辛,她一生的世界里只有我们,给了我们她所有的爱,而我们该拿什么去报答她呢?欠她的我们如何去还?-

  母亲是一条岁月的河,我们则是河岸边的一棵小树,是她用乳汁灌溉了我们,我们才得以成长;母亲是一棵常青树,她永远会是我们身后的一把保护伞,她以大地般的胸怀包容着我们,给了我们无尽的爱,在天地间,唯有母爱是最无私,也只有母亲的心是最低的,一直低到尘埃里,她对我们的付出是永远不求回报的,如果可以,她会把我们所有的苦难统统装进自己的口袋,而把平安和祝福送去给我们,以后的路纵然行色匆匆,别忘记了遥远的地方,有个声音在耳边呼喊着我们回家。。

  一年里属于全世界母亲的一个节日,简单的祝福母亲的话语,我们都别太吝啬,如果可以做到,在母亲节这天,送一支最美的康乃馨给自己的母亲,希望母亲福寿安康,母亲的健康才是我们最大的幸福,而我们能为母亲做的也仅仅如此。如果母亲在你身边,说明你个是幸福的孩子,你可以不用给她买任何东西,你可以选择为她做一件小事,如果你的母亲没有在你身边,即使你再忙,你也不要忘了拿出你的手机打个电话或是发一条祝福的短信给你最亲最爱的妈妈,即使是短短的几句话或是短短的几个字,当你的母亲听到或是看到时,心里肯定有种说不出来的激动与欣慰。最后对天下的所有母亲说一声:母亲节快乐!

当一个人作文14

  你是一个人,谁说你是一个人?

  是的,我承认,是我自己。我现在只是孤立的一个人。这是我一个人彷徨的独白:

  看到的云淡风轻

  诗人的“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或“回眸一笑百媚生”,世间万象在此凝结成诗人的一句句发自肺腑的语言和那饱经沧桑的面 孔。我顿悟:语言是一门艺术。生活是一门艺术。诗人更是一门艺术。难怪关汉卿有句名言:“我是个蒸不烂、煮不熟、炒不爆、锤不扁、响当当一颗铜豌豆,恁子 弟每谁教你钻入他锄不断、斫不下、解不开、顿不脱、慢腾腾千层锦套头。”如此执着、纠结和义愤填膺。

  赵丽华的诗因为语言过度直白,而绯为“伪诗”。我读过海子的诗,与赵丽华的诗简直不能相提并论:晦涩难懂而且意境不明。但是,海子的大脑并非我们想象 的那样简单,与赵丽华对生活的理解相比,海子更悲观,但诗文却散发出“惊天地、泣鬼神”的强大功用。这与“诗言志”和“文以载道”的观点不谋而合。

  我也没有看见赵某某的喜笑颜开,也没有见识过海子的一唱三叹,但我看见真实的人群在旮旯里歌功颂德,看见卑微的人群在忙碌奔波,看见一颗小草在茁壮生长,也看见一颗大树傲然挺立,卓尔不群。

  于是,我想做诗人,不是空壳的赵丽华,不是隐身的海子,而是唱响春天颂歌的散播者。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我发霉的脑袋中装有自己的一片蓝天。抛开一切悲苦沉浮,我还能为自己写诗吗?

  花前月下不属于我,灯红酒绿不属于我,我只属于一种云淡风轻,空灵飘渺的世界。

  听到的喧嚣嘈杂

  听,汽车的轰鸣,鸟的欢歌,密集人群的大合唱,还有起舞弄歌,红白喜事的熙熙攘攘。这是个芸芸众生的时代,一切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所以,我用“倾听”代替单纯的听,我用一目了然打发被倾听的无奈。红尘中有几许喜乐哀愁?俗世中有几多聚散离愁?我用眼睛代替耳朵,因为眼睛总是让我 触目惊心。耳朵可以穿越时空的离合,眼睛让人的视线逼仄;眼睛会欺骗人,而耳朵不会。眼睛总是将有条不紊的生活打乱,“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说的是眼睛的功用,不也说明或隐喻着大自然的演变正将我们的视觉变成一场无休止的浪费吗?

  所以,换一种角度,用耳朵来“看”这个世界,可以看见不一样的世界——“陽光温柔地直照着这朝北的小屋,仿佛你那淡黄|色零乱而又无不活泼的头发。这来 自于耳朵的感受,让你不惜使出了吃下一顿饭的力气,打开窗子.。形形色色的人们一并诅咒吧,你把干黑的耳朵伸到窗外,伸到太陽底下的过去的春天里,聆听遥 远如梦的童话。聆听陽光在你耳膜弹唱的生活,你一般的生活!同时也吹乱了四季的规律,你默默地让耳朵伸到窗外,但没有人知道你将会听到些什么,除了那只没 有灵性的狗。”(摘自《海南文苑·穷人的耳朵》)

  日本发生9·0级大地震,身在异乡,我只能用敏捷而脆弱的耳朵来仔细倾听。我倾听一切“忠言逆耳”,倾听风声雨声读书声,倾听古今中外一切稀奇古怪的 传奇,更要倾听来自地球另端的神奇的生命发出的咆哮和哀叫。这时,一切喧嚣嘈杂都不相入耳,或许,一声犬吠,你就倾听到了所有的童话和传说,一切虚无缥缈 却声声入耳。

  想到的“入世即出世”

  与看到的,听到的相佐证:人生即是一场折子戏。所有悲欢离合皆在心中上演。

  看到的云淡风轻,听到的喧嚣嘈杂,使我相信一句禅语:“入世即出世”。入世,是把悲欢离合都演奏成一盘“锅碗瓢盆”交响曲,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 吧。出世,既是避开人群的喧嚣,也是让心灵的港湾,在“仗剑走天涯”后归于平静。或者说,“心中有佛即是道”,诸如济公,一生漂泊,却铁肩担道义,在中国 的扶贫济困史上写下辉煌的篇章。济公,说他颠、傻、疯、狂吗?我看正好相反。他大智若愚、狂妄不羁,身为和尚,竟然喝酒吃肉,他哪一点符合一个已经出世的 人?

  卡夫卡、鲁迅、达芬奇、卢梭、尼采,他们的身世、爱情以及事业和怪癖,古往今来有几人能懂?也许用今天网络流行的语言来形容:“哥是个传说,请不要迷恋哥”真是恰好不过。人生太清苦,现实中的人经常用“梦想很诱人,现实太骨感”来表达心中的疑惑。

  其实,入世与出世就像一杯烈酒和一杯清茶。当入世时,纷繁与杂芜就在咫尺,酒能醉人却也能让人清醒;当出世时,简单平和仿佛深入人心,清茶即能抚平内 心的伤痛,一杯淡茶一份禅意,袅袅青烟中,最是那一抹仙茶谷雨,能将人心的沸点降至最低。或许,像林清玄一样“温一壶月光下酒”最是有趣。

  大作家曹雪芹是出世的,陶渊明是出世的。而《红楼梦》是入世的,《归园田居》是入世的。

  就仿佛当今花团锦簇的大宅门,就好像农民伯伯辛勤的日复一日的耕种。如此形象,如此叫人振奋而击鼓呐喊。诗人如此,诗人的耳朵如此,诗人的所思所想难道不是这样吗——海子说: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胡兰成说: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当一个人作文15

  我觉得我的生活一直都只有我一个人,其实我的朋友很多,可是至今天为止的十五年来,我却没有一个真正知心的朋友,也许已经有了,只是我还不知道。不可否认,有许多朋友对我很好。他们都曾让我真正快乐。

  李逸是我的好朋友,和他在一起我很轻松,因为我觉得我所有的烦恼都可以告诉他,他还会帮我解决一些。我最想他的时候是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不在一起的时候想念却还不是很浓,我是很欣赏和佩服他的。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只知道,他是我的好朋友,很好很好的朋友。小杰子,滑稽的名字,正如他剪掉比较长的头发后的相貌。(有时候看他有点像土匪)他很聪明,记忆力尤其强。我觉得他努力学习成绩一定很好。可惜他总静不下心把头埋在书里面,和我一样。小杰子平时总不怎么安分,喜欢打打闹闹,可是他为人还是很不错的。是那种看起来特讨厌,却怎么也恨不起来的人我喜欢把我的见闻都告诉他抑或是把我写的文章给他看,然后他便拿着我的这篇在别人眼里看作是垃圾的文章对我说,你怎么这么强呀,文章写这么好了。于是我就想啊,就算全世界都否认我,起来还会有一个人来满足我的虚荣心的。他是我的好朋友,很好很好的朋友。

  喻枫和我在别人眼里是形影不离的朋友,起来同学们这么认为。记得一次初2的物理课上,老师叫上喻枫做马德堡半球实验,当老师说还要叫一位同学的时候,我听到N个同学叫了N+X声我的名字。当然这个N和X的取值范围都是大于1的整数。当时我正沉沉欲睡,被这么一搅和,后果可以想象可老师却叫上了小JAY,我的另一位好朋友。小JAY和喻枫竟轻易地拉开了那个所谓N匹马也拉不开的球。他们俩由于用力太大,球拉开的那一刹那都差点跌倒。我在下面暗自发笑,还好我没上去,不然倒霉的可是我了。我很惊讶啊,他们竟然比几十匹马还要厉害。我对他们的敬佩顿时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但是我就想啊,他们一天要浪费国家多少粮食啊。我还真为他们将来的伙食费担忧。我喜欢把关于游戏的一切告诉喻枫。他是我的好朋友,很好很好的朋友。君,此君非王昭君也。实一男生也。平时不怎么注重仪表。经常可以看到他凌乱的头发。但其聪明程度及学习成绩绝对是不可否认的。可绝对不是书呆子,他会和我们一起玩奇迹,玩传奇,杀CS,杀泡泡堂和星际,技术也很不错。所以时常令那些成绩和游戏都不如他的人心起无名业火。君的人缘是非常好的,起码好过我,每次课间都会有一群人要找我调侃,找他的也一样

  。现在我们两个坐的很近,所以只要一下课,我们这儿几乎就成为男生们经久不衰的战场。我总觉得他有些忧郁,只是没有溢于言表,这是任何人都看不出来的,我也只是猜测。谁能想象他有什么好忧郁的呢,学习又好,游戏又棒,人缘也是顶尖,根本不会寂寞不会无聊。可是每个人的内心都有自己的一份天空,我们是总也猜不透的。纵使有些人可以从一些小的细节中看出一个人的思维。但是君的想法我想我们都还是无法猜透的。他说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找到知己。其实也没什么,我也没有知己。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人生在世,知己难求。有些事是不可以勉强的。我也不想想太多。我只知道他是我的好朋友,很好很好的朋友小JAY,十分帅气的男生,喜欢听JAY的歌,爱喝百事可乐,喜欢足球,喜欢篮球,喜欢上网,向往旅游。无聊的假期里,有两个下午是他陪我度过的。我对他说我要出去你陪我校门口见。然后我用5分钟到了学校,他说他已经到了2分10秒并用10秒买了一包槟榔。然后我和他在凛冽的风中漫无目的地闲荡。我们看到步行街口衣着华丽的乞丐,在龙之杰里谈到春节联欢晚会里JAY的龙拳,在KFC门口看见拉琴的小女孩。我们本来想去KFC的,但是人太多了,就只有另寻他处,可是我们的时间不多了。肚子又在闹空城计,我们便走进一家米粉店,我对售票的说,我们要两份牛肉粉,她便带着微笑习惯性问我:要几两呀?。然后小JAY也走过去说,我们还要两瓶百事可乐。要几两呀然后小JAY走来对我说,原来这里的百事比外面的要贵一倍啊。我和小JAY有个共同理想,就是要去内蒙古,新疆,西藏等地旅游。我们不向往繁华的都市,只想试着在干热的新疆品尝冰凉的葡萄和炙热的牛肉串。我想告诉他,我想在内蒙古大草原上睡觉,但这只是想法。因为他对我说他想在内蒙古大草原上踩着汽车的油门睡觉。所以我没敢告诉他我的想法,因为我怕没准正在车上睡觉的他从正在草地上睡觉的我的身上压过。然后我便成为大草原上一朵绽放的红玫瑰。他是我的好朋友,很好很好的朋友我还有许多好朋友,一起年小学和初中的wk,还有刚进初中的时候第一个认识的黑黑的锐,还有凯B。

  他们都是我的好朋友,可惜他们未能合成一个人,所以他们谁都不是我的好朋友,我在等待我的知心朋友,在这之前,我还是一个人。因为我是一个人,只能够对感觉坦白。记得那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风在树梢鸟儿在叫/不知怎么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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