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与作文

2021-02-28 阅读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阅读与作文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阅读与作文 篇1

  有人曾今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是啊,他说得对,这是只有在读书中得到了领悟才会这么说。

  读一本好书,你能从中得到什么?

  读一本好书,是日常写作时的帮助。读一本书是,随身携带一支笔,在忘情的阅读中,或许能从中抽出点时间,在对你有共鸣的地方,顺手圈圈点点,或是记在脑海中,刻在心深处。我相信,真正对你有触动的地方,你绝不会将它遗弃在书中。与你的习作而言,这绝对不是为一种美丽华贵的装饰品。

  读一本好书,是在生活中足以运用的知识。一本好书,出去华丽的点缀,还有许多在课本里学不到的知识蕴含期间。书中有古时候留下来的历史、有生活中运用的常识、有科学的知识、还有其他国家与地区的有关风俗、建筑、文化、风情。可见得,读好书,的确能增长见识。但阅读并非专修,如果光从阅读中获取知识,是远远不够的。

  读一本好书,是能够感染我们的精神。一本好书,其主要作用定不在记叙,不在于能给我们消遣的故事,也不在于给我们提供写作时用到的字词,而是在与书中能供我们学习的精神。从《格林童话》遮掩过的儿童读物,到一些世界闻名的历史名著。不同的书,不同的故事、人物,不同的精神品质。就如《鲁滨逊漂流记》其中讲的就是主人公鲁滨逊在航海过程中,大风把船吹翻,幸而存活的鲁滨逊却被困在一座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这本书告诉我们的是什么呢?是鲁滨逊的乐观坚强,是他不言放弃的精神。想象在一座荒岛上,没有食物,没有水源,要面对孤独,是一种多么可怕的情况,但他却活了下来,这并非常人所能做到的。而我们有时所欠缺的恰恰是这种精神。

  读一本好书,除获得好词好句、知识、精神品质外,它的好处还远不止这些,那是一种心灵上的享受,能让心情保持愉悦。那是一种心灵蜕变的过程,让心灵从真正意义上成长!

阅读与作文 篇2

  我从未那样热衷于一件事——阅读。

  遇见阅读,我的世界春暖花开,犹如邂逅白衣如雪温文和美的江南,遇见光芒万丈、活力四射的初阳。我倾情于阅读,如刚睁开眼的婴孩用尽最纯的赤子之心热爱世界一般。

  记得初次与阅读相遇时的场景,如此令我震撼。

  在我咿呀学语之时,妈妈递给我一本书,翻开一看,犹如小精灵进入我的眼睛,彩色的插图抢去了我所有的注意力,我爱不释手!从此,我放下了那些我原先的宝贝——洋娃娃。即使没有文字,可我深爱,我淌徉在其中。我在妈妈怀中,细细翻阅,像对待珍宝一般。那便是我的第一次阅读,那时的我爱的是阅读带来的美丽画面。

  那样的阅读伴我好些年,如果说那些精美插图的阅读是一个陪我过家家的小伙伴的话,那后来遇见的童话则是一位阅历丰富的老者。

  在我七岁生日那天,妈妈送给我一本童话。接过那本书,感觉沉甸甸的,似乎我触及到了另一个世界。翻开一看,没有了美丽的插图,却有着密密麻麻的文字,还有文字上方的注音。我并没有为收到这样一份礼物而欣喜,当时甚至讨厌。妈妈换下我所有的插图书,换上了注音版童话,希望我能喜欢富有人情味的那些文字,也希望我能好好阅读它的精髓。可惜我不领情,好久我都不曾阅读,心里像是空了一块。那天下午,阳光正好,无聊透顶的我最终还是拿了书架上的一本童话书,我慢慢地翻着,不带有认真的成分,可渐渐地那些文字却抓住了我的眼球,整整一个下午我都与格安徒生童话相伴。渐渐地天已黑,我像是认识了一位老者,学识渊博,我就犹如渴望汲取水分的旱土。阅读中我与身穿一袭华衣渴望得到幸福与王子翩翩起舞的'灰姑娘,甘愿为爱化作泡沫内心坚强善良的小美人鱼,向往身处逆境而不断追求美的丑小鸭。在后来我又阅读了王尔德童话、格林童话,是阅读,是它们编织起我幼时最纯真最美好的梦。

  我开始寻找更能满足我的阅读需求的书籍。

  我走进校园图书室,心中暗自感叹:原来还有那么多我不知道的灵魂读物,我就像井底之蛙。我开始疯狂地阅读,读那些中外名著,阅读的方式也不再是囫囵吞枣而是细细品味。《童年》中阿廖沙的悲惨经历让我唏嘘不已,我对苦难的有了一定地认识,对人生有了一样的感受。欧也妮。葛朗台因为金钱毁灭人性,贪婪丧失道德,让我懂得生命的意义。阅读更像旅途,途中的风景令我留恋,我只为阅读而静,我似乎在阅读中看见了广阔的海洋,奇珍异宝震撼心灵。

  我在试想,多年之后阅读与我又会以怎样的方式遇见?那时阅读会在我的生命中扮演怎样的角色?但此时阅读已与我不可割舍不可分离。

  阅读,丰富了我的想象,给了我一对翅膀,翱翔在我的书海中!

  阅读与我长相伴!

阅读与作文 篇3

  想起似已遥远的学生时代,总把作文当小说写,一个学期比别人多买好几个作文本,高中时第一篇作文就把本子写到了最后一页。然而时过境迁,许多年过去了,自己却一步步弄起分行的文字来,以致不成器的诗歌写了一大箩筐,其余的作品杂七杂八叠加起来还不够出一本集子。

  想来这么些年,阅读的作品从国内到国外,一直以小说为主,似乎只有小说能凭情节感动吸引自己长期阅读下去,以致写的诗也像叙述一个故事似的,纯粹以抒情为务的诗于我是不屑写的,七亩园学委主持朱多锦先生就说这是受了过多“小说情节”影响的缘故。

  我有5年时间只看外国长篇小说,国内的一篇没看,算来读过的外国中长篇小说大致有200来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地域文化背景的隔膜,弥补了知识的裂缝,使得对西方文学作品的把握是敞亮的,对有些国家的作家写作风格是了解的;历年的阅读不但充实了内在心灵,而且益发推崇心灵自由的精神,逐渐有了怀疑主义式的思维惯性。

  当然,受益更多的还是提高了语言的表述能力,“进入文学堡垒的唯一一道门就是语言(张炜语)”,乾隆写了两万多首诗,也没赢来诗人的名分,想是语言没有过关。我想诗人阅读小说肯定是大有人在,外国文学作品尽管隔着一层中文的薄膜不易体会,不易看清原作的细部纹理和光泽,但其修辞特性还是能够体现出来的,像王蒙的《雄辩症》,显然是受了阿根廷作家萨瓦托的《地道》的影响,连里面的句子也是,王蒙所写“我没说你放了毒药,而你说我说你放了毒药”,与《地道》中“我没有说你不爱他,而你自己跟我说你不像刚结婚时爱他”像电影《地道战》一样是相通的;像“总之我的行动没有任何一点值得一个做父亲的向他儿子说你刚才对我说的这番话(小仲马《茶花女》)”,像“那渐渐合拢并且最终消失的尾波当然比航船在辽阔的海面犁开的一条深谷中巨大的坟丘般的波浪向两边裂开的景色更能给人慰籍(怀特《艾伦》)”,这样的语言琥珀,国内小说几乎是见不到的,只有大手笔的作家才能把平庸的东西化为神奇。伊挚不言鼎,轮扁不语斤,语言的困惑于我倒是逐渐少了,有时我想我在外国小说阅读中进行的自我教育,将小说的叙事、视角运用到诗歌写作中,把狗腿扯到羊胯上,于今天乱糟糟的诗写作中,也未必不算是一条路子。

  回顾我的创作经历,大的退步或说跌落就有两次,很大程度上都和阅读停滞有关。我从小很爱读书,小学一二年级就开始读《青春之歌》、《大刀记》、《苦菜花》、《激战无名川》这样的长篇,那都是我的几个读高中、初中的堂叔借的人家的,我每晚都过去读,磨蹭着不肯走。后来读书生字少了就更为入迷,串亲戚只要见到书就非得看几十页不可,有一年奶奶病重住了一个多月的院,三叔用地板车将她从医院拉回来,进门要上坡,我坐在门口小板凳上看书,堵着道既不知躲避也不知问候,倒是奶奶从棉被里欠起身问我好。小学我的作文都是拿第一,一直到高中都是这样,高二还瞒着父母订了半年的《小说选刊》,立志以文立身,把文学视为终身维系。但在第一阶段投稿不成功后,有心气无底气,1990年前后沉寂下来,几近搁笔,就这样持续到1994年底。这一年只身来省城济南发展,收入有限买不起书,所幸工作单位不远有一废品收购站,从那里陆陆续续淘得两纸箱旧书,算是有所弥补,尽管笔端生涩,又开始努力写起来,并又有所发表。然而好景不长,在经济大潮的冲击下立脚不住,妻儿到来之后生活负担加重,在窘困而又不想固穷的处境中,为混钱动千方想百计谋求富贵,一篇又一篇替人写起报告文学来,从98年到05年,又是较长一段时间的沉寂。可以说,走上搞文学创作的道路,自己是有过较长一段时间的“沉淀期”和“黑暗期”的,好在后来知道发奋,终有三落三起。

  当文学素养、创作水平渐由幼齿转成熟,渐由业余转专业的时候(虽常鳞凡介,尚不至于不敢相信这点直觉),于诗,我还是虔诚的,一直也还算努力,力图掌握这门极其困难的艺术,尽管没有写出像样的作品。20xx年参加省作协15届作家班培训,20xx年参与七亩园文化沙龙建设,20xx年读山大作家班,对诗写作的认识有了不小的提高。不少关注我的老诗人、老作家也一直期望我坚持把诗写下去,写好它,先别搞其他体裁。这两年加强了对诗的阅读,我大概是最早从市图书馆借出特洛斯特罗默获诺贝尔文学奖以后新版诗集的借阅者,准备用两年的时间把省图、市图中近年来出的中外诗选看完,这样就得减少外国现代小说的的阅读量,而这于我其实是不大情愿的。在阅读国外诗歌的过程中,感到因译本不同同一首诗的差别很大,像米沃什的一首短诗,有人译成《礼物》,有人译成《天赋》,于是自己不得不抄了很多不同译者的同一译诗加以比较,大动了动笔头。

  从嗜读又有读无类到坚持不懈地阅读既定作品,我是有一定说服力的受益者,打的功底还算厚实。虽说开卷有益,但一直觉得只有懂得风向的帆才能远行,要求自己不读杂书,而是读实至名归的理想之书,以免为表面的事象所困。以前曾制定每晚50页的读书计划,坚持了不少年,以致庙修好了,和尚老了。诗人王松兄曾在一场合说:“王霁良这小子没有泡吧、宵夜的时间,每晚50页书不是一时半会能读完的。”

阅读与作文 篇4

  婴幼儿时期,听妈妈说我每晚坐在床上听她读故事的那一刻,是我最安静、最听话的时候。我时常带着妈妈讲的故事进入梦乡,并且还经常闹着要爸爸妈妈陪我一起扮演故事中的人物。就这样,我每天都期待着晚上早点到来,听妈妈给我读故事。

  妈妈读累时,就随便翻一页,可我每次都能指出来,而且还可以把后没的流畅的背出来。经过我长时间的努力,到了一年级时,我不用拼音就能把整个故事绘声绘色地读出来了。二年级时,由于我经常阅读,识字量比一般小朋友多,妈妈就把我的故事书换成了不带拼音的。记得给妈妈读第一个故事时,书上有许多我不认识的字,但上面却用钢笔注了音,我懂得,这是妈妈的良苦用心。听我读故事时,妈妈总能露出满意的微笑。

  现在,我上三年级了,妈妈还坚持每晚都要听我读故事,我真觉得有点烦。直到上周末,我为妈妈读了一篇《骇世亲情》时,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在一次巨大的泥石流灾难中,只有一个小女孩活着,她是站在爸爸妈妈用身体搭起的人梯上才得以生存的。她的盲人父母用生命换来了她的生存。我不禁哭了起来,妈妈眼里也噙着泪水搂着我说:“孩子,不是每个父母都像小女孩的父母那样面对死神的挑战,但是每个父母都爱自己的孩子。”我听了拼命地点头,暗暗对自己说:“今后,不论我功课做到多晚,学习多么辛苦,我一定要坚持每晚给妈妈读故事。”因为我知道,妈妈只有在这一刻才是她最满足、最开心、最幸福的时候。爸爸妈妈,等我长大了,我会读我自己写的作品给你们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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