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学是在前扬十二中读的,前扬十二中的北面是大操场,往南是食堂、教职工宿舍和东西几排大教室,在东西几排教室的中间有一大路直通公路。
上课的教室在最南边,透过教室的玻璃窗能看到公路。全班有六个学习小组,我被选为第六组组的组长,除了自己学习外还要负责收发作业本、出黑板报、带领全组打扫班级卫生等等。黑板报就在大操场南边食堂的东墙上,我因在石门董小学就出黑板报有基础,所以出得黑板报特受欢迎,在板报角、边画得葵花向阳就是黑板报的`一绝!在这大操场上两件事使我难忘,一件是我做了好人好事上台作报告,另一件是上体育课程我跑了第一名字上台领奖!还有,我写得散文《火红的红高粱》成为全年级的范文,反复修改后反表在《山东文学》上。
前杨十二中啊让我又是爱又是恨,爱哪是学到了知识,增长了才干,特别是打好了语文基础,对我后来发表文章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恨哪(现在想来不应有恨!)还是发生在大操场上一件事,那天夜里放电影,去看的有前杨十二中的学生,也有周围村庄的村民,电影放到了一半打起了拥护(即拥挤),我的凳子被挤走,我却抓住了别同学的凳子,按理说应折中不赔钱,可校方要我赔钱!无奈只得赔了五元钱,惹得全家不满意。好在不久我就转学到了一中,老师把我的转学证明(落学藉用)、学习成绩单、三好学生证等全部给了我,可就是不给语文、数学、政治作业本,害得我到一中花钱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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