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律知识作文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知识作文 篇1
随着人们的经济条件越来越好,渐渐地,掌握一些必要的法律知识变得越发重要。然而,一小部分人却仍然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无视法律的存在。另一些呢,则连自己有犯罪行为都不知道。
前两天,我见朋友有一款联想电子游戏机,便向他将游戏机借了过来。星期六,我正好在家写作业。突然,我听到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在几秒钟的平静之后,只听“轰”的一声,我家的门一阵摇晃,紧接着门开了,我看见一名四年级学生走了进来。他看见了我,就像耗子见了猫一样,连忙神色慌张的跑掉了。到了第二天,游戏机就离奇的失踪了。又过了两天,正当我一筹莫展时,忽然想起:会不会是他?之后,我将这个想法对妈妈说了一下,她也十分同意。于是,便马上让村上的老师打了个电话给他的班主任。一天之后,班主任将被他偷去的游戏机还了回来。
本来,我们是想将他送去警察局。但经过多番考虑,妈妈决定为了不影响他以后的前程,此事决口不提。在此,我也要提醒妈妈:即使不将他送去警察局,也应送进教育局接受教育。像您这样一味的纵容他,而不对他实行教育,他的前途也不见得有多好。所以,做人应公私分明,也许你觉得是好事,但其他人也不会都像你这样想。
还有一次,爸爸发现一个酗酒闹事,好意前去阻拦,却被打破了头。因为都是同村一场,顾及两人的交情,这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可是,我就不赞同大人的观点,情面固然重要,但至少也应该让他知道,他已经触犯了法律。
同时,我也衷心希望,一旦相互之间发生争执,千万不要手脚相拼,兵戎相见。有不能直接解决的事,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如果你打伤了人,不仅有理说不清,说不定还会被判恶意伤人。作为小学的我们,在很多时候都需要用法律来保护我们。就让我们一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吧!
法律知识作文 篇2
电脑在二十一世纪是一种非常普及的电子产品。它可以给我们提供各式各样的资料,也可以给我们制造娱乐。现在,家家有电脑,处处有网吧,殊不知,电脑也在悄悄的制造惨案。
现在的中小学生特别钟爱电脑,电脑里各种各样的游戏让他们着迷,可以让他们废寝忘食的在电脑前坐上几天几夜。各种点卡悄然问世,他们疯狂地购买。限制零花钱、限制上网时间,家长的各种阻挠起不到丝毫作用。因为没有钱,他们学会了偷和抢。多少花季少年,看见那路途中美丽的蘑菇,那么绚丽多彩,虽然知道可以置人于死地,却还有那么多无知的少年毫不犹豫地采下啊。20xx年4月,三个13岁的少年因为没钱上网,便一起出动把一个看大门的老人打成重伤,抢走老人身上的67.36元,然后又不慌不忙地找到一个网吧继续上网。
更有甚者可以手下不留情的把养育自己多年的亲人杀死从而继续上网。难道电脑比一个人还重要么?只为玩个游戏就可以把一个无辜的或养育自己多年的亲人杀死吗?这真是不可理喻不可思议。他们说好听点是沉迷游戏不能自拔,说难听的就是玩物丧志!在他们眼里,一个人的生命不如可以上网的67.36元值钱吗?这还罪加一等啊!虽说只是一时冲动,却一失手成千古恨,这是在人生档案中一块擦不掉的黑斑。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严重性。或许他们想:我是未成年人,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做了这种事法律拿我没办法,况且只有这一次。错了,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他们对法律不以为然。在上网成瘾的学生眼里,法律一文不值,他们竭泽而渔,只顾一时的欢乐,却不想以后和怎样的伤心叹气,只为了一时的爽快自己,却不想父母那么悲痛欲绝的面容!
在疯狂的网络游戏之后,迎接的却是梦想的破灭。电脑是非常的好玩,可是他又比我们灿烂的青春重要吗?有比我们那美好的未来重要吗?电脑是人们的好帮手,但也可以在一转念之间变成扼杀少年青春的阴险杀手。本该一个泉一般清纯,诗一般唯美,梦一般梦幻,风一般怡人的年龄,却因为电脑网络而只能在高墙下忏悔。
现实生活中,因沉迷网络而荒废学业的,因偷钱抢钱以及为了上网而造成的`各种不良事件仍数不胜数,而在高墙下忏悔痛哭流涕的不计其数。如果,你不想荒废学业,不想看到梦想的破灭,更不想在高墙下忏悔的话,那么请不要采下那美丽而危险的毒蘑菇。
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让我们的未来绽放出最绚丽的光彩!莫让你的青春因陷入美丽的陷阱而失去华丽光彩!
法律知识作文 篇3
从我懂事开始,我看得最多的不是中央少儿频道,而是中央十二套的社会与法频道。一开始,我看法律频道完全是被逼的呀!一个四五岁的天真小女孩,每天都在看不是这个年龄段的法律频道!真不知道我是怎么熬过那段日子的?
我常说:“妈妈,我要看动画片啦!”
妈妈倒一点儿也不顾我,头头是道地说:“动画片有什么好呀?想我小时候呀!在农村里头,哪有什么电视可看啊……总之呢,你呀,从小就要学好法律,长大了,我可要你当个律师!受人尊敬又能保护好自己!”
不过,那是我并不知道所谓的“法”是什么,便又去问妈妈去了。妈妈的回答至今我还记忆犹新:
“这个嘛,哦!法律就是真人版的柯南捉坏人,法律呀,就是好老师教育坏学生……”哦,明白了。
我纯真美好的童年呀!就这么被法律给“侵略”了!
我六岁时,过新年了,爸爸给了我两百元的红包,让后又说:“馨馨,你还小,这钱就我帮你保管吧!”老爸肯帮我保管,我当然满口答应呀:“好呀好呀!”于是,我的压岁钱便在我“年少无知”下,被“万恶”的老爸给“骗”没了!当我明白这场骗局时,我便立马跳上床,拿了根筷子对爸爸大叫道:“老爸!你已经犯了中华人民压岁钱法第123条中的第4例‘骗压岁钱罪’!”
我这突然的一说呀,可让一旁的小姑笑的合不拢嘴:“弟弟呀!你可‘犯了大罪’了呀!呵呵!”
老爸一听,也是哭笑不得的。而我,认为有小姑给我撑腰,便也是自信心满满的,十分骄傲!
上小学后,我用电脑一查,才知道: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法律是一种国家意志,它的实施就由国家来保障。法律是人民盾牌,用以保护该国的生命财产等,使其能够平安自由幸福地生活。看完后我真是大跌眼镜呀!这和好老师教育坏学生好像没什么关系吧!
不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执迷不悟的人呀!快快清醒吧!大家一起联手创造一个美好社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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