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生效日期

2018-02-11 范文大全

劳动合同生效日期

我是07年8月份进公司的,期间一直没与我签劳动合同,一直到09年的4月份才与我补签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签定的日期是从2008年7月份至2010年的6月份,而备案日期是2009年的4月份。请问,劳动合同的生效日期应该是什么时候? 匿名 回答:6 人气:6 解决时间:2009-06-17 19:28
满意答案好评率:0% 以合同约定的合同期开始日期为准。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单位未与劳动者签合同的,按每个月两倍工资给予员工赔偿,因此自2008年8月起至2009年3月止你都可以向单位索赔。(但是要看你签合同时落款日期签的是什么时候,如果签的是2008年7月的话,恐怕就很难主张了,单位可以说是和你正常签合同后遗漏了备案。我公司是08年7月才和我签定的劳动合同,但合同中约定的合同生效期是2008年1月1日,那么我还能要求公司赔偿2月1日至7月31日的双倍公司吗?谢谢!!另外,我的这个问题是因为我咨询北京劳动保障局咨询电话时给出的,他们的`答复是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合同生效期是08年1月1日,那么就无法索赔双倍工资了。
共0条评论...相关资料: 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认为为期限的合同).pdf更多资料>> 最佳答案 此答案由***代为选出 揪错 ┆ 评论 ┆ 举报
北方狼
[文曲星] 法律上是要讲究证据的,你提出你要从08年2月1日到08年7月索赔双倍工资,那你就得用证据证明从08年1月1日到08年7月单位没有与你签订合同。而目前的合同只能证明是当时签订了合同,你就主张不成了。
如果你一定要这样主张,那你就另想办法当时没有签订合同吧。这恐怕难了。
不过你看一下那合同的签订时间是几月份,后补的合同有生效日期与签订日期不一致的情况。

我是应届毕业生,我在今年1月到现在,受公司培训,现在签了就业协议(生效期为4月1日)和劳动合同(生效期为7月1日)。我想问问,在7月1日前,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合约,而不违约?我担心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问题补充:

我不想解除合同,我现在怕公司解除合同。


推荐答案 如果公司违约,需按照就业协议上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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