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压小”是我国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之一,“十一五”期间共关停小火电约7700万千瓦,预计“十二五”期间至少还要关停5000万千瓦。关停小火电在取得节能减排显著成效的同时,也在部分地区出现了一些问题。在适宜地区,将燃煤小火电改造成生物质电厂,可实现能源、经济和环境共赢,使我国“上大压小”政策取得更好的成效。
小火电机组关停后的一些问题
1.影响部分城镇冬季供热。很多地区的小火电都承担着冬季供暖的重任,据调查,为保障供热,一些平时处于停产状态的小火电,到了冬季不得不重新开启。
2.造成很大投资损失。除了服役期满的以外,不少未到服役期限的小火电也被纳入了强制关停范围,关停造成了电厂投资方很大经济损失和人员就业问题。
3.不利于农村电网安全运行。小火电作为农村小型支撑电源,是大电力系统的有益补充,在电网调峰中有重要作用。关停对农村电网稳定运行会产生不利影响。
总之,部分地区关停小火电面临着较大困难,需要进一步寻找既能终止小火电的高耗能高污染、又能化解上述问题的更妥善的解决之道。
改造成生物质电厂可使燃煤小火电实现能源、经济和环境共赢
进行生物质能改造是燃煤小火电实现“绿色转型”的重要途径。生物质电厂与燃煤小火电厂结构基本相同,只要对燃煤小火电厂的燃料制备输送系统和燃烧系统进行改造,使之适合生物质燃料特点,高耗能高污染的燃煤小火电就可以改造成清洁环保的生物质电厂。丹麦等发达国家早已开展这种实践,并取得了很好的节能减排效果。
燃煤小火电改造的前提条件是:生物质资源必须可靠且收集半径合理;小火电机组运行状况良好,服务期不超过土5年;周边交通能承受较大的燃料物流压力。根据当地资源量情况,燃煤小火电可采取纯烧或掺烧生物质两种改造方案。完成改造后,电厂可从上网电价增值、供热、增值税和所得税减免、CO2减排交易、SO2减排和燃料成本下降等途径获得经济效益。
我国的小火电主要是燃煤机组,其中2/3分布在农林剩余物资源丰富的山东、江苏、河南、河北等10个农业大省。这些地区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影响着环境治理和交通安全。如果能用当地富余的秸秆替代煤炭做为燃煤小火电厂的燃料来源,则既能实现可再生能源发电/供热,又能盘活小火电资产、获得多种经济效益,还为秸秆禁烧找到了出路!
燃煤小火电改造成生物质电厂已在我国成功实践
燃煤小火电改造在发达国家早有推广,2011年我国也有了成功实践。山东德州银河热电厂利用农林剩余物替代煤炭实现了热电联产,率先实现了“绿色转型”。
银河热电厂是2003年为解决宁津县集中供暖问题而建设的燃煤电厂,2005年投运后一直亏损,2007年被迫停产,2010冬季为解决当地供暖又重新开启。为走出高耗能、高污染、依靠政府补贴才能运行的困境,银河热电厂利用当地秸秆、树枝、树墩等农林剩余物非常奉富的.资源优势,2011年初和清华大学合作进行燃煤电厂改造,成功解决了燃煤锅炉掺烧、纯烧生物质的技术难题,当年冬季为城区首次实现了完全以生物质资源为燃料的热电联产。改造使银河热电厂实现了能源、经济和环境共赢:
一是锅炉的能源利用效率更高。实践证明锅炉改烧生物质后在各种工况下运行稳定,无结焦结渣情况,机组可满负荷运行,并且锅炉热效率比燃煤时提高了2个百分点,飞灰、灰渣的可燃物比重显著下降。
二是电厂从长期亏损转为盈利。即使不考虑CO2和SO2减排收益,银河热电厂就已具备显著的经济优势:年发电成本比燃煤时降低了25%,年发电收入增长了8土%,年经济效益从原来亏损3015万元转变为盈利1665万元。需特别指出的是,银河热电厂改造的投资成本仅为2000元/千瓦,工期仅为3个月,比新建一个同等规模的生物质电厂要节省80%的投资,缩短9~15个月的工期。
三是CO2和SO2减排效益显著。改造后每年可节省4.72万吨标煤的煤炭消耗,相应减少9万吨CO2排放和604吨S02排放。
燃煤小火电改造在我国具有很大的推广潜力
银河热电厂改造前面临的困境正是我国很多地区燃煤小火电现状的缩影,其成功改造为这些燃煤小火电实现“绿色转型”提供了示范。
燃煤小火电改造在我国具有很大的推广潜力。据统计,我国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的小火电机组共有1.1~5亿千瓦,其中燃煤小火电机纽约为7900万千瓦,主要分布在10个农业大省,有条件进行生物质能改造。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资源量情况,将那些运行期限短、设备健康状况良好、周边道路通畅的燃煤小火电厂,改造成纯烧生物质或掺烧生物质的电厂,这既符合国家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产业政策,又适合乡镇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
在适宜地区鼓励燃煤小火电改造的政策建议
1.提高对燃煤小火电“绿色转型”可行性及重要性的认识。在乡镇建设大中型热电联产机组不太现实,在适宜地区利用生物质能改造燃煤小火电,可实现能源、经济、环境共赢。与新建生物质电厂相比,燃煤小火电改造的投资和运行成本低、建设工期短、经济效益好。改造燃煤小火电比新建生物质电厂更有意义!可以盘活现有资产、节约投资成本,使燃煤小火电关停过程中出现的主要矛盾迎刃而解。因此,建议不要把所有燃煤小火电“一关了之”,应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动燃煤小火电尽快实现“绿色转型”。
2.生物质发电项目的规划布局应优先鼓励燃煤小火电改造。要实现国家能源局提出的“2015年我国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300万千瓦”目标,“十二五”期间将要新建200~300座生物质电厂。为使产业有序健康发展,国家能源局正在研究制定全国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发展规划。建议政府加强组织引导,鼓励山东、江苏、河北、河南、山西、辽宁、黑龙江等农业大省,在生物质发电发展规划布局中优先考虑燃煤小火电改造项目建设。选择一批适合的燃煤小火电,规划改造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3.尽快完善并落实对掺烧生物质发电项目的鼓励政策。燃煤电厂掺烧生物质,可以显著提高锅炉效率、降低污染排放,在国外已成为生物质能利用的主流技术。目前我国小火电关停范围已扩大到装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上的机组,对于容量大于3万千瓦的燃煤小火电,掺烧生物质是最优改造方案。但因缺乏掺烧量的计量和监测系统,现行的《可再生能源法实施细则》对掺烧生物质发电项目的优惠政策很难操作。建议国家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尽快完善燃煤锅炉掺烧生物质的计量、管理和监测体系,使掺烧生物质项目也能真正享受到可再生能源的鼓励政策,从而在更大的范围内推动燃煤小火电“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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