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的作文:窃读

2017-10-02 话题作文

书是一种精神粮食,可以哺育人的灵魂,使之变成一个高尚、具有品德的人。从我渐渐懂事的时候,书就溜进了我的生活,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现在,我乘上时光机,时间开始倒流,让我仿佛回到了小的时候。
我爱读书,这是好事,好事多磨,记得四年级那年,临近期末,妈妈已经杜绝我读一切闲书,九点准时上床。而我呢,却早早的就把几本好看的书塞在枕头底下藏着。我先是装睡,等妈妈“查岗”结束后,我蹑手蹑脚地从书桌里拿出手电筒,借着那微弱的一点灯光,津津有味的看着书,乐此不疲,妈妈还经常对我说,如果我把用来看书的态度放在学习上,不是第一就是第二!有一次的窃读不慎被老妈的“火眼金睛”逮到,老妈没收了我所有的`书,可这并不能阻挡我读书的脚步。一天,趁妈妈不在,我决定来个地毯式搜索,一定要把妈妈没收的书给翻出来!我翻箱倒柜的找,连鞋柜也不放过,把家里隐秘的地方都找过了,可还是没发现半点踪迹。我像泄了气的皮球,一下倒在老妈的床上,无意中发现我的书都傫好了放在床头边,可能是爱书心切吧,竟忘了如此浅显的地方。
有些时候我还会到书店里看书。由于书店没有椅子,所以只能坐在书架上。而且一看就是两三个小时,每次看完一本书后,起身去寻找另一本书时,才感觉到屁股被咯的又麻又疼,原来读书有时是可以止疼的。在外面活动一下筋骨,转一圈儿后,回到书店里,臆想着要是有一张软软地沙发,再吃上一碗香气腾腾的炸土豆块,然后舒舒服服地坐在沙发上看书,那该多好呀!我的腿真酸啊,恨不得坐到书架顶上,但这也无法斩断我想继续看书的欲望。一晃一个下午过去了,该回家了,我轻轻挥挥手,告别书中的朋友,带回了一路的好心情、好记忆。在回家的公共汽车上,书中那些生动有趣的故事人物、情节依然在脑海里不断涌现、闪烁。

正是因为这样,在一次语文期末考试上发现其中有一道阅读题竟然是我以往窃读时读过的一篇作文,十分熟悉。在那次考试中我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谁能说这不是读书带来的“恩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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