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书习惯作文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书习惯作文 篇1
前些日子,跟一位朋友聊天,他说,台湾作家龙应台在一篇文章里说,一个当家长的,若是要从众多的叮嘱里,选一个留给孩子的话,该选哪一个,龙应台说,她会选养成读书的习惯。这实际上就是人们常说的“渔”还是“鱼”的问题。老家有句老话,家财万贯,不如薄艺在身。说白了,就是给多少金银财宝,都不如给个发财致富的好办法。读书,就是一门人生的薄艺,就是发财致富的好办法。读书,以声音而论,分默读和朗读。成年人的读书,多是默读。读书的习惯,要从少年培养,而少年时期培养的办法,主要是朗诵,就是有声的读,熟读,达到背诵的程度。好些人,把朗读、背诵,当做增加知识的方法,训练记忆能力的办法,不能说不对,但不全面,甚至可以说是片面的,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朗读,是做文章的一种训练。中国古代文论里,有许多好东西,其中之一叫文气说。曹丕说过:“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意思是,文章主要是由气构成的,气有不同的体式,文章亦然。文章写得好的人,一是天赋,一是训练。气就是天赋,朗读就是训练这种气,使之贯注到文章里,使之成为文章。
过去的文章大家没有留下记载,不好说。现代文学上的好多名家,留下记载,可以说,少小时都经过这种严格的训练。著名作家胡适先生在《四十自述》里说:“我念的第三部书叫做《律诗六钞》……全是律诗,我读了虽不懂得,却背得很熟。”书里,还开列了他小时候“诵读”过的十三种古书,除了《论语》、《孟子》,还有《书经》、《易经》、《礼记》等。
胡适只说了诵读过什么,没说他是怎么诵读的。鲁迅先生就说了,他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是这么说的:“于是大家放开喉咙读一阵书,真是人声鼎沸。有念‘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的,有念‘笑人齿缺曰狗窦大开’的,有念‘上九潜龙勿用’的,有念‘厥土下上上错厥贡苞茅橘柚’的……先生自己也念书。后来,我们的声音便低下去,静下去了,只有他还大声朗读着:‘铁如意,指挥倜傥,一坐皆惊呢……金叵罗,颠倒淋漓噫,千杯未醉嗬……’”
徐志摩在《雨后虹》一文里,也说过他们小时候,是怎样朗读、背诵的,跟鲁迅的情形有相似之处:“我记得儿时在家塾中读书……可怜的‘读书官官’们,还是照常临帖习字,高喊着‘黄鸟黄鸟’,‘不亦说乎’……先生亦还是照常抽他的烟,哼他的‘清平乐府’。”
从鲁迅和徐志摩的文章里能看出,他俩都是大声朗读,直至背诵,另外,他们念书时,他们的.先生也同样在念书。鲁迅的文章里,将先生朗读的声调也写出来了。先生的声调,也正是学生的声调。那时的孩子们,说上学不说上学,说念书。在学堂里,那真的是在念书。
这就说到朗读跟做文章的关系了。文章是有调子的,朗诵的多了,背诵的多了,就掌握了文章的调子,写起文章来就顺畅了。这句下来,就知道下一句该怎么写。文章也是有调子的,有时这句完了,肯定要有下一句,没有,人就觉得不顺,觉得拗口。人们说,好的文章,有种韵律美,道理就在这里。
诗歌的韵律感,是最强的。现在许多青年诗人,写新诗的,总共也背不会几首诗,怎么能写好诗呢?新诗的韵律,主要体现在音节上。
有一首新诗,闻一多的《静夜》,不是课本上的,是读高中时,学校组织一个朗诵会记住了,几十年了还能背下来。写新诗,不背上几十首新诗,对韵律怕就掌握不了。
读书习惯作文 篇2
我很善于交友,可是书本这些朋友,是爸爸妈妈妈折腾了好一阵子,才让我喜欢上它们的。而这个转折点,也是我人生中一个很大的转变。
上幼儿园时,妈妈总给我读绘本,和大多好动宝宝一样,我没有耐心听;爸爸给我买了会讲故事的玩具小狗,和大多小女孩一样,我只喜欢用小狗过家家;父母合力,一边读故事,一边用玩偶演话剧,我终于爱上了书。
从此,我的阅读水平大大提高,词汇量也大大增多。在幼儿园里讲故事,掌声总是最响亮的,写的小短文也令老师大吃一惊......
我最喜欢的是画书。
一年级时,我让妈妈把几张A4纸装钉在一起,我把第一页装钸得五彩缤纷,再在第二页画上可爱人物,留出一大块地方写故事,用上平时积累的词句,把文章写得栩如生。每一页上都有一篇小文章,再加上丰富的图画,一本书就成了一本绘本集。我一画就是几个钟头,甚至会忘记睡觉、吃饭。读书带给我的最大转变就是_____我爱上了创作。
书,改变了我,如果不是书,我今天的爱好就不是写作;如果不是书,我那一大叠"自创绘本"就不会出现;如果不是书,我的生活就不会如此丰富多彩。
我不是之前的我了,书,改变了我的习惯;书,它改变了我的一切。
读书习惯作文 篇3
养成了读书的习惯,就等于给自己建造了一个逃避人生中几乎所有不幸的避难所。
——毛姆
在仅有的生命里,我过着悠闲的生活,我走在人来人往的大街,在地摊上淘到了一本打发心情的书。它把我带出了现实,奔向了理想的生命里,它的名字叫《行者无疆》。
夏天,我离开学校,逃往一直在幻想的花火世界。传说中的灯红酒绿,高楼大厦,我都想把它捏在手中,我假设这一切都是我的。
从这个城市去往那个城市,总有新鲜的事物在吸引我,一道风景来不及欣赏,又奔向下一段风景。我不知道我去干什么,没有一个合适的理由置身在城市,只有满腔的激情,去发现社会的完美与不完美。或许在想着我要改变我面前,所看见的不公平的事。
离开寄居的宿舍,我想去发现世界,沿着大马路的那条并不繁华的街,一直走,一直走。路边的乞丐投来求助的目光,我在心里很同情,但我没法改变,因为生活把他们逼成那样。再往前走,看见的就是挤在人行道上的地摊商贩。
除了各色各样的廉价商品外,还有的就是他们对于生活无奈的表情。我走向摆满旧书的摊位,和过往的路人一样,翻开一本,看看,放下,问问价格,又拿起另一本。有的人享受了这个过程,又走向街道的另一端。我的时间很多,只想用免费的书籍打发仅有的生命时间。拿起又放下,或许是对于摊主的同情,又或许真的是因为余秋雨先生的这本书,我递给了摊主5元钱,走了。在我走回宿舍的时候,我就迫不及待的翻开那本书,我想,我在行走,我在远方,我是不是应该就是这本书的主人翁。
一直觉得我是文艺的小清新,一直勉强的把书捧在手心。我对自己说,生命热情开刚刚点燃,我在象牙塔般的大学里生活着,我应该养成一个读书的好习惯。并扬言道:“我要读很多书,我要在书里发现世界”。宿舍书架上常常摆满我应该放上去的课外书籍,抬头就会看见《好习惯成就好人生》。我想用看书的好习惯成就我的好人生。我常常走进学校的图书馆,去找一本我喜欢的书。读完三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又读莫泊桑的《一生》。
唯美的句子并不能满足我小小的需求,我想阅读一本挖掘世界的好书,于是我又看路遥的《平凡世界》。自己觉得书读得很多了,可是当我看见伏尔泰说过一句话时,我觉得还是不够。他说:“书读得越多而不加思索,你会觉得你知道的很多;而当你读书而思考的越多的时候,你就会清楚的看到,你知道的还很少”。我又找遍了整个图书馆,张弛的一本《北京病人》或许是我觉得必须思考的一本书。
我用印度著名哲学家克里希那穆的《生命之书》来诠释我的这篇《生命·生活·书》你可曾安静地坐着,不专注于任何事物,也不费劲地集中注意力,而是非常安详地坐着?这时你会听到各式各样的声音,会听到远处的喧闹声以及近在咫尺的细微声响。这意味着你把所有的声音都听进去了。你会发现自己的心在不强求的情况下产生了惊人的转变。这份转变里自有美和深刻的洞识。
在书里,你能聆听生活敲击的音乐,你能听见你的生命在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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