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我讨厌我的同桌
的同桌叫陈梓钧,他长有一张超级胖脸,胖脸的上面有一头乌黑乌黑的头发。他的眼睛很小,笑起来根本看不见他的眼睛。有一张樱桃小嘴,樱桃小嘴一般都长在女生脸上,我不明白为什么会长在他脸上。你知道我为什么讨厌他吗,因为……因为他上课不听讲,还跟苍蝇似的“嗡嗡嗡”地叫个不停,总是和我的好朋友杨柳清叽里呱啦地讲些什么。比如说,中午老师要求我们安静地看书,他和杨柳清两个人好像在斗嘴,我好心提醒杨柳清,被张宇婷看见了,她以为我和柳清在讲话。陈梓钧还有两个我特别看不顺眼的坏毛病:一是脾气不好,像一头发疯的野猪,总是叫我外号,我说他几句,就翻脸,脸马上变成红色的了。不过,过不了几秒钟,他就笑嘻嘻的了。二是要偷看我的答案,每次老师让我们写作业,他写不出,就往我的作业本上瞟一眼,知道答案了,就埋头做起来。但是每次都被我揭穿。
以上就是陈梓钧的一小部分缺点,当然他的缺点还不止这些,如果全部写下来,老师肯定会说:“娄梦婷,你找陈楠帮你看一下你的作文吧!”我讨厌他,讨厌到老师骂他,我在心里叫活该!他骂我,我骂死他的那种程度!我真的搞不清楚,为什么他比那些辅读班的还不如啊!真不教训他,真的是不行!算了,不说了,越说我越气。同学们,你们评评理啊,你说他是不是很无聊?岂止是无聊,是very,very的无聊!真的是气死我了!
我讨厌他!
篇二:同桌冤家
有一天,我到图书馆接书,突然我发现了一本封面奇特的书,我怀着一颗好奇的心,把这本书借了回家,回到家后我发现封面赏花这两个人一个男,一个女,男的手里拿着一个扫把,假装在弹吉它,十分的搞笑。这本书的作者是伍美珍,他是中国人。他善于用键盘敲故事,而却用钢笔写不出一个故事的,奇怪的一个人。他已敲出许多本书。这本书叫《同桌冤家》属于校园爆笑小说。这里的内容很有趣,是男、是女在校园中PK,每天都上演着精彩的故事。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的内容很曲折,招式上有什么“九阴八骨桌“、“排山倒海”和“北斗二星阵”、“河东狮吼”,人物上有“淘气包”惜城、“班花”兔子、“胖子”阿呆和“暴力女”咪咪。语言幽默、风趣,像苍天无言,大地无语,只有这99999分贝的惊天动地的抗议声在校园里久久回荡。
看完这本书,我就想起我的三个同桌,陪我度过里三个难忘的年级,他们的性格爱好都不同,我的三个同桌有两个比我还矮。先说我的第三个同桌吧,标准的蘑菇头,相貌平平,为人热情,爱做手工。第二个同桌,扎了两根马尾辫,相貌平平,为人热情。对芭蕾有着特殊的感情。笫三个同桌,扎了一根马尾辫,样貌清秀,为人热情,文静,知书达理。能把一幅画画到以假乱真的程度,而她的英语成绩是班上的前三名,每次都能积极的回答老师的问题,从来没有迟到过。而且很大方。不管问她借什么,比如彩笔呀、蜡笔呀、很有意思的书啦等等,她都会很愉快地答应,让人不感动都不行。
是啊,在生活中、学校中,我们身边其实都有惜城、兔子、阿呆、咪咪这样的伙伴。我们每天的校园生活,就是一本丰富多彩的厚书,诉说着童年的乐趣。而在学习中的同桌,则是一起学习的好朋友,学习中的老师,更是指亮前方的路灯,照耀着我们成长的征程。
篇三:给同桌画张相
提起我的同桌,我就忍不住弹开太多话题。我跟他有着深厚的友谊!
我的同桌是一位女生,他的优点就是俩个字‘臭美’。老师曾经开玩笑说:只要美丽才会‘冻’人。也对,我同桌的确就是这么样的人!他长着一对浓浓的眉毛,开宽提拔的小鼻子,显得非常可爱!在鼻子上方住着俩只邪恶的怪兽,这俩只怪兽经常会鄙视一些人,显示出那可怕的神情。而这俩只怪兽也有好的特点,水灵灵的外表,有时候也会露出可爱的面貌,可是这还不够啊,总觉得少了什么?少了什么呢?少了孤黑二将。这股黑二将可不简单啊。看守着水灵灵的眼睛。如果表现在一处又显得孤独,但一起看又是那么漂亮可爱!在最下面也就是爱美的小嘴了!我同学的这只小嘴可不简单。为了表达‘臭美’之心。每天都是少吃少喝的,可把这只小嘴享福了。因为每天的工作只有那么一点点。他们组合在一起,表达了一张纯洁红通通的小脸。
我同学叫张月。所以我给他起了一个小名:小月以后大家都是这么叫他了!他也没用任何怨言,不瞒大家,是我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劝张月别告诉老师我给他起的外号。有一次,上画画的时候,我拿着剪刀没事干,看着同桌的头发摇摇晃晃,真是闹心,我前思后想,终于决定了。拿剪刀吓唬她,没想到,他刚把头发一翘,我反而把她的小辫子给剪了下来。哎呀,害的老师在办公室一顿恶骂。我的天啊,上帝啊!我咋这么惨啊!
这就是我的同桌,又臭美,又冻人啊!
篇四:我的同桌叫“大圣”
我的同桌是一个个子1米8的壮青年,弱小的我和他站一块完全不能正比。他有着黝黑的皮肤。浓密的眉毛和让人羡慕的大眼睛,他是我们班的积极分子,不仅运动好,成绩也是数一数二的不错。他的梦想也是做一名演员,当然他的第一个戏就是《西游记》
“哈哈哈哈”这爽朗的笑声已从教师传到了楼道。不用猜,着笑声的主人便是我伟大的同桌。已经班就看见他笑的前仰后合的捂着肚子,似乎在多笑一下眼泪都会蹦出来。见我来了便把我拉过来说道“今天下午要选演员,听说是在校庆上演《西游记》,你参加吗?”“不感兴趣”我不给面子的说道。“外外外!这么好的一次表演,怎么能不参加呢”不用想,我同桌一定会去报名参加的。只是不出我所料,他果真去报名参加了而且没想到选拔的.老师立马就看上了他,选他做了那只调皮的猴子。这时的他正手舞足蹈的向我炫耀。“呃。不就是做只猴子么,至于成这样?后槽牙都快笑出来了。”我十分鄙视的默默说道。他似乎没听到依旧兴奋的手舞足蹈。没多久《西游记》剧组就开始排练了,经过2个星期的排练,校庆就到了。
每个参加的人都摸上了厚厚的粉底滑稽的装扮。到最后演完时才知道,原来他只有2句词,但他依旧演的狠卖力。专心练词。
瞬间我就被他的努力所感动。我想想要是自己就两句词还花这么滑稽的装,肯定立马就不干了。难得他依旧坚持着。
我现在是越来越佩服他了。我亲爱的大圣同桌。
篇五:我的同桌
我上六年级时,我和王雨晴是同桌,可是由于我们总是讲话,老师又让我和李煜同桌。一开始,我觉得李煜婆婆妈妈的,干什么事都慢,像个小女孩一样。每次,他叫我时,我都假装听不见或干自己的事。因为我怕和他讲话,我也会变成那么慢吞吞的。可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星期,我打消了对他的看法。
星期二,我的数学作业有一题不会做,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这时,李煜来了,他像动画片中的宝宝超人一样,一下子看出了我的心思。他对我说:“你怎么了?是不是遇到什么棘手的事了?要不要我帮助你啊?”我现在哪有时间跟他反驳,只好不情愿地告诉了他。于是,他坐下来,又拿出一张纸,对我说:“你要把卖出的设为X,那么钢笔就是Xdivide;(1—2/3),那圆珠笔是什么……”我想了想,说出了答案。李煜继续讲解这题的方法,我也在认真地听着。不一会儿,在李煜的指点下,我很快就明白了这道题做法。在放学时,李煜又追上我,问我那题是不是会了,我点了点头,便走开了。
过了几天,我忘了带铅笔盒,铅笔盒没带,钢笔自然也没带,我很着急。这时,李煜又使出了他的宝宝超能力量,把他唯一的一支钢笔放到我的桌子上,自己却拿起了铅笔。我感激地说了声“谢谢!”李煜却说,“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写!”我便拿起笔写了起来。
从此以后,我们由同桌冤家变成了好朋友。我们下课一起打打闹闹,嘻戏玩耍。我遇到不会的数学题就问他,他总是耐心地给我讲解。他呢,语文题有不理解的地方问我,我也欣然去给他解说。我们互相帮助,成了一对快乐的“黑白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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