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4日上午,学院院长刘前贵同志在学院六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财务工作会议,学院副院长范勇毅、计财处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就副院长范勇毅同志协助刘前贵院长分管计财处工作和签批事宜做了具体规定,会议还听取了计财处各部门工作汇报和学院财务检查情况的汇报,并就当前学院财务工作、报帐程序、内部管理等做了具体部署。现就会议精神纪要如下:
一、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是学院不平凡的一年,是艰苦奋斗的一年,在资金极度紧张的情况下,全体财务人员团结一致,无私奉献,积极筹措资金,为学院正常运作和建设发展做出了贡献。目前,财务工作的主要问题一是收入少,二是欠债多,三是行效率低,四是财务内部管理需要加强。
二、会议决定:
1、学院本部水、电、暖费用、银行利息、燃油费、人员开支、各部门包干经费使用、职工借款、差旅费、报帐等日常业务开支由范勇毅副院长签批,
2、其它项目支出金额在2000元以下开支由范勇毅副院长签批,2000元以上由刘前贵院长签批,大额资金的使用由学院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3、各分院包干经费使用和正常业务开支由范勇毅副院长审核签批。
4、加强收费统一管理。学院规定,全日制大专学费、宿费;全日制中专学生宿费;各级各类短期培训学员宿费,统一由学院计财处收费科收缴。各部门自行收费项目必须经学院批准后方可收取,并要按规定与学院分成。所有收费必须健全手续、完善制度,特别是支出情况要向本部门公开、透明。所有收费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对于个别部门瞒报漏报收入支出,一经查出,学院将全部没收,并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对于收费项目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其责任自负。
三、会议强调,计财处今后要加强内部人员和财务管理,严明纪律、严格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互相监督;领导签批交办的'事宜要立即执行,不得积压、拖欠;要提高资金运行效率,确保学院有良好的信誉;要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增收节支,杜绝跑、冒、滴、漏,确保学院正常运作。
四、会议要求:
1、计财处每学期要向党委会汇报一次学院财务收支情况,并通过学院网站向全体职工公布一次学院收支情况。
2、计财处每半月要向院长和分管院长报送一次学院财务收支情况明细表,每半月由院长或分管院长主持召开一次财务工作调度会,研究安排资金使用的数量和方向,确定之后由计财处执行。
3、要加强学院固定资产的管理,严把验收、登记、保管和使用等各个环节,凡固定资产采购必须经学院领导批准后及时到后勤处和计财处办理购置手续,采购完成后应先到后勤处办理登记手续,明确保管人、使用人,再到计财处报帐,没有后勤处的验收签字,计财处不予报帐。后勤处和计财处每年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
五、会议还明确了报帐程序。今后各部门报帐应先将票据送计财处审核,再由分管财务副院长或院长签批,最后到计财处核算科报帐。公出人员出差回来后要在一周之内报帐,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帐者,由财务处从工资中扣回借款。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款,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院长或分管财务副院长签批方可借款。手续不全,计财处不予借款。报帐时没有经手人签字或手续不健全、票据不符合要求的,计财处不得审核报帐。
会议最后,副院长范勇毅就如何协助院长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做了表态发言,并对计财处工作和全体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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