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好一篇写人的作文呢?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写人的作文700字5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写人的作文【1】
记得在我幼儿园大班的一个暑假,妈妈第一次带我回到了河南老家,我也头一次看见了我的外公,留在我内心深处的那个人。外公他个子不是很高,但是身体却十分硬朗健康,我也第一次见到了我的表哥,我常常会和表哥一起在屋前的小溪中玩水,这时候,外公总是不远不近的蹲在岸边,笑呵呵的看着我们。
在河南的几天里,外公呵呵的笑容始终挂在脸上,在外公略显苍老的笑声中,陪伴着我度过了快乐而难忘的一个礼拜。
不久,我上了小学,由于学业渐渐地变得繁忙,我竟然快5年的时间没有见到了我的外公,说来也巧,那年国庆长假的时候舅舅结婚,于是我和妈妈一起回河南祝福,并且能再一次的看望久违的外公外婆,我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来到了外公的小屋,那熟悉的身影映入了我的眼帘。突然间我看见外公那一只空荡荡的袖管……
原来外公在一次修理农耕用具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电源,他的一只手霎时间被卷了进去。事后,外公的伤是治好了,然而却永远的失去了一条手臂,但是外公的脸上依旧挂着亲切的笑容。
今年的二月,妈妈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犹如五雷轰顶——我的外公患了绝症,肺癌!而且已经到了生命垂危的地步。
我苦苦央求妈妈带我一起去河南,让我再一次见见外公。在火车上,我心里一遍又一遍的祈祷,希望这只是一个梦。
当我看到外公时,他老人家已经奄奄一息,瘦得皮包骨头,我知道外公一定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外公看见了我,挣扎着坐起来,脸上依旧是我熟悉的笑容……
两天后的晚上,外公脸上带着慈祥的笑容安静的走了。窗外的梅花高高的挂在枝头,在瑟瑟的寒风中,却依然孤傲的绽放着。似乎也在为外公的逝去而哀悼。
外公走了,但是他的身影和笑容却深深留在了我的心里。并且我也懂得了外公笑容的真谛——把快乐留给别人,坚强地活好每一天。
写人的作文【2】
他是一位平凡的人,他也是一位成功的人。
在他幼年是期就被送到外祖父家度过童年了。他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生活,只仅仅地上过三年学,在小小的年纪--11岁就开始走向社会,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了。
他酷爱学习,在艰苦的劳动之余仍然坚持写作实践和阅读大量的书籍。xxxx年开始文学创作,xxxx年发表了地一篇小说《马卡尔·楚德拉》,xxxx年他的两卷集<<随笔和短篇小说>>去版,从而成为闻名欧洲的伟大作家了。
他所写的并不是虚构的。他的作品大多是对现实生活的实录.他幼年的艰苦生活,也在他毫无保留的一枝神笔之下把一切都尽情的挥洒出来了,不需加任何的一点修饰。他的作品里流露去像火一般热情的讴歌可自由和理想,号召革命行动,赞扬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同是也批判了腐朽的社会制度,揭露黑暗现实和自私,愚昧的小市民习气。
1913年发表了他的自传体三部曲,这三本书既是他童年至青年生平的真实自述,也是他根据自己亲身的生活经历,对俄罗斯19世纪末期社会的政治生活所描绘的一副生动的历史画卷。主要讲述了他在外祖父,外祖母那里过的童年,后来,到了一个店里当学徒,但也是过着不好的生活,经常受到掌柜的嘲讽或打骂的,也就这样不知过了多少个严冬,不知道挨了多少次打,时间就这样流逝了,没什么好留下的。他终于可以上大学了,这也总算是圆了他上大学的美梦了。
他无论生活在世界的哪个角落里,被任何一个无相干的人骂,或做任何一件事,都是不会轻易地放弃任何一个读书的机会,不会放弃自己的生命。
这位平凡而又成功的人,正是我们熟悉的马克西姆.高尔基了。
写人的作文【3】
有一个人深深地藏在我的心里,总是让我时时想起他。
他长着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看起来炯炯有神,让人感觉到温暖。平平的头上长着立起来的头发,皮肤有些黑,他的嘴巴可能受过伤吧,吐字不是很清晰。他家住在王升屯,感觉家中不是太富有。他经常向我提起他的妈妈,却从没有说起过爸爸,对他来说爸爸很陌生,我想他的爸爸是不是去外地了?他喜欢穿一身黑色的衣服,一双鞋也可能伴随他过了几年的风雨。总之印象中的他是一个极普通极不起眼的男孩子。但是,一个意外事件的发生让我不得不对他另眼相看!
那天天下着雨,我从老师办公室抱回一大摞作业本,教室已空无一人,因急着要回家,把作业本放在讲台上背起书包就走,结果却忘了锁门,导致我们班损失了一个板檫和几根粉笔。他发现后悄悄用自己的零用钱买了一个板檫和一盒粉笔放在讲台上。我想,这个朋友我交定了。随着交往的增多,我终于知道他家里的一些事情,他妈妈很辛苦,兼二份工作,每天起早贪黑地干活,挣份辛苦钱,有时他放学后还要帮着妈妈干活!家里生活这么艰难,他却有这么崇高的精神,我很佩服!
那年冬天班里换新锁以后,只有一把钥匙,需要有人提前到校给大家开门。我给他说:“上午你开门,下午我来开门。”我想他一定不会同意的,因为大冷天的谁都不想走的那么早,谁想他却答应了!这个人心眼太实在了,无棱分配他何种工作他都毫无怨言,我很佩服!
他在班里是一个执行纪律的“模范生”,从不会和人打架,从没有干过任何出格的事,这一点我这个副班长真的自愧不如啊!
这个外表极普通很不起眼的男孩子真的值得交往。什么?你也想认识他,那我告诉你,他就是我们班的马树华同学!
写人的作文【4】
他活泼好动不受拘束,他歌声嘹亮想唱就唱,他上课活跃积极举手……他就是我的一位新同学——唐哲鑫,我的新同学。
记得入学教育学唱校歌时,六年级的所有同学都集合在开着空调的多功能厅里,由于正襟危坐的时间长了一点,总让人感觉懒洋洋的,浑身不舒服。他更是有点受不了,不是趴在桌子上,就是这里动动,那里碰碰,可一听到老师要教我们校歌时,他的身子立刻像松树一般挺直了起来,眼睛里焕发出青春的光彩。老师先让我们倾听一遍,当优美动听带有自豪感的校歌音乐响起时,他也跟着轻轻地哼唱起来。老师说:“唱歌时要带着笑脸,大家看,就像这样,说着老师做了一个嘴角上扬的笑脸。”同学们都会心地笑了起来,他也咧开嘴笑起来。在一张张笑脸中,数他笑得最开心最灿烂呢。音乐老师带着我们唱了几遍,只听见所有的声音中有一个声音最响,最尖,那就是他发出来的。“大家唱了几遍后觉得哪部分最难?”老师问。一只只小手像雨后春笋般举了起来。有的说“最后‘我么书写光荣’的音太长太高了,唱不上去。”有的说“最前后的音很容易跑调。”还有的`说“‘叱诧风云,驰骋纵横’很难唱。”话音刚落,唐哲鑫便把手举起来。老师要他提问,可出人意料的是他并不提问,而是回答前一位同学的问题。所有同学的目光都集中在身上,但他旁若无人,镇静自若地说:“唱这句话时要非常自豪,只有心中以徐教院附中为骄傲,才能唱出这句话的自豪感。”他滔滔不绝地回答了那个问题,声音响亮,老师和同学们都为他热烈鼓掌。
他很喜欢唱歌,我们学唱的这首校歌看来是他喜欢的类型。你瞧,他在回班级的路上还在小声的哼唱呢!他唱了一遍又一遍,回到教室里,张老师让我们再练习一下,也是他给我们起得头。
唐哲鑫就是这样一位活泼好动、热爱唱歌的新同学。当然了,我们班还有很多优秀的同学,在我眼里,这真是一个藏龙卧虎的集体!
写人的作文【5】
“肥兄”者,本班一男生也。其实肥兄并不很肥,只因为同宿舍的同学都是“竹竿”,唯有“肥兄”的体形稍微出众,加上他是初三的降级生,故“肥兄”着昵称,在室友们的左叫右喊中就成了他的代名词。
“肥兄”除了体形稍微胖一点,还有就是他的头是我们班中最大的,故“肥兄“有名”大头儿子”。我看他大头大脑、傻呼呼的,一开始降级到我们班上,还认为他成绩不怎么好。后来经过第一次月考,他的物理成绩是我班最高的,数学也很好。他的记忆力超群,不过英语嘛,就差得不能再差了。
和别的男生一样,“肥兄”也会打打闹闹,间或恶作剧一下。但“肥兄”打架又有与众不同之处:动作虽然是慢的,倒也并不吃亏。他有时让我十分苦恼,甚至哀求他别耍滑头捉弄我。一次,我还在做练习,做得十分认真,可他闲着没事,一会儿走过来,一会儿走过去,总是缠着和我聊天,搞得我怒火冲天,可他还是笑眯眯地望着我。唉!只有哀求了,没办法!
“肥兄”还有一个特点:嗓门大,经常在寝室里唱《死了都要爱》。真的说白了,那就是大恐龙在号叫,不过也给我们带来了很多乐趣。我相信,凭着他那大嗓门完全就可以胜任体委一职。我也对他说过这件事,可兴许大家都是读书人,懂得“露相非真人”之道理,故他最后也只是付之一笑,并未有所行动。毕竟他在班上是不会使用那大嗓门号叫的——怕下死我班的一大半女生,中华民族“自谦”的美德在他身上也是能体现其中之一二的。
但他有一个优点让大家佩服,就是勇于承认错误。有一次班上的班刊被某人弄坏了,老师问是谁做的自己承认,没人知道是谁干的,我也不知道。“肥雄兄”承认是他做的,并且主动向老师认了错。虽然为了这件事受到批评,但大家心里还是佩服他的。
其实,“肥兄”也不坏,有时甚至可以说是可爱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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