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电力企业体制改革的需要,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企业更具竞争力,使公司机关生产部主任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以满足创一流施工企业的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生产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生产部。
本标准起草人:张文奇
本标准由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生产部负责解释。
生产部主任工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生产部主任工作的职责、岗位人员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3职责
3.1责任
3.1.1在生产工作中,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法令、法规、规章制度。
3.1.2负责组织制订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3.1.3组织制定并落实技术管理、质量管理、科技进步方面的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推进管理标准化。
3.1.4组织领导与检查基层施工生产的技术管理、质量管理、科技进步工作。负责对项目部工程技术专业人员的分配和考核。
3.1.5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及特大施工方案审核工作。
3.1.6掌握公司生产计划,技术质量计划和物资供应计划及落实情况。参与协调和平衡各项目部施工人员,参与项目部物资供应和机械设备的调配工作。负责各项目部的形象进度情况并及时通报有关领导。
3.1.7参与企业发展规划、经营目标的制定。
3.1.8参加公司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及年度科技项目计划的制定,负责工程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科研成果评定、鉴定、上报等工作。
3.1.9参加公司的专业检查及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组织生产事故调查,监督“三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提出整改措施。
3.1.10参加对劳务承包队伍的资质审查工作。
3.1.11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回访工作。
3.2权限
3.2.1有权进入生产区域(包括主控室、试验室)检查了解施工生产及质量、技术、安全、环保等情况。
3.2.2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
3.2.3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有权向项目部任何人员调查了解事故有关情况和提取事故原始资料,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录音、录像等。
3.2.4对事故的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或向上级领导反映;对违反规定,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纠正或越级反映。
3.2.5有权调动公司的质量技术专业人员完成公司分配的临时性应急任务。
3.2.6有权参加项目部的组建和资源分配,并有建议和否决权。
3.2.7有权参加对基层单位的考核,并有建议和否决权。
4岗位人员基本技能
4.1文化程度及所学专业
4.1.1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或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取得本岗位职务培训证书。
4.1.2电力工程或相关专业
4.2专业知识
4.2.1熟悉电力施工企业生产过程及相关技术知识。掌握本行业基本施工技术与本行业施工组织设计原理。
4.2.2熟悉电力生产运行的基本知识。熟悉现代管理理论、方法和手段,了解施工企业管理理论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知识。
4.2.3掌握国家、行业有关质量技术政策与国家关于基本建设的管理制度。了解一般的法律知识。
4.2.4熟悉一门外语及计算机基本操作和应用。
4.3工作能力
4.3.1能正确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岗位工作按计划开展工作。
4.3.2对重大的施工组织,技术质量管理,施工质量技术等问题能够做出正确的分析和决定。
4.3.3能协调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组织好各方面的力量,实现各项任务目标。
4.3.4针对施工生产中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等问题能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做出决断,为领导决策提供建议。
4.3.5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能力,能正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能起草业务文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撰写工作调查报告及专业技术论文。
4.4工作经历
4.4.1从事电力建设施工现场工作10年以上,曾担任过施工生产或技术部门领导职务或从事大、中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5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5.1能正确理解和认真宣传贯彻上级有关施工生产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并组织落实。
5.2负责组织制定公司有关施工生产及质量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执行。
5.3参加公司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及年度科技项目计划的制定。负责工程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科研成果评定、鉴定、上报等工作。
5.4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设施。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通报,限期解决,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5.5组织对大型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研讨,审核工作。
5.6参加和协助公司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督“三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并提出考核意见。
5.7参加大型工程项目的工程转序、检查、竣工验收,工程评优及工程质量回访等工作。
5.8参加施工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有关技术改造和科研成果鉴定等工作。
5.9参与对工程劳务承包队伍资质审查工作。参与对工程技术和专业管理人员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10对施工生产中做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批评和处罚。
5.11对施工生产统计、信息综合工作进行管理。
6检查与考核
6.1根据本岗位工作标准,结合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及工作计划,由机关考核办公室按《机关干部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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