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2021-12-17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相当于交了一个好朋友。我酷爱读书,每天在书海中畅游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书,它充实着我的大脑,提高着我的思想,丰富着我的人生,更给我的生活平添了无尽的乐趣!我读的书很多,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查理九世》和《怪物大师》,它们都同属一个作者——雷欧幻象。

  我最早读的是《查理九世》,记得其中的情节竟然让我和我的同学吓出了一身冷汗,看到最后的紧要关头,因为念念不忘,忍不住在课上偷看,结果书被老师没收了,但我依然没有放弃,强烈的好奇心驱使我又从书店买了一本。当我无意中得知雷欧幻象竟然又出版了《怪物大师》时,我忍不住蹦了起来,欣喜若狂,晚上辗转反侧,一点也没有睡的意思。第二天,我迫不及待地冲进书店,买了这本《怪物大师》——穿越时空的怪物果实。书的封面上,四个孩子驾驭着一辆“甲壳虫”正在穿越时空,他们挥舞着手臂,张大嘴巴,表情极度夸张……瞬间,好似有一股魔力一下子把我带到他们面前,我分明听见他们正大喊着:“我们成功了!我们成功了!”我的心怦然一动!这样的画面太令人心驰神往了!

  看完第一册,回味无穷,我忍不住又去买了其它的几册,雷欧幻像奇妙的思想和写作手法真的让我赞叹不已,由衷感慨!从这样一本好书中,我看到了人性真善美的光芒;从这样一本好书中,我感受到了友谊所绽放的人格魅力!这样的一本好书所表达的思想、情感早已注入我的灵魂深处,让我陶醉其中!

  我太喜欢它了!我生命中真正的好朋友——《怪物大师》!新的传说又要开始了……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2

  我喜欢的书很多,笑猫日记、虹猫蓝兔七侠传、女生日记、红楼梦、西游记、木偶奇遇记、绿野仙踪等,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淘气包马小跳。说起马小跳,大家肯定会兴奋的两眼发光,因为那个淘气、聪明、顽皮的形象顿时会出现在你的眼前,我是偶然间在爸爸的一位朋友家看到的,起初我只是信手翻翻,是妈妈给我借回家的,她说:“书非借不能读也”。

  回到家我这一看不要紧,迷上了它,竟爱不释手。后来妈妈把杨红缨阿姨写的一系列作品几乎都给我买了回来。如果你没有这本书,那我给你讲一下吧:先说贪玩老爸,马天笑先生照着马小跳的样子设计了一个丑乖丑乖的“跳跳娃”结果举世闻名;轰隆隆老师里,马小跳要送林老师两只可爱的珍珠兔,结果让秦老师给没收了,马小跳伤心的大哭了一场;笨女孩安琪儿里,安琪儿装成笨鸟“飞”到马小跳家,马小跳的妈妈—宝贝妈妈却说:“安琪儿不笨”,马小跳晕了;暑假奇遇里,马小跳认识了小非洲,解救了大黑熊;四个调皮蛋里,毛超哇啦哇啦地说夏林果:“夏林果一回关,吓死河边一头牛;夏林果二回头,大庆油田不产油;夏林果三回头,乔丹改打乒乓球。”在小大人丁文涛里,狼猪辨论大赛,马小跳、毛超、张达以林子聪的聪明战胜了路曼曼、丁文涛、夏林果;在漂亮女孩夏林果里,马小跳送给夏林果好大的一个哈密瓜…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一定也爱上了这套淘气包马小跳吧!

  那就赶快买来读一读吧。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宝库,让我们一起来爱书吧!你有好书也别忘了向我推荐哟!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如果你叫我从书架上挑出我最喜爱的一本,实在不容易,因为书架上的书真是太多了,如果马上说出的话,那么《查理九世》肯定是我最喜欢的书,因为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我的快乐的金色童年。

  《查理九世》是一本冒险,探究系列的书,是雷欧幻像的作品之一。内容情节曲折生动,常受到大多数小朋友喜爱和购买。《查理九世》是一本连续书,第一季共有25本,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七册:《青铜棺的葬礼》,主要写了查理九世收到豪华社区“汉庭秋月”的小少爷寄来的一份神秘的邀请信。原本愉快的小伙伴却在旅游途中打开了一条青铜甬道后有了十分奇怪的转折。黑漆漆的深夜里,在这个被奇怪的气息包围着的社区,恐怕的噩梦成了现实!黑暗的大门就这样的慢慢地打开,一个不可告人的计划在后面悄悄地启动.......

  《查理九世》不仅精彩好看,还让我爱上了看书和写作文,知识也越来越多了。每当做好作业,都会坐在椅子上,专心地看书,经常被人物和故事情节所被感动,被一张张插图看得入了迷,被一句句好句引我进入了现实情景,也被曲折生动的情节有所感动.......

  这就是我最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由雷欧幻像写的冒险探究系类的连续书集《查理九世》。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4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看书让我获得了许多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很多人生哲理。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就是《不一样的卡梅拉》,它让我受益匪浅。

  书里的主人公是一只讨厌下蛋的小鸡卡梅拉,它的经历让它变得勇敢,聪明。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我能打败怪兽”这个故事,故事讲的是在饥荒的时候,大家都饿肚子,纷纷外出寻找食物,可是一头鸡头蛇怪不仅抢走了鸡舍、田地和谷仓,还将卡梅拉的朋友变成了水晶。卡梅拉急中生智,利用外星人小绿鸡送给它的墨镜打败了蛇怪,换回了大家的生命与各鸡舍的安宁。

  读完这个章节时,我好佩服小鸡卡梅拉,它这么小,却打败了这么强大的蛇怪,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可到底是什么让它成功的呢?我想,智慧是必不可少的。在听完兰斯洛特骑士对蛇怪的介绍后,它知道了,只要不看到蛇怪的眼睛,蛇怪就无法将自己变为水晶,所以它找来了之前的墨镜。可仅仅拥有智慧就足够了吗?不,还需要勇气。若没有勇气,它一只小鸡怎么敢与庞然大物般的蛇怪战斗呢?我想,若是我,应该早就逃走了吧。

  我要学会勇敢,和卡梅拉一样。但有这两样还远远不够,还需有信念,拯救亲人与朋友的信念才驱动它去战斗。这信念又从何而来?是源自于它对亲人与朋友的爱。

  卡梅拉将智慧、勇气和信念集于一身,在面对鸡头怪时,用喔喔喔喔的啼鸣打败了怪物。它值得我去学习。

  《不一样的卡梅拉》这本书是多么的精彩动人,它值得大家去阅读。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

  “看书时间到了,看书时间到了!”老妈又开始了,唉,我只好抓起书看起来。我看过许多书,有,《三国演义》, 《西游记》,《水浒传》……如果你要问我,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你:“《十万个为什么》。”关于这本书还有一个小故事呢!

  有一次,我在家里吃饭。把一块骨头随便扔在了地上,不过一会几只小蚂蚁“行动”了!它们先是用头触一下那根骨头,然后迅速地返回窝内,又过了一会,一个蚂蚁小分队来了,它们排列有序,一个“小队长”在前面打“先锋”,到了目的地—骨头,便把骨头抬回窝,它们按着来的路线返回,由于好奇,我在它们周围用手指了一圈。它们便乱了,像无头苍蝇

  一样在圈里乱了套。我拿起《十万个为什么》想找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终于找到了,原来蚂蚁出窝前,会留下一种特殊的气味,如果蚂蚁找到了食物便会按气味原路返回,如果搬不动它会回巢叫工蚁帮忙,如果你在它回巢时在四周划一个圈,会把它留下来的气味打乱,因此它会一直在这个圈里走来走去,没完没了。我知道了,那么我还有一个疑问它们它们为什么要先用头触一下呢?经过仔细查找,我终于把这个问题也给解决了,原来它们头上都有一个触角,这对触角就像一个信号仪,只要它用触角触一下食物,就能知道食物能不能吃了,如果能吃,它就会用头触一下另一个蚂蚁,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直到传到蚁窝里,然后大批大批的工蚁会来到食物旁边,拉回窝内,看到这儿,我才高兴的笑了起来,因为我又从书中学到了一点知识。

  听完这件事,你应该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爱《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了吧!因为它每天都可以让我学到新知识,解开谜题。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

  这是一本厚厚的、表面枯燥无味,但是,翻开却让我如痴如醉、爱不释手的一本书。这本书就是明代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在两千多年前,在我们的神州大地上,这片神圣的热土,发生了什么呢?经历了什么呢?

  东汉末年分三国,烽火连天不休。群雄割据,个个都雄心勃勃,都想成为最终的霸主。后来特别是刘备、曹操、孙权这三个大佬,手握重兵,猛将如云,鼎足三分,打来打去,一场仗打了几十年,终于决出了胜负,而胜者却是新的势力——晋!三国归于晋帝司马炎。

  在曹操、刘备、孙权的起步阶段,要说实力最弱的,非刘备莫属。刘备在事业的起步之初,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不断地投奔他人,常吃败仗。他从一无所有,到一方霸主,他后有追兵还坚持携民渡江,不丢下百姓。刘备告诉我们,一定要有执着的信念,和一颗充满仁爱的心,唯贤唯德,能服于人!

  曹操专权居相府,挟持天子令诸侯。曹操告诉我们,成大事要讲谋略;关羽满腔懊悔:“哎,千万别像我这样心高气傲,得不到什么好结局。”吕布周瑜张飞……他们的人生都有着让我们借鉴、反思的地方。

  以史为鉴,以史为例。从《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做人的真理。《三国演义》本身就是真理,让人明智,让人明理。读《三国演义》,我们是在与英雄对话,与历史交谈!

  这部恢弘的史诗,不论在什么时候去读,去欣赏,去品味,都能领略到它所拥有的深厚内涵!好书不厌百回读,《三国演义》这本书,我还要读很多遍,很多遍……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7

  童年到现在,妈妈给我买的书不胜枚举,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还是这本《智慧满行囊》。

  想起当初,妈妈给我买这本书后,拿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我看见了,顿时眼睛一亮,就像乞丐见了大元宝,连忙跑了上去,拿过来了。还追根究底地问道:“亲爱的妈妈,这本书是给我买的吗?”“不是给你买的,还是给别人买的吗?”妈妈答道。我大声的说了声:“谢谢!”我就马上搬来了一个椅子坐在上面,专心致志地看了起来。

  书的每一篇文章下面都告诉了我一个哲理。这本书我看了一遍又一遍,就是看不腻。这本书告诉了我:“人生无坦途,跋涉无风雨,畏惧时,智慧是一柄利剑,助你披荆斩棘,笑傲人生;迷茫时,智慧是盏明灯,为你点亮心灵,坚定方向;疲乏时,智慧是杯山泉,让你洗去尘埃,净化灵魂。”拿起《智慧满行囊》,就像闪光的智慧果子捧在手中;拿起《智慧满行囊》,心便像荷花一样轻轻绽放;拿起《智慧满行囊》,让温情如花香环绕身旁。

  只要静静地翻开此书,就能听见智慧如清澈水滴悄然渗透的声音,闻到温情如金山田野自然弥漫的芬芳。人生的哲理,我铭记于心。我要让自己饱览哲理美文,吸纳智慧精髓,任思维徜徉漫漫宇宙,聆听不倦教诲,陶冶高尚情操,让心中的梦想扬帆起航。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

  “我无法不老,但我还会年轻。我不敢对我们过于庞大的文化有什么祝祈,却希望自己笔下的文字能有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文化苦旅》

  谈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不说是如何深刻,但也能担当起“最”那个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文化苦旅》。

  此书由37篇散文组成,是余秋雨教授通过对国内外的文化进行考察与思考,结合自己的人生体验,和对社会历史文化的深刻认识凝成的精华,语言清丽典雅却不失韵味。

  初读此书时,便被一股浓厚的墨香清气所吸引,那文字竟像被光阴所浸染。干净漂亮,深入浅出。厚重却又不枯燥,严密又不失洒脱。将文学的灵性与飘逸表现得扬扬洒洒淋漓尽致。

  有人说余秋雨先生的文章太复杂,其实不然,书中虽于浮光掠影中蕴藏了深邃沉郁的哲理,但却不晦涩。语言温婉澄明,优美简练,如品茗般优雅淡然,于三言两语中就闪现出智慧与理性的光辉,宁静而致远。

  在他轻灵老道的笔锋中,那些被他信手拈来的万千物象栩栩如生的付诸于笔端,那深郁古风和空灵笔法完美地融为一体。历史文物竟起死回生,山水风物也皆具言语。

  在阴雨连绵或酷热焦灼的日子里,捧一本《文化苦旅》,煮一壶清茗,与余秋雨虔诚的膜拜与山水之间,让思绪遍地流淌,让灵魂逍遥天边。

  我真怕,那些形形色色的图书,熏重了我的口味,所以,我徜徉在《文化苦旅》中,让它在潜移默化中改变我的气质。我知道,它带给我的,不但是知识的积累。就像你说的,你的文字就带给我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

  我们,都是飞天的后人。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我在六年级看的一篇长篇小说《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亲情。

  这个故事发生在辽阔的草原上,它讲述了母狼紫岚把后代培养成未来狼王的故事。母狼紫岚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冒险去抓鹿,并在与大白狗搏斗时生下了五只狼崽,但随后山洪夺走了一只狼崽的生命。在培养狼王的过程中,黑仔因过早出外玩耍而成了金雕的食物,蓝魂儿因勇敢地冲在队伍前抢夺山羊而中了猎人的弹簧夹,双毛在即将登上狼王宝座时因自卑导致失败并被饥饿的狼群吃掉。唯一的母狼媚媚再被公狼吊吊诱骗后,步上了正轨并找到伴侣。最后关头,紫岚为了狼孙们不再像黑仔一样被金雕残害,咬紧牙关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以狼的视角,真实、形象地写出了狼群的生活与特征。同时,作者把狼群生活的细节刻画得十分生动,是人身临其境之感。让人感到真实的另一个原因是作者在对狼的描写中没有混入人类生活中的道德原则,更加突出了狼凶猛、残暴的形象这些写作手法,都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这本书,我闭上眼,脑海中浮现在我眼前的是母狼紫岚。也许在大家眼中,这只母狼也像其他狼一样凶残,但在我眼中他是个伟大的母亲!它用自己的爱哺育着子女。我们的父母有何尝不是这样?平时他们早出晚归,省吃俭用,把一切美好的东西都留给我们,时刻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们——这不正和母狼紫岚爱子的精神是一样的吗?这种精神让我十分敬佩与感动。

  让我们好好地对我们的父母说声“谢谢”吧!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0

  我崇敬那些出口成章,妙语连珠,非常博学的人,他们惟妙惟肖的语言使我心驰神往。

  我爱千丝万缕的《家》,欣赏千变万化的《西游记》,伤感震撼人心的《悲惨世界》,同情生死相随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然而。我最喜爱的是孤岛求生的《鲁宾逊漂流记》。

  我喜欢他执着的个性,为了心中的渴望,他不顾父母的反对放弃了安稳的生活,踏上了风雨飘摇的轮船,开始了惊心动魄的航海之旅。我喜欢他的勇敢和智慧。在经历了生死擦肩而过后他没有放弃航海之旅而是迎难而上,直面困难,在沦落为奴隶后他不甘于向命运屈服,他用自己的机智勇敢摆脱了束缚,赢得自由。我喜欢他孤岛求生的坚韧不拔,面对荒无人烟的小岛,他没有自生自灭,而是选择与命运抗衡,他不畏艰难。一次次地从毁坏的船仓搬出食物,他不怕挫折面对辛苦种下的种子的死亡。他总结经验,再接再厉。我喜欢他的慈悲善良,当他眼见惨无人道的食人场面时,他愤恨不平,并决定冒死救人。他的身上闪现了人性的光辉。

  古人云: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我不敢说鲁滨逊成就了多么伟大的事业,但他却成就了自己不平凡的'人生。他经历胆小怕事者所不能想象的困难,他体会过贪生怕死者所不能体会的漂流。

  我爱这本书,更爱一遍遍地阅读那惊心动魄的文字和情节,我喜欢并深刻铭记它所给与我的精神。畏缩不前的人永远都无法看到风雨后绚丽多姿的彩虹,相信自己,敢于挑战困难,直面挫折,才会迎来黎明的曙光。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1

  我看过很多书,其中《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书的作者海伦·凯勒是一个盲人。她两岁时因为一场大病而双目失明。她身残志坚,努力学习,成功进入了剑桥女子大学。经过几年的大学生活,她又考进了哈佛德克利夫学院,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在书中,她说,只要给她三天光明,第一天,她要感谢她亲爱的莎莉文老师和那些帮助过她的人,并去观看那些优美的风景;第二天,她要去观看科学家们的发明和古建筑;第三天,她要体验一下平常人生活的滋味。

  海伦?凯勒只要有三天光明就会如此珍惜、感恩、努力。想想我们都是健全人啊!却常常无视身边一直不断关爱、帮助我们的老师、父母、朋友,一天又一天地浪费宝贵的光阴。这世界是多么美好,她一个盲人能“看”得见,我们有眼却看不见。伟大的祖国不惜一切代价培育我们,还有好多人无私地为我们付出,她一个残障人能点滴感恩回报,我们这些健全人却常常熟视无睹,茫然不知。她的眼睛虽一日都无法见光,她的心灵深处却是阳光满满,光明四射。她一生奢望的这三天光明,我们轻而易举地拥有着。每当想起她的这三天光明,都让我震撼,让我惭愧,更让我奋发向上。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更是我生命成长中的一本宝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2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苏轼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一本我最喜爱的旧书,它就是曹文轩先生纯美小说系列的《青铜葵花》。

  这是一个城市女孩和一个乡村男孩的故事。女孩叫葵花,七岁时失去了双亲,成了孤儿;男孩叫青铜,五岁时在一场大火中丧失了语言能力,成了哑巴。也许定该如此,命运的机缘让他们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了她的城市,在思念中青铜终于喊出了他心中一直想喊却又喊不出来的两个字葵花。

  这本书写尽了真。兄妹的真情,嘎鱼父子送给青铜家鸭时的真心诚意,葵花和爸爸两人之间相依相靠的一种父女真爱

  这本书写尽了善。这书中的人物哪一个不是善良的人?我们看书中的苦难时,可能庆幸的是今日的美好生活,但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些苦难,他们才更加团结,个个充满了大善。

  这本书写尽了美。其中最深刻的就是人性之美,书中的人性之美无时无刻湿润和纯净着我们的眼睛和心灵。这种美,是极致的美。

  这本书中的真善美,牵引着人们完成对生命中真、善、美的永恒追寻,所以,这是一本值得我们用一生去读透的书。这本书也让我体会到了真情与善良,让我更深一层地解读了美这个字,也立志以后要做一个以真心替人着想,以美好和善良待人的好少年。

  《青铜葵花》,诉说着生命的坚强和美好,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否也想来读一读这本书呢?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3

  平时一有空,我就往充满墨香的书房里钻。若要问我最喜欢哪一本书,不用想,当然是《夏洛的网》。

  这本书的主角是小猪威尔伯。书中讲的主要内容是:一天,一个女孩起床吃早饭时,看见她的爸爸回屋拿了一把斧子,她觉得很奇怪,就问她的妈妈:“爸爸拿斧子干什么去啊?”她的妈妈回答说:“一头母猪生了一只落脚猪,爸爸正要杀呢!”小女孩急忙跑过去阻止了她爸爸,打消了他杀小猪的念头,她央求爸爸说:“我想养它,行吗?”爸爸心软了,便同意了,他把小猪装进了一个箱子里,递给了女儿。小女孩喜不自胜,又给小猪起了一个名字——威尔伯,还每天给它一些美味的食物……

  直到有一天,小猪威尔伯被卖到了她的叔叔那儿,威尔伯很不情愿。不过令它开心的是,它在那儿交到了一个好朋友——一只名叫夏洛的蜘蛛。后来,威尔伯长大了,她的叔叔就想把它杀了吃掉。“我觉得它的命可真苦!”夏洛听说了,很伤心,就绞尽脑汁想出了一个办法——在网上织“王牌猪”和“了不起”几个大字。说干就干,夏洛很快就行动起来了。它连夜赶着织字,不怕苦也不喊累,直到把“王牌猪”和“了不起”织完了才休息。后来,人们看到了这几个字,都大吃一惊。他们觉得威尔伯就是王牌猪,非常了不起,所以,威尔伯最终幸免于难。夏洛为朋友两肋插刀的精神真令人敬佩啊!

  这本书不仅趣味横生,还温暖动人,希望大家有空都去看一看!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4

  书是知识渊博的老师,给予我们知识。书是讲故事的高手,把我们带到绚丽多彩的童话世界。我常常在书海中沉醉痴迷,流连忘返。在我读过的书籍中,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给予我很多的启发和感触。

  这本书的作者是海伦*凯勒。书中的每句话都让我深深体会到海伦对看不到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的从容淡定。而这从容淡定背后又让我感觉到“失明”的事实带给海伦的冷酷无情。但海伦都一一承受,从巨大的不幸中勇敢的站起来,用自己的坚强意志和一颗善良的心去触摸大自然,去用心聆听和感受大自然神奇的力量。

  海伦本来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但是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夺走了她的听力和光明。从此她再也不能听到任何声音,看到任何景色,这个五彩缤纷、乐曲悠扬的世界再也不属于她。海伦的母亲看到小海伦整天很忧郁,就为她请了一位家庭教师。慢慢的小海伦长大了,她学到了越来越多地知识。海伦整天都沉浸在书的海洋里,家里弥漫着浓郁的书香。后来她竟然以优异的成绩被大学录取。命运对你关闭一扇窗,还会为你打开另一扇窗。就看你面对不幸是失落消沉,还是振奋前进,面对绝望以后对新生的热切渴望。

  我喜欢海伦热爱学习,热爱生活的向上精神;我为海伦的不幸感到痛惜的同时,也为海伦能勇敢面对生活带给她的灾难而欣慰。这世界没有假如,但是我最大的梦想是帮海伦实现她对生活的全部渴望。珍惜现在,珍惜生活,珍爱生命。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窗边的小豆豆》,它的作者是日本作家黑柳彻子。

  书里讲述了主人公小豆豆,因为上课时经常打扰别人,所以被勒令退学了。她只好转到了另一所学校——巴学园。一到学校,校长先生就让小豆豆把有趣的事情说给他听。这下小豆豆可开心了,从来没有人愿意听她说话。于是,她说了整整四个小时才闭上嘴,更意外的是,校长先生在四个小时里没有做出任何不耐烦的举动,反而一直笑眯眯地听小豆豆讲话。

  巴学园的教室与众不同,教室的外形像电车,每天想跟谁坐就跟谁坐,坐哪一排都可以。看到这里,很多人可能会有疑问,个子高的坐前排不是会挡住个子矮的同学吗?没错,确实会挡住,但是巴学园根本不用上课,只要按时把每节课要完成的作业做完就可以了。

  巴学园的午餐分为“海的味道”和“山的味道”,如果忘记带某种味道,校长先生背后跟着的阿姨就会把食物装到你的碗里。

  音乐课是由校长先生带大家上的,大家可以把自己喜欢的音符用粉笔写在地板上,做成一首欢快的乐曲,校长先生会把大家创作的乐曲用钢琴弹出来。

  校长小林宗作先生用心地呵护着每一个孩子,给孩子们带来了无尽的快乐。真希望我也能遇到像小林宗作先生一样的老师,有他这样的老师在,谁还会不喜欢上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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